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荣耀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利维坦-第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的制度。因之,他们便把合法地与妻子同居当成不贞洁和不禁
欲。于是便把婚姻当成一种罪恶,至少也当成一种十分污秽不
洁的、以致使人不适于侍奉祭坛的事情。如果这条法规是由于
与妻子同居就是不禁欲和违反贞洁而制订的,那么所有的婚
姻便都成为恶行了。如果因为这种事情对于献身上帝的人说
来太污秽不洁,那就还有许许多多人们全都进行的自然和必
要的日常事务都会使人不配当祭司,因为这事情比婚姻更不
洁净。
祭司不许结婚这一禁条的幕后基础不会是轻易地奠定
的,它不会以道德哲学的错误为根据,也不会以宁愿过独身
生活而不愿过婚姻生活的意愿为根据。(后一种看法是从圣
保罗的卓见中产生的,他看到在那基督徒遭迫害的时代里,传
播福音的人被迫从一个国家跑到另一个国家,他们要是拖上
家室之累就十分不方便了)。其实它的根据是教皇们以及后来
的教士想当掌管教会的圣职人员(也就是成为上帝国在今世
的唯一继承者)的阴谋。对于上帝国说来,必须要使他们不结
婚,因为我们的救主说过:他的国降临到耶和华的子民中时,


“人也不娶也不嫁,乃象天上的使者一样”,也就是成为性灵
的。他们既然已经自称为性灵人物了,在没有必要时让自己具
有家室,乃是一种矛盾而不调和的事情。
他们模仿着亚里士多德的世俗社会哲学,把平民国家以
外的一切国家(如当时的雅典)都称为暴君国家。所有的国王
他们都称为暴君,征服他们的拉栖第梦人所建立的三十个贵
族统治者,他们称之为三十僭主(暴君)。他们还把处于民主
政治下的人民的状况称为自由。暴君原来所指的不过是君主。
但到后来当希腊大部分地方都废除了这种政府之后,这一名
称便不但指原先所指的意义,而且还加上了平民国家对它所
抱的仇恨。正好象罗马在废除君主之后,君主之名也变成了可
憎的名称一样;因为人们自然而然地都会想到,要把带有蔑
视心情的任何形容词用来表示重大敌人的重大罪恶。当同一
批人对掌管民主政府或贵族政府的人感到不满时,他们则用
不着寻找不好听的名称来表示他们的愤怒,而会用现成的话
把其中的一个称为无政府状态,把另一个称为寡头政体或少
数人的暴君政体。冒犯人民的事情不是别的,乃是统治他们的
方式不是每一个人自己认为合适的方式,而是公众的代表
(不论是一个人还是一个会议)认为合适的方式,也就是受到
一个独断政府的统治。由于这一点,他们咒骂他们的上级。也
许要到经受内战以后不久,他们才会认识到没有这种独断的
政府,这种战争就会永远持续下去;并且认识到,使法律具
有力量和权威的不是空谈和允诺,而是人和武力。
因此,亚里士多德的哲学中另外有一个说法便也是错误
的,那便是在一个秩序良好的国家中,应当处于统治地位的
不是人而是法律。一个具有天生知觉的人,纵使既不能写也不
能读,谁又看不到自己是受着自己所畏惧、并相信在自己不
服从时就可以杀害或伤害自己的人的统治呢?谁又会相信没
有人插手、没有人握着剑作后盾,纸上谈兵的法律能够伤害
自己呢?这也是有毒害的错误之一,因为这些错误诱使人们在
自己不喜欢自己的统治者时,就归附于把这些统治者称为暴
君的人,并认为对他们发起战争是合法的。然而这些错误却时
常有圣职人员在讲道坛上加以拥护。
他们的世俗社会哲学中还有一个错误决不是从亚里士多
德那里学来的,也不是从西塞罗那里学来的,也不是从任何
其他异教徒那里学来的;那便是在人们的言行都符合宗教的
情况下,通过对他们的信仰进行审查和宗教审判,把仅仅是
行为法则的法律扩展到人们的思想和良知意识上去。这样一
来,人们要不是由于表达真思想而受到惩罚,便是由于害怕
惩罚而被迫表达非真实的思想。诚然,当一个世俗君主要聘用
一个教士负责传教时,可以询问他是否情愿传某某种教义;如
果他拒绝的话,他就可以不其他担任这一职务。但当一个人的
行为并没有受到法律禁止时,强其他指控自己的见解却是违
反自然法的;特别是有一种人教导旁人说:一个人如果在基
督教教条的信仰方面抱着错误的见解死去,就会要被判遭受
最苦的永罚。试问一个人既然知道犯错误就有这样大的危险,
他天生关怀自己的心情又怎么能不迫使他根据自己的判断让
自己的灵魂去碰一下运气,而要根据另外一个毫不关心他的
刑罚的人的判断行事呢?
一个平民没有国家的权力为根据,也就是不得到国家代
表者的允许就按照自己的精神来解释法律,是政治学中的另
一错误,但这却不是从亚里士多德或任何其他异教哲学家那
里得来的。因为他们没有一个人不承认制定法律的权力就包
括着在必要时解释法律的权力。《圣经》中所有记载律法的地
方,都是根据国家的权力成为法律的、因之也就成了世俗法
律的一部分,情形难道不是这样吗?
除开主权者以外,任何人要是限制别人享有国家所不限
制的权力,便也是同一类的错误。比如有些人把对法律未加限
制的人传布福音的事交给某一类俗人掌管的情形便是这样。
如果国家让我传道或宣教,也就是说,如果国家不禁止我,那
就没有任何人能禁止我。如果我处在美洲的偶像崇拜者中,虽
然我没有担任牧师之职但却是一个基督徒,难道我在没有从
罗马接到教谕以前传布耶稣是基督的教义便应当认为是一种
罪吗?或者说:当我已经传布了这种道之后,难道不能解答他
们的疑难、并向他们解释《圣经》——也就是说,我难道不
能宣教吗?关于这一点人们也许会说,正象为他们行圣餐礼一
样,事实的必要性就是充分的传道权,这话是正确的。但还有
一个说法也是正确的:不论对什么事说来,有必要的地方都
应当有豁免,如果没有法律禁止的话,就无需乎豁免了。因此,
否定世俗主权者没有否定的职权,便是剥夺合法的自由,而
这则是和世俗政治的道理相违背的。
经院神学的博士们带进宗教的虚妄哲学,还可以举出其
他的例子来,但旁人要是高兴的话,可以自己去看。我只打算
补充这样一点:经院神学者的著作大部分都是一大串毫无意
义的奇怪而粗俗的词句,或是以不同于当时通行的拉丁文的
用法搞出来的词句,西塞罗、瓦罗和古罗马一切文法家都不
会使用这种词句。这一点任何人要是想看看是不是有证明的
话,那就让他象我在前面某个地方说过的一样试一下,看看
他是不是能把任何经院神学译成英文法文等现代语言,或是
任何其他更丰富的语言。因为一种东西要是不能用大部分这
些语言说出来让人懂得的话,用拉丁文说出来也不能让人理
解。这种无意义的话,我虽不能说是错误的哲学,但它却具有
一种性质,不但能掩盖真理,而且还能使人认为自己已经得
到了真理而不继续追求了。
最后,关于虚伪或不肯定的历史中传来的错误,诸如:圣
者的生平传记中有许多关于虚假奇迹的传说,罗马教会的博
士们也引证许多幻影和鬼魂的历史来证明他们关于地狱、炼
狱、咒语的效力,以及其他在理性和《圣经》中都没有根据
的说法;此外,他们还把一套因袭相沿的传统称为无记载的
上帝之道!这些东西岂不全都是一套老妪闲谈的鬼话吗?它们
虽然也散见于古代教父的著作之中,但古代教父也是人,同
样极容易听信虚假的传说。他们提出来证明他们所相信的东
西是真理的那些见解,对于根据圣约翰的意见查验灵的人
(见《约翰一书》第iv章,第1节)说来,其作用只不过是使
他们在有关罗马教会权力(这种权的滥用要不是他们根本没
有怀疑到,便是他们从中得到了好处)的问题上根据他们过
于鲁莽地相信传说这一点否定他们的证据而已。纵使是最诚
挚的人,如果不具有渊博的自然原理的知识(教父们便是这
样的人),也最容易象这样鲁莽地相信。因为从本性说,最善
良的人便是最不怀疑旁人欺诈的人。教皇格雷高里和圣伯纳
有一些关于鬼魂的幻影的说法,说他们都在炼狱之中;我国
的贝达也说了一些这样的话。但我相信这些东西只是从传
闻中听来的。他们或者任何其他人要是根据自己所知道的来
叙述任何这类传说的话,他们也不能因此而使这种虚幻的传
闻得到更多地证实,而只是暴露出他们自己的弱点或欺诈而
已。
除了传入虚伪哲学一事,我们还可以连系着提出那些既
没有合法权力的根据,也没有充分研究成为够资格的真理判
断者的人压制正确哲学的问题。我们自己的航行说明得很清
楚,所有精通人类的科学的人现在都承认有两极;而且我们
也可以日益看清楚年岁、日月是由地球的运转决定的。然而人
们只要是在著作中假定了这种学说,作为一个基础来提出赞
成与反对的理由,便都受到了宗教当局的惩罚。但这又有什么
理由呢?难道是这些见解违反真正的宗教吗?如果这些见解是
正确的,这便不可能。因此,我们便要让真理首先由够资格的
审定者加以查验,或者是让声称自己知道相反说法的人加以
驳斥。难道是因为它们和国教相违反吗?那么就让教导这些说
法的宣教者们的君主用法律来使它们沉默下去吧,也就是让
世俗法律来使它们沉默下去吧。因纵使是教导正确哲学的人
有不服从的情形时,也可以合法地加以惩罚。难道是因为它们
支持反叛或骚乱,因而使政府发生紊乱吗?那么就让那些负责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