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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1月24日执行。法办韩对于督促广大政府军队官兵作战及提高军队的抗战士气起到一定的作用。白崇禧曾说:“韩既正法,纲纪树立,各战区官兵为之振奋,全国舆论一致支持,韩之原部第3集团军在孙桐萱指挥下亦奋勇与敌作战。在此之前,黄河以北作战部队轻于进退,军委会之命令,各部队阳奉阴违,经此整肃,无不遵行。”“1月20日,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明令嘉奖抗战牺牲的郝梦龄军长、佟麟阁副军长,并撤职查办、枪决处死41名作战不力的旅长以上将领……给保存实力、怠于作战的军官以极大震慑,前方士气为之一振。”与此同时,利用日军暂未发动大规模进攻的间隙整军,对全国军队进行了武器装备及兵员的补充,以恢复、提高军队的战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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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分:华东战局
日军进一步扩大侵略战争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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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失守后,日本在南、北两战场暂时胜利的基础上重新制订了对华的政略、战略,决定进一步加强军事力量和扶植傀儡政权,企图军、政两手并用,迫使中国政府屈服。1937年12月24日,日本内阁会议决定的《处理中国事变纲要》提出:“帝国政府切望南京政府迅速放弃其抗日容共政策,与帝国合作”,“但南京政府仍然标榜长期抵抗”,“有鉴于此,今后不一定望期与南京政府谈判成功(当时正当陶德曼调停间),而继续寻求收拾时局之其他途径,并与军事行动互相配合,对事态的进展作好准备,以应付南京政府的长期抵抗。”1938年1月11日,日本御前会议又制订了《处理中国事变的根本方针》,提出:“如现中国中央政府不来求和,则今后帝国不以此政府为解决事变的对手,将扶助中国新兴政权的成立,与其协商调整两国邦交,并协助新生的中国建设。对于中国现中央政府,帝国采取的政策是设法使其崩溃或使它归并于新兴中央政府。”1月16日,经日本天皇裕仁批准,日本近卫内阁公开发表《不以国民政府为对手的政府声明》,宣称:“帝国政府在攻下南京后,仍然为给予中国国民政府以最后反省机会,一直等到现在。然而,国民政府不理解帝国政府的诚意,狂妄策动抗战……因此,帝国政府今后不再以国民政府为对手,期待能与帝国真诚合作的中国新政权的建立与发展,进而与这个新政权调整两国邦交,协助建设新兴的中国。”与此同时,日本撤回驻华大使。两国交战,交战一方政府不仅不宣战,反而否认另一方政府的存在,这既反映了日本政府的狂妄,也对国民政府的抗战起了一定的刺激作用。日本政府为实现上述新的对华政略、战略,1938年初建立了长期战争体制。但“当时日军的武器、弹药、器材等严重短缺,只有在增设兵团、休整部队、严肃军纪后,才能进行大规模作战”。为此,日本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政略、战略措施。
1。 实行总体战体制
1938年1月22日,日本近卫首相在第73次议会上发表的施政演说中指出:为迫使中国政府屈服,以结束对华战争,必须建立国家总动员体制,也就是国家总体战体制。日军参谋本部于1938年2月草拟的《昭和军制建设纲要》解释说:总体战就是“倾国家的全力遂行战争”,“毫无保留地统一部署国家的全部力量,并始终指导和动用它来贯彻战争目的。使用的手段,分为武力、经济、政治和思想四个方面,它们互相联系,互相影响,但武力是决定性力量。”经激烈辩论,3月24日最后通过了《国家总动员法》以及《飞机制造业法》、《电力管理法》等数十个与战争有关的法令,使国内生产首先保证满足军需,将许多民用工厂转变为军工工厂,并拨款48亿日元,作为临时军事预算。
2。 进一步扩大军事力量
为了进行长期的对华战争,日本大本营计划于“1938年补充军队的消耗和缺额”,在“上半年新成立约11个师团”,并储备50个师基数的武器、弹药、器材,将军工生产提高到120个师团基数及3500架飞机。到“1940年完成对华取攻势、对苏防守的准备”,建成“60个正规师、30个暂编师、250个飞行中队”。
3。 制订1938年的战略方针
日军参谋本部认为:“在完成对华持久战略态势的同时,在作战指导上应采取纯消极持久战方针,把国力,特别是军力的消耗减少到最低限度。”1938年2月16日,日本大本营御前会议制定对华战略方针,主要内容是:在完成长期战争实质性的准备前,“不扩大战局,不主动发动大规模战争,维持现占领地区的治安,致力于扶持新政权”;至1939年,再“从三面向武汉实施分进合击”,准备使用“兵力20至30个师团”,“进行为期半年的作战”。
4。 在占领区加速建立傀儡政权
继1937年11月22日将“察南自治政府”(1937年9月4日在张家口成立)、“晋北自治政府”(1937年10月15日在大同成立)、“蒙古联盟自治政府”(1937年10月27日在归绥成立)三个伪政权合并,在张家口成立“蒙疆联合委员会”后,1937年12月14日,即南京失守的第二天,又急急忙忙地提前将“北平治安维持会”(1937年7月30日成立)、“天津地方治安维持会”(1937年8月1日成立)、“河南省自治政府”(1937年11月27日成立)和“山西省临时政府”(1937年12月10日成立)四个伪政权合并,在北平成立“中华民国临时政府”,1938年3月18日,再将“上海大道市政府”(1937年12月5日成立)、“南京自治委员会”(1938年1月1日成立)和“杭州治安维持会”(1938年1月1日成立)三个伪政权合并,在南京成立“中华民国维新政府”。据日本陆军省制订的《华中政务指导要纲》说,这样做是为了“促进蒋介石政权实质性的崩溃”。日军进一步让各傀儡政权“建设必要的警察队和军队,暂定为一个省警察队2万,军队2个师”。
5。 调整参加会战的日军指挥系统与部署
1938年2月14日,日本大本营下令撤销“华中方面军”、“上海派遣军”和第10军三个司令部,建立“华中派遣军”司令部,统一指挥华中地区的日军。同时调整了部署:将三个司令部的全体人员及司令官调回日本国内;因华北方面八路军进行的抗日游击战争不断开展,日军深感“后方部分地区治安不稳”,为加强华北兵力,1937年12月31日,将第9旅团归还华北第5师团建制;1938年1月15日和2月10日,又先后将第16师团和第114师团调往华北。
四、 会战前第五战区的作战方案
1937年8月淞沪会战开始后,抗日战争已经发展为南、北两个战场。国民政府最高军事当局为防止日军由东南沿海登陆,占领徐州、切断南北两战场的联系,于20日以大本营第1号训令宣布成立第五战区,负责指挥鲁南、苏北地区的战事。司令长官由蒋介石兼,副司令长官为韩复榘。大本营赋予第五战区的作战任务及指导要义是:“本战区作战之特性,为对敌强行登陆之作战,故以立于主动地位,确占先制之利,根本打破敌军登陆之企图,此为作战指导上之第一要义。纵使敌军一部先行登陆,务必迅速围攻而歼灭之,不使后续兵团借此以为安全登陆之掩护。此为作战指导上之第二要义。必要时,在指定地区之范围内扼要固守,绝对限制敌军之进展,运用机动部队而歼灭之,以确保我国军南、北两战场作战连系之中枢。”但在当日又发表了大本营第2号训令,撤销第五战区,辖区及部队改归第一战区。当淞沪会战局势趋于严峻之际,10月16日又重建第五战区,任命李宗仁为司令长官,韩复榘为副司令长官,长官部设于徐州,管辖地区为津浦线两侧及山东省,下属部队有第3集团军、第11集团军、第24集团军、第51军以及位于鲁南、苏北、豫东、皖北各地的军事单位和海军陆战队等。
(一) 战区成立时的作战计划
第五战区司令长官部遵循统帅部的意图,结合本战区当时的敌情、地形及任务,于1937年12月拟定了作战计划。其方针为:
(1) 第一时期(阻止敌之侵入)
一是守备黄河南岸之第一线兵团,直接守备黄河两岸,置重点于济南及其以西地区,分置有力之预备队于济南、泰安附近,并于黄河固守河岸,不得已时应确保直后方各要点,勿使敌扩大区域或威胁我主力之侧背。
二是守备海岸之第一线兵团,连接守备海岸各要点,阻止敌之登陆,并置有力之预备队于诸城、日照、东海间地区,以机动策应海岸直接守备部队,挫折敌登陆企图。敌已登陆时,亦须固守既设工事线,竭力阻止敌之发展。
三是第二线兵团位于徐州附近,添筑徐州附近国防工事,并准备利用津浦、陇海两线,应援第一线兵团之作战。
(2) 第二时期(兖州附近之会战)
一是黄河守备兵团,如受敌由长清及其以东正面压迫时,可向莱芜、泰安、肥城及新泰、大汶口地区逐次撤退,占领要点;并在该地区以北留置多数小部队,施行游击,迟滞敌之南进。
前节之目的业已达成,或敌由长清西北侧面压迫时,则平阴、东阿方面应竭力支持,掩护该兵团主力向南阳湖以北运河之线撤退,整顿态势,置重点于济宁附近,准备会战,同时对寿张、范县方面应予警戒。
二是济南以东之一部,不及向津浦路以西撤退者,可逐次向博山、泰安及新泰、泗水南北一带山地撤退,协助主力之会战,并向敌侧击。
三是日军主力于海岸上陆,或黄河守备兵团向泰安以南撤退时,海岸守备兵团之主力应逐次向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