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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通史(五至十册)-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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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真宗统治时期以来,朝廷中就在议论着各种各样的改革的建策,仁宗朝这种议论更加发展。下面是一些有代表性的、有影响的主张和实施方案。
  王禹偁的“五事”——真宗初即位,知扬州王禹偁即应诏上疏,建言五事:一是“谨边防,通盟好”(对辽夏);二是“减冗兵、并冗吏”,从而减少“山泽之利”的税收;三是严格选举,使人官不滥;四是淘汰僧尼;五是“亲大臣远小人(宦官)”,朝廷信用宰相不疑,宰相择用诸司长官。王禹偁的建议,主旨是在减少官兵冗员,他认为这是“国用不足”的主要原因。
  宋祁的“三冗三费”———○三九年(仁宗宝元二年),天章阁待制、同判礼院宋祁上疏,以为国用不足在于“三冗三费”。“三冗”是:(一)天下育定官无限员,各级官员增加到以前的五倍:(二)厢军几十万人不作战而耗衣食;(三)僧道越来越多,没有定数。没有受戒的,已有五十多万。“三费”:一是道场斋醮(音轿jiào),百司供费不资;二是京师多建寺观,又多设徒卒,添置宫府衣粮;三是大臣罢黜(音触chù),仍带节度使衔,靡费国用。宋祁最后又建议仁宗和后宫应节俭,不得妄费。宋祁的建策,主旨仍在裁减官兵,节省靡费,是沿袭王禹偁而略有发展。
  范仲淹的“新政”——一○四三年(庆历三年),仁宗任用范仲淹参知政事,富弼、韩琦为枢密副使,要他们条列当世急务。九月,范仲淹奉诏条上十事,说:“历代之政,久皆有弊,弊而下救,祸乱必生,夷狄(指辽夏)骄横,寇盗(指农民起义)横炽,不可不更张以救之。”所上十事是:(一)“明黜吵(音治zhì)”。即改变文官三年一迁、武官五年一迁的磨勘法。官员中有大功“高才异行”者,可特加任用。老病愚昧者另作处理。有罪者按情节轻重处分。(二)“抑侥幸”。改变贵族官员子弟“恩荫”作宫的旧法,严加限制,以减省冗官。(三)“精贡举”,改变专以诗赋墨义取士的旧制,着重策论和经学。(四)“择官长”。严格选择转运使、提点刑狱及各州县长官。(五)“均公田”。各地官员按等级给以多少不等的。’职田”,用来“责其廉节”,防止贪污。(六)“厚农桑”。每年二月,提倡各地开河渠,修筑堤堰陂塘,以利农业生产。(七)“修武备”。京师招募卫兵五万人,队捍卫朝廷。(八)“减徭役”。裁并州县建置,使徭役相对地减少。(九)“罩恩信”(覃音潭tán)。朝廷有赦令,各地必须执行。(十)“重命令”。各地法令应由朝廷统范仲淹提出的十项建策,除兴修水利属于农业生产的措施,其他各项都在于整顿政权机构,以加强宋朝的统治。范仲淹疏上,仁宗颁行全国,号称“新政”。只是修武备一项未能付诸实行。次年,范仲淹出任陕西河东宣抚使,抵御西夏,朝中官员对新政多有指责。一○四五年初,仁宗即下诏罢废关于磨勘和恩荫的新法。范仲淹被罢免。富弼因附和改磨勘法,被指为范仲淹朋党,也被罢免。韩崎上书谏罢富、范,不准。韩倚被迫出朝,知扬州。范仲淹提出的所谓新政,前后只一年左右,便因贵族、官员们的反对而失败。一○五二年。范仲淹病死。
  文彦博的“省兵”——皇祐元年(一○四九年)十二月,宰相文彦博、枢密使庞籍,以国用不足,建议省兵,裁减禁军归农。沿边诸将反对,说是兵士都会弓刀,裁减后必“相聚为盗贼”(起义反抗)。文、庞同奏:公私困竭,只是由于养兵太多;万一“聚为盗贼”,两人愿拚死去镇压。仁宗采文彦博等的建议,下诏陕西保捷兵(禁军)年五十以上和短弱者放归农。共放归三万五千人,存五万人。据说陕西沿边养一兵一年需钱七十贯,省兵后,每年可节省二百四十五万贯。但此后,王德用为枢密使(一○五四——一○五五年),又选厢军补禁军,兵额又增。
  王安石上万言书——江西临川人王安石在一○四二年(仁宗庆历二年),中进士,年二十二岁。当年签书淮南判官,一○四七年调任鄞县(鄞音银yín)知县。文彦博建议省兵,王安石持异议,在鄞作《省兵》诗说:“有客语省兵,省兵非所先。”他指责宋朝兵制是“将既非其才,议又不得专”。提出“百宫勤俭慈,劳者已息肩,游民慕草野,岁熟不在天。择将付以职,省兵果有年。”一○五三年,王安石通判舒州。在地方州县做官的王安石,不像朝廷士大夫那样只看到了官僚机构庞大的一面,而且看到了社会上的贫富悬殊,大地主、大商人的残酷敲剥,将激起农民的反抗。在舒州作《发凛》诗,指出“贫穷主兼并”,说:“三年佐荒州,市有弃饿婴。……崎岖山谷间,百室无一盈。”《感事》诗说:“丰年不饱食,水旱尚何有?虽无剽盗(指农民起义)起,万一且不久。特愁吏之为,十室灾八九。……取资官一毫,奸桀已云富。”又作《兼并》诗,直指“人主擅操柄,如天持斗魁。赋予皆自我,兼并乃奸回。奸回法有诛,势亦无自来。……俗吏不知方,掊克(敲剥。捂音pǒu)乃为才”。真宗以“不抑兼并”作为国策,王安石这时已逐步酿成了诛抑兼并的变革思想。一○五七年,王安石调知常州。次年,移任提点江东刑狱,被召人朝,向仁宗上长达万言的奏疏,要求培植人才,改革法度。
  王安石指出:国家财力日以困穷,风俗日以衰坏,在于法度不合“先王之政”。如要改易更革天下之事,又患人才不足,所以人才是当务之急。他建策从教养取任四个方面培植人才,使在位者得其才,然后再审视时势人情,变更天下之弊法。万言书提出了“流俗所不讲”的一些新意,如说官员诚然冗多,但宫俸微不足道。前人理财是“因天下之利以主天下之财,取天下之财以供天下之费”。理财能得其道,即使官俸增加,也不致有损国家经费。又说当今“法令滋而不行”,‘’小人有幸而免者,君子有不幸而及者”,是所谓“不能裁之以刑”,治之非其道。万言书奠立了王安石变法的思想基础,但并没有被仁宗采纳。
  司马光上三札——陕州夏县人司马光,一○三九年中进土。枢密副使庞籍荐为馆阁校勘。庞籍出知并州,司马光为并州通判,建议筑麟州堡以制西夏,结果宋军大败,庞籍因此得罪,司马光改任开封府推官。一○六一年,司马光任同知谏院,向仁宗上三札子。一是论“君德”,说人君大德有三:仁、明、武。要仁宗“以天性之至仁”,“善无不录,恶无不诛”。二是论“御臣”,任宫信赏心罚,不要只是“累日月以进秩”。三是论“拣军”,“养兵之术,务精不务多”。司马光的三札,重复提出了范仲淹的“明黜陟”和文彦博的“省兵”,强调“君德”“天性至仁”,是宣扬儒学,以别善恶。
  南宋思想家陈亮曾经指出:“方庆历、嘉枯,世之名士常患法之不变也。”但对改革的方针和途径,官员上大夫中显然有着不同的主张。司马光、文彦博等所主张的,只是局限于财用的节省和官兵的裁减升降,也就是基本上仍然维持现状,不作更大的改革。较为激进的范仲淹,也还是着重于官僚机构的整顿。王安石所提出的,是另一种主张,即从他所说的“大法”上着眼来变革法度。不是单纯地用官员升降的办法,而是以加强法治来整顿吏治;不是单纯地主张节省,而是以“理财”来增加国用;改革的方向也不是仅限于官兵,而且指向了社会上的大地主、大商人那些兼并之家。以王安石为首的变法派和司马光、文彦博等保守派,两种主张的对立在逐渐形成。
(四)农民、士兵的起义
  宋朝统一后的几十年间,广大农民和工匠以辛勤的劳动,发展了农业和手工业生产,但生产的果实却被地主阶级所剥夺。宋王朝“尽用衰世衷刻(裒音掊póu)之木,取于民以啖之而犹不足”。地主、富商也争相榨取农民和工匠的膏血,劳动群众陷于残酷的地租剥削和赋役压榨之中,被断绝了生路。青年诗人王令作《梦蝗》诗,假借蝗虫的控诉,犀利地揭露了地主和农民的对立:“尝闻尔人中,贵贱等第殊。雍雍村能官,雅雅仁义儒。脱剥虎豹皮,假借尧舜趋,齿牙隐针锥,腹肠包虫蛆。……割剥赤子身,饮血肥皮肤。……贫者无室庐,父子一席居。贱者饿无食,妻子相对吁。……此固人食人,尔责反舍且(音居jū,语助词)?……吾害尚可逃,尔害死不除!”地主阶级的“材能官”、“仁义儒”们打着仁义之道的旗帜喝农民的血,被“割剥”的农民群众只有针锋相对地起来作斗争,才能驱除这些吃人的虎豹。
  真宗至英宗统治时期,宋王朝在一天天溃烂,农民、士兵的反抗斗争也在一天天兴起。士兵的反抗和农民起义相结合,“一年多如一年,一火(伙)强如一火”。下面是几次规模较大的起义。
益州起义
  李顺、张余等领导的起义失败后,仅隔四年多,真宗咸平三年(一○○○年)的新正元旦,益州(李顺起义后,宋朝降成都府为益州)戍车在赵延顺等八人领导下,又一次发动了武装起义。当官员们庆贺元旦时,士兵们奋起杀死兵马铃辖符昭寿。知州牛冕在慌乱中缒城逃跑。赵延顺等推举农夫出身的军官都虞侯王均为领袖,建号大蜀国,建元化顺,署置官称,以小校(低级军官)张锴(音凯kǎi)为宰相。王均攻占益州后,又攻下汉州,进取绵州、剑门,不下,还成都。彭州农民准备杀兵马都监响应,事泄,首领被杀。各地农民纷纷加入起义军,起义军逐渐发展到数万人。宋将杨怀忠自蜀州领兵进攻成都。起义军在崔照、鲁麻胡等领导下大败宋兵。二月,杨怀忠集合嘉州、眉州等七州宋军再攻成都。王均派赵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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