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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P'里德尔小姐
作者:我爱吃芝士
第一卷
故事的开始
作者有话要说:贵族家的小姐大约就是这样,有超出常人的见识,却也有不可磨灭的恶劣,比如傲慢,自大,更有为数不多的几个优点。。。比如识时务。 我曾经认为,我会成为伟大的人。
理由是我是个善于思考的人。当然,人人都会思考。不过像我这样从出生开始就会思考的人或许不多,更或许就我一个,所以我认为,我会成为一个伟大的人。
我的母亲并不这么认为,原因只有一个:我是一个女孩。她对我说:“我的好姑娘,你只要美美的,成为整个伦敦城最得体最高贵的淑女,然后得到一个完美的丈夫,你就是整个伦敦城最幸福的女孩了。”
噢,得了吧,您可真是一位迂腐的女士,就算你如阳光般耀眼的容貌也掩盖不住您空空如也的脑子。
我出生在1930年大英帝国的伦敦,那可不是一个什么好时代,一战结束后,日不落帝国隐约开始有了日暮西山迹象,虽然谁也不愿意承认。但是又有谁能掩盖越来越多的淑女走出家门去工作的事实。我的上帝,这简直是不可饶恕的罪,绅士们都已经落魄到无法养活自己的妻女了吗?
当然,这一切都跟我无关,也没有谁会愚蠢到想要雇佣我那脑子空空如也却美丽耀眼的母亲,因为我母亲的父亲有足够的能力养活我们。
是的,没错,是我母亲的父亲,而不是我的父亲。那么我是一个不名誉的私生女?不,这实在太难令人接受了。God save me!
在我5岁的时候,我的女仆告诉我,我的母亲出嫁了。对方是一位“极为英俊的,有着良好品质且性格温和的”绅士。所以她将带着我一起离开伦敦,并且给我一个完整温馨的家。
什么良好品质什么性格温和,那个极为英俊才是最主要的吧?完整温馨的家?我出生的时候你怎么就没想到这点,我都长到5岁了,你才发现你可怜的女儿需要一个完整温馨的家?真是该感谢上帝,至少您还能记起来不是吗?
好吧,不管怎么说,我都必须接受现实,这简直是我最大的美德之一了。
1935年春,我离开了出生地伦敦,跟随我的母亲来到英格兰的乡下:大汉格顿…隔壁五公里的小汉格顿。跟随我们而来的还有浩浩荡荡十辆马车的嫁妆,于此同时,我的母亲获得了一位丈夫,而我,获得了一个完整的姓名:艾米丽。阿利安娜。里德尔。
对此,我没有发表任何意见,毕竟我无法得到我亲生父亲的姓氏,也无法继承我外祖父的姓氏。毕竟,里德尔先生确实是一位温文尔雅且相貌极为…出色的绅士,因此衬托着这个姓氏也没有那么难以接受了。
公爵家的女儿的审美观是极为不错的,在被剥夺了继承权之后,我的母亲大概也只有这个唯数不多的优点了。
小汉格顿的春天景致十分不错,连带着连那些愚蠢的平民看起来也没有那么愚蠢了。虽然我的家庭教师说一位真正的淑女,不应当这么评论别人,毕竟他们对我恭敬有加。
哦。得了吧,他们对我恭敬有加,是因为我和我的母亲是伦敦来的大贵族,我们的家族和姻亲们统治着整个“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及其他领土和属地”。所以,恭敬不当是应该的吗?至于“愚蠢”这次词,好吧,其实他们看起来也没有那么的愚蠢。
在小汉格顿的夏天来临之时,一位远在普鲁士的亲戚,风尘仆仆的到访了。
她是我母亲的姑姑,我外祖父最小的妹妹,十年前远嫁去了普鲁士。我想,她可真是一位勇敢到愚蠢的女士。
一战结束后,德国人受到了他们应有的处罚。听说为了偿还庞大的账务以及赔款,他们勒紧了裤腰带拼命工作,但依旧朝不保夕,连贵族们都只能吃粗面包/皮了。
噢,粗面包/皮,就是那种我周末时拿去特拉法尔加广场喂鸽子的食物吗?哦,那根本都不称为食物。
和外姑祖母一起到来的,还有她十岁的儿子,我的小舅舅,他有一个普遍的德国人的名字:海因茨。
这简直是不可饶恕不可想象的缺乏个性了,我在伦敦的一位女家庭教师曾经用调侃的语气跟我说:若是我们走在柏林的大街上大喊一句“HI~海因茨”,那么起码会有半打的人回头。
由此可想象,这个名字是有多缺乏想象力。我想,他们肯定是为了多得到一些面包/皮,所以忽略了对儿子的名字的想象力?不过,面包/皮跟名字有什么关系吗?没有关系吗?嗯。。我不是很了解,管他的呢,这跟我有什么关系?干嘛问我这种愚蠢的问题呢?
除去这个缺乏想象力的名字,我的这位小舅舅还是很不错的,当是姓名中间有一个“冯”,就足够让我羡慕不已了,这是标准的德国贵族才能有的姓;更不用说他金黄般的头发以及如海洋般纯粹蓝的眼睛,我想伦敦的LADY们日思夜恋的标准普鲁士美男就是这样了。
不过同样是美男,我依然觉得里德尔先生比这位小舅舅更加的貌美,他有着黑玉般的头发,并且温文尔雅。而做为普鲁士的贵族,我的小舅舅更加的消瘦,脸庞线条坚毅而显得严肃。或许这是因为啃粗面包/皮啃的?
噢,看在上帝的份上,怎么能让美男啃粗面包/皮呢?他们又不是白鸽。
不管如何,以圣母的名义,我的小舅舅,欢迎您来到大英帝国;这里有比粗面包/皮好吃很多的食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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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题外话和感想,可不看
关于这篇文章,大约构思了两个星期左右。之前看了很多关于HP的同人,其中不乏经典。出现这篇文章的原因是因为读了太多HP的同人,我的脑子里一片混沌,于是又去看一些关于二战的书,接着发现双方在时间上有着非常有意思的巧合,因此有了这篇文章。
关于哈利波特这本书,大家都有各种的见解,而我认识,一个人的人生不能总为别人活着,也不能为谈恋爱或者。
角色方面里德尔小姐是原创人物,看她的名字就应该猜到,她也是一个“迷”(riddle)
邓布利多则是我回复读者评论里那样,”不会有人活到110岁,他的人生还能用一句话来概括的”
他太复杂了。而他作为一个爱尔兰人,这是不用质疑,这不是同人文设,而是出自JK罗琳。并且,电影中两位邓布利多的扮演着 都是爱尔兰人。
关于汤姆里德尔 ,我则是认为,在原著里,邓布利多在初次见面时就恐吓了他,并且认为他品行不端,这根本不符合逻辑。谁会因为相信别人一面之词,就去恐吓一个孩子?
那么,我们假设,邓布利多也因为某些事情,修改了自己的记忆。
而做为汤姆,他从孤儿院里的孤僻的 爱恐吓人的 变成史莱哲林学院优秀优雅 对谁都有礼貌,并且充满魅力的学长,这个形象是不是变化的太快了一些?
因此文设中给了他两年的缓冲期。
这是对本文的一些看法。
另外就是对不会出现在本文里的人物的一些看法。
关于斯内普,我相信有一大票的教授党,如果有一天我开他的文,我想我一定会爱死他。
不过连JK罗琳自己也讲:“我真的是喜欢斯内普,我是说,但我不会和他共进午餐,他复杂而且肮脏。”
不过当然,如果你爱一个人,跟他是个什么人,有什么关系?
斯内普的魅力在于他的忠贞,对感情的忠贞。如果有一天,他失去了这一条,你还会爱他吗?
哈利波特做为主角,网上有一个公开课的视频,是说哈利波特与基督 。我很认同这种说法。
所以,哈利总是离我们远远的,因此,我没有看到过有同人文里,自设角色爱上过哈利,我是说,他不具有这种魅力,男人的吸引力。
最具有男人吸引力的应该是马尔福家族无论是大马尔福 还是小马尔福。金钱,美貌,地位
。我并不认为有太多女人能够抵抗。
当然,如果说,非要选择,我会说这些角色我都爱,但从我本身的想法出发,罗恩会是最后的选择。
他会陪你在厨房分享最后一块蛋糕,而不是立马内裤外穿飞出窗台,拯救世界。
他或许平庸,相貌平平,不够聪明,有时候还爱嫉妒并且还贫穷。 但他肯定是最好的选择。
你总不能靠恋爱过一辈子,而罗恩会陪你生活下去。
我大约是在9月20号晚上开始码这篇文章的,到了24号凌晨,第一卷已经结束了。于是我很爽快的全部发了出来,除了评论过少以为,对我来说漂亮的的点击率确实让人开心。
在文章的第二天,我就不幸的被挂墙头了,因为点击率和评论率不成正比,并且还有个对于新人而已不大可能的收藏什么的。
说起来,我倒是把这个看成褒奖。
不过那之后,我就习惯性的看看别人的点击是多少收藏是多少什么的,然后幻想着,哪天我也能上个榜单什么的。很可惜第一卷结束了,我还是没有完成这个愿望。
接下来的两卷,不出意外也会很快完成,当然,4天发35章这种事情是不大可能了,但是我总要把故事写完。
有读者或许会觉得我翻译腔,我只能表示,您老明察秋毫。我确实常常想一句台词,然后再想他英文该怎么说,然后再写成中文。
就向里德尔小姐的口头禅你,明白吗?就是 DO YOU KONW? 你知道的,DO的时候停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