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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2004年第1期-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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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还是见了面再说吧。 
  ——亚丽,吃顿饭还需见面再说?笑话!就这样定了。对了,离你单位近一点、好找一点的饭店叫什么? 
  ——最醒目的要数月朦胧…… 
  ——亚丽,我们就在月朦胧相会;现在,我要把电话挂了,省得你拒绝。星期一见! 
  真的,这个王建国要来到我们的城市,出现在我忧郁的生活中了。那么,星期一要不要与他一起吃饭?其实,我在想的是,吃饭以后,王建国还会提出什么要求?他,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这次下决心出来旅游,他是不是在寻找机会,一个可以改变他某些东西的机会?这很难说。而我,努力说服自己,或者说欺骗自己,他就是你的同学,一个尚未结婚的男同学,是不是也在拢寻什么机会呢?当然,这也很难说。如果说,一见面,王建国给你的印象不错,甚至让你产生某种感觉,那你下一步该怎么走?下—步又怎么样呢?事实上,对现有的生活,我并没打想急于去改变。既然这样,让丈夫知道了这一切,他会作出什么反应?打你,骂你,或者,捏着这条不光彩的把柄而羞辱你,叫你从此在他面前抬不起头来?不过,光是和远道而来的“老同学”会上一面,吃顿饭,好像不应该有这种后果。那么,你为何有这种羞于启齿的心态?羞于启齿吗?回家干脆同丈夫通个气,看看他的态度也好。 
  然而,丈夫一夜未归,既没留下只言片语也不来个电话,不知去了哪里。结婚六年,这种情况还是第一次发生,使我睡不踏实,所以天亮即起,想给他的几个朋友打电话,问一下是否在他们那里打麻将,谁知他带着满身酒气撞进门来,还往地板上吐了口痰。我气愤地说,找死啊,喝一夜酒!他说我死了你才高兴哩!那你去死吧,我说。他瞪着充血的眼睛逼近我,说我要活着,要让你难受……前天晚上你在干吗……说呀,怎么不敢说了?什么不敢……早就同你说过了嘛,我说。好,口气软了,说明心虚了……他说着,一把揪住我的衣襟,又拎又拎,你当我是白痴,可以给你随便骗……哼,竟然敢和野男人在舞厅里约会!谁约会了?我解释道,只不过陪李晓萍去跳跳舞,没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我亲眼看见你搂着野男人跳贴面舞,还要抵赖,真不要脸!他把我推到了墙壁上,又吼道,说——他是谁?不认识,我大声说,自己心烦,谁来请就跟谁跳去了,信不信由你。好啊,你心烦了就去找绿帽子给我戴,他妈的,我心烦了……只有……一刀杀了你!他将手掌弄成刀子状,架在我的脖颈上,来回划着。我被弄得痒痒的,笑着对他说,别闹了别闹了……我无非是跟不认识的男人跳了几支舞,绝没有其他的事,请你相信我。放屁!他的手掌由刀子变成了夹子,掐在了我的喉咙上,不过没有用力往死里掐,老实坦白,你们的关系有多长时间了?你……!我扳开他的手,往前一冲,你再发酒疯,我就走!走,好,太好了,他指着那扇还未关严实的门,走了就不要进来。 
  假如,这个时候,丈夫从四楼的窗户里探出他那糊里糊涂的脑袋,喊我一声,“喂”一声就够了,不要更多,那么我,呆立在楼道口的我,或者说等着他“喂”一声的我,就会扭头回来,回到家里来。事实上,我等了好几分钟,而听到的只有自己的心声:走吧,早上空气清新,就算散散步。 
  就这样,我在这条收留过自己千千万万足迹的路上,一边漫无目的地走着,一边大口大口地呼吸着清凉而湿润的空气。这件事完全出乎意料——仅仅是跟陌生的男人跳了几曲较为亲密的舞,就被丈夫通过他的小心眼而窥探到了。而另外的事虽然不是很明确,你多多少少做了些安排,有一定的思想准备。但这件事来得太迅猛,使你无法自如地应付。你慌了手脚,郑亚丽!现在,我不知道自己想干什么,想去哪里。最好,迎面过来一个人,不是李晓萍,而是一个不知你的底细却又让你觉得非常可信的人,你就可以向其倾吐心中所有的东西,连同灵魂里的一小点隐秘。看来,这个人还在远方,在遥远的呆个地方。无助的感觉迎面而来。忽然,我产生一种强烈的冲动,伴有隐隐的报复欲望——星期一赴约!说不定过了星期一,事情就会明朗,心态也会随之正常,对自己,对丈夫,还有,对那个王建国。 
  于是,我匆匆地走进自己的办公室,抓起了电话: 
  ——喂,是我…… 
  ——……哦,亚丽,我没想到你会打电话过来,而且这么早,你…… 
  ——我只想问问你,星期一几点钟的航班? 
  ——亚丽……本来是要给你挂电话,但今天是休息日,又不知你家里的电话,没法联系……是这样的,昨晚……唉,好多事没法说,总之,十分抱歉,这次我走不成了……不过,一定再找机会…… 
  我扔下话筒,没有使它落实到应有的位置,而是像一条翻白的鱼儿搁在台板玻璃上,任其发出持续不断的哀鸣声;随后,我就用这双空闲的手蒙住自己的脸,让脸上的某个器官同样发出持续不断的哀鸣声,这声声哀鸣,此起彼伏,应和着窗外街道上的一阵阵喧闹声。我知道,我并没有失态,我只是在这种种的声响中沉思,而我又清楚,这种沉思,只是对目前的生活不能适应的表现。也许,我和丈夫原本就是相安无事,因为这是生活;也许,现实中根本就没有什么王建国,因为所有的电话都是人为的,就像生活内容是人赋予的一样。 
  好了,我等待着自己重新从衷鸣声中振作起来的时刻。而这一时刻,谁都知道就在心里。我知道,我首先需要的是拯救自己,而不是怪罪生活。

自己是自己的镜子
津子围 
  我一直梦想作一个大案,这个案子是聪明绝顶的人干的,再精明的刑警也会陷入做案人事先设计好的圈套中,失去了方向。小的时候,我看过的书中有这样一段话:再狡猾的狐狸也逃不过精明的猎手。关键是,现在狡猾的狐狸少了,而精明的猎手也不多见。 
  在D城老街居住那段时间,我常常在入睡前设计我的方案,一点一点完善每一个细节,以便使得整个作案过程天衣无缝,无懈可击。那一段时间,我正为澳洲一个品牌热水器做销售代表,整天忙着跑生意,同时还得和小可吃饭、调情、睡觉。可无论怎么忙,在夏季难以入睡的夜晚,设计案情都成了我最大的乐趣。 
  我是这样设计的,我做的这个案子是一个杀人案,没有明显的杀人动机,比如情杀、仇杀或者谋财害命,都不是。刑警们都相信因果说,他们认为不存在没有原因的谋杀,如果制造了这样的案子,就可以给他们设置一个判断上的障碍。接着是杀人手段,我会选择一个复合的手法,让他们无法找到蛛丝马迹,也找不到一个任何说得过去、或者看得上眼儿的证据。这样,这个案子就会成为死案。当然,我显然是乐观了一些,赋予了很高的理想主义色彩。不过我相信,任何人都不会为了接受处罚而去作案的,他们都相信,他们是可以逃避法律的,如同司法人员说的“那些家伙,普遍存在着侥幸心理”。 
  尽管在案子的设计中,我割断了因果联系,可对于我本人来说,我必须在事先就解决这个问题。就是说,我为什么要作案?作案的对象是谁? 
  我想了很久,找到了还算说得过去的理由。作案是一种兴趣,一种向社会挑战的方式,上大学之前,我参加过全市奥林匹克竞赛,我答对了三道闯关题,在参加竞赛的众多好手中,我是唯一答对那三道题的人,可我的成绩却不理想,原因只有我自己知道:有五道大家都可以答上来的、简单的题我没答,没答是不屑于回答,在我看来,既然是奥林匹克竞赛,这样的题也太小儿科了。上大学也一样,由于偏科,我没进入所谓的一流大学,只读了排名并不靠前的工科大学,同时,我也知道,这些都不是十分重要的事情。 
  那么,什么是重要的事情呢? 
  下午小可给我打来了电话,她吃吃笑着,她说我在上海蓝园度假村,5点还有一班飞机,你一定要来啊,我想你都快想死了。我一听就火了,我说你什么时候能不让我操心呢?小可说我不会不让你操心的,你哪天不对我操心,你就把我忘掉了。……昨天晚上,我还陪小可吃了晚饭,她一句都没提去上海的事,她还说了这几天的打算,很显然,去上海是临时动意的,也许昨天晚上她看到了上海蓝园度假村的电视广告,就给人家打电话,订了套房,她经常这样改变主意,做出一些令我吃惊的举动。问题的关键在我,尽管我对小可的做法不满,甚至可以说被她拖得筋疲力尽,可我还是迁就她。说来别人都不相信,小可长得算不上完美,脾气也很大,而且有点风骚(请别介意我这样的评价),和我同居之后,她还跟一个健美教练来往,有一次我喝醉了酒,她竟然跟我的一个朋友调情。了解我的人都知道我基本属于保守一类的,以我的个性,我会教训小可一顿,然后把小可打发了,比如删除小可所有的资料,不见小可,不接她的电话,奇怪的是,无论怎么折腾,我们彼此都离不开,不管她犯了多么大的、在我看来无法原谅的错误,只要她哭着向我保证时,我就没了判断力,很轻易就原谅了她。当然,小可的保证是不可信的,她会在我忘记什么的时候,又重复了前一次的错误,接下来,小可再次向我哭诉,表示永远不再犯了。“如果再有一次,我就死。”小可这样说。我轻轻拍着她的头,说:我不希望你死,其实你已经死了很多次,我只是不希望你犯同样的错误,变一点花样也好啊。小可抹着眼泪儿说,我没犯同样的错误,你只要细心区别一下,就会知道了。 
  尽管我发誓决不去上海,可到了下午4点,我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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