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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个孩子时,我故意问她,为什么没有奶?她虎起脸说:我当姑娘就束胸,我们结婚那晚,你把我那件小马甲撕破了,难道忘了!她这么回答,我还问什么?
每当交了画稿之后,或下班回家之时,总觉得精神空空荡荡的。这时,罗彩云即使在家,我也觉得毫无生气,宁愿独自一人到公园走走。看到游园的大人孩子们或成双成对的情人们,更感到自己孤独。有时碰到什么应酬场合,就喝点酒,听点唱,把时间混过去;有时干脆约朋友坐跳舞厅,抱着舞女跳几场,解解闷气。总而言之,家里放着个文盲夫人,像一部生孩子的机器,实在空虚寂寞。
我变了吗?变了。
罗彩云变了吗?也变了。
为什么?怎么变?
先说我们的客观环境。上海是中国沿海最大的城市,是个资本主义和封建主义交错的社会,居住条件、饮食条件、娱乐条件、生产条件、消费条件,千变万化。在这个交错复杂的大社会中,分出许许多多小社会,基本上分为两大系统,一边是生产系统,一边是消费系统。生产系统又分为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物质生产占主导地位,各种工厂属之;工厂生产的成品,通过流通渠道,转到消费者手中,成为消费品。精神生产可复杂了,报社、书店、戏园、剧团、乐队、学校、游乐场、旅馆、饭店,甚至妓院、舞厅、杂技班等等属之,只要走出门,走上马路,两旁商店大而如先施、永安百货大楼,小而如烟纸店、食担、摊贩,琳琅满目,应有尽有。这是个消费的大世界,一个乡下人到了这里,不管你是大地主或穷光蛋,都会目迷五色,身堕雾中,六神无主,好久好久才能清醒过来。
我自1925年从浙江一个小县来到上海谋生,决心要在漫画出版界混出个名堂,认清了自我奋斗、自我提高、自强不息的为人之道,养成了不计成败,全力以赴的精神。一天到晚除了吃饭睡觉,就是干活。我们的漫画群体,把我当成一个能吃苦耐劳敢于承担责任的好手。1928年4月这个群体联合出版《上海漫画》周报,我既当编辑又当校对,还外出跑腿,深得几位老前辈的信赖。有一时期,画报被租界当局工部局巡捕房控告,我挺身而出,代表画报出庭受审。幸亏请了一位好律师,又逢中国政府收回治外法权之际,在租界里设立了中国法院
,我被宣判无罪。这一事件是对我的社会责任感的一场考验,增强了我办出版事业的信心。这种信心,推动我在漫画创作方面对自我提高的努力。我常常深感自己艺术修养不足,而提高艺术修养又得靠文化基础的提高。我认真读书,不管有用无用,见书就读,把有用的时间全部投入自强不息之中,感觉这样才心里充实得多,对创作的信心也随之增强。要说变,这是我变化的一方面。
婚姻辩证法父母之命第二课(3)
变的另一方面,属于我对家庭、社会、世界的认识。解剖自己从初恋到顺从母命和罗彩云结婚的过程,发现我在小学读书时,样样求上进;进中学以后,学习劲头一年不如一年,到了第三年,竟胆敢和女朋友一道跳级投考大学,投考落榜,父亲破产,绝了求学之路,无情地把女朋友忘得一干而净,以至于只求一条吃饭自立之路;等到上海站住了脚,却又向封建家庭投降,甘心作封建道德的孝子贤孙,这反反复复的变态心理,到底是什么思想根源?
应该说,从15岁到25岁的10年间,周围环境对我影响很大。“五四”运动后,崇拜西方文化,向往个性解放,交女朋友,学时髦,放任自己。父亲破产,受到挫折,要求在社会上找个立身之地,用以摆脱困境,表面看来,实事求是,实际是进一步放任自己。等到立稳脚跟,命运可以由自己掌握了,思想转了一个大弯,认为父母为我找对象,免得自己交女朋友的麻烦。碰得巧,可以捡到一个美满家庭;碰得不巧,把责任推到父母身上,自己仍然可以逍遥自在,还是对我有利。回首当年,我真那么坏吗?坏到真那么自私自利吗?追根寻源,不能不归根到新旧双重社会对我的挤轧,逼得我走上一条自私自利的道路。用现下的语言来评判自己,可以戴上一顶“机会主义”的帽子。
罗彩云之为人,最不可饶恕的是她的“文盲”地位,光这一点,就不能和我般配。那么,我事前怎么不作点调查呢?我曾想过,我的两个妹妹,一个初小毕业,一个高小毕业,小妹还当了几年家庭教师,至少都能读点通俗浅近的书。罗家是书香门第,罗彩云的祖父当过两任县太爷,父亲在浙江省省政府当秘书,哥哥是当地的小学教师,不用调查,这样的家庭出身,她怎么也不会是个文盲,可她偏偏是个刚进小学便告退学的半文盲,这是大出我意料的。为什么说半文盲?因为她还识得几个字,1935年我和梁白波谈恋爱时,她曾费了大劲,写过一封似通非通的信给我,其中主要的一句话是:“家花哪有野花香,野花不久长。”此外,麻将牌里的“东南西北春夏秋冬中发”十个字,她不用看,手一摸就摸得出来,在娘家早就练成一副摸牌的本领。到了上海,左邻右舍,朋友眷属,没一个不摸牌的,因而她自然而然形成了自己的一个小社会,乐在其中。这是环境给她造成的生活方式,无法抵抗。
碰上我这个机会主义分子,只要不给我制造太大的麻烦,我会随遇而安。在初到上海阶段,她人地生疏,我自认为对她有保护的责任,比如那次她从半楼梯摔下来,我承认是我失职,事后陪她逛街买衣料鞋袜,弥补我的过失,记得我还陪她到一个朋友开的照相馆,经过特别设计,拍了两张婚后合影,两人相对微笑,看来相当融洽而富于情谊。直到今天,我还从旧相册中找到那两张照片,给我女儿和孙女看,表示我当年对罗彩云不是完全没有感情的。
由于时间的推移,历史的进程,我们两人各自所处的地位,所接触的世界,差距愈来愈大。到了1935年,我认识了那位女画家梁白波,吸引我走进了另一个天地,个人的事业和个人的内心世界都获得某种程度的和谐,原来的这个不太协调的家庭就被破坏了。
这个家庭是被梁白波破坏的吗?不是!是我自己所积累的心理变态破坏的。上面提到,每当我感到寂寞空虚时,就会独自出去寻乐,寻觅垫补。白波的出现,真正填补了我心灵上的空虚,促使我下定决心改变我的生活环境,以求灵魂获得比较稳定的充实。但是要改变处在夹缝中的生活环境是相当困难的,因为我脑子里还残留着封建道德对我的束缚。1935年到1937年两年间,我和白波的同居生活就如同逃犯那样,时时处在颠沛流离之中,而罗彩云则如缉私的巡警,随时可以追踪袭击。记得1936年被袭击两次,一次在上海某处亭子间,由女儿的奶妈侦察追踪,把我们抓获,请到罗彩云的住处,优礼相待,罗氏俨然以大太太自居,把白波看成我的姨太太,我为白波的受辱而不知所措。罗氏大概请教过她的牌友,设此圈套,迫使白波听命于她,保持她的权力地位,与她分享同一个男人的利益。这个苦肉计理所当然被我拒绝,我和白波便躲到了南京。半年之后,罗氏又生一计,带了她的父亲,也就是我名分上的岳父大人,闯来南京廊东街我和白波的避难所,由其父作证,逼我定个名分,确定罗氏的正统地位。白波不得不躲在邻居家暂避,我则被牵着鼻子送罗氏父女回上海,由律师作证,立下字据,保证罗氏每月应得的生活费,才把我放回南京。经过这后一次袭击,白波如惊弓之鸟,表示要结束这种耻辱的浪漫主义生活。我把这次回上海立字据办分居手续的详情告诉了她,保证以后她再不会遭到袭击,她才回心转意,继续同享新才子佳人的生活。
我和罗彩云之间为什么不能办离婚?一是她本人不同意,她所恃的理由为她是明媒正娶,处于正统地位,照旧习惯,除非犯了族规家法,才能办离婚。另一方面,按当时上海习惯,要离婚就得付一笔终身赡养费,这是我力所不及的。但有个变通办法,叫做“变相离婚”,即由男方保证每月付给一定数目的生活费,保持女方的夫人地位,但二人分居。按照我当时的经济条件,只能接受这后一种变相离婚办法,以换取我的自由地位。当然,这里也还有一个我对罗彩云的同情心问题。我总觉得,她自幼未进学校,处于文盲地位,不能完全由她
本人负责,归根结底,我不该凭一时冲动,甘心屈服于包办婚姻,铸成了大错。另外,我脑子里还有封建意识,认为罗彩云为叶家生儿育女,也是一种美德,我有保护的责任。总而言之,是我自己对半封建半开放的社会采取了妥协态度,造成了一个阴阳怪气的局面。
1937年日寇大举侵略中国。8月13日进攻上海,我急忙从南京赶到上海,把罗彩云和刚断奶的女儿送上沪杭列车,平安回到浙江老家。抗战八年,我在大后方,罗彩云带了儿女在老家跟我父母一起生活。1945年日寇投降,次年我曾回浙江探望过她们,当时儿子申已进中学,女儿明明才上小学。
婚姻辩证法父母之命第二课(4)
1946年我和戴爱莲去美国访问之前,把明明接出来寄养在嘉兴张乐平家。第二年我从美国回来,受聘到北平艺专任教,明明就在戴爱莲的照顾之下,进小学,升中学,最后进了戴爱莲的舞蹈学校,继承后母的事业。儿子申于1949年进入中央美术学院,成了美术事业的后继者。1953年申从美院毕业,分配到江苏艺术学院当教师。他结婚后,把母亲接到无锡一同生活。在此之前,由于儿子的劝导,罗彩云在浙江老家和我办了离婚手续。以后她一直和儿子、媳妇生活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