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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来没有如此深情地描摹我出生的香椿树街,歌颂一条苍白的缺乏人情味的石硌路面,歌颂两排无始无终的破旧丑陋的旧式民房,歌颂街上苍蝇飞来飞去带有霉菌味的空气,歌颂出没在黑洞洞的窗口里的那些体形矮小面容委琐的街坊邻居,我生长在南方,这就像一颗被飞雁衔着的草籽一样,不由自己把握,但我厌恶南方的生活由来已久,这是香椿树街留给我的永恒的印记。
南方是一种腐败而充满魁力的存在。有一位剃光头的电影导演说。那是前年春天的事。他从香椿树街上走过,方向是由西向东。这样他在行走了五分钟左右的时候就看见了和尚桥,正是雀背驮着夕阳的黄昏,和尚桥古老而优美地卧于河上,状如玉虾,每块青石都放射出一种神奇的暖色。而桥壁缝里长出的小扫帚树,绿色的,在风中轻轻摇曳。出于职业的敏感,电影导演轻叹一声,缓步沿阶上桥,他数了数,上桥经过了13级台阶。13,他想为什么是13而不是其它数字。这不吉利。他站在桥头,眺望河上景色,被晚霞浸泡过的河水泛着锈红色,水面浮着垃圾和油渍,向下游流去。河的尽头依稀可见一往高耸入云的红色烟囱。远景可以省略。电影导演关心的主要是桥以及桥的左右前后的景色,从理论上说,和尚桥是那种以南方水乡为背景的电影的最佳外景点,有桥,有水,有临河而立的白墙青瓦的房子。最令人炫目的是桥边有一座两层老楼的茶馆。
那就是梅家茶馆。到了1979年,茶馆的外形早已失去了昔日雍容华贵的风采,门窗上的朱漆剥落殆尽,廊檐上的龙头凤首也模糊不辨,三面落地门上的彩色玻璃已与劣质毛玻璃鱼目混珠。仰望楼上,那排锯齿形的捕木护壁呈现出肮脏晦涩的风格。无疑这一切都是多年风雨侵蚀的缘故。
细心的人可以发现茶馆门上的横匾,黑底烫金边,但上面没有字。一块无字匾,很少有人注意这个细节。无字匾一般不外乎以下两种原因:
其一:一时没有合适的称号。
其二:一时来不及烫上合适的称号。
去证实这两种原因对于香椿树街是毫无意义的。那些过着闲适晚年的老人每天去茶馆赶两个奈会,那些从来不进茶馆的居民每天匆匆经过茶馆,人们一如既往地把茶馆叫做梅家茶馆。
从前当我还是个爱好幻想的少年时,多少次我站在桥头,朝茶馆那排帖满旧报纸的西窗窥望。茶馆很容易让一个少年联想到凶杀、秘密电台、偷匿黄金等诸如此类的罪恶。我的印象中茶馆楼上是一个神秘阴暗的所在。我记得一个暮春的傍晚,当我倚在桥上胡恩乱想的时候,那排楼窗突然颤动了一下,许多灰尘从窗根上纷纷舞动起来。吱呀一声,面对我的一扇窗子沉重地推开了,一个男人出现在幽暗的窗边,我记得他的苍白浮肿的脸,记得他戴着一只毛茸茸的耳朵套子,滑稽而不合时令。桥与茶馆紧挨着,所以我的僵傻的身体也与他的一只手离得很近,我看见了他的手,一只干瘦的长满疤瘢的手,像石笋一样毫无血色,抠着窗框,每根手指都在艰难地颤动。他的眼睛漠然地扫过我的脸,扫过桥头,然后张大嘴说了一句话。小孩快跑。
许多人告诉我金文恺是哑巴,我不相信。我确实无法相信。要知道我是亲耳听见他说话的,嗓音温和略带沙哑,他对我说,小孩,快跑。
小孩,快跑。
我将永远铭记金文悄临终前给我的箴言。以后我每次经过和尚桥的时候,确实都是快步如飞。我不知道自己是惧怕什么,是怕全文恺说的话还是怕他再次出现在楼窗边。事实上就在我看见金文恺后的一个月,金文恺就过世了,据说是死于癌症。
几百年来一直住在茶馆楼上的梅氏家族,到了金文恺是最后一代。金文恺没有子嗣,金文恺的姚碧珍。
姚碧珍就是现在梅家茶馆的老板娘。香椿树街对姚碧珍的了解远胜于幽居楼上的金文恺,到了后来人们说到梅家茶馆时往往淡忘了一代一代的梅氏家族,而代之以姚碧珍如何如何的种种话题。
姚碧珍年轻时候肯定美貌风骚,肯定使金文恺拜倒在她裙下魂不守舍好多年。好多年过去了姚碧珍仍然有半老风韵,唇红齿白,腰肢纤细,尤其是她的肤色雪白如凝脂赛过街上的任何少女。那是由于终日与水接触的缘故,人们都相信这一点。姚碧珍自己并不这样看,当茶客们当着老板娘尽情赞美她与水的妙处时,姚碧珍说,人跟水有什么关系?水是死的,人是活的,只有水沾了人气,哪有人沾水气的道理?茶客们说,怪不得你烧的水好喝,味道不一样。姚碧珍双手叉腰朗声大笑,你们听说过狐狸精烧水的故事吗?茶客茶客,不喝清水要喝骚水,就这么回事。
姚碧珍仪态之骚情、谈吐之放肆是香椿树街闻名的。她本人就像茶馆窗外的和尚桥一样、已经成为一种特定的风景供人观赏。我很早就意识到了这一点。甚至在我粗线条的世界观里,一直把姚碧珍这个人物作为南方生活的某种象征。我讨厌南方。我讨厌姚碧珍。
当我回忆南方生活时总是想起一场霏霏晨雨。霏霏晨雨从梅家茶馆的屋檐上淌过,变成无数整齐的水线挂下来,挂在茶馆朝街的窗前。窗内烟气缭绕,茶客们的险像草地蘑菇一样模糊不定,闪闪烁烁。只有姚碧珍的形象是那样醒目,她穿着水红色的衬衫,提着水壶在雨线后穿梭来往。我看见她突然站在某个茶客面前,伸出手做了一个极其猥亵下流的动作。
香椿树街的妇女对姚碧珍的历史了如指掌,姚碧珍的轶事经常是脍炙人口的,譬如姚碧珍夜里在楼上洗澡,有个男人给她搓背,他们的影子在灯光下清晰地映在窗上。妇女们着重强调的是,那个男人不是金文恺,而是一个真正的野男人。那么,他是谁?你说他是谁呢?
有人说是李昌。
说到李昌,他是又一个令我厌恶的人物。他其实是个小伙子,至少比姚碧珍年轻20岁,头发梳得又光滑又考究,经常穿一双白色的皮鞋。印象最深的是李昌的桃花眼,长着这种眼睛的男人,对于女人来说都是一摊又粘又稠的烂浆糊。我认为李昌就是一摊烂浆糊,糊在姚碧珍丰满的臀部上,时间长达一年之久。我很恶心,扳指一算,那段时间正是金文恺绝病在身之际。金文恺辗转于黑暗的内室,闻见死亡的气息从他心爱的耳朵套子上一点点地滴落。住在茶馆附近的人家经常在半夜里听见一种痴人的嚎叫,悲怆而凄清。他们认为是野猫在房顶上争食,他们一直认为金文恺是个哑巴,或者干脆是个白痴。这些愚钝的居民人兽不分,忽略了全文恺弥留之际的背景材料。从另一个角度来看,香椿树街似乎很早就无视活幽灵金文恺的存在了。他们窥视活蹦乱跳的人的时候,常常省略了其它更有意义的内容。
我不得不再次提到李昌这个可恶的名字。李昌属于无业游民一类人。最早时糊口靠的是贩卖蔬菜。在香椿树街西侧的早市上,李昌混迹于许多女人中间叫卖芹菜,莴苣或者韭菜。如鱼得水,悠闲自在从来没有过丝毫羞怯,他在卖菜时也穿着那双矫揉造作的白皮鞋,试图引起别人的艳羡。
李昌是个小伙子,他一般不会有泡茶棺的雅癖。那么他是怎么撞进梅家茶馆的呢?茶客们后来说,是骚货姚碧珍勾引了他。姚碧珍没有工夫去早市上买莱,就让李昌送菜给她,
一开始两个人还为菜钱菜的质量讨价还价,后来不管李昌送什么菜,姚碧珍就掏钱,再后来,李昌把菜往灶上一扔,姚碧珍也不掏钱了。这种循序渐进的过程是很能说明问题的。茶客中有细心人,看在眼里,记在心里。有人跟姚碧珍插科打诨说,你跟李昌到底谁掏钱?姚碧珍就顺手把一杯剩茶往人家脸上泼,她郑重地声明,李昌是她的干儿子,干儿子给干娘送点菜,碍着你们什么事了?
李昌后来就是以干儿子的身份住进梅家茶馆的。李昌就是这样一个不明不白的家伙,说句粗鲁的活,李昌就是姚碧珍的月经带,恬不知耻地挂在那儿。他后来一脚踩烂了两只菜筐子,把扁担扔到河里,说是洗手不干了。别人说李昌你以后靠什么糊口呢?李昌竖起一节细腻的大拇指,朝梅家茶馆挥了挥,他说,老板娘有的是钱,我怕什么?
茶馆有钱是确凿无疑的。梅氏家族经营了几百年的茶馆生意,虽然几经灭顶之灾,钱还是有一批的,金文恺健在的时候别的本事不大,敛财有方却是很出名的。即使到了1979年,金家还有好多金器,据说装在一只老式手电筒里。手电筒在金文恺手里,还是在姚碧珍手里,别人无从知晓。直到金文恺病死后,有一条消息使众人震惊不已:金文恺到死也没有交出手电筒,姚碧珍摇他、亲他、骂他、拧他都没有用,金文恺怀着一种深刻的冷漠溘然故去。姚碧珍没有得到那只手电筒。
这消息是李昌走漏的,金文恺的寿衣是李昌穿的,李昌用一盆开水浇到死者身上时听见死者的皮肤噼啪噼啪地响,而且喷出一股呛人的腥臭。他估计金文恺有十年没洗过澡了,腋窝、生殖器上都长满了疥疮。李昌说。老家伙好可怜,到头来还不如一头猪的下场,从李昌的话里不难推断金文恺与姚碧珍的关系。他们这对夫妻做到后来完全是名存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