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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个好人夫君~七巧劫天兵篇(出书版) 作者:金吉(倒霉鬼的遇上仙姑)-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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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都逃不过早夭的命运,是为什么吗?」
 
  苗兰兰沉默着,心里也猜到不是什么好事。
 
  「因为只有太子是夏皇后所出,夏家就是当年迫害我们家的仇人。」
 
  「我记得几年前夏皇后过世了。」而夏家很早就在皇帝刻意培养自己的势力,并且有意冷落下,没落了。
 
  崔婆婆笑了笑,「每当宫里传出妃子自尽或『病故』、皇子早夭的消息,我就明白,就算当年他替我们家平反,我早晚也是那些被斗得无力自保的人之一,不管是夏皇后或他,都只是可怜人。」
 
  「把所有的对手都害死了,哪里可怜?」关于宫里那些传言,信众中有许多达官贵人的她,也是时有所闻。
 
  「就是这样才可怜啊。你愿意跟她互换吗?守在一个不愿意看你一眼的男人身边,后半生唯一的目标就是保住儿子太子的身分,把自己的灵魂卖给妖魔鬼怪也在所不惜。
 
  「至于他,他也很可怜,年少时必须依附夏家和凤家才能坐稳太子之位,凤家倒了,他别无选择必须舍凤家以断臂求生,君临天下之后,他唯一的继承人却不顾谅解他。他有过几个儿子,但几乎没办法平安长大成人,想要和其他儿子亲近一起了又怕惹来长子妒恨对他们痛下设手。」
 
  「奶奶您就会替别人想,你心流落民间时,他们可是吃得饱,睡得香呢!」对穷苦惯了的苗兰兰来说,人生最要紧的,还是吃得饱、穿得暖,其他都是浮云啊!
 
  崔婆婆拍了拍她的头,「我跟他说,我不想离开雪松城和下河区,不只是因为躲他们,你知道为什么吗?这些年来,他没有真心相待的家人,而我有;他没有坦白心事的对象,我有;他的饭桌上,山珍海味无一不缺,却没人陪他享用,而我吃饭时,哪怕没鱼没肉,但碗里总有你们替我夹得满满的;他没有可以尽情地付出和保护、不怕他们因此出事的晚辈,而我有好几个,每天想着你们有没有吃饱穿暖,小囡小牛是不是又惹了麻烦让你伤脑筋,大宝跟石头不爱念书该怎么办?大妹比男孩还野,怎么找得到婆家?我这些年好忙啊,忙得只有在晚上独自一人时,才有心思想想过去,才有空给他念点平安咒祝顾他身体健康……你说,谁比较可怜吶?」
 
  苗兰兰眼眶一热,笑着抱住崔婆婆,「其实我也舍不得奶奶进宫哩。」
 
  崔婆婆哈哈笑,「都这把年纪了,那些身外之事,免了。知道他很好,我也没有遗憾了。」
 
  后来,「金员外」不只给了苗兰兰一万两的酬庸,还派人翻新了他们那座破败的大杂院,现在他们的四合院,虽然不豪华,看起来又低调朴素苗兰兰坚决不让工匠用那些华而无用的装饰和高档建材。
 
  又不是笨蛋,没事在外三里盖豪华大宅院,找死啊?
 
  四合院盖成了四座有回廊相连、坚固的小楼房,应有尽有,冬暖夏凉,他们从贫民挤身小康之流,苗兰兰也决定不搬到上河区了,她把那一万两留作弟弟妹妹们的「求学基金」和嫁妆,打定主意不管这群兔崽子使多少苦肉计和花样,她也要把他们全送进学堂里!
 
  没几日,崔婆婆盼了好几年的平反,终于也给她盼到了,凤家洗了冤屈,当年一班朝臣与武将,全部以原职追谥,这当中却没包括凤皇后,「己故」的凤兰兰只得了一个贵妃谥号,还是皇帝坚持才有的,崔婆婆说她早就建议「金员外」打消给她名号的念头,安抚一直为自己的母亲不平的长子,让夏皇后做他名义上唯一的皇后。
 
  那女人为了这个身分,一辈子紧紧抓牢了,无所不用其极地入了魔,背了不知多少条人命,那就给她吧。
 
  然后那年年后,才刚吃完元宵,皇帝驾崩的消息就传开了,全国制丧。
 
  不过,大杂院上上下下,倒是在元宵后快乐地吃着团圆饭,只不过这顿团圆饭比起过去,多了一副碗筷,就是一个来路不明,目前在上河区平一里开古玩铺子的「金员外」啊!
 
  日子又回归常轨,紫阳仙姑的铺子照常营业,胡天命也依然每天往铺子里跑。
 
  其实他很好奇,苗兰兰现在有钱了,何不改在平三里或平二里那些更热闹的地方找个地点开铺子呢?
 
  苗兰兰却说,因为不管是富人或穷人,都可以轻易到这里来找紫阳仙姑,去了上河区就未必了。
 
  「而且,有钱就不会花光?那笔钱我可是有更重要的用处。」
 
  胡天命笑了,所谓更重要的用处,八成是用在弟弟妹妹们身上吧!
 
  这天苗兰兰让胡天命早点回去陪老爹,毕竟从他醒来以后就一天到晚往她这里跑,都说要努力让老人家开始接纳他们了,自然不能只是嘴巴说说。
 
  难得胡天命早归,胡老爷看起来竟然有点意外,但随即眉开眼笑地,让胡天命有点愧疚。
 
  他这阵子是太常往大杂院跑了,有时还直接在那儿用饭,让老父一个人在家,实在有点不孝。
 
  「天命啊,你最近在外面很忙?」胡万金小心翼翼地探问,让胡天命心里头横着颗大石头一样又闷又难受。
 
  「爹,我以后会多在家里陪你心。」
 
  胡万金连忙摇手道,「爹不是这个意思,你才刚醒来,本来就应该多往外头走走看看,闷了二十五年也闷坏了,去透透气才好。爹的意思是……是……呃……」
 
  胡万金眼神瞟向忠叔,向这个照顾儿子多年的老奴探问意思,忠叔大概也知道老爷在打什么主意,耸耸肩,表示别问他。
 
  胡万金还能打什么主意?媒人婆一直上门,但胡天命几乎天天都不在,虽然每日大概日落时分会回家,可他又不想让儿子在外面奔波了一天之后又要烦心这些事,只好暂且推说儿子在养病。
 
  别人家是父母之命,但胡天命好不容易醒来,胡万金可真是万事都顺着失而复得的儿子,简直成了「孝子」啊,但他总不好一直推,再推下去当年那些「不能人道」的臆测又要甚嚣尘上啦。
 
  「我想看的也看得差不多了,接下来几天想留在家里陪你心聊聊天。我从外面带回一点吃的,自己一个人吃不完,想跟爹一块儿吃。」
 
  胡万金听了,心里既是欢喜又是感动,「哦,爹都还不知道你喜欢吃什么呢,让爹瞧瞧。」
 
  胡天命立刻把一层层盛装着饭菜的漆盒摆上桌,就要入冬了,幸好天气还不大冷,盒子里的食物还温温的,眼前的食物确实色香味俱全,闻着那香气都让本来不怎么饿的胡万金忍不住觉得嘴饶了起来。
 
  「爹,这是您喜欢的天梯鸭掌。」胡天命将细扎成一迭迭的鸭掌夹了一块给胡万金。
 
  胡万金心里一阵激动,「你怎么知道……」这道菜,胡天命醒来后还不曾出现在家里餐桌上,因为道地的天梯鸭掌用的是春笋,胡万金虽然对这么不道地的做法感到不以为然,但到底是儿子一番心意,他还是欢欢喜喜地吃了。
 
  「怎么样?」
 
  胡万金本来只是看在儿子的面上试了一口,想不到越吃脸色越沉凝。
 
  雪松城里,天梯鸭掌这道菜做得最好的,当属平一里的千秋阁,每年春天只要有饭局,胡万金都喜欢在千秋阁办,千秋阁掌厨拿手的可不只天梯鸭掌。
 
  但这道分明一点也不道地的天梯鸭掌,却另有一番绝妙滋味,酒香,笋香,完全做到不喧宾夺主地陪衬鸭掌和云腿,却又层次分明。
 
  「这哪买的?」胡万金吃得啧啧有声,主动地又夹起一块,大口满足啊。
 
  「还有这个,糖桂木瓜。」
 
  「嗯嗯……」胡万金吃得嘴巴都没空说话了,桂花香衬木瓜的甜,当配菜或点心都好。
 
  「麻婆豆腐,这也是您的最爱。」胡天命自动帮老爹添了一碗白饭,淋上豆腐,本来只是小试几口的胡万金这下胃口也大开了。
 
  然而这回他吃了一口麻婆豆腐,脸色马上一变,随即放下碗筷。
 
  「这些菜是谁做的?」
 
  胡天命见父亲脸色不太对劲,也不知道该不该打马虎眼,但想到他和苗兰兰的决心,便决定照实回答。
 
  「是您的儿媳妇」
 
  「我没有儿媳妇!你还没再娶呢!」
 
  「所以您就兰兰这么一个见媳妇。」
 
  「咱们胡家跟她己经是井水不犯河水!你把这些菜拿下去,我不吃!」胡老爹哼地一声,连看一眼桌上的菜都嫌碍眼地撇过头。
 
  一旁的忠叔在心里叹气,老爷可是吃过苗兰兰做的麻婆豆腐,当年当然是赞不绝口,因此还对苗兰兰疼爱有加,这道菜对老爷来说也是意义深重,家财万宝的他年轻时曾经连肉也买不起,一餐里有点碎肉末就算奢侈了,于是夫人总是想办法用碎肉末做出好菜,麻婆豆腐就是她最擅长的一道。当年老爷提起这段时,苗兰兰自告奋勇做了麻婆豆腐,味道虽然和已过世的夫人不太相同,但也极好吃,于是老爷常让苗兰兰做这道菜。
 
  他就说先别做这道菜,因为老爷一定会吃出是出自苗兰兰之手啊!
 
  胡天命没辙地看着老爹端臭脸,却又不想浪费苗兰兰一片心血,「但是,中午我还没吃,挺饿的。」他取过竹茗,故意当着老爹的面大吸起来。
 
  「嗯……果然很好吃。」他夹起老爹最爱的天梯鸭掌一口就吃掉一个,一点也不像他爹,还细细地品尝那丰富的层次感,简直国图吞案!
 
  胡老爹眼角瞥了一眼,嚥了嚥口水,心里为那一口天梯鸭掌被这种浪费的吃法感到一阵淌血,接着却哼地一声将脸撇向别处。
 
  「啊,还有这道菜您还没吃,兰兰最拿手的酱肘子。」他特地一早去买了猪肘子给苗兰兰一起做了这道菜,因为吃了一次就回味无穷啊!他夹起切得薄厚适中的一片,满足地吃得一嘴油腻。
 
  胡万金当下又感到一阵唾液泛滥,酱肘子也是他喜欢的菜之一,凭他从商以来吃遍全国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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