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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
这人姓张,单字一个铁,名字是粗鄙了点,不过人却绝对八面玲珑,有灵将之称。
罗天歌找到了他的电话后便打了过去,那边简单询问了一下情况后便哈哈大笑的说道:“你小子,五岁的时候我就看出你不一般,原本以为这么大了,怎么也应该混出点名堂来,怎么现在还没不平凡呢,我可是相信自己的眼光。”
罗天歌心想,我倒是想不平凡,想成为历史上不可代替的人,可那不是抽烟喝酒打牌。
他嘴上谦敬地说道:“张叔叔,这件事就请你多帮忙了。”
张铁电话里说道:“帮忙没问题,我也知道你是怎么想的,这事我不会告诉你家里人的,你现在就直接去找你们局长吧,你到了,我的电话也该过去了,快去吧。”
罗天歌连忙道谢,没想到这事竟然轻易的解决了,他想一切都靠自己,可在这个漫天飘扬着铜臭味的社会,你一白丁想翻出点名堂来还真是难。
局长大人今天恰巧在市局,现在流行文官挎武衔,各地的公安局长大部分都是副市长兼任的,办公地点在市政府和市局间来回转换。
不过,即使是系统内的人想见局长也很难,过了几道岗,秘书通传后,罗东方进了局长办公室,四下一扫,清新简洁,大办公台后面一个颇有威仪的声音传来:“你是小罗同志吧。”
罗天歌点头一笑,他没叫局长,更没在市长前加个副字,而是说:“市长大人好。”
溜嘘拍马有时候真是门高深的学问,旁边的秘书顿时无语,自叹不如。
调动办理的很顺利,临走时局长大人笑咪咪地说道:“小伙子,努力干,我看你很有潜力嘛。”
罗天歌满面春风地出了门,他着急去报道,这次如愿以偿,竟然连分局都没下,直接调到了市局刑警支队一大队一中队,一大队主管专案,就是重特大案件。办理完各项手续后,按常例去领枪,虽然心中忐忑不安,但这小子不停地对自己说,心魔心魔,一切都是心魔,等开了第一枪就好了。
可能是这种正面的心理暗示作用好一点吧,走进枪库的时候他心中已经不那么恐惧了。
又是复杂的手续,然后拿着工作证到了领枪的窗口,里面负责发枪的是一个圆圆胖胖的老者,扫了一眼证证后,眼睛开始在罗天歌身上转了起来,这小子被看得很不自然,心下疑问,这老头看什么呢?
老头看了半天后,才走去里面,不一会手中拿了一把枪出来。
“啪”地一声,枪被放到了窗口处,胖老者冷冷地说道:“拿去吧。”
罗天歌不看那枪还好,一看之下,顿时冷汗直流,那分明就是自己五岁那年惹祸的那种枪,罗天歌后退两步,指着老者说道:“老头,都什么年代了,哪还有警察佩54式的!
第四章 十大名枪
54式手枪,口径7点62毫米,枪长196毫米,这长度和我们读小学时用的尺子差不多,近20厘米,枪重840克,这是一斤半了……
罗天歌指着老头,又指着那把54式,皱眉说道:“你拿错了。”
胖老者面无表情:“喊什么喊,不会错的,这把54就是给你的,过来签收吧。”
罗天歌心中大骂,甭说自己对这54式有心理阴影,就这长度,这重量,根本没法带,大夏天的,带把这枪……他继续抗争:“现在系统内根本没有用这枪的了,最不济也是64小砸炮,好一点的都92了,老头你拿错了,快给我换。”
胖老者闻言眼睛一瞪:“你认为64和92要比54强?”
罗天歌一愣,这54的威力还真是没的说,不过无论如何他也不想领这把枪,争辩道:“当然,社会在进步,生活在提高,64和92当然比54强。”
胖老者眯缝着眼睛说道:“什么枪型真那么重要吗。”
“那当然,不是重要,是顶重要,要是给我一把以色列产的沙漠之鹰……”罗天歌大言不惭的叫嚣。
胖老者打断他的话:“沙漠之鹰?平均20发子弹卡壳一次,声音震天响,枪口火焰高,那枪是害人的枪,谁使害谁。”
罗天歌对胖老者的话颇不服气,说道:“那十大名枪呢,难道不比普通的枪更好吗。”
“十大名枪?你知道十大名枪?”胖老者眼睛忽然射出阵阵神采。
“我当然知道,分别是意大利伯莱塔92F型手枪,奥地利格洛克17型手枪,美国柯尔特M2000型手枪……”罗天歌迫不及待地炫耀自己的枪械知识。
“你小子少胡说八道,那不是真正的十大名枪!”
“老头,你才胡说八道呢,书上可是那样写的!”
“你这小子信口开河!”
“老头你不懂装懂!”
“黄口小儿!”
“倚老卖老!”
“乳臭未干!”
“老而为贼!”
……
胖老者气得脖子上青筋暴起,也喊了起来:“真正的十大名枪不是你说的那些军工厂出的武器,那些批量制造的武器怎么能称得上十大名枪呢!”
罗天歌不理老头的茬,扫了眼窗口的54式:“你给不给我换?”
老头强横地说道:“不换。”
两人一时僵持在这里,旁边有人跑过来劝架了,拉着罗东方说道:“兄弟,沈老的脾气就这样,这把54你先拿去使吧,以后有机会再换。”
罗天歌看了那同行一眼,低声问道:“真没有商量的余地?”
那人也低声说道:“没有,沈老一向说一不二的,你胆子也够大的,连他都骂了,绝对没有机会。”
罗天歌咬紧牙关,走上前,眼睛也不看那枪,只是伸手用力猛抓过来,抱在怀里,就象抱着一个洪荒时代的怪兽蛋一样,说来也奇怪,本来伸手去抓枪的时候,他心都在哆嗦,但真把枪拿到了手,那种恐惧的感觉反而没有了。
回头看了一眼胖老者,嘴里小声说了句:“这老头,不是有病吧。”
胖老者看着罗东方的背影,脸上忽然露出了一丝狡猾的微笑。
罗天歌抱着怪兽蛋颠颠地跑回了一大队重案一中队的办公室,队里的同事打趣地说道:“小罗,这么快就把枪领回来啦,看不出你还是个爱枪的人,竟然搂在怀里。”
罗天歌心里不是滋味,鄙视了那同事一眼,然后把枪放到了桌子上,一个弹夹,八发子弹,还有一只比他岁数都大又蠢又难看的厚牛皮枪套。
同事走过来,指着桌上,惊讶地说道:“看不出来你小子兴趣还挺怪,喜欢这玩意。”
罗天歌没理那同事,把枪装进牛皮套子,在身上比量着,带上套,长度超过了20厘米,放腰上不合适,夏天都穿的少,热且不说,还很难受,也很容易就被人发现这个大家伙。
那同事见罗天歌一脸郁闷相,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你是被沈老捉弄了,来来,我给你找个东西吧。”说完,这个浓眉大眼的同事从抽屉里拿出一只软皮枪套来。
罗天歌看着那只枪套,一皱眉,那分明是绑在小腿上的枪套,开什么玩笑,这是54可不是64,一只腿多了一斤半重量,长此下去,不变成后天瘸子才怪,难不成他在弄只沙包绑在另外一只腿上平衡?
摇了摇头,他把54从套里拔出来,一撩衣服,插进了腰中,那同事见状叫了声:“小心走火!”
这事儿以前发生过,曾经有个警察也象他这样干,结果一下子把枪的套筒撸了上去,兼之54式不是手拨保险,而是击锤的,他没注意,结果不出半天,就一枪把自己的腿打残废了。
罗天歌伸出一只手在那个同事眼前一晃,那分明是弹夹,他插进腰中的是一把裸枪,叹了口气,他问道:“那老头……沈老是什么人啊?”
同事一屁股坐到桌角上,不怀好意地笑着:“怎么,你对他有兴趣,他可是大大有名的人物,警界的神枪手,想拜在他门下的人多的是,可是听说沈老只收过两个弟子,莫非你小子也动了这个心思?”
罗天歌面色诡异的笑了笑,然后望向窗外,这时微风吹动发丝,他一副世外高人的模样,淡淡地说道:“我把他给骂了。”
“啊!”那同事差点一屁股从桌子上栽了下来,半天才说道:“你小子够胆大。”
公安系统有个规定,那就是警察下班的时候,要把枪锁在单位的枪柜里,不能带回家。但刑警的工作性质往往不分什么上下班,所以这条规定形同虚设,罗天歌揣着枪,开着那辆破红旗,一路高歌猛进。
他住十五楼,泊了车,没有上楼,因为要去买菜,有时候他自己想想都犯贱,回北京做公子哥多好,偏偏在这里当寂寞党。
超市里,众生百态,蒜头大葱,罗天歌头昏脑涨,抱了一大堆东西出来向家走,他进楼开电梯,然后恰好一个人从电梯里往出走……
他急着进去,也没仔细看有人没人,竟差一点撞上,那人却灵巧地躲到一旁,罗天歌定了定神,然后就看见一抹雪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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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美女和鸟
虽然只是匆匆一瞥,但罗天歌却一呆,这女孩,分明就是自己小时候梦到的那个啊,他卑劣地想着,却没注意到电梯的门正在关闭,然后他被那门猛地夹住。
“哎呀。”一声痛呼,那女孩回过头来看他一眼,那目光清冷如月色,冷漠中带着忧郁,身材纤细苗条,白嫩的脸上不带一丝表情,看罗天歌就象是在看一只蚂蚁。
看着那女孩消失的背影,罗天歌看了一眼自己,明明长的不错啊,穿着也得体,怎么看我就这种眼神,再一看自己怀里抱的,手上拎的,青菜萝卜小牛肉,不禁长长叹了口气,琴棋书画诗酒花,当年样样不离它,如今七事都已改变,柴米油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