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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巧合的一致,这是一种精明的政治谋略的结果。上海的“左派”市长柯庆施出席了北戴河会议,他在电话里向张春桥通报了他关于毛讲话的笔记。这给张春桥的文章提供了灵感。一看到这篇文章,毛就决定在北京转载。因此,毛的这一举动既表明他易于接受奉承,也表明上海环节 (如果此时尚未形成上海网的话)在此时就已经开始发挥作用了。②毛在《人民日报》上为张春桥的文章写了编者按。他说,文章所表达的观点“基本上是正确的”,但他认为有“一些片面性”,而且,对历史过程③解释得“不完全”。但是,即使毛认为张对破除“资产阶级法权的观念”或马克思所界定的资产阶级法律规范过于急躁,用这一用语所提出的问题在他以后的讲话和文章中却一再出现。简言之,毛认为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按劳分配所造成的不平等与马克思论及资本主义社会时所界定的“资产阶级权利”
在性质上是相似的。正是这一点为他的下述论点提供了理论基础:由于党内存在一大批依恋其特权的高级干部,因此,党是产生资产阶级或具有资产阶级思想的分子的温床。① ① 《毛泽东选集》1977 年版,第5 卷,第337 页。 ② 关于柯庆施所起作用的材料,见1986 年4 月23 日我同胡华的谈话。1986 年4 月24 日我与龚育之的谈 话又进一步证实了这一点。 ③ 张春桥:“破除资产阶级法权思想”,见《人民日报》,1958 年10 月13 日。 ① 中国最近对毛泽东思想的这一倾向的最有权威的分析,见石仲泉的“马克思所说的‘资产阶级权利’和 毛泽东对它的误解”一文,载 《文献和研究》1983 年,第405—417 页。该文修改后又在《红旗》1985 年 第11 期 (第12—22 页)上公开发表。像最近发表的其他许多文章一样,这篇文章明确断言,从大跃进开 始,毛在把“资产阶级权利”的概念引入中国政治言论中起着主要的作用。通常被译为英文“bourgeois right”,即“资产阶级权利”这一术语出自马克思最有权威的著作《哥达纲领批判》,在这本书中,马克 思运用它批判了“不折不扣的劳动所得”这一概念 (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17—321 页)。在德语 中,法权是指权利和法律秩序,权利指的是有权取得某个人的劳动(或人身权利的)报酬这一层意思。马 克思在此提到这个法权问题时,实际上是指这两方面的意思,在他明确指出“平等的权利按照原则仍然是 资产阶级的法权”以后,他接着指出:“权利,就他的本性来讲,只在于使用同一的尺度……”换句话, 使某人有权利这种意义上的权(或权利)是由法制或类似法律的准则所规定的。中国人由于不接受为毛所 使用的“资产阶级法权”(按字面意义讲,指“资产阶级的法律权利”)这一译名,进一步混淆了其中的 意思。1979 年以来,它往往被译成 “资产阶级权利”,那就更有个人主观权利的意味。总之,毛最担心的我已经强调了1959年庐山中央全会的重要性。这次会议成为日益强调阶级斗争的转折点。毛指责彭及其盟友是混入中国共产党内部的反马克思主义②的“资产阶级分子”。毛声明,庐山的这场斗争已经是阶级斗争了,是“过去十年社会主义革命过程中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两大对抗阶级的生死斗争的③继续”,而且预言,这种斗争“至少还要延续二十年”(结果是毛几乎全力促使这种斗争发生)。
在讨论文化大革命前这段时期毛泽东“在阶级斗争问题上的错误”时,邓力群指出了毛日益增长的激进主义的另一根源:“事实上,1958年以后,毛基本上没有注意经济工作,这就影响了毛对阶级和阶级斗争形势的估计”。
④不应望文生义地认为上述说法意味着毛此后对与经济有关的任何问题都没有兴趣。毕竟,正是在1960年他写了研究苏联政治经济学教材的读书笔记,①而且现在据说他主持起草了1961年3月关于人民公社问题的“六十条”。
所以,邓力群的观点是,毛虽然还不断地谈到经济制度的政治方面和思想方面,但他对经济学或者经济现实并没有多少认真的兴趣。从这个意义讲,邓的结论无疑是有道理的。
从1959年以来,毛越来越坚信,不仅是他,还有刘少奇及其他同志长期以来斥责的中国共产党内的官僚主义倾向,并不仅仅是“工作作风”中的缺点所造成的,而是反映了共产党及其干部中阶级性质的最初变化,他对苏联情况的观察在很大程度上助长了这种看法。他在1960年就社会主义社会在消灭阶级以后又出现了“既得利益集团”问题作了评论。虽然这些评论出现在他研究苏联政治经济学教材的读书笔记中,但这显然也是想应用于中国。
今天的中国确有一些学者认为,毛对苏联“修正主义”进行分析的主要目的是制造一个武器,以对付中国共产党内部那些不同意他观点的人。这或许有些言过其实,毫无疑问,毛对赫鲁晓夫的俄国深感厌恶,在他看来,它所具有的一切都已停滞不前了。事实上,毛还追溯了苏联体制弊端的最初根源。他断言,十月革命之后,苏联没有彻底解决好“资产阶级权利”的问题。
结果,出现了对沙皇时代等级制度的怀恋,多数党员是干部子弟,普通工人②农民没有提升的机会。他还指出,苏联没有彻底破坏资产阶级的自由;因而也就没有建立起无产阶级的自由;中国的政治和思想革命一直比较彻底。③毛最严重关切的仍是这种有害倾向可能会在中国生根的危险。这时,毛已经看到,中国干部中被这种毒素感染的人是两个特点造成的。在他以后的有关思想中,这两种特点一直处于中心位置。一方面,他们依恋根据“按劳分配”
原则即“资产阶级权利观念”所带来的特权;与此同时,他们的行动又像封建地主一样。毛说:“人这种动物很有趣”,“稍有一点优越条件就觉得了 就是他所注意到的这样 一个事实,即“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的严格运用,并没有考虑个人的社会需 要,因而在某种程度上来说,这就像资本主义的劳动工资制一样,是很残忍的。 ② 1969 年9 月11 日对军事委员会的讲话。见S。施拉姆:《毛泽东同人民的谈话》,第147— 148 页。 ③ “机关枪和追击炮的来源”,1959 年8 月15 日,《中国的法律和政府》第73 页。 ④ 邓力群在1981 年8 月11 日和12 日举行的全国党史资料征集学术讨论会上回答关于1981 年6 月27 日 决议问题时的发言。见《党史会议报告集》第145 页。 ① 陶凯:“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十年”,见《学习历史决议专辑》第121 页。 ② 《学习文选》,第305 页。 (1958 年8 月21 日上午的讲话) ③ 同上,第311 页。 (1958 年8 月21 日下午的讲话)不起”。 ①1962年1月,在一篇主要强调必须继续与旧的反动阶级(地主和资产阶级)进行斗争的讲话中,毛说他们“仍妄图复辟”。明确指出,在社会主义②社会中“还会产生新的资产阶级分子”。1962年8月,在十中全会前的北戴河中央委员会预备会议上,毛宣布:“《中国农村社会主义的高潮》(由毛亲自编辑)一书中一段按语讲资产阶级消灭了,只有资本主义思想残余的影响,讲错了,要改过……资产阶级是可以新生的,苏联就是这个情况。”③就实际情况看,资产阶级可以“新生”这一说法留下一个有争议的问题,即毛指的是旧的资产阶级可以再生,还是说资产阶级的幽灵或本质能够以一种新的形式适应社会主义社会条件而获得新生,这是我们关心的中心问题。
他可能是指第二种情况,即德热拉斯和其他人所称的“新阶级”——尽管毛本人从未使用过这个词。然而,这些“新资产阶级分子”究竟仅仅是孤立的个人,他们因滥用职权而腐化堕落呢,还是所有干部都因其拥有的权力和特权而倾向于成为这种人物呢,关于这一点,毛在60年代中期似乎还难以作出判断。
60年代初,他强调金钱的腐蚀作用和用钱换来的好处,看来是倾向于第一个方面。于是,在继续承认物质刺激在中国现阶段是必要的同时,他又认为,物质刺激应当服从于政治思想领域的“精神鼓励”,个人利益应当服从集体利益。①在1962年1月30日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毛把“五种坏分子”和这些受到怀疑的个人的社会根源联系起来。他说:“人民民主专政要压迫的是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和反共的右派分子。反革命分子,坏分子和反共的右派分子,他们代表的是地主阶级和反动的资产阶级。这些阶级和坏人,大约占全国人口的百分之四、五。这些人是我们要强迫改造的。”②在1962年9月至10月召开的十中全会上,毛提出了“千万不要忘记阶③级斗争”的口号,并亲自修改了概括他思想的全会公报。就像五年前他在三中全会上的讲话和庐山的争论一样,这一次标志着进一步转向大搞“阶级斗争”的政策。但是,正在成为斗争对象的这些阶级的性质和地位基本上仍是模棱两可。在1962年1月的讲话中,毛曾提到“这些阶级和坏人”。换句话说,尽管毛说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坏分子”“代表”地主和反动的资产阶级,但他们未必都来自这些阶级。从1962年夏到1963年春,“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正在形成过程之中。在此期间,毛的两段话特别强调了党内离异倾向的阶级根源,但与此同时,他仍然强调通过教育继续进行改造的重要性。
8月9日,毛在北戴河的谈话中指出: ① 《毛泽东思想万岁》(1967 年),第 192 页。早先提到的“像地主一样装腔作势”,见毛在1958 年11 月就斯大林的《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所作的讲话。载《毛泽东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