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熙帝在九月末出行,十月至济南。孔子后裔衍圣公孔毓析率子孙迎驾。至泰安州,登泰山,祭东岳庙。康熙帝手书“普照乾坤”四字,在孔子登泰山而小天下处建亭悬额。经宿迁至桃源县。巡视黄河北岸治河工程。再由水路经淮安、高邮、扬州至镇江,登金山、焦山。过常州,无锡至苏州府城。苏州是明代著名的繁华城市。康熙帝对待臣说:“向闻吴间繁盛,今观其风土,大略尚虚华,安佚乐,逐末者众,力田者寡。”所谓“逐末”当指工商业的繁盛,为北方所不及。十一月初,康熙帝至江宁府城。遣内阁学士席尔达祭明太祖陵,并亲自往明太祖陵拜奠。诏谕江南、江西总督、江苏巡抚说:“明太祖天资英武,敷政仁明,芟刈群雄,混一区字,肇造基业,功德并隆”,令地方各官对明陵不时 巡察,守陵人用心防护,不准附近旗丁居民践踏。每年举行春秋二祭,“以副朕崇重古帝王陵寝之至意”(《圣祖实录》卷一一七)。康熙帝自江宁回銮,归途在曲阜停留,祭孔子庙,行三跪九叩礼,自制祝文说:“先师德侔元化,圣集大成,开万世之文明,树百王之仪范”(同上书)。又亲书“万世师表”匾额,悬挂于大成殿上。康熙帝祭明太祖陵,以示崇重前朝,旨在消除明遗民的敌对情绪。祭孔子庙,以示对汉文化的尊重,旨在争取汉民众的拥戴。康熙帝巡行沿途需用之物,均由内务府供备,不取民间,不准地方官员借端妄派。褒奖江宁知府于成龙为官廉洁,擢任安徽按察使。斥责漕运总督满人邵甘居官不谨,令至京候旨。康熙帝的这些举动,为缓和满汉之间的矛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汉人文士的倚用康熙帝在战乱的年代,锐意任用汉人文士。熊赐履以翰林院掌院学士进为经筵讲官,为康熙帝讲儒学。吴三桂乱起后,一六七五年,超授熊赐履为武英殿大学士兼刑部尚书。次年因票拟错误夺官。一六八四年,康熙帝南巡至江宁召见熊赐履,一六八八年又起用为礼部尚书。顺治时的老儒魏象枢,一六七四年官至户部侍郎,一六七八年授左都御史。博学鸿儒考试一等的汤斌(河南睢州人)授翰林院侍讲,一六八一年任日讲起居注官,转侍郎,次年为《明史》总裁官,一六八四年擢任内阁学士,出任江宁巡抚,在江宁迎接康熙帝南巡。在此前后,康熙帝还先后擢任徐乾学、徐元文、王鸿绪、韩菼翁、叔元、彭孙遹等江南名士入内阁或翰林院。他们都曾在顺冶十八年的“江南奏销案”中被褫革削籍。此时或任内阁学士、或授侍郎、尚书,参预朝政。一六八五年,康熙帝召试翰林院、詹事府(原为太子东宫属官,顺治时裁撤,康熙十四年复置,掌经史文章之事)等文臣,徐乾学考试第一,韩菼第二,受诏褒奖。徐乾学擢任内阁学士(例推巡抚),名振一时。
康熙帝自幼习汉文化,战争期间仍不断研读儒家经书,命内阁、翰林院文臣充日讲官。康熙帝也自己讲解朱熹注,与讲官议论。一六七七年,他自著《日讲四书讲义序》,说“万世道统之传,即万世治统之所系也,”“道统在是,治统亦在是”。显然,康熙帝研习儒学,目的在于了解汉人的统治方法,充任日讲官的文臣也参与议论政事。皇宫乾清门右阶下设南书房,选择文臣入值,日侍皇帝左右。翰林院侍读学士、江南桐城人张英受命入值,赐第西安门内。文臣得居禁城之内,为前此所未有。大臣明珠举荐浙江钱塘文士高士奇为詹事府录事,迁内阁中书,也赐居西安门内入值。入值南书房的文臣不仅为康熙帝日讲经书,议论诗文,而且备康熙帝顾问,代拟密谕。康熙十七年闰三月,奉召入值的翰林院掌院学士陈廷敬(山西泽州人)记他的见闻说:“张君敦复(张英字),一日之中恒在上前,暂迟辄复宣召。或当食吐哺,疾趋宫门。漏下十许刻乃归。日夜无暇晷矣。窃计敦复立朝之日多,家食之日少。”(《午亭文集》卷三八)张英、高士奇实际上成为康熙帝倚信的左右手,参预政议。徐乾学摧任内阁学士,也入值南书房,为康熙帝所倚用。吴三桂乱后,汉人武将反清遭到失败,汉人文臣却在此时进入了统治集团的核心。康熙帝利用传统的儒术去征服汉族的臣民,汉族的封建文化也在征服满族的康熙帝。
第二节 封建统治制度的确立
康熙帝击败了汉族武将的反抗,又争取到汉族文士的支持。一六八四年,康熙帝南巡以后,清朝统冶区内开始呈现出稳定的局面。从一六四四年多尔衮 领兵入关到这时已经四十年了。在这四十年间,清朝经过与被统治民族汉族的反复斗争,终于取得了胜利,巩固了它的统治。在这四十年间,清朝也不能不从实践中逐步地放弃满族传统的奴隶制转而接受汉族的封建制度和汉族传统的封建文明。虽然传统的奴隶制残余,仍在某些方面继续存在影响。但是,清朝已是作为一个封建王朝,奠定了它对全中国的统治。
一六九○年(康熙二十九年),《会典》修成,基本上记录了康熙二十五年时确立的各项封建统治制度,下面分别叙述清朝此时建立的政治、军事、经济各项制度和措施。
(一)政治、军事制度
康熙帝除鳌拜后,陆续改订政治制度。“三藩”战后,政治制度渐致完备,军事制度则作了较多的改革。
一、中央官制
国家机构继续实行年阁制,下设六部及理藩院。另设翰林院主管文事。皇族及宫廷事务设置专门机构掌理。
内阁 一六七○年,恢复内阁,职权又有所加强。内阁设大学士(无定员,经常为满汉各二人),加殿、阁衔,兼某部尚书。满汉大学士承旨草拟诏谕,处理章奏。各直省的题本和各地臣民的密封申诉呈文,均由通政使司(设通政使二人)汇收登录后送内阁查处。各部院及八旗题本,亦由通政使收递。内阁票拟诏、敕,经皇帝批阅后,交由中书科缮写,六科发出。军国要务由此均经由内阁。实录馆、明史馆等机构亦由内阁统属。一六七七年,文巨入值南书房后,特颁诏旨多由在南书房行走的大臣秉承帝旨办理。
六部康熙时,沿顺治定制,仍由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分掌政务。各部设满汉尚书各一人,侍郎各一人。部下设司,长官称郎中,也称部郎;副长官称员外郎,简称员外。下有主事、笔帖式等官员。
吏部掌全国文职官员的考核、升降、赏罚、任免。户部管理户籍、田地、赋役、财政。户部钱法堂有宝泉局,掌管铸钱。礼部掌管国家典礼仪制、学校和科举,接待外国使臣。兵部主管全国军事及武职官员的考核任免,还管武生考试及军械、驿站、邮传等事。与兵部有关的太仆寺,设卿二人,少卿三人(满一人汉二人,后裁为各一人),掌管养马和牧地事务。满洲八旗兵与汉人绿营兵各有军事系统指挥(见下节),兵部无权调遣。
刑部主管司法行政,掌全国刑罚政令,与都察院、大理寺合称三法司。都察院设左都御史二人、左副都御史四人,掌监察和谏议,参予审判。大理寺设卿二人、少卿三人(满一人汉二人,后裁为各一人),审核案件。重大案件,须由三法司会办。先经刑部审明,送都察院参核,再送大理寺审定。工部主管修建宫殿、城池、兴修水利等工程。右侍郎还兼管钱法堂宝源局(设满汉监督各一人)监收铜铅及铸造事务,铸钱专供工程费用。尚书或侍郎还和钦派的大臣共掌火药局,负责火药之存储与领给。工部属员参预京师河渠和街巷的修治。
内阁和六部的各级官员,均规定满汉并用,各有定员。官员出缺,始能补授。因此被称为“官缺”制。康熙帝大批任用汉人官员。官有定额定制,则可以合法地任用汉官,又可以保证满人官员的权位,控制汉官。康熙帝多次强调“满汉一体”。但六部郎中、员外郎等下级官员,满缺多于汉缺。笔帖式(满文文书)专用满洲八旗和蒙古、汉军旗人,多至千人。银库、缎匹库、颜料库等被称为“优缺”的一般官职,也多授予满人,借以安置八旗贵族子弟。康熙帝利用官缺的选授,调谐满汉之间的矛盾,保持了政局的稳定。
理藩院 清太宗崇德时曾设蒙古衙门,后兼管回、藏等族事务,扩为理藩院。一六五九年(顺治十六年)裁并于礼部。四大臣辅政时期,复设理藩院,管理满、汉以外的各族事务。康熙亲政后相沿不改。理藩院设尚书一人,左右侍郎各一人,由满族及蒙古族人充任,无汉官。理藩院与六部平行,独立执政。
翰林院 康熙帝在复设内阁的同时,恢复翰林院 的设置。设掌院学士满汉各一人,兼礼部侍郎衔。下设侍读学士、侍讲学士,满、汉各三人。编修、检讨等官,无限额。翰林院掌文史之事,并备皇帝顾问,为皇帝草拟礼仪性的文告。翰林院学士品级,与内阁同。可充任经筵讲官、南书房行走。
翰林院下设庶常馆,为新进士深造进修之所。每科朝考后,名列前茅者被选为庶吉士,称“庶常”。庶常入馆学习,称“馆选”。
起居注馆记录皇帝言行,设于太和门西庑。置记注官满四人,汉八人(后有增加),以日讲官兼任。
国史馆撰修清太祖以来历代国史。从翰林院学士中简选总裁和编修官。
翰林院官员的品级虽不甚高,但因接近皇帝,常为进身之阶。清朝汉人大学士和各部尚书,几乎全部是翰林出身。国子监祭酒、司业,内阁学士等官,非翰林不得除授。
皇族与宫廷机构朝廷中专设若干机构管理皇族与宫廷事务,不属于内阁。主要有:
宗人府;;管理皇族事务。清太祖之父显祖本支子孙称宗室,用黄带;显祖伯叔兄弟各支子孙称觉罗,用红带。宗室与觉罗俱为皇族。宗人府设宗令一人,左、右宗正各一人,由亲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