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荣耀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房地产基础知识题解(内部vip文件)-第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回报率=年实际收入/投资额
98、哪些人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税基抵扣?
答:在1998年6月1日至2003年5月31日期间,购买本市商品住宅,并在产权证上列名的产权人可享受个人所得税税基抵扣。
99、房屋的性质有哪些?
答:房屋的性质有纯住宅、纯办公及商业三种。
100、办理个人所得税税基抵扣的须知有哪些?
1、1998年6月1日-2003年5月31日期间购买商品房(包括二手房、拍卖房)住宅的购房者,其产权证列举的产权人及共有人可享受个人所得税税基抵扣,税基抵扣采取”当年登记,次年退税“的办法。
2、购房者必须在产权证发证日期后的六个月内办理登记,登记需带齐以下资料:
(1)    购房合同(购房者签订过的所有合同,如:预售合同、出售合同);
(2)    购房发票;
(3)    产权证(产权证抵押在银行的购房者,应提供本年度开具的贷款银行证明,以及加盖银行红公章的产权证复印件);
(4)    抵押合同、借款合同(由贷款者提供);
(5)    身份证、护照(产权证为多人时应同时提供);
(6)    以上资料一套正本(原件),一套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二张)。
3、为方便购房者办理退税,2002年抵扣退税设置20个受理点。已办理登记的购房者,在收到退税预约通知单后,按指定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办理退税手续。并带齐以下资料:
(1)    预约通知单;
(2)    登记卡;
(3)    身份证(护照)原件;
(4)    退税专用存折;
(5)    纳税凭证原件;
(6)    产权证原件(产权证抵押在银行的购房者,应提供本年度开具的贷款银行证明,以及加盖银行红公章的产权证复印件)。
返回目录 上一页 回到顶部 3 3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