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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家骑士团-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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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褐色是撒法尼亚共和国,他们地处博卢尼亚大陆北部,是个高原之国,终年积雪而苦寒。
  天蓝色是暗黑骑士团的势力,读者们可以在地图上看到露拉、谢尔、赛伦斯等暗黑骑士的身影。
  值得注意的是,贯穿整个大陆的那条巨河,便是阿尔维斯运河。在运河西向的开口处,有一块三角洲是绿色的领地,那里是精灵之国(书中还没有描写),目前被黯精灵家族、索拉家掌握着,读者们也能在地图上看到温蒂。索拉(这位曾经被主角虐待的黯精灵公主,嘿嘿嘿嘿)。
  绿色是海狮子联盟的势力,索拉家目前是隶属于海狮子联盟之下的一个支系。
  此外,这张地图上,还能看到主角幼时的生长地,沙克尔湖(红色领地中的内陆大湖)。也能找到主角们血战提图盗贼时的黑峰保(BlackRiedge城)。而且,还可以找到杜得塞森林以及矮人之里,呵呵,就在黑峰堡附近,本地图上唯一的矮人宝藏所在地。
  这个地图的设定时间,大概是发生在第一次撒繁战争(见原著)之前,撒扎博尔与奥姆罗二人已开始领兵向撒繁公国进袭(地图上也可以找到这两个冈纷家的人)。
  相信看过本书的兄弟中,不少是Hero系列的Fans,所以,期望这张地图还有我的小说,能为大家带来快乐。 
 
 
 
 
  
第一节 卒业
 
  这是一个神奇的世界,打从远古时代的大神,将108颗生命的种子撒向大地起,它就注定不是一个平凡的地方。千千万万年中,生命的种子不断的发育进化,终于,在某一天,世界上出现了108个拥有智慧的种族。然而为了世界的唯一主宰,这些种族之间你争我夺,互相残杀。经过千万年的争战屠戮,一个被称为“人”的种族凭借着他的12种武器战胜其它族类,统治了世界上的绝大多数地方,结束多年的纷争。从此,种族之间和平共处,在这个世界生长繁衍下来。又不知过了多少年,随着人们对魔法和科学的研究,整个世界进入了一个新的时代。 
  ※       ※       ※ 
  世界的北方有一块被称作“博卢尼亚”的大陆,这是一块富饶肥沃的土地,有包括人类在内的60多个强大的种族生活着。统治大陆东部的是阿尔维斯王国,往西越过沼泽有撒发尼亚共和国,向南则是由独立自主的博卢尼亚贸易联盟控制。 
  阿尔维斯王国是博卢尼亚大陆上最大的国家,它占据了大陆7成以上的土地。一直以来,这个国家名义上的统治者是有着200多年历史的克伦王朝,传说中从遥远的东方乘船而来的强大家族。王国首都是位于阿尔维斯运河河畔的内陆城市克伦城,以皇家族名命名的城市,而我们所有的故事将从这里开始…… 
  我是莫拉·拉萨姆斯,西蒙·拉萨姆斯的三儿子,拉丝尼斯家族最年轻的成员。我的父亲,据说是一个了不得的人物,被誉为“阿尔维斯的守护神”,从当今国王克伦9世的老爷爷克伦7世的时代开始,他一直坚定的扶持着这个已经摇摇欲坠的王族,也许,就如克伦8世临死前说的那样:“西蒙·拉丝尼斯,没有你,我们克伦家早就完了。”不过,他的儿子,克伦9世,好像并不这么认为,我的老爹,被他认为是“年迈力竭,老朽不堪,应该多回家歇歇”。于是,老爹托着一身的战伤回到了城郊的别墅,从此呆在家里,他常常早晚坐在后花园的石椅上,呆望着天上的云。我至今还记得他临死前范胡涂时,紧紧捏着我的手说:”希尔思殿下(克伦9世的名字),快,快走,索拉(叛军名)的飞马部队马上要来了。” 
  我的大哥,亨利·拉萨姆斯伯爵,以前是阿尔维斯皇家骑士团的皇家骑士(已经是王国里骑士的最高荣誉)。只不过在一次战斗中,为了实施克伦8世的优秀战略,死在了博卢尼亚贸易联盟的兰福家所属的,重装枪兵部队的长枪上。不过兰福家也算很给面子,把他的尸体送了回来,还给了不少抚恤的金子来,哼,兰福家,整一个生意人嘴脸。 
  我的二哥,斯纷·拉萨姆斯侯爵(老爹死后给升的),现在是拉萨姆斯私属部队的统领和克伦城近卫军团的统领,31岁,最大的特长是花天酒地,不过这到是很投希尔思所好,所以他混的不错,掌握着克伦城附近大部分的御用部队,并且继我的父亲之后,终于成为克伦皇家骑士团的团长。 
  我今年19岁,拜两位哥哥和一心想生个女儿的老妈所赐,我得到了一个女性化的名字“莫拉”。仍在克伦皇家士官学校读书的我,很快就要毕业了,成为一个骑士。记得以前,很少说话的死鬼老爹,却老喜欢在我面前不停的强调:“骑士最伟大的精神就是忠诚。”唉,很快,我也将成为骑士,成为克伦家的骑士。 
  金拉·拉萨姆斯男爵夫人,我的母亲,公国一大家族布努斯尔家的千金,是个美人,据说贤惠温柔,当年风靡国都,只不知为何会嫁给就会尽忠的老爹。她36岁时生下了我,却因失血过多而死。我是没机会亲眼看她了,不过平时听老佣们提起,兄弟之中就我长得象她,也是银发雪肤,深褐色眼睛。唉!也难怪后来,老爹总喜欢用他那孤独的眼神看我个不停,然后嘴里呢喃着“真像啊”云云,弄的我浑身毛骨悚然。 
  ※       ※       ※ 
  这是克伦皇历212年10月12日,用完侍女送来的早餐,我来到花园,准备晒晒清朗的秋阳,这时,小基斯牵着我的爱马福兰,缓缓走了过来。基斯是农民的儿子,17岁的年纪,长着熙熙拉拉的短黄发,带着点雀斑的脸和一对小三角眼,还有泛白的浅色眼珠──用我哥哥的话说是:“基斯,农民的儿子,血统不纯的小杂碎”──基斯整日穿着一身简单的麻布服,他家已经在这里工作三代了,象他的父亲一样,他对拉斯尼斯家十分忠诚,现在是我的专属仆佣。 
  基斯走到我面前,弯腰一礼,说道:“大人,今天上午有士官学校的卒业仪式,我已经给把您的马准备好了。”啊,不好,上午士官学院的卒业仪式,连国王和一些大臣都会亲临,可不能迟到。我心里想着,面上却对基斯说道:“基斯,我跟你说过多少次了,私下不用称呼我莫拉就行了。”基斯应道:“是的,莫拉大人。”大人两字仍未省去。 
  我换上骑士礼服,来到花园门口,基斯已将我出行的挂包,披风和剑准备妥当,自己牵了匹黑马等在旁边。要知道贵族士官学校的学生,大多是贵族子弟,上学带个别随从再正常不过,还可以让随从们也在士官学校里学些基本的技能,以便将来身边多个好用的亲兵或是侍卫。基斯学了一点格斗技能,不过他好象缺乏魔法细胞,一些基本的魔法始终学不会。有时他学的非常认真,却好象是为了得到我的一句嘉励。 
  时值仲秋,寒风渐起,路边杂草开始发黄。我策马疾驰,一路上尽遇上些刚出门干活的雇农。我们家位于克伦城西郊,这里有国王赐给的豪宅。早些年,拉萨姆斯家在萨克尔湖畔的祖居地萨克尔镇附近,有大片大片的领地,那里被称为拉萨姆斯公国。但由于年年战事,叛乱四起,我的祖父结束了作为拉萨姆斯公爵的清福,开始担任阿尔维斯王国的军机大臣和克伦皇家骑士团团长。而现在,我的叔叔──福勒尔·拉萨姆斯伯爵继承了拉萨姆斯公国,代表着整个家族继续统治着那块祖居地。 
  福兰是我的爱驹,14岁时父亲给我的礼物,是王国西北部尤西草原来的良种。它浑身一色的褐色皮毛在基斯的精心护理下,清洁发亮,黑色的鬃毛和尾巴都是由我亲自剪裁,整整齐齐,使它看上去神骏异常。很快,我甩下基斯驰到克伦城南门。克伦城始建于克伦皇历34年,周围的城防都是由大青石砖砌成,高大的城墙上是林立的塔楼和无数飘扬的旌旗,宏伟无比,整个博卢尼亚无出其右。要知道,这里的石料全采自南方150公里以远的图拉斯山脉,建城之初的劳民伤财便可想尔知。 
  入城行来,一路上小商小贩,游侠民工,技师僧侣,另有卖花少女当街凭望,纺织老妇俯首劳作,行行业业五花八门;再看人族的,精灵族的,矮人族的,兽人族的,族族都有,到处都是,确是种族形形色色;一副车马沸腾的景象。克伦学院的骑士礼服和披风尽是黑色,穿在我身上本已显得玉树临风,再配上一匹高大骏马,一路行来,回头率颇高。尤其是那些当街少女艳妇,更是秋波暗渡。既是入了城,我放慢马速,也对一些时时瞧来的女士微笑一礼,于是心中渐渐觉得一阵飘飘然,恍忽忽。 
  克伦皇家士官学院位于城西,建筑大都是褐红色大砖砌成,高梁巨柱,一栋栋甚是气派。校区由达3米的红粉高墙围绕,普通人无法入内。策骑驰到院门时,几名驻守士兵对我一齐行礼,并马上有侍从替我接过马缰,说道:“早上好,勋爵(名誉上的世袭爵位,是一种无实权的爵位)大人,请您马上去议事厅。” 
  议事厅位于学院中央,主体仍是由大红砖砌成,是大型厅式结构,门前矗立着8个巨大的红粉石柱,高达6米的朱漆铜门,单单看过去已是气势磅礴。 
  我来到议事厅门口,正遇上博达克·赫资(赫资家的独子,跟他爹一样,是个缺乏运动神经的家伙)。肥胖的他本是愁眉苦脸,待见到我时,浮肿的双眼眯眯一笑,道:“嘿,小拉萨姆斯,你好。”见我懒得理他(这小子心细嘴杂,烦的很),又进一步靠近我,纵起眉头,煞有介事的道:“你知道吗,提图盗贼团已经占领了普萨斯郡。” 
  我心中一惊,旋即想道:这小子又是哪里来的小道消息,却来烦我。近几十年来,克伦王朝穷兵黩武,无视教团和议会的反对,多次发动战争,还不断抬高赋税,国内处处民怨沸腾,因而盗贼横行。提图盗贼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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