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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倒也是,也许熊不会漂洋过海。”
恭平的神色终于表明他拿定了主意。
森户的行动十分迅速,立即将43名嫌疑人调查了一遍。在受新见委托的一周后,很快就送来了第一份情报。
“已经查清了?”
连新见自己都感到吃惊。
“我想把现已查明的情况说一下。”
森户很自信地微笑着。
“这么说已经有些线索啦?”
“嗯,算是吧。”
“别卖关子了,快说吧。”
“为调查这件事,最近我没干一点儿公司的事儿,精力全都扑在这上面了。”
“这个我知道,你份内的工作我会安排,你就不用操心了。”
新见苦笑了一下,正因为这个“秘密武器”好使,“佣金”也高。
“我没有先调查女生,而是先从男生开始调查的。撞死人装在车里扔掉,这种行为若是女生干的,那可就太残忍了。”
“不要有成见。”
“我知道,先调查男生,然后再查女生。”
“那么,男生中有可疑的吗?”
“他们都是些优等生,看样子挺老实的,可其中有一个人。最近突然去海外了。”
“海外?”
“如今去海外旅行虽然司空见惯,可突然间没什么目的地去海外,总觉得有些不可理解。”
“到底是谁?那家伙去哪儿了?”
“别急。让我慢慢说。到海外去旅行的叫郡恭平,19岁,是圣费利斯大学的学生。这家伙带着个女人于一周前走的。学校并未放假,不过他本人是个有钱人家的浪荡公子,学校放不放假都对他无关紧要。”
“郡恭平?就是郡阳平和八杉恭子的儿子吗?”
新见刚一想起这位排列在榜首的嫌疑人的家庭憎况,森户马上接着说:
“是啊,他是八杉恭子引以为自豪的儿子,这家伙可真是个出色的演员,和母亲在一起时是模范儿子的形象,然而一到后台就露了原形。他真不愧为放荡型演员,要母亲给他买了幢公寓,在那里随心所欲地胡来。现在这家伙又带着臭味相投的女人去外国了。”
“他有汽车吗?”
“他曾开过GT6一2牌子的汽车,听说前些时候还加入东京一个叫‘狂热使者’的狂车派组织。”
“现在还是该组织的成员吗?”
“听说挨了他母亲的批评后退出了。这家伙最近突然不想开车了,就急急忙忙地跑到美国去了,飞机票暂且买到纽约。怎么样。可疑吧?”
森户就像一条将捕获的猎物奉献给主人并察颜观色的猎狗一样,眼巴巴地盯着新见。
“布狗熊呢?最近是不是还在他身边?”
“这个么,部长,郡恭平马上快20的人了,听说还总把从幼儿园领的熊当作护身符带在身边,因此被伙伴们起了个‘熊平’的绰号。”
“熊平……那‘布狗熊’还在身边吗?”
“不清楚,因为他已去了美国,也许带到海外去了,但这事不追到海外无法证实。”
如果恭平现在还带着那只狗熊,就可以排除嫌疑,但如果没带,而且又是最近才从其身边丢的活,那嫌疑的阴影可就大了。
“郡恭平的那辆GT6没有送到修理厂去吗?”
“没有。”
“放在哪儿?”
“不是放在公寓时停车场,就是放在自家车库。
“能否调查一下那车有没有和人撞过的痕迹?”
“如果撞了人,就不会毫无顾忌地停放在公寓的停车场。要是放在自家的车库里,查起来就有点难了,因为郡阳平身边总有保镖。”
“不能想点办法吗?”
“部长吩咐哪敢不从命呢?”
“拜托了,眼下重点调查郡恭平,其他人先放一放,等查清郡恭平后再说。”
或许这位浪荡公子出口旅行是一时心血来潮呢。但在小山田文枝失踪后不久,恭平却毫无目的地外出旅行,这一事实新见决不能视而不见,如有必要他可以一直追到纽约去。
第十一章 寻母遇害
威尔逊·霍华德用自己的身体去撞汽车:得到一笔保险金和赔偿费,并用这笔钱让儿子约翰尼去了日本。肯·舒夫但心中已经肯定了自己的这种判断,威尔逊一定有某种迫切的理由必须将儿子送到日本去。
这是为什么呢?
肯对此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他为什么非要这样做呢?当初他还是迫于上司之命才勉强开始调查。
“日本呀……”
肯的视野忽然开阔了。日本对他来说并不是毫无关系的国家。不,不仅有关系,而且那里还留下了他青春时代胡作非为的足迹,如果有钱,他还想故地重游。在肯的记忆中,日本还是战败后的一片废墟,但他感到在那个国度里,仍保留着当今美国已见不到的“人心”之类的风情。
现在的日本与当时相比有什么变化呢?肯还没有亲眼目睹。肯在战后几年间曾经呆过的日本,现已走向繁荣富强。
日本人有一种堪称国民性的勤奋精神和民族凝聚力,使其能在很短的时间内,从战败后的一片废墟中迅速崛起,以至于全世界都为之震惊。肯等美国人曾轻蔑地骂他们是“黄种猴”,但日本人像蚂蚁似的勤劳,集合起来像核反应似的强大有的地方只用打手势便可进行交易。
金钱是人类社会的流通货币,由于它的作用,人与人之间的感情淡漠了,结果剩下的只有金钱。然而却没有一个人对这种现象提出过疑问。
高度发达的物质“文明”仅使物质遥遥领先,却将人类的精神和亲情远远地抛在后面。而这种物质魔鬼最猖獗、最容易有市场的地方,就是像美国这样的合众国了。
美国本来就不是一个由土生土长的单一民族结成的国家,到这里来的人大多都是为了寻求成功的机会,或者说是在本国无法谋生的,所以人们之间竞争激烈。在美国这个国家诞生的同时。已经酝酿了物质支配精神的基础。
可日本却不一样。这片国土上的人都是土生土长的,因此无论物质如何泛滥,都不会达到支配人的地步。
肯想起了曾经呆过的日本,由于职业关系,他切身感到纽约在精神上的堕落。
哪个国家都有犯罪。日本有,经济体制不同的苏联、中国也有。
可美国的犯罪性质不同。就犯罪中最恶性的凶杀案来说,凶手一般都有相应的动机,但在纽约,却常常发生一些神出鬼没、毫无动机的血案。拦路抢劫后又杀人,强盗马上又成了杀人犯:强奸妇女之后又残忍地将其杀害,而且还要祸及偶尔路过的行人。
据说,在纽约的马路上行走时,要尽量走人行道靠马路一侧,如果你靠着房屋侧走。就有可能被拖进小胡同里剥光衣服。
就在前几天,在中央公园有位日本留学生被一群流氓围住拳打脚踢。那留学生拼命向附近的人呼救,可是过路的人却没听见似的只管赶路,最后还是被碰巧路过那儿的巡警救了。刚刚入学,他就仓皇退学回日本了。
据说,那位日本留学生在离开美国之前讲述当时的恐怖情景时说:在被拦劫扼住脖子时,并不怎么害怕。因为,当时有对看上去很有教养的老夫妇正打那儿路过,当我向他们求救时,那老太太竟拽住丈夫的袖子说别去管闲事,迅速躲开了,这时我才感到美国真正的可怕。”肯觉得这话触及了美国社会的要害。
全然不关心与己无关的人是死是活,只要自己的生活安稳有保障就行了,所以,哪怕稍微有点儿威胁的事儿,都极力避开。为正义而战只是自身安全能得到保障后的事情。
在美国,一般人看到犯罪行为往往佯装没看见,之所以这样,是因为在这个多民族、多种族的国家里。物质文明的巨大化使人丧失了自己的本性。
令人震惊的是,这种明哲保身的风气竟也渗透到了警察中间。他们只在上班时负责保障人的权利和自由,维护公共安全和秩序,而下班后就成了普通人。
有时即使眼前有人陷入危难之中,但如果救这个人可能会威胁到自己的安全,他们就会视而不见。
肯也决不例外。如果发生了凶杀案,他会因职业本能而去追捕:但一旦从长时间的紧张工作中解脱出来,踏上回家的归途,即使遇上市民受流氓纠缠之类的事,他也只当没看见。
警察也是人,工作之余也有休息的权利。肯虽然对这种意识并不怎么反感,但心中也觉得不是个滋味。
“我也不知不觉中了纽约的毒素。”
这样,在肯那模糊不清的遥远的记忆中,日本是个“人类安居的王国”。威尔逊·霍华德竟不惜牺牲自己的性命让儿子去日本,究竟是为什么呢?这引起了他极大的个人兴趣。
肯到霍华德父子住过的公寓去过两次,那里的情况没有丝毫改观,依然是纸屑遍地,臭味熏天,酒鬼随处可见。
使他吃惊的是,这次来和上次来所看到的一模一样,还是这个地方,还是这些人。威尔逊·霍华德也曾是他们中的一员。
在霍华德父子住过的公寓附近的道路上,有几个男人颓丧地站在那儿,那饮酒过量的红脸上有些湿润、发亮,原来他们正在哭泣。
“出了什么事儿?”肯走过去向一个人问道。
“警官先生,您看这多可怜呀!
那人用手指了指,只见一个流浪汉靠墙蹲着,脸伏在膝盖上,他面前摆着几只劣质威士忌酒瓶,里面都还有酒。肯立刻知道出了什么事儿.以前他也曾遇到过类似的情况。
“什么时候发现的?”
“今天早晨来这儿一看,萨尔蒂已经浑身冰凉了。比我们先走了一步,萨尔蒂,你这家伙怎么就这么走了呢!”
说话的男人泪流满面。
“通知市里了吗?”
“嗯,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