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崇敬的表现。因为这是承认唯有上帝知道我们的心,并承认
任何人的智慧或力量都无法庇护一个人,让他不遭受上帝对
作伪证者的报复。
第五,不妄谈上帝是理性的敬拜的一部分,因为这说明
我们畏惧上帝,而畏惧就是承认他的权力。从这一点就可以
得出一个结论说:上帝之名不可轻用,也不可无目的地用,因
为那样就等于是滥用了。同时,除非是为了起誓、国家下令
肯定判决、或在国际间避免战争而用上帝之名,否则便是无
目的地用。争论上帝的本质的做法跟他的尊荣是相冲突的。因
为人们认为,在我们这自然的上帝王国之中,除开通过自然
理性而外,也就是除开根据自然科学的原理而外,就没有任
何其他方法能认识任何事物;这种原理根本不能向我们说明
我们自己的本质是什么,也不能说明最微小的生物本质是什
么,更不用说让我们知道上帝的本质中的任何东西了。这样
说来,人们根据自然理性的原理来辩论上帝的本质便是对上
帝的不敬。因为我们不应当考虑自己归与上帝的属性的哲理
意义,而只应当考虑对他作最大的崇敬的虔诚心意的意义。由
于没有考虑到这一点,所以人们才会一卷又一卷地写出不是
为了崇敬上帝、而是为了崇敬自己的智慧和学识的书籍来辩
论上帝的本质。这只是妄用和滥用神圣的上帝之名。
第六,自然理性指令我们每一祈祷、感恩、祭献、牺牲,
都应当各就其类别拣选最好的和最能表示崇敬的。比方说,祈
祷和感恩的词句便不应当是仓促拟就的、轻浮的和庸俗的,而
应当是辞藻华丽,结构良好的。否则我们就没有尽最大可能
崇敬上帝。因此,异教徒把偶像敬奉为神便是荒谬的。但他
们以诗歌、韵文、器乐与声乐等敬神则是合理的。同时,他
们用作牺牲品的牲畜,他们所贡献的祭礼、以及他们敬神的
行为都充满着敬服和不忘所得恩赐之感,用这一切敬神由于
是出自崇敬神的意愿,所以便也是合乎理性的。
第七,理性指令我们不但要私自敬神,而且特别要公开
地在人们面前敬神。因为不这样的话,敬神中最值得嘉许的
一点,也就是使他人敬神这一点便失去了。
最后,服从神律(在这种情形下就是服从自然法)乃是
最大的崇敬。由于敬服对上帝说来比牺牲更值得嘉许,所以
轻视上帝的诫命也就是最大的不敬。这些都是理性昭示一般
平民的敬神准则。
国家既然只是一个人格,敬拜上帝也只应当只有一种方
式。当它命令个人公开地敬拜时便是实行了这一点。这就是
公共敬拜方式,其特性在于一律,因为因人而异的行为不能
谓之公共敬拜方式。由此看来,一个地方如果允许各种私人
宗教所产生的许多不同敬拜方式存在,就不能说是具有任何
公共敬拜方式,这个国家也不能说信奉了任何宗教。
由于言词的意义是根据人们一致的协议和规定而来的,
所以神的属性形容词便也是这样。这些属性形容词之所以应
认为是尊敬的,是因为人们有意让它们成为这样。个人在没
有法律而只有理性的地方可以通过意志作出的事情,国家也
可以根据世俗法通过意志作出。同时又由于国家没有意志,除
开具有主权的某一个人或多人的意志所制定的法律以外也不
可能制定任何法律,所以我们便可以得出一个结论说:主权
者在上帝的敬拜中规定为表示尊敬的属性形容词,私人在公
共敬拜中应当依式加以使用。
但并非所有的行为都是根据规定而来的表现方式,其中
有些自然而然地是尊敬的表现,另一些则自然而然地是轻蔑
的表现,因此后一类行为(也就是人们耻于在自己崇拜的人
之前做出的行为),便不能由人的力量使之成为敬神方式的一
部分。庄重、谨慎和谦恭等等属于前一类的行为也决不可能
和敬神的方式分开。但有无数行为和姿式的性质是无所谓的,
其中由国家规定公开普遍用作崇敬的表现和敬神方式的那一
部分臣民就应当如式加以采用。圣经上说:“服从上帝比服从
人好”,这句话在按约建立的上帝王国中可以成立,但在自然
的上帝王国中却不能成立。
以上简短地讨论了自然的上帝王国和上帝的自然法,我
在本章之后只打算再简短地补充说明一下上帝的自然惩罚。
人类今世生活中的行为每一种都是一长列后果之链的开端。
对于这种后果之链说来,人类的思虑都不够高明,不能使人
瞻望到它的尽头。在这个链中,苦事与乐事连接在一起,其
方式使想要作出任何纵乐行为的人必将遭受与之相连的一切
痛苦。这些痛苦就是这些行为的自然惩罚,而这些行为则是
害多于利的景况的开端。于是就会出现这样的情形:行为放
荡会自然地招致疾病之罚、轻率则招致灾祸之罚、不义招致
仇敌的暴行之罚、骄傲招致失败之罚、懦弱招致压迫之罚、王
国疏于执政招致叛乱之罚,而叛乱则会招致杀戮之罚。惩罚
既然是由于破坏法律而来的,自然的惩罚就自然而然地是由
于破坏自然法而来的,因之也就是作为自然而非人意的结果
而随之出现的。
本书直到这儿为止所谈的是主权者怎样建立及其权利和
性质,以及根据自然理性的原则推论出来的臣民的义务。这
种学说跟世界大部地区的实践相去很远,尤其是跟我们这接
受罗马与雅典的伦理学的西方世界的实践相去很远,同时掌
管主权的人所需要的伦理哲学又极深;考虑到这一切之后,我
几乎认为自己费这一番力就象柏拉图搞出他那共和国一样没
有用处了。因为他也认为在主权者由哲人担任以前,国家的
骚乱和内战所造成的政权递嬗是永远无法消除的。但当我再
考虑到:主权者和他的主要大臣唯一必需具有的学识就是关
于自然正义的学识,他们所需要学的数学不像柏拉图所说的
那样多,而只要学习到能通过良法鼓励人们学习这种学问的
程度就够了;同时柏拉图和迄今为止的任何其他哲学家都没
有整理就绪并充分或大概地证明伦理学说中的全部公理,使
人们能因此而学习到治人与治于人之道;这样一来我又恢复
了一些希望,认为我这本书终有一日会落到一个主权者手里;
由于它很短,而且在我看来也很清楚,所以他便会亲自加以
研究,而不会叫任何有利害关系或心怀嫉妒的解释者帮忙;同
时他也会运用全部权力来保护此书的公开讲授,从而把这一
思维的真理化为实践的功用。
第三部分 论基督教体系的国家
第三十二章 论基督教
体系的政治原理
直到目前为止,我仅是根据经验证明为正确的、或在语
辞用法上公认为正确的自然原理引伸出了主权权利和臣民的
义务;也就是说,我只是从经验告知我们的人类本性以及从
一切政治推理中所必不可缺而又取得普遍一致看法的语辞定
义中引伸了这种原理。但往下我所要谈的是基督教体系国家
的性质和权利,其中有许多地方要取决于神的意志的超自然
启示;这一讨论必然不但要以上帝的自然传谕之道为根据,而
且也要以上帝的预言传谕之道为根据。
然而我们却不能抛弃我们的感觉和经验,也不能抛弃毫
无疑问是上帝传谕之道的自然理性。因为这是救主重临人世
以前上帝赐给我们解决问题的才能,所以便不能用任何暗地
信仰的手巾把它们包起来,藏而不用,而要用它来取得正
义、和平与真正的宗教。在上帝的传谕之道中,虽然有许多
东西是超乎理性的,也就是无法由自然理性加以证明或否定
的,但天赋理性中却没有与之相违背的东西。看来出现与之
相违背的情形时,毛病要不是我不善于解释,便是我们的推
理错误。
因此,当这种传谕之道中所载的东西太难,无法加以研
究时,我们就要把自己的悟性吸引到这种道上,而不要费许
多力气用逻辑方法去寻求这种不可思议同时又不归属于任何
自然科学规律之下的奥义的哲学真理。因为我们宗教的奥义
就像治病的灵丹一样,整丸地吞下去倒有疗效,但要是嚼碎
的话,大多数都会被吐出来,一点效力也没有。
悟性的吸引并不意味着使自己这种智能服从于任何别人
的意见,而只是意志在应当服从的地方服从。因为感觉、记
忆、悟性、理性和意见我们都无力加以改变,而只会永远必
然的像我们所见到、听到和思考到的那样提供给我们。这样
说来,它们便不是我们的意志所造成的结果,我们的意志倒
是它们所造成的结果。当我们接受矛盾、当我们按合法的权
威方面的指挥说话并在生活中加以遵守时,——总之,当我
们的心里对于所说的话虽然无法具有任何概念,但仍然信仰
和信赖说话的人的时候,我们就是在悟性和理性上崇信。
当上帝对人传谕时,要不是直接传示,便是通过另一个
曾经直接听过他谕旨的人转达。上帝怎样直接对人传谕,听
到过传示的人是完全能理解的;但另一人能怎样理解这一点
则纵使不是不可能知道,也是很难知道的。如果一个人向我
声称上帝以超自然的方式直接向他传了谕,而我又感到怀疑,
我就很难看出他能提出什么论据来让我不得不相信。诚然,这
人如果是我的主权者,他便可以强制我服从,使我不用行动
或言辞表示我不相信他的话,但却不能让我不按理性驱使我
的方式去思想。要是一个没有这种权力管辖我的人那样声言
的话,他就没有什么东西能强使我相信或服从。
因为如果说上帝在《圣经》中对一个人传了谕,那便不
是说上帝直接对他传了谕,而只是说像对所有其他基督徒一
样通过先知、使徒、或教会间接地传了谕。如果说上帝在梦
境中对他传了谕;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