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他在感叹之余,却不忘随手挥了挥宝刀,只感觉刀光闪闪,带起片片银雾,而从自己身上传出去的点点力量,都通过这把刀而全无保留的表露出来。
真是把好刀了,心中没由的露出了一股“宝刀在手,谁与争锋”的感觉。
豪情上涌,程咬金控制不住的得意大笑起来,兴趣所至,一手指向尉迟敬德,勾了勾,一脸的挑衅,一脸的不屑。蔑视道:“黑炭头,我们来比一比!”
。。。。。。。。
一阵无语!
众人莫名其妙,你看我,我看你,一时间不明白程咬金的豪气是从哪里来的。
谁能不知在大唐诸将,武艺最强的第一是秦琼,第二就是尉迟敬德。程咬金勇者勇矣,但他的武艺连前五都排不到,跟尉迟敬德打,那不是找虐吗?
尉迟敬德咧嘴笑了起来:“你这程胖子还没有让爷爷打怕?来就来!”
他们两人是李世民麾下最好战的人物,当年就没有少单挑过,不论是马战还是步战,两人的战绩是N比0,也即是程咬金没有胜过一次。
尉迟敬德让人去门口将他的铁鞭拿来,径直走到了空地上。
也不知宝刀在手的缘故,程咬金今日看起来信心十足,战意高涨。
“这老货动起真格来了!”李世民了解程咬金,也兴致高昂的让人搬来一张马扎,坐在了下来。
尉迟敬德已取鞭在手。
程咬金傲然道:“黑炭头,放马过来吧。”语掷地有声,可见战意之浓。
尉迟敬德也知程咬金有几把刷子的,做好了准备。
程咬金百战百败更是知道尉迟敬德的厉害,一出手也不留情,七眼大狗腿弯刀高举过顶,在阳光的闪耀下,寒光四射,气势如虹。
尉迟敬德本来还有些轻视,但忽然看到程咬金借着七眼大狗腿弯刀强大无比的威慑力,如一阵旋风般飞来。脸上开始凝重起来。
侯君集、秦琼将程咬金的气势慢慢变成惊讶。
杜荷也意外的看着程咬金,想不到为老不尊的人,还有点本事,在气势上竟然完全不输于尉迟敬德,只是不知是不是只有三板斧子。
程咬金最简单的一招力劈华山,七眼大狗腿弯刀如一抹流星,在半空中划过一道绚丽的光芒,刀风流转下,以千钧雷霆之势,向尉迟敬德劈了过去。
尉迟敬德显然被程咬金的这股气势压倒,破天荒的不敢硬接,闪身而退。
程咬金见状,更是得势不饶人,猛攻数招,刀刀霸气四溢,刚猛至极,就连尉迟敬德之猛,一旦失了先机,也只有招架之功。
气的尉迟敬德当场哇哇大叫。
尉迟敬德气急神不慌,改刺为挑,“当!”的一声,他的铁鞭竟挑不开程咬金的刀。骇然下收鞭防身,化作一片鞭影时。程咬金已冲前抢攻,一时叮当之声不绝于耳。
尉迟敬德暗自叫苦,程咬金每看似信手挥出一刀,破坏力都强的惊人,让他为之心悸。每一次刀鞭交触,他的铁鞭都给荡了开去,若非这根铁鞭是全身以浑铁打成,换了一般的铁鞭的话,早断成好几节了。想不到程咬金依仗兵器之利,竟如变了一个人物一般。
“好一个程胖子,竟然能将敬德逼到这个地步。了不起,了不起啊!”李世民抚掌大笑,看的是兴高采烈,津津有味。
杜荷两眼也是一眨不眨的,心底分析这双方的情况,心道:“虽然程妖精这货,占据上风,但论武艺,综合实力,终究是尉迟将军占据优势。”
正如他想象的一样,程咬金攻势虽然未曾减弱,依旧如暴风雪般连绵不绝,刀锋也依然锋利,气势还是一样强悍,但在一连串急攻长打后,尉迟敬德已开始扳回势,而变的有攻有守。如若不是对程咬金手中那刚强霸道的七眼大狗腿弯刀心存顾忌,早已放手开始反击了。
程咬金突地将心一横,爆喝一声,气势如虹,穷追猛打。
尉迟敬德想不到程咬金会突然发狂,心中叫糟时,眼前已是电光疾闪,刀气滚腾,七眼大狗腿弯刀已如惊涛骇浪般乘势攻来。
没有任何的花哨,没有任何的招式,就是最简单最快捷的力劈,在眨几下眼的工夫下向尉迟敬德连劈八刀,每一刀没有别的,唯快而已,像一道道的激电闪劈而来。
在刺耳的刀风呼嘹中,刀鞭不住交触,以尉迟敬德之能,亦给杀得只有招架之力,不住后退。
此时众人才懂得狂嘶猛叫。
杜荷忽然明白了程咬金的想法,忽的笑道:“这一战程叔叔赢了!”
李世民惊奇问道:“怎么这么说?”
“兵器!”杜荷与秦琼同时回答,两人也相视一笑。
李世民在担任皇帝以前也是一员身经百战的悍将。听他们如此提醒也反应了过来,摇头苦笑:“这程胖子还是一样的狡猾。”
程咬金手中的七眼大狗腿弯刀是用唐朝的最高锻造技术,百炼法多次火炼,再反覆锻打多次,又淬以烈火而成,远胜于一般兵器,而尉迟敬德手中的兵器却是当年跟随他走南闯北的浑铁鞭。浑铁鞭固然要胜过一般的铁许多,但比起钢来终究不如。
程咬金知道只要让尉迟敬德缓过气来,他必败无疑,于是赌了一把,打算凝聚所有的力量,针对尉迟敬德的铁鞭发动攻击,只要能在气力用尽之前,斩断铁鞭,他就赢,若铁鞭不断,他自然就输了。
每次七眼大狗腿弯刀劈中浑铁鞭时,浑铁鞭都会崩开了一个小缺口。
“当!”刀鞭交击,不堪砍劈的浑铁鞭当中折断,程咬金长笑了一声,收刀而立,并不进击。
尉迟敬德握着只剩下半截的浑铁鞭,长叹了口气,这铁鞭跟了他三十年,终于寿终正寝了。
“好刀!”尉迟敬德赞叹了一声,眼睛却不客气,只赞他的手中宝刀,表明败因只在对方手中兵刃,故并非完全心服,但事实确是如此。
程咬金却是一脸的不以为意,他脸皮够厚,以如凯旋班师的将军一般,志得意满的,回到了李世民身旁。
********
以下不计入字数!
PS:这一章的今天的,不会算到明天!这一笔是一笔,今天任务完成,才能干明天的事情,明天最少五章!
什么生日的聚会,我已经推掉了,唯一的目标就是冲入前十,用新书月票榜的奖金当我的生日礼物!
现在想起来,才发现这份礼物可不轻了啊,是几千个书友的努力的支持换来的成果,还有什么比这份凝聚几千人心意的礼物更加值得重视?
所以拼了,最后一天,也就是生日的这一天,以最大的努力,领取到光荣的生日礼物!
当然这一切离不开你们的支持!
兄弟们,姐妹们,一切靠你们了!
你们的月票就是我最好的礼物,月票,砸过来吧!
第四十五章虎翼、狼牙、雁翎
第四十五章虎翼、狼牙、雁翎(第一更,求月票)
“杜家小子,了不得。了不得啊!”程咬金借助七眼大狗腿弯刀之利,终于战胜了尉迟敬德,这是他三十多年来,第一次打赢,那表情夸张的完完全全是那种我是天下第一的神态。
对于杜荷这位发明宝刀助他取得胜利的人,自然是大见待亲亲切的不得了,大手直往他肩膀上落下,那力道给杜荷的感觉这丫的就是在揍自己一样。
揉着酸痛的肩膀,杜荷离开了程咬金一丈外开,跟这野蛮人在一起,他发现自己完全没有安全感,随时有被袭击的感觉。
程咬金眼光落在手中宝刀,长叹一声:“委屈你了!”原来,七眼大狗腿弯刀毕竟也仅仅只是兵器,算不得什么举世无双削铁如泥的神兵。尉迟敬德的浑铁鞭由浑铁铸就,比顽石还硬三分,七眼大狗腿弯刀虽然砍断了浑铁鞭,难免也崩缺了口子,然留下无数密密麻麻的卷齿缺口。
欧阳飞心疼的不断冒冷汗,直咒程咬金糟蹋宝贝。
程咬金将七眼大狗腿弯刀放回了原位,伸手又欲去拿疯狗高级战术突击刀。
欧阳飞赶忙伸手将刀拽在怀里。宝贝似的,两眼怒瞪着程咬金,一脸的不客气。将七眼大狗腿弯刀糟蹋成这样,已经让他心如滴血,岂容他再次糟蹋这等的神兵利器。
“知节,退下!”当今世上能够制得住程咬金的也只有大唐皇帝李世民了。
程咬金有些不甘心的退了下去。
李世民看了一眼七眼大狗腿弯刀,幽幽道:“刀确实是好刀,但居然能断敬德的混铁鞭,造价不凡吧!”倒也不是他小气,而是这类刀是要给兵卒配用的,少说也要造万口以上。造价太贵,唐朝便是在富有在发达也吃不消啊!
杜荷笑这解释道:“这一把刀是样本,所以以纯钢铸就,等到批量生产以后,刀里自会夹杂镔铁,足够兵卒在战场上杀敌用的了。”
他从欧阳飞手中拿过疯狗高级战术突击刀,也给他们介绍起此刀的特性,“这刀韧性十足,而且极其凶悍,用于近身搏斗,近身拼杀是再好没有了。长枪长矛手若能配备这种武器,也可增强他们近战能力!”因为这类刀用的范围并不广,所以也没有引起很大的重视,见杜荷说他功效,亲自演练一番,了解了性能,也没有过多的在意。
倒是李靖嘀咕了句。却是林战奇袭战的好兵器!
杜荷看了看李靖,心底也是叹服,这军神就是军神,这眼光就是没的说,跟他想到一块去了。他本就打算将这疯狗高级战术突击刀每人订做一把,分给踏月留香两支小队的成员的。这种刀方便携带,而是利于搏杀,拥有极高的韧性,可以用来攀爬一举多用,正是踏月留香杀人越货的不二利器。
李世民对于这三把刀满意之极,笑道:“不错,每一把都是难得的利器!你们怎么看?”
在诸将中李绩最为圆滑,早已明白李世民的用意,当即道:“这等利器自然要推广于军中,让我军实力能够更上一层。杜贤侄新官上任,不过一月,就以拥有如此建树,陛下慧眼是英才,末将佩服。”
其他人一个个都跟随李世民十几二十年了,李世民的心思也或多或少的明白一些。这人皆有嫉妒之心,谁也无法避免。对于杜荷受到如此恩宠。像侯君集、尉迟敬德这些自持功高的老将心底也难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