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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现在在哪儿呢?”
“后海。”
“操,你小子可别想不开啊……”我声音都哆嗦了,满脑子都是自杀案例。
“滚一边儿去,谁想不开了,我现在住在哥们儿家呢。”
“哦哦,那就好那就好。”这才算踏实下来,我长吁了一口气。
那天的电话我们没打多长时间,因为是长途,不好老说个没完,我跟他就是大概商量了一下现在该怎么办,首要任务就是先把家长给劝住,别让他连家都不敢回,然后再说其他的。
于是,这之后的一个多礼拜,我觉得我成了两国相争的来往使节,这边劝完了那边劝,劝来劝去总算稍微平定了一点,我听着周小川他爸最终软下来的口气,才觉得自己是完成任务了。当时想啊,多亏了我这张嘴能贫,要不他们那儿打到天翻地覆我也只能干看着没辙。
“嚼子,多亏你……”最后,周小川这么在电话里跟我说。
“行了,什么都甭说了。”我叹气,“反正你就好好玩儿吧,你不是说一定要混出个样儿来吗,那就……”
“我肯定能混出来!”他有点儿发誓赌咒的意思。
“嗯,我信。”我点头,然后叮嘱,“你也注意身体,别太委屈了自己。”
“我知道。”他说。
那天,放下电话之后我有点愣神儿,心里稀里糊涂的都不知道自己想什么呢,直到听见宿办老头一声咳嗽才如梦方醒,赶紧跑出了办公室。
过后的一段时间,我始终心神不宁,我老觉得和周小川相比,我真是没出息,为了家庭的意愿,就放弃了自己原来的梦想,放弃了最初成形,却不能坚持到最后的梦想。没错,我进了大学,我并未耗费多大心思就钻进了象牙塔,但在我看来,这根本不算是有出息,我,裴建军,可能是天底下最没本事的人了。
失神并不是什么新鲜事,但失神次数太多时间太长就不正常了,于是到了最后,我终于引起了同屋的注意。
“你没事吧?心情不好?”有人问我。
“嗯,有点儿。”我点头。
“家里有事?”
“没有,不是家里。”我摇头。
“那是朋友?”
“嗯。”我又点头。
“你……你不会是让女朋友给甩了吧?”
问题小心翼翼的,好像是怕我受了刺激,从鼻孔里哼了一声,我叹气。
“人家没甩我,就是跟别人跑了。”
“啊?这还不算是甩?”
那几天也难怪大伙那我当怪物看,因为我话一出口就横着特找抽,好在没人上心,否则八顿揍也挨上了,我心情那时候的确不好,因为周小川玩儿乐队这档子事儿,不知道怎么了,我特替他担心,老怕他让人给骗了,现在社会治安又不是多好,谁知道对方都是何许人啊?万一竹篮打水一场空,他这人自尊心又强……
我头一回萌生了想跑回北京去看着他的念头。
不过后来想想,可能不是这么简单,对于周小川,我似乎已经形成了习惯性的思维定式,那就是他是我的保护对象,我是保护者,说得再深入一点,就是监护人,我老觉得他干什么都应该在我视线内,就算在我视线之外,也别超出意料之外,但这回他组这个乐队,却着实让我诧异了一把,我觉得我是嫁出了女儿,自己要面对今后的半生孤独的老爸,可能挺可笑的,但那后我是真这么想来着。
可能这种心态一表现出来就成了失恋的样子,我无所谓,其实就算说是失恋也不过分,他跟别人搞乐队,我手把手教出来的裴氏吉他班毕业生,现在和别人搞乐队却不是我。唉……好在他把这个乐队命名为“桥”,否则我还真是心理不平衡。
人心情低落的时候就要找点途径发泄一下,我没钱下馆子,也没有仇人让我爆打一顿,于是我只能自己解决问题,有那么几天,无聊之中我常去各处溜达,去得最多的可能就算是黄浦江了,我从学校坐车,坐到江边儿,然后一呆就是一个下午,或者有时候我干脆走着去,同屋都特惊讶,说我脚力惊人,我嘿嘿一笑,说这算什么呀,小时候我还从我们家一直走到大栅栏呢,习惯了。
说起来,可能好多事都是命里注定,见天儿往江边儿跑的时候,我认识了一个后来跟我们有着解不开的瓜葛的人,这人就是林强。
那回挺惊险,我过马路的时候随脚踢飞了一个石子儿,谁知道怎么就那么巧,石头子儿愣是穿过马路边儿一小轿车的窗户缝儿打着了里边的人。当时我就惊了,心说不会吧,怎么那么惨,本来我一个月生活费就没多少,这会再赔了人家医药费……
正不知道该怎么办的时候,车门儿打开了,里头的人钻了出来,是个男的,一身儿黑,头发挺长,还戴着墨镜,那扮相还真有点儿像齐秦。他朝周围看了看,手里攥着打着自己的凶器,然后在发现我站在那儿犯愣的时候冲着我就走过来了。
“你扔的?”他开口问。
“不是扔的,是踢的。”我双手插兜,想制造出一点天不怕地不怕的劲儿来。
“你闲得吧?”摘掉墨镜,他露出被打红了一块儿的额角。
“没错,我是闲的。”看见没见血,我踏实了。
“这有多悬你知不知道?”
“不是没把你踢坏嘛。”
“哎,你丫还挺来劲。”
话说到这个份儿上,要找一般情况也就打起来了,但那天我们没有,那小子是北京人,绝对错不了,话里话外都能透出京腔的嘎杂子味儿来,于是,到最后我们俩都把对方给逗乐了。还在一块儿聊了挺长时间,互报了姓名和到上海来的目的,最后,就算成了半个哥们儿。
我果然江湖气重,马路上踢石头子儿都能踢出弟兄来。
“裴哥,你以后别满大街玩儿暗器,忒危险。”林强把石头子儿扔到墙角。
“咳,这不幸亏踢着你了嘛,要搁别人,也就危险了。”搭着他肩膀,我大大咧咧的说笑。
我记得我曾经说过,和周小川认识纯属偶然,那么现在我要补充一点,和林强认识更是纯属偶然,绝对偶然,偶然的不能再偶然了。
石头子儿提出来的哥们儿可能很多人无法想象,但事实证明,这个人的确值得做朋友,虽然谈吐不是说多上档次,作风不是说多么正派,但我挺欣赏这小子,话说回来,如果真是一言谈举止都能拔尖的人,我也没法跟他相处下去,没辙,因为我水平就在这儿呢,我们俩是一个层次上的。
哎……等等,也不对,若说人品和水平是在一层次没错,而在身份上我们俩可差得远,而且远的就不是一星半点儿,这小子是个大集团公司老板的儿子,他老把这两年把生意做到了上海,他才跟着过来的,而且过来也并非求学,就是成天钻研他自己那点业余爱好,就比如打鼓。他从挺小九开始学了,我估计是受了西方摇滚的影响,也搭上人家有钱,自然不会介意发展点儿什么副业,于是,几年下来,他也算个专业人士了。
林强不上班,也不上学,就是学打鼓,玩儿打鼓,只是没有乐队,全是自己折腾,我挺羡慕他,有财力做想做的事,我也挺佩服他,有能力把想做的事做好。
“裴哥,我特崇拜你们这些能考上大学的。”他把座椅稍稍放低了一点。
“你要是想上也能上。”我挑了下眉毛。
“那也是花钱买学历,我单凭考的话是不行的。”他摸了摸头顶,“咱没这个脑子啊。”
“算了吧,你能笨到哪儿去?”
“你是不知道,我小时候可天才了,数学最好,老是全班第一,可后来也不知怎么了,越来越不成,到中学毕业就剩下及格分儿了,结果才上的中专。”他叹气。
“中专也不错,多少是个不发愁找工作的学历。”
“是啊,我想要是哪天发现玩儿鼓我没戏,就去老老实实上班。”
“也行,算是条后路。”我点头。
那时候,我没问他为什么不准备继承他老爸的公司,因为我知道这小子肯定不会那样,他就是混得再次,也决不会吃家里老本儿,他说家里再有钱,也是老子挣的,半大小子以后有的是发展前途,吃家里的最没本事了。
我就是欣赏他这一点,够爷们儿。
不过林强的朋友不多,算上我也没几个。
“谁都是因为我爸才跟我套近乎的,没劲。”他拢了一把头发,“有朋友,也就是泛泛之交,像你这样真拿我当回事儿的,少。”
“像我这样的一介平民也少吧?”我笑,“是不是就我一个?”
林强也笑了,没点头,我能看出来他有点不好意思。我倒是无所谓,家里有钱没钱都和我没多大关系,哪怕浑身上下蹦子儿没有,我也能浪迹天涯白手起家发财致富奔小康,不知为什么,这一点上,我特自信过剩。
“哎,你原来黑吗?”我突然问他。
“啊?”问题看来有点让他茫然。
“就你刚来上海的时候,黑吗?”我补充。
“你是说……肤色?”他猜。
“对。”
“哦,不黑啊,我天生就这样儿。”
他挺坦然,我挺郁闷。
“我还以为你是在上海呆了两年给泡白了呢。”
“没有没有,在北京的时候我就不黑。”他解释,然后反问,“哎,裴哥,你问这干吗?你想让自己白点儿啊?”
“也不都是。”我叹了口气,“就是老觉得南方养人,应该能把我养的滋润点儿。”
“那你也得好好吃饭哪,老饿着哪儿成。”
“我没不好好吃啊,这不是能省则省好把电话钱攒出来吗。”
“电话?”
“长途。”
“哎哟我的哥哎,真没想到你还挺恋家。”他一连不可思议。
“我也不是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