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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光彻底否定太子丹和荆轲的议论,在后世并没多大影响,人们照样把刺秦故事写入诗文,搬上舞台。对于荆轲的评价,实际上是和如何评价秦始皇密切相关的。到了“劝君少骂秦始皇,焚坑事业要商量”的年代,有人甚至说“秦始皇比孔夫子伟大得多。中国过去的封建君主还没有第二个超过他的”,如此这般,自然就几十年没人敢写荆轲了。直到改革开放若干年之后,荆轲才以正面人物的形象出现在银幕上。说到秦始皇有功绩,也要分析地看。统一全国,是当时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郡县制度在战国时期早已出现了,不是秦始皇的发明,焚书坑儒才是他的伟大发明。车同轨、书同文、划一度量衡等等,都是如清代思想家王夫之在《读通鉴论》中所说的:上天假借秦王的私心实现了大公。他说得对,但是我总觉得代价太大了。五百年百家争鸣的局面顿成绝响,二千年历代封建暴君相继肆虐,言者有罪,流毒无穷。把一个空前残暴的专制魔王捧得那样高,恐怕也只有以“当代秦始皇”自居的人能够说得出来。
本文开头提到的文章,就是沈敏特先生写的《燕太子丹在哪里》(载《同舟共进》九期)。如果文章中的类比能够成立,荆轲等人当然也就一文不值,司马光又是对的了。愚见以为,性质不同的事物不能类比。当代恐怖主义至少有两个不同以往的特点:第一是以手无寸铁的平民百姓(而不是敌方首脑)为屠杀的对象。第二是采用现代的高科技和毁灭性武器,造成尽可能大规模的杀伤,一次用几分钟就杀死数百数千人。且不说正义与邪恶不能混淆,光说这些手段,都是古代决不可能有的。文章又说“恐怖主义的主要实施者,在国际之间是穷国、弱国,在社会上,则是弱势群体”。这可不一定。有些国家并不穷弱;本·拉丹是沙特的亿万富翁,绝不属于弱势群体。
沈先生是一位饱学之士,有些文章非常警辟,但是这一篇实在有些费解。
跟随石先生推理
? 黄一龙
“9·11”的恐怖袭击,震惊世界。恐怖分子在和平时期以如此残暴的手段大规模地残害无辜平民,可称史无前例。为何出现这种情况,大家都在震惊之余寻求答案,注家蜂起,异说纷呈,彼此问难,互相补充,读了以后很长见识。前从《书屋》2002年第二期上得见黎明先生短文《为恐怖叫好很恐怖》,表达了他对某些人欢迎恐怖主义的见解之拒斥。后见该刊同年第六期又发表石天河先生长文《话语恐怖与文明冲突》,却又把黎文归入恐怖主义科的“话语恐怖”目,认为为恐怖叫好并不恐怖,而批评为恐怖叫好才恐怖。看来石先生真和黎先生发生“文明冲突”了。我本来是很赞成黎先生的,所以很想知道为何他的意见(当然也就包括赞成他的意见的鄙见)居然比支持恐怖主义的“话语”或比恐怖主义本身还恐怖,所以也就多遍精读石先生的文章,于是得知石先生有一种独特的的推理方法,只要跟着他走,不仅可以驳倒黎先生,而且几乎可以驳倒世间一切常识。这倒有些恐怖了。
例如石先生声明,他认为中国政府“反对一切恐怖主义的主张”“最正确”。可是石先生的这一无疑也最正确的结论是这样推导出来的:
——“9·11”袭击是恐怖主义,“张良刺秦始皇”也是恐怖主义,对清廷官员“搞过好多次暗杀”的“孙中山的信徒”也是恐怖主义。
——所以“谁能判断哪种‘恐怖’是‘正义的恐怖’,哪种‘恐怖’是‘非正义的恐怖’呢?”
——所以“还是我们中国政府这种主张最正确:反对一切恐怖主义”。
原来在石先生要说的是,“中国政府”采取这项政策的原因是分不清正义非正义,干脆在反对“9·11”的同时也反对张良在博浪沙棒打秦始皇(幸好“误中副车”),反对徐锡麟杀巡抚恩铭(已经成功但被清廷捉住杀掉了)。这很难说是对于“中国政府”的歌颂,很难不被认为是对“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政策的嘲讽。
把针对无辜平民的恐怖行径和对于暴君酷吏的惩罚,统统说成是“恐怖主义”,然后来证明反对恐怖主义之不讲善恶不讲是非,从而再证明黎明先生也不讲善恶不讲是非因而很恐怖,这就是石先生的推理方法。
不过孤证不立,我们还得再跟着石先生走走,看看后面的道路是什么。
“怎么能说用‘肉弹’就是‘野蛮’和‘恐怖’,用‘贫铀弹’就是‘文明’和‘非恐怖’呢?”石先生问道。显然这不是寻求答案的“疑问”,而是反击论敌的“质问”
除了谁说过贫铀弹“就是‘文明’”这一点待考以外,这个质问还是很雄辩的。因为“肉弹”是杀人,“贫铀弹”也杀人,有什么文野之分恐怖非恐怖之分?你回答得出来吗?
那么且让我们跟着石先生的思路雄辩下去——
第一步:怎么能说贫铀弹是“野蛮”和“恐怖”,而普通炸弹就是“文明”和“非恐怖”呢?须知炸弹都是杀人的呀!
第二步:怎么能说普通炸弹是“野蛮”和“恐怖”,而步枪子弹就是“文明”和“非恐怖”呢?须知后者也是杀人的呢。
第三步:怎么能说子弹就是野蛮和恐怖,而拳头就是“文明”和“非恐怖”呢?你能说出一个人被拳头打死和被子弹射死炸弹炸死“肉弹”撞死甚至就充当“肉弹”有什么区别吗?
才走三步,我们就可得出结论,“9·11”那样的恐怖事件,是和用拳头揍人一样的,天天都在发生;黎某不去反对天天发生的拳头揍人,倒对“9·11”的“肉弹”大喊大叫,不是“话语恐怖”是什么!
才走三步,“恐怖主义”的范围就被无限扩大了,“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的任务,到这里成了如果不作到“君子动口不动手”,就干脆什么也别反。这样的“反恐怖”,我相信本·拉丹先生也会欣然接受的。
黎先生认为,“9·11”这样的事件,不是什么“文明之间的冲突”,而是文明和野蛮的冲突。石先生表示他不喜欢这个结论。虽然他自己就说“9·11”“原本只是一个亡命的恐怖集团所发动的无法无天的恐怖事件”,却不许黎先生把这“无法无天的恐怖事件”说成“野蛮”。因为在石先生看来,该事件虽说无法无天,却是很“有‘文明冲突’的历史背景与现实形态”(原文如此)的,所以并不野蛮。可是他又宣布亨廷顿的“文明冲突论”是“欺人之谈”,也信不得。所以要紧跟石先生弄清这个事件到底是谁跟谁冲突还真很麻烦。看来看去,终于看出石先生的意思,说这是“穷国”和“西方大国政治经济扩张”之间的冲突,而事情“如果不为某一大国(按即美国——黄注)的利益所左右,冲突也不会发展到恐怖分子对大国进行报复性袭击的程度。”既然劫持飞机制造“肉蛋”撞击大楼屠杀无辜的“程度”是美国“政治经济扩张”引起的,自然该是美国野蛮了。这种论调,其实也是黎明先生在网上所见为“9·11”事件“叫好”的诸位先生的通论,石先生不过把它转了几个弯儿,使人不大好辨识罢了。其实美国政府在国际关系上自恃豪强,目空一世,大搞霸权主义,进行“政治经济扩张”的事实,早为世所公认,并非石先生的发现或发明,用不着藏藏掖掖的。而“9·11”引发的问题却是,第一,美国“政治经济扩张”的受害者究竟是谁?是“穷国”的穷民还是本·拉丹那样的恐怖分子?如果是前者,哪个穷国聘请了后者去进行如此“程度”的“报复”?如果是后者,侵害一下这样的恐怖分子有何不可?如果是两者,无异是说穷国和恐怖分子有着共同的利益,这样说难免不引起外交纠纷,我劝石先生不要采取此说。第二,美国政府即使恶贯满盈,那么究竟是谁该为此遭到“报复性袭击”?是美国政府吗?是美国人民和美国境内的各国人民吗?“9·11”的事实是,除了美国国防部五角大楼撞倒了几间屋,受到“报复”的倒是几千无辜的多国人民和数量更多的他们的亲属朋友。要无辜百姓为政府(并且未必是本国政府)行为负责并且赴死,这是“9·11”恐怖分子极端野蛮的逻辑,看来石先生对此并无反感,所以反对说它野蛮。根据石先生的分析,要让百姓免于为政府的行为受“报复”,只有一法,就是(就现在讨论的问题来说)美国政府停止“政治经济扩张”,至少立刻改变其“中东政策”(因为“美国的中东政策,是导致它自身遭受恐怖袭击的重要原因之一”)。我想石先生所以作这样的奇想,完全是因为他置身事外,所谓站着说话不腰疼是也。要是石先生或他的亲属也是那天飞机上的乘客之一(其中确有一对中国老年夫妇),或是世贸中心众多办公室的雇员之一(那里确有很多中国机构),他真会认为自己该为“美国的政治经济扩张”或者它的“中东政策”去死吗?如果不想为美国政策背黑锅,他究竟该做些什么呢?向美国总统写信打电话吗?到白宫前面去示威吗?到国会走廊里面去游说吗?所有这些事情他都办了以后就能保证“9·11”那天他大难不死吗?当然最好的办法是早点和美国说拜拜,找个安全的交通工具(是什么?怎么找?)逃回中国。即使这样,他又怎么能够保证中国政府的政策就为恐怖分子喜欢呢?怎么保证恐怖分子不喜欢的时候不向中国平民出气呢?他在何处去找一个其政策总为恐怖分子喜欢的国家躲起来呢?
从石先生的文章看来,他跟着老外亨廷顿把中国列为“儒家文明为主流”的国家,而儒家文明“往往把西方文明看作是一种堕落的文明”,与本·拉丹们对“西方文明”的批判方向一致。他的这种见解,无疑是对中国政府政策的极大歪曲,因为中国政府已在声明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