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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当时属于四川叙南等处蛮夷宣抚司管辖的马湖路也是彝族集中的地区。元朝曾在这里设泥溪(今屏山县)、平夷(屏山东境)、蛮夷(屏山县西境)、夷都(治今秉彝场)、沐川(今沐川、马边县)、雷坡(今雷波县境)六长官司。罗罗斯宣慰司和马湖路已包括了今四川省西昌地区和凉山彝族自治州在内。
综上所述,元代的彝族主要聚居在今云南的东北部及其与四川、贵州毗邻的地区,此外,中庆、澂江、临安、元江、广南、威楚开南、广西、大理等路都有彝族与其他民族杂居,特别是云南的中心地区,彝族和白族区是互相交错的。
大理以北,毗邻吐蕃的金沙江畔,元时属于丽江路的通安州、宝山州、巨津州等地,沿山寨中住有末些人,又称摩些或磨些,即今纳西族。丽江路及大理、永昌等地还有卢(又称卢鹿、栗些,即傈僳族)、峨昌(又称俄昌、阿昌)、撬(又称“俅人”,即独龙族)、吐蕃(藏族)、西番(普米族)、弩人(即怒族)。
史书上所称的“野蛮”,即景颇族,住在丽水(伊洛瓦底江)两岸,即今江心坡到孟养一带。
和泥(又称斡泥、窝泥、禾泥)即哈尼族,主要居住在临安西南的红河地区,元代曾在这里设和泥路。元江路等地也有部分哈尼族。
蒲蛮(又称朴或扑子蛮)即布朗族,主要分布在澜沧江以西,即永昌,腾冲二府地区。
经济的发展
云南各族人民以从事农业为主。一二六七年,皇子忽哥赤往镇云南,王府文学张立道担任了大理等处劝农官。以后,云南设置行省,赛典赤出任云南行省平章政事。他们都注意到要恢复和发展农业以巩固元朝在云南的统治。
白族、罗罗族人民对兴建水利灌溉事业有自己的传统。大理国末期,国政荒乱,水利失修。昆明西南的滇池,由于没有出水口,夏季山洪暴发,往往淹没湖边田野,昆明城内也泛滥成灾。赛典赤等经画修濬,白、罗罗各族人民先后修建了松华坝、南坝,疏濬或新开了盘龙江、金汁等六河。又修筑河堤、水闸,控制水流,凿通滇池西南的海口,使湖水可以排出。这不但减轻了水患,扩大了灌溉面积,而且因排泄了湖边积水,增加了良田百余万亩。据当时记载,亩产量一般可达到二石。从元世祖至元初年开始,直到成宗大德间,昆阳州海口的工程还在继续。
元人郭松年在《大理行记》中描述了他在大理一带的亲身见闻。云南州(祥云)以西三十余里的品甸有个清湖,白族用来灌溉,其利可达云南州城郊。自嵓甸(弥渡)有赤水江可兴水利,居民辏集,禾麻蔽野。赵州甸(凤仪)川泽平旷,神庄江贯于其中,溉田千顷,少旱虐之灾。大理点苍山泉源喷涌,共有一十八溪,功利布散,皆可灌溉。
云南设置劝农官,推广先进地区生产经验。白、爨人虽然早已养蚕和植桑,但不得法。张立道传授汉族的经验,收利等于过去的十倍。赛典赤也推广了种植粳稻桑麻的先进技术。元成宗时,李京曾描述说,白族经营的麻麦蔬果,同内地近似。
一二七五年以后,云南行省在中庆、大理、威楚、曲靖、澂江、仁德、临安等路府实行屯田,阅实户口,拘刷漏籍户作屯田户;在鹤庆,罗罗斯等处,还抽出一些编民立屯。屯田户的租赋直接交给政府,一二八五年一年即交租银五千两。一二八九年,元朝又在上述各地和武定、乌撒、东川等路发展军屯,由当地的乡兵爨僰军经营。一二九三年,梁王以汉军梁千户军于乌蒙屯田(后迁新兴州)。一三一六年,行省调拨畏兀儿和新附汉军于乌蒙屯田镇守。
民屯大部由官给田,中庆路官给田,达一万七千二十二双(近七万亩)。赛典赤还贷给了屯民牛、种、农具等。延祐年间,畏、汉军在乌蒙屯田一千二百五十顷,是在有“古昔屯田之迹”的荒地上开垦的。元朝实行屯田,本意在扩大收入,但因此也扩大了耕地面积,促使白人和侠爨人转入了农业。
在大理国时代,云南就以畜牧业著名。十二世纪初,各方向大理国王贡奉牛马,据说“牛马遍点苍”。宋高宗南渡,迫切需要战马。西北的马市被金朝隔断,改在广西皇州设提举司,向罗殿、自杞、大理买马,还曾派专人去善阐府商谈买好马一千匹。大理马极为宋人称道,据说有日行四百里的骏马。元初马可波罗到昆明、大理等地,也说这里是产马很多的地方,人民以畜牧和种植为业,他们养的马甚至远送到印度售卖。元成宗初年,云南一年贡献给梁王的马就达二千五百匹之多。亦奚不薛是直属皇帝御位下十四处牧地之一,由罗鬼首领,八番顺元宣慰使铁木儿不花主管所牧国马。
云南地处高原,山地盛产绵羊,用羊毛做的毛毡成为白、罗罗各族人民的必用品。
白、爨人民的手工业大多还没有从农业和畜牧业中分离出来。由于绵羊很普遍,织毡是常见的家庭手工业。从贵族到平民,每人都有一件披毡。平民赤身披毡,白天是衣,晚上是被。大理出产的上品毡长大而轻。云南出产的棉布以精巧著称,有“白叠”、“朝霞”等名目,是贵族服用的衣着。
大理的采矿、冶金业已相当发展。宋人形容大理制作的刀“铁青黑”,“南人最贵之”,锐利程度可以吹毛透风。元代云南中庆、大理、金齿、临安、曲靖、澂江、建昌等地都产铁,一三二八年全省铁课达十二万余斤。大理的制刀技术也反映了当时炼铜的技术水平。铜产于大理和澂江萨关山,当时全国只有云南有铜课。金产地几乎遍布云南各处,马可波罗一再描述云南黄金很多,所以金对银的比价较别处为低。云南金课当时占全国首位。银产于威楚、大理、金齿、临安、元江等路,银课占全国的一半。由于金、银、铜出产丰富,云南用这几种金属加工的手工艺品也相应发展,如用金银打制各种贵重饰物,用铜铸佛,打制各种器皿,技艺都很高。此外,罗罗斯的珠、会川的碧甸子也很有名。威楚、建昌和大理的盐井都产盐,元朝在威楚设有提举盐使司,在大理白盐城设榷税官,收入很多。
南宋时,大理国以及罗罗斯、乌蒙、罗鬼等部在邕州、黎州、叙州、沪州分别同南宋进行互市。白、罗罗等族以输出马、羊、毡、白叠、兽皮、云南刀、甲胄、漆器、麝香和各种药材为主,换取南宋的丝织品、磁器、盐和汉文书籍。元朝统一后,商旅可以直接往来,为云南和内地的物资交流创造了有利条件。赛典赤采取了降低商税、繁荣市场的措施。云南商人同藏族地区及缅甸等地也有贸易往来。本地的贸易通过集市进行,称为“街子”,午前聚集,抵暮而罢。
云南通用的货币是叭(贝壳)。元朝行用交钞,允许交钞和叭公私通用。税收按黄金计算,用折纳。金、银是高级通货,每金一钱值子二十索(每索贝八十枚)。建昌等地区有用盐巴作货币的,盐巴用同一种模子做成,上有官方印记,所以同黄金也有固定的比价。
白、罗罗各族社会发展不平衡。白人社会较为先进,其次是中庆等中心地区的爨人,大理国时期已确立起封建制度。大理王是最高土地所有者,他把关津要隘和富饶地区分封给段氏族人。段氏取得大理政权曾得力于东方三十七部的支持,因而封一些“乌蛮”贵族为领主。以后权臣高氏专政,大理王将善阐、威楚、统矢(姚安一带)三府和秀山(建水一带)、石城(曲靖一带)等地分封给高氏世守。高升泰有嫡子八人,分牧八府,庶子十一人,分牧四镇郡邑,世官世禄。他们对封地内的土地和人民有世袭的封建统治权,但要对大理王定期进纳贡赋和调派劳役、兵役等。
大小领主还有自己的私有庄园。大理国君臣的政治权力在元朝大大削弱,但私庄仍旧保留。现在大理地区的“白王庄”、“皇庄”等地名,可能即是大理王室私庄所在地的遗址。统治鹤庆的高氏后人一直拥有私庄,他们是庄内全部土地、山林和河流的领主,而全部居民则是领主的农奴。农奴必须对领主承担劳役,交纳地租,还要在特定的土地上服劳役,如“夫马田”、“守卫田”、“守坟田”、“鹅鸭田”等。农奴因各种名目要向领主送礼,没有人身自由和做人的权利,领主有权随意侮辱和处置自己的农奴及家人。
蒙古军进入大理时,一些大理贵族战死、逃散或被剥夺土地,因此出现了属于元朝的官田和摆脱领主束缚的农民。元初几次籍民户,把农民编入向国家纳赋的户籍,以后才把查出的漏籍户调入屯田。大理金齿等处宣慰司军民屯田,最先是由二○六六户漏籍户开创的,后来发展到屯田近九万亩,都是军民的己业田。他们编入屯田前已是摆脱了领主的自耕农。其余地区军屯的寸白军大都有己业田,官府调他们做乡兵,就是因他们既能守戍地方,又能耕田自给,不需国家另筹粮饷。
自耕农的大量涌现必然导致农民的分化和新兴地主的产生。元朝的寺庙也占据大片土地,每一个新寺院建成,就有“常住恒产田园”,有些是由大官僚、地主的捐献,有些是购买或侵吞。元末,土地兼并日烈,元代屯田的土地多为僧道及豪右隐占,官府收不到税粮,农民也无己业田可耕了。
租佃关系也有所发展。农民租地一亩每年纳租三牛一升至五斗八升稻谷,最低地租每亩一斗六升。
云南东部罗罗聚居区较为落后,直到清代,武定、禄劝还有奴隶买卖现象,说明元代边远山区的彝族社会只发展到奴隶占有制度。其余罗罗斯、乌撒乌蒙、黔西罗氏鬼等部当更为落后。宋代常有大小凉山的奴隶主到宋朝境内抢劫奴隶的记事,也说明奴隶制度的发展。
文化的交流
南诏国时代,与唐朝已有密切的文化交往。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