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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为什么我自己不知道?”
“啊?没人跟你说吗?唉,我也不清楚。你等一下浩洋吧。哎,他来了。”
沈安若回头,看见江浩洋正站在她身后。他比她高许多,此刻与她站得太近,她需要仰着脖子才能直视他的眼睛。
“江学长,谢谢你,但我对入学生会没兴趣。”
“哎,你可真是开门见山。我觉得你合适。我有义务在卸任前推荐我觉得适合的人加入。”
“你至少应该征求我本人的同意。你不觉得吗?”
“咦,你没收到消息吗?我给你留了信,可能是没交到你手里?”江浩洋又露出他那很迷惑人的温和笑容,“别人都争取不到的机会,你却不要。你是淡泊呢,懒惰呢,还是胆怯呢?”
“你不用对我用激将法,我才不上当。还有,我也不领你的情。”沈安若觉得怒气上涌,很努力地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镇定。她看见江浩洋又开始微笑,索性转身走掉。
最后沈安若还是进入了学生会。晚上她回宿舍跟大家说起这事时,211的姑娘们一致认为,沈安若即使不为自己,也该代表大家去参选,两个人总比一个人入选机率大。优秀而美丽的工商2班211宿舍的姑娘们,怎么能在学生会里没有地位呢?连孙冰冰都放下失落心情鼓励她:“沈安若,你进了学生会,等明年我想进时,就有人替我说话了。”
任命那天有辞旧迎新聚餐会,酒喝过、场面话说过后,领导们便退席了,只留了新老交替中的学生会全体成员。他们新人坐一桌,与各位师兄师姐也都熟识,间或便来来往往的敬酒。后来上任学生会主席江浩洋学长端一杯啤酒过来,依旧是充满亲和魅力的微笑,还没走近,安若身边的邹佳佳就小声说:“浩洋学长真有型啊。”
沈安若垂下头,以免自己会忍不住翻白眼。听得江浩洋用又磁又润的声音说:“我敬各位学弟学妹一杯,加油,好好干。”突然就冒出一个坏心的念头。待那杯酒喝完,大家提议要集体回敬学长一杯时,安若抬头朝江浩洋嫣然一笑:“江学长是我们院的荣耀,是我们大家学习的榜样,大家当然要一个个单独敬他。我先来吧,师兄,我干了,您随意。”沈安若仰头便喝光那杯啤酒,因为心里有一点紧张,险些把自己呛到。江浩洋定定地看了她一会儿,脸上浮起笑意,一抬手也全喝光了。新生最爱起哄凑热闹,不过也总有叛徒,两个一起敬,当然是小女生们,心疼江浩洋喝太多。饶是如此,江浩洋仍被连灌了七八杯,那杯子有二两半,喝到最后一杯时他直摇头,分了几口才吞下。沈安若在心里暗笑,有做了坏事的刺激感,抬头时,却见已经走远的江浩洋正回头看她,于是朝他吐了吐舌头,做个鬼脸。
大学生活比高中舒坦N倍,学习并不累,学生会的工作也不算太多,沈安若过得游刃有余。学长李海剑的影子渐渐淡去,沈安若的暗恋生涯如愿以偿的平静终结。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将至,晚上总混在宿舍看小说的沈安若也不得不抱了课本去占座上晚自习。某日正看书看得专心,面前突然传来声音:“同学,可以挤一挤吗?”那声音很熟,一抬头,竟是江浩洋。
沈安若环视教室一眼,的确没有空座位了,大多数人自己占了一张桌子,偶尔两人一桌的,多半是情侣,或者暖昧期男女。她抿着唇瞪着江浩洋,对方说:“每个教室都没座位了,真的。难得找见一个熟人。”沈安若想回一句难道我们俩很熟么,想想又不妥,嘟着嘴,很不情愿地把自己的东西都推到一边,腾出半张桌子给他。
江浩洋看书很安静,连翻书页的声音都很轻。沈安若斜瞥一眼,竟是考研书。看不出来他要考研,他明明每天下午都在球场打球。过了一会儿,安若学得无聊,便抽出闲书看,才看了几分钟,手里的书便被抽走了。
“《没有月亮的晚上》?呓,这是哪一科教材?你们还考通俗文学?”
“还给我。”沈安若一把抢回来。
“年轻女孩子看这种消极文学多影响身心健康,不如读一读《女训》。”
沈安若又被气到,狠狠瞪他一眼,见他没反应,于是挖苦说:“学长你怎么知道这本书消极,啊我知道啦,是你某任女朋友……”还没说完,就见江浩洋用食指靠在嘴上发出“嘘”声,让她小声,又指指旁边正学习的同学。自习室里其实没那么安静,总有小情侣在叽叽喳喳打情骂俏,也有人小声地认真讨论问题,但被他示意,沈安若仍觉得十分尴尬,于是不再理他,换了微积分课本开始做题。过了一会儿,她又要换书时,见江浩洋递过早已准备好的纸条,上面写着:“学不下去了?出去吧,我请你吃东西。”
沈安若也不知道那天怎么就真的跟了他出去。他们去吃的油炸冰淇淋,江浩洋冷得直抖:“现在是冬天好不好,为什么会有人卖冰淇淋?这么冷热交加,你这么贪吃,将来胃准出毛病。”后来沈安若的胃真的很不好,不要说冬天,就连夏天,都几乎不怎么敢吃冰淇淋。
遇见江浩洋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他总是神出鬼没。直到放假前,也就见过他三四回。不过一起上过自习,又一起吃过冰淇淋后,他们似乎相熟了很多,见面就像朋友一样打招呼。后来还请人转交给她两本亦舒的二手港版书,说是大四生们要清理拍卖的,被他捡出来。
转眼第二学期也过了两个月,大四学生纷纷返校,开始写论文,找工作,每人把自己弄成白领状,一到周末便行色匆匆。最自在的当属已经考上研究生的那群人,比如江浩洋,沈安若经过篮球场时,总见他在里面挥汗自如。
某日沈安若难得地在图书馆自修室里学习,学到闷,又掏出小说,不想刚看一会儿,书又被人抽走。江浩洋说:“这么闲?帮我个忙吧。”原来他让她帮忙抄毕业论文。
沈安若不理他:“你自己明明有手,干嘛找别人抄?”
江浩洋伸出右手,食指上包了纱布:“打球时碰伤了。”
于是安若很认命地帮他一字字誊写。江浩洋陪坐在一边,拿了沈安若的小说看,安若有看不清的字便问他。他的字很好看,带一股挺拨俊秀的味道,很像他的人。安若写到手累了,便停下来一边甩手一边愤愤地看他。江浩洋笑着小声说:“你别把眼睛瞪那么大,会提前长皱纹的。你知不知道有多少女同学主动要求帮我抄,我都没用她们。”
“我真荣幸啊,谢谢你这么看得起我。”
“哪里哪里,她们的字都太秀气。只有你的字,一笔一画的正楷,跟小学生似的,导师只当我认真写字,比较不会多问。”
江浩洋的毕业论文通过后,专程找了沈安若,要请她吃饭作答谢。沈安若拒了几回没有拒成,于是选了怡和园,离学校非常远的地方,不至于被同学们碰见。他们坐了四十分钟的公交车,又走了十分钟的路。那里都是特色小吃,点菜前要先用钱换了餐票,非常麻烦。沈安若只吃了铁板烧米饭就饱了,江浩洋十分的无奈:“我们来回要走两小时的路,你就吃这么点?”因为时间很早,索性又去看电影,看的《罗密欧与朱丽叶》,里奥那多的那部后现代版,看完后两人都有点郁闷。
江浩洋说:“这两人死的……还真是不值。多可惜的大好年华,不能在一起又怎样,总要各自好好地活着。”
“对啊,莎士比亚的悲剧里,这一部的结尾最让人郁闷了,死得多可惜,不得其所。”
“他们才见了一眼,怎么就能决定一生。年轻人,真是轻率……”
“所以才要早点死,在相爱的时候死去,不然等结婚了,指不定成了怨偶……”
沈安若觉得这种对话真是很污辱电影。
回学校已经挺晚,快要熄灯了。江浩洋陪安若一路走到宿舍楼前。
“沈安若?”
“呃?”
“你为什么不找男朋友?”
“为什么一定要有男朋友?”
“可以帮你打水买饭占位子陪你逛街,你闷的时候还可以找他们出气。”
“这些事你都做过?鬼才信呢。”
“哦,我例外,都是别人为我做这些事。”
沈安若笑出声来:“自大狂!”
快走到女生宿舍楼门口了,安若说:“一个人多自由,打水买饭占位子逛街,我都可以自己做。”
她已经准备进大门,听得江浩洋又喊她:“沈安若?”
她回头看他。
江浩洋站在路灯下,灯光在他身上、脸上罩了一层柔和的光:“如果你到毕业都一直一个人的话,不如考虑一下做我的女朋友吧。”
沈安若转身跑掉,甩给他一句:“我什么都没听见!”
但是沈安若在后来的三年里,终究是没有过任何一个男朋友。她有很多的机会,有好几位男生,与她很合得来,但她只一句大学里不想谈恋爱便全数推掉。连她自己都不知道,这样的执意,是否与江浩洋有关。江浩洋远在几千里之外读研,大约每周给她写一封邮件,偶尔也写纸信。那时候学生宿舍还不允许接入互联网,安若便每周去一次校外的网吧,并不是特别期待,但收到信后,仍是觉得心情愉快。他并不打电话,因为安若不想被舍友们问东问西,一般是安若打过去,说上一两分钟后,江浩洋便说:“我给你打回去吧。”
沈安若毕业的时候,江浩洋研究生也毕业。他很早便定下了Y市的工作,与沈安若通电话时说:“安若,你不如也到这边来工作,这里山明水秀气候怡人,安静又闲适,也并没远离潮流,适合你的性子。”
沈安若没有答应他,但是却有意无意地将大多数的简历投到了Y市的企事业单位。她与Y市的正洋集团签订协议时,她的家乡,还有读书所在的省城,都有非常好的单位对她表达强烈的接收意向,但她还是义无反顾地去了Y市。她对自己说,我不是为江浩洋而去,而是因为正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