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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通史(五至十册)-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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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契丹、渤海等族早已进入封建制时期,但还有一些民族仍然处在比女真族更为落后的氏族部落制时代。
  第二种情况是自辽上京临潢府以南,直到河北、山西,即五代时辽朝占领的燕云十六州地区。这里的居民主要是汉族,长期以来,处在封建制统治之下。第三种情况是原来北宋统治下的淮河以北,包括陕西的汉族地区,封建制度比辽朝统治区更为发展。金太祖、太宗迅速地占领了辽、宋统治下的如此广大的领域。在这个领域里,不仅居住着不同的民族,而且具有不同的社会、政治制度、不同的历史传统。建国不久的金朝,如何有效地建立它的统治,是金朝奴隶主面临的严重课题。金太宗在南下侵掠的过程中,陆续采取了一些措施,暂时地维护了金朝的统治。
政治制度 适应着侵掠战争发展的需要,金太宗进一步加强了金朝的政治制度,并对新占领区,依据不同情况采取了不同的措施。
  勃极烈制的改革——太祖末年以来,诸勃极烈不断出现一些变动。一一二三年,阿买勃极烈辞不失病死,不再补任。太宗即位后,叔谩都诃参议国政,称阿舍勃极烈。次年,谩都诃病死。移赉勃极烈宗翰追击辽主,受命为西南、西北路都统。太宗时,领兵侵宋,成为主要的军事统帅。谙班勃极烈完颜杲为内外诸军都统(都元帅),但并不出兵作战。一一三○年,完颜杲死。宗翰、宗干向太宗建言,立宗峻子合刺(完颜亶)为谙班勃极烈。这时的金朝,还没有立太子的制度。谙班勃极烈实际上是皇位的继承人。一一三二年,金太宗改订勃极烈制度。勃极烈定为四员。完颜亶仍为谙班勃极烈,太宗子宗磐为国论忽鲁勃极烈,原国论忽鲁勃极烈宗干为国论左勃极烈,原移赉勃极烈宗翰为国论右勃极烈兼都元帅。金太祖时建立的勃极烈制度,仍然带有部落贵族议事制的痕迹。金太宗改订后,进一步成为金朝中枢的政治、军事统治机构。
  金太祖在按出虎水完颜部居地誓师建国,这一地区称为“内地”。金太宗在此建立都城,称会宁府。一一二五年,建造乾元殿。殿外四周栽柳,殿内砌火炕,君臣杂坐炕上议政。金朝皇帝和勃极烈在这里建立起他们的统治。会宁府成为金朝初期的政治中心。
  汉官制度——金太祖侵占辽东时,废除辽法,“一切依本朝制度”。一一二二年,南侵燕云汉人地区,开始改变旧制。十一月,向燕京进兵前,下诏给燕京官民说:“王师所至,降者赦其罪,官皆仍旧。”十二月,辽中书令、知枢密院事左企弓等归降。金太祖命左企弓等仍任原职。天会元年(一一二三年)正月,辽辽兴军节度使兼汉军都统时立爱降金,向金太祖献策“招抚”所部军民。金太祖再次下诏说:“应在役大小官员,皆充旧职”。金兵自燕京掳掠而去后,在广宁府置中书省、枢密院,仍令左企弓统领。诏令“应此路事务,皆取决枢密院”。五月,张觉在平州起兵,杀左企弓等。金太祖改派辽降臣刘彦宗知枢密院事,兼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加封侍中。
  金太宗即位后,宗望领兵攻打平州。面对着汉族人民的反抗,难于统治,宗望奏请金太宗,在攻取汉地时,由刘彦宗参与谋议。汉人州县政事,全委刘彦宗管理。天会三年(一一二五年)十二月,再度攻下燕京后,枢密院也迁移到燕京。燕京一品以下的官员,都由刘彦宗承制授官。
  面对着领域的拓展和汉族人民的反抗,勃极烈完颜杲、宗干等建议金太宗,在汉地改变女真旧制,采用汉官制度。一一二六年,金太宗正式宣布官制,在汉地建尚书省及尚书省所属诸司府寺。一一二八年,刘彦宗死。金太宗任用随从宗翰侵掠山西有功的西京留守韩企先,代替刘彦宗为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知枢密院事,一一二九年,升尚书左仆射兼侍中,成为汉地的宰相。韩氏是辽朝汉人大族韩知古的后裔,在辽朝统治下的汉人中,有着强大的社会势力。燕云州县都由韩企先为首的汉官去统治。
  金太宗时期,逐渐形成类似辽朝南、北面的政治制度,但采用汉官制度还只局限于燕云地区,政治权力仍集中在金朝的朝廷。这显然还只是金朝深入南侵过程中,为了维持汉地的统治而采取的暂时性的措施。它还没有,也不可能成为长期的固定的制度。
  金太宗初年,急需收罗大批汉族士大夫统治新征服的汉族州县,在一一二三年十月,一一二四年二月、八月,连续三次考试进士。考试分词赋进士、经义进士两类:词赋考赋、诗、策论各一道,经义考经义、策论各一道。录取进士不定额,考试也不定期。一一二七年,占领河北、河东后,官吏多缺,根据辽、宋旧制的不同,金太宗下诏对南、北士人各以所习之业取士,称“南、北选”。金太宗用这个办法,吸收了大批汉族士大夫担任州县地方官。
  立齐国——金太宗灭亡了北宋,俘掳徽、钦二帝北还。在汴京立宋朝的降臣张邦昌作皇帝,号楚国。南宋建立后,张邦昌投附宋高宗。一一三○年三月,金军再次攻占汴京出兵前,金太宗下诏给宗望、宗翰说:“俟宋平,当援立藩辅,以镇南服,如张邦昌者。”宋济南知府刘豫在一一二八年降金。一一三○年九月,金朝立刘豫为齐国皇帝,降金的来太原知府张孝纯作宰相,建都大名府,仍号北京。不久,迁都东平,称东京。两年后,又迁到宋东京开封,称汴京。
  金太宗立刘豫的诏书说:“今立豫为子皇帝(儿皇帝),既为邻国之君,又为大朝之子。”金朝把北宋统治下的中原和陕西地区交给儿皇帝刘豫去统治。刘豫的齐国只是金朝的一个属邦。在这个属邦内,基本上仍然实行着北宋时的政治制度。
  这样,金太宗时期在金朝统治下的三个区域里,实行着三种不同的政治制度,形成为女真官制和辽,宋官制同时并存的局面。
军事制度 金太宗时,在几种政治制度并存的同时,军事制度也随着战争的发展,出现了相应的变动。
  金朝建国前后,从女真部落氏族的猛安、谋克制形成的军事制度,在金太祖、太宗时期,也经历了一个发展变化的过程。起初,金太祖征服女真和周邻各族的部落,即把各族军兵编入女真猛安、谋克部统领。女真兵因而从不满千人迅速发展到数方人。金太祖征服辽东京道时,开始设立咸州军帅司和南路都统司,统领军兵。把被征服的渤海军编为八猛安部。征服奚族时,又设奚路都统司,后改名六部路(奚分六部)都统司。又把契丹遥辇九营编为九猛安部,归六部路都统司统辖。侵占辽上京道和泰州一带后,也各设都统司,每司统领五、六万人。金太祖建国后,征服辽朝时期的基本状况是,对待契丹、渤海、奚等族的大批降兵,已不再象初期那样编入女真族的猛安、谋克部,而只是依照金朝猛安、谋克制的名义,各自编组成军,由都统司的女真贵族统领。
  金太祖攻掠燕云,对待辽朝投降的汉军,又采取了新的措施。《金史·百官志》说:“汉官之制,自平州人不乐为猛安谋克之官,始置长吏以下。”和政治制度上采取汉官制相似,在军事上也采用了汉军的旧制,即仍然维持汉军原来的编制,由汉人降将统领。金太宗再次攻掠燕京,以刘彦宗知枢密院事兼领汉军都统。刘彦宗统领汉军随从宗望去侵掠宋朝。原属辽朝的汉军成为金朝军队中一种特殊建置的军队。
  金太宗时,宗望、宗翰、宗辅等攻掠中原和陕西时,对待北宋的降将,基本上采取“仍官旧职”的政策。汉军投降,仍依汉人军官制度授官。如宗辅军至泾州,宋将张中孚投降,金朝任命他为镇洮军节度使、知渭州兼泾原路经略安抚使。刘豫的齐国建立后,中原和陕西的降军即归刘豫统领。齐国的军队基本上仍依北宋的建置。
  金太宗时,随着南下灭宋,军队迅速扩大。军制的状况,大体上类似官制状况,即因不同地区而有所不同。但是,金朝奴隶主牢固地掌握着军权。各地的军队都要由金朝朝廷指挥调遣。适应着加强军事集权的需要,金朝中央对军事统帅也模仿辽、宋的制度。金太宗出兵灭辽时,以谙班勃极烈为内外诸军都统。一一二五年,金太宗侵宋,另设元帅府,由都元帅,左、右副元帅指挥军队作战,各军还设有左、右监军,左、右都监。金太宗改革勃极烈制度后,由右勃极烈宗翰兼都元帅。左、右副元帅也由勃极烈或女真奴隶主贵族的主要将领充当。各路金军设都统,在元帅府指挥下,统领本路军作战。
经济制度 金太宗时,在经济制度方面,也采取了若干新措施,在金朝内地,主要是受田、赋税、区别平民和奴隶。燕云和中原地区仍保存了原有的封建制。
  受田和赋税——受田是女真奴隶制关于土地占有的基本制度。按照这个制度,奴隶主依据占有奴隶和牲畜的多少,占有不同数量的耕地。制度规定,凡占有耕牛一具(三头),民口二十五,即受田四顷零四亩。所谓民口,包括奴隶和女真部落、氏族的平民。奴隶主占有奴隶和牲畜越多,就越可合法地多占土地。对外作战中,奴隶主掳掠奴隶和牲畜,也就成为扩大土地占有的必要条件。但土地占有的扩大,也是有限度的,即占田不能超过四十具。依此限度,一个大奴隶主,有牛一百二十头,民口一千,就可占有土地一百六十多顷。
  和封建地主不同,金朝女真奴隶主不是依靠占有土地的多少去剥削农民和奴隶,相反,而是依据占有奴隶和牲畜的多少来确立对土地的占有权利。随着掠夺奴隶的增加,女真原居地的土地必然要不足耕种。金太祖即陆续把女真人迁徙到新占领的地区。一一二一年,金太祖从各路猛安部中,抽取民户一方多,迁到泰州屯种,命令原来居住在按出虎水的谋克婆卢火去作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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