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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起来说,地主和农民相对立,整个剥削阶级和劳动群众相对立,在封建社会的生产关系中是这样,在封建政权的财政体系中,也是这样。
第三节 工商业
清代的工商业,在明代商品经济逐渐繁荣的基础上,又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封建的自然经济有所分解,行会和牙行制度也有所松弛。但是,清王朝为巩固其统治,防范人民的反抗,对工商业的发展设置了许多政策上的限制,封建行会在各地的势力也还很顽固。工商业的发展,还远不足以打破封建主义的樊篱。
商品经济的发展,已在孕育着资本主义的萌芽,但这种萌芽在所有制、雇佣关系和分配关系等方面,都保留了较多的旧的痕迹,呈现出新旧混合的色彩。
(一)工商业概况
一、手工业的规模和生产水平
在整个清代的手工业中,占主导地位的仍然是个体的小手工业。但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在汪洋大海的个体手工业中,也日益增多地出现了简单协作的作坊和有场内分工的手工工场。考察手工业的规模,主要是看这一部分手工业所达到的水平。
进入清代以后,具有规模较大的手工作坊和工场的手工业,主要有以下几个部门:
铁器铸造业 它分布比较广泛。大城市如汉口,在十八世纪末,有铁行十三家。中等城市如芜湖,在十九世纪初,有钢坊数十家。小城市如山西陵川,在十八世纪三十年代,有铁铺十二家。而广东的传统手工业市镇佛山,在清代初年,就有“炒铁之肆数十,铸铁之炉百余”。
棉布染织业 也是分布较广的手工业部门。以棉业比较发达的江苏而论,像常熟这样一个中等城市,在十七世纪末期,单是染坊就有十九家,织布作坊,当倍于此。传统的手工业城市苏州,在十八世纪初期,有染坊六十四家,专门加工棉布的踹坊四百五十家。在另一个传统的手工业市镇佛山,十九世纪三十年代前后,织布工场达到二千五百家,对于一个市镇来说,这是一个很可观的数目。
粮食加工业 主要是碾米。在产米区的粮食运销点,往往有较多的碾米作坊。十九世纪初期,南京有砻坊三十二家,芜湖有二十余家,可以分别代表大、中运销点粮食加工业的水平。
制茶业 比较集中于农村产茶区。在福建茶区崇安武夷山中,有不少名叫茶焙处的作坊。在另一茶区瓯宁,山僻之间,加工制茶的作坊,在十九世纪初期,据说“不下千厂”。
制糖业 这也是较多地分散在农村的手工业。四川的糖房,广东的糖察,台湾的糖廊,“各就田园设厂”。台湾在十八世纪六十年代,蔗车达到三百八十张。四川内江在十九世纪初,沿沱江两岸,“自西徂东”,也有不少规模较大的糖房。
造纸业 手工造纸,有一定的产区。在产纸地区,即使是一些小城市乃至农村,也往往有较大的作坊。广西容县是一个偏僻小县,“创纸篷于山间”者,开始于十七世纪下半期,至十八世纪中期,已有纸篷百余间,纸槽二百余具。陕西终南山区,在十九世纪初期,有纸厂三百二十余座,分布区域,达十厅县。接近武夷山区的江西铅山,也有不少生产表纸的纸槽。
木材加工业 和造纸相类似,木材产区也常有较大的作坊。陕西终南山区的周至等县,在十九世纪初期,有各种名称的木材加工厂厢,为数在七十家以上。
此外,还有一些属于特产的传统手工业,也有为数众多的作坊。以制瓷著称的景德镇,在十八世纪中期,烧瓷窑户在二百至三百之间。以制墨闻名的安徽歙县,在同一时期,有制墨作坊百数十家。著名的南京丝织业,虽然以个体生产为主,但也有大机房存在的迹象。
分布在广大农村的矿场和盐井,也有相当大的数量。各种矿场中,铜矿和铁矿占居主要地位。在十九世纪开始时,全国在采各矿,共有二百九十五处,其中铜矿五十六处,铁矿八十六处,合计约占总数之半。盐井以四川最多,十九世纪初,全省井眼共达九千六百多个,煎锅至少在一万以上。
这些城乡手工业和矿场,规模大小不一,分工程度也不一致。有的比较大,雇佣工人也较多。如广东佛山的炒铁业,“一肆数十砧,一砧有十余人”。湖北汉口的十三家铁行,每家平均雇铁匠四百人。台湾糖廍,每廍需工十七人。四川糖房,“家辄数十百人”。福建瓯宁茶厂,大者每厂百余人,小者亦数十人。广东佛山织布工场,平均每家雇工二十人。江西景德镇瓷窑,每窑一座,需工十余人。陕西终南山木厂,每厂雇工自数十人至数百人不等。有些工场内部分工比较细密。景德镇瓷窑无论是按照产品类别在各窑户之间进行分工,或是按照生产过程中不同工序在工人之间进行分工,都很细密。(蓝浦《景德镇陶录》卷三)台湾糖廍的生产,共分六道工序。江西铅山纸厂,有扶头、舂碓、检料、焙干四道工序。不过就多数而言,规模都比较小,也没有严密的分工。至于在矿场和盐井中,有些记载给人以规模巨大的印象。如十八世纪中期的云南铜矿,“大厂矿丁六、七万人,次亦万余”。有的甚至说,“大厂动辄十数万人,小厂亦不下数万”。四川盐井,“每厂之人,以数十万计”。这些记载,显然失之夸张。它们所指的,往往是一个产区各场矿的从业人员,其不能代表一个矿场的生产规模,是显而易见的。
清代工矿业的生产,就其主要者而言,在矿产方面,全国铜的产量,在十八世纪中期,至少在一千五百万斤以上。盐的产量,包括海盐在年,在十八世纪时,大体上在二十亿斤左右。其中井盐产量,四川达九千二百万斤,云南在三千万斤左右。铁的产量,缺乏全国的统计,但从个别地区的生产中,可以推测全国生产的轮廓。广西一省的年产量,约为三百万斤;四川两县——威远、屏山——的年产量,为六万八千斤。所有这些数字,都是十八世纪中期的情况。
在农产品加工方面,也有一些全国和地区的统计。全国茶产量,在清王朝统治时期,内销者至少在五千万斤以上,外销者平均年约两三千万斤,最高达到四千万斤。加上自产自用,不通过流通过程的部分,估计全部产量当以亿计。糖的产量,仅台湾一省,在十七世纪九十年代末期,就达到一亿零八百万斤。全国产量,至少倍于此数。
其他手工业生产,也有些达到了很高的水平。苏州造船业,在十八世纪初期,“每年造船出海贸易者,多至千余”。江西景德镇的瓷器,在清代初期,每年生产达二十万担。广东佛山镇出产的铁锅,在十八世纪三十年代,单是出口,每年可以多到数百万斤。闻名西方的南京布,由海上运输到英美等国,最高年达三百三十六万匹。由陆路运至沙俄,在十八世纪下半期,年达三十万包,在整个十八世纪的对俄出口中,居于首位。这些数字,有的出自官方,可能有夸张失实之处。不过当时能引起官方的注意,也表明生产所达到的水平,是相当突出的。
二、手工业和商业中的资本
清代手工业生产达到这样一个水平,必然需要投入相应数量的资本。在某些手工工场、矿场和盐场中,资本数量,是相当可观的。云南铜矿,“每开一厂,率费银十万、二十万两不等”。四川井盐,“凿井之费,浅井以千计,深井以万计”,甚至“非数万重资不能胜任”。福建茶场的经营者,包括生产加工和转运,每家资本恒“二、三十万至百万”。南京丝织业中,传说清初每张织机要纳税五十金,乾、嘉年间,机户共有织机三万余张。如果这是事实,那么,单是税额就是一个很可观的数目。
但是,就整个社会而言,商业资本和与之相联系的高利贷资本,仍然占居优势。无论在数量上或在活动范围上,商业、高利贷资本都远远超过工矿各业资本。
第一,从单个商人看,这时某些行业的商人,积累了相当雄厚的资本。其中经纪对外贸易的广东行商,垄断盐业的两淮盐商,以及经营沿海贸易的江、浙、闽、粤船商,最引人注目。在这些商人手中,有的积累了几乎难以置信的巨额资本。广东行商伍秉鉴的财产,据一八三四年估计,总额为二千六百万元以上。广州民间流传的两笔巨额遗产,都是出自行商,数额都在两千万元以上。一是启官的第三代潘正炜所继承的遗产,另一个就是伍秉鉴的遗留。两淮盐商中,有二、三十名所谓“纲总”的大盐商,包揽了一百六十八万多引的两淮盐运。这些居于散商之上的总商,多“富以千万计”,至于“百万以下者,皆谓之小商,彼纲总者,得嬉笑而呼叱之”。在沿海船商中,康熙时就已传说有拥船百艘的大商人。嘉庆时期,上海、崇明、通州、海门一带,已不乏拥有沙船四、五十只的船商。当时造船一只,须银七、八千两。这些大船商的资本,单是投在造船之上,至少在三、四十万两之间。这些大商人积累的巨额资本,不是一般手工工场主所能望其项背的。
第二,从各个行业看,有些行业所积累的资本,也是相当庞大的。上述沿海航运业,就是如此。中国沿海贸易,历来就有相当大的规模。康熙二十四年(一六八五)海禁开放以后,又有更大的发展。当时关东豆、麦,每年运至上海千余万石,而布、茶各南货至山东、直隶、关东者,亦由沙船载而北行。聚集于上海的沙船,经常有三千五、六百号。福建一省航行天津的商船,不下数千号,其中晋江一县,至少有一千六百多号。这些船只,大的载三千石,小的载一千五、六百石。经营这样大的沿海贸易,所需的流动资本以及建造这么多海运船只所需的固定资本,决不是一个微小的数目。
钱庄、票号、典当业的资本,也很可观。康熙初年估计,全国典当业有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