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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宦官-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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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一瑾死,百瑾生”[74]。只要封建专制主义存在,皇帝制度依旧,宦官得以孳生的条件便继续存在。因此,杀了刘瑾,曾几何时,又出了个魏忠贤,其作恶时间之长、危害之大,都超过了刘瑾。等到天启皇帝一死,崇祯皇帝上台后猛砍三斧头,除掉魏忠贤,并将与魏忠贤狼狈为奸的阉党管家婆客氏鞭死,焚尸扬灰。但又曾几何时,崇祯帝对宦官的信任,又超过了乃兄、乃父、乃祖,直到李自成的农陪同崇祯皇帝一起吊死煤山殉国的太监王承恩墓 
        
        民军打进北京城时,还与跟他形影不离的司礼秉笔太监王承恩相对无言,一起吊死煤山。这就充分表明,宦官专权是封建专制主义制度下无法根除的积弊,中国地主阶级发展到明朝,已进入没落、腐朽的历史阶段,更不可能凭借自身的力量来铲除这种积弊。注释: 
        
        [1] 岳鸿举: 《明代杂事诗》。   
        [2] 吴应箕: 《剥复录》。   
        [3] 龙文彬: 《明会要》卷三九。   
        [4] 顾炎武: 《日知录》卷五《阉人寺人》。   
        [5] [7] 黄宗羲: 《明夷待访录?奄宦下》。   
        [6] [11]鲁迅: 《娘儿们也不行》。   
        [8] 仲长统: 《昌言》。   
        [9] 《后汉书?宦者列传》。   
        [10] 赵翼: 《廿二史札记》卷五《宦官之害民》。   
        [12] [72]王世贞: 《弇州史料》卷一一。   
        [13] 《御制大诰续编》第七五《市民不许为吏卒》。   
        [14] 《明史》卷三○四《宦官一》。   
        [15] 《明太祖实录》卷一一二。   
        [16] 《明太祖实录》卷一一○。   
        [17] 《明太祖实录》卷一一一。   
        [18] 《明太祖实录》卷一五六。   
        [19] 王世贞: 《弇山堂别集》卷九○《中官考》一。   
        [20] 《明太祖钦录》页七四。台北,《故宫图书季刊》第一卷,第四期。   
        [21] 同上,页八五。   
        [22] 《明太祖实录》卷一四九。   
        [23] 《明太祖实录》卷二○八。   
        [24] 台北,《故宫书画录》卷七,页八五。   
        [25] [48] 《明史》卷九五《刑法志》。   
        [26] 《明史》卷三○四《宦官》一。   
        [27] 张志淳: 《南园漫录》卷四。   
        [28] 孙珮编: 《苏州织造局志》卷二。   
        [29] 徐学聚: 《国朝典汇》卷一九七《织造》。   
        [30] 《国朝典汇》卷二○○《市舶》。   
        [31] 谭希思: 《明大政纂要》卷一四。   
        [32] 《明大政纂要》卷一七。   
        [33] 祝允明: 《志怪录?周七郎》。   
        [34] 杨循吉: 《吴中故语》。   
        [35] 《弇山堂别集》卷九○《中官考》一。   
        [36] 钱谦益: 《列朝诗集》乾集,上。   
        [37] 叶盛: 《水东日记》。   
        [38] 《皇明诏令》卷九《诛袁琦敕》。   
        [39] 《明史》卷一八一《刘健传》。   
        [40] 《明通鉴》卷六七。   
        [41] 王誉昌,《崇祯宫词》。   
        [42][60] 周同谷: 《霜猨集》。   
        [43] 余金: 《熙朝新语》卷四。   
        [44] 刘若愚: 《酌中志》卷一六《内府职掌》;《明史》卷七四《职官三》。   
        [45] 谈迁: 《国榷》卷三七。   
        [46] 杨涟: 《杨大洪先生文集》卷上。   
        [47] 《明史》卷三○五《宦官二》。   
        [49] 薛冈: 《天爵堂文集》卷一九《丑寅闻见志》。   
        [50] 燕客具草: 《诏狱惨言》。   
        [51] 梁启超: 《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反动与先驱》。   
        [52] 《明通鉴》卷三四。   
        [53] 徐咸: 《西园杂记》卷下。   
        [54] 《明史》卷八一《食货志五》。   
        [55] 《明史》卷二三七《田大益传》。   
        [56] 《明史》卷三○五《宦官二》。   
        [57] 《明臣奏议》卷三三。       
     
      第10节:明朝宦官与政治(1)       
        [58] 李实: 《北使录》。   
        [59] 侯方域: 《四忆堂诗集》卷二。   
        [61] 董谷: 《碧里杂存》。   
        [62] 石天基: 《传家宝》卷四。   
        [63] 参阅王春瑜: 《说“天地君亲师”》。《新时期》1981年第二期。   
        [64] 陈登原: 《国史旧闻》第三分册,第二五九页。   
        [65] 吕毖: 《明朝小史》卷九。   
        [66] 沈德符: 《万历野获编》卷一《召对》。   
        [67] 《明史》卷二三○《马孟桢传》。   
        [68] 《明史》卷三○五《宦官二》。   
        [69] 谈迁: 《国榷》卷五一。   
        [70] 王世贞: 《觚不觚录》。   
        [71] 《万历野获编》卷七《内阁密揭》。   
        [73] 谢: 《后鉴录》。   
        [74] 王世贞: 《弇山堂别集》卷九○《中官考》一。   
        一、 明朝宦官与政治   
        宦官对明代政治的影响是多方面的,其中最值得注意的是两件事:一、架空内阁;二、操纵厂卫。   
        (一) 架空内阁   
        朱元璋在建国初期,仍然继承元朝的政治体制,在中央设中书省、大都督府、御史台,分管全国的政治、军事、监察。中书省最为重要,由官居一品的左、右丞相总理国政,下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大都督府的左、右大都督,也是正一品官,平时训练军队,战时统帅军队,领导京城及全国各地的卫所。御史台的左、右御史大夫,是从一品官,负责监察各机关衙门,肃清纲纪,领导御史中丞以下各级御史。地方上设行中书省,统管地方军政事务。 
        
        这种制度的重要特点是,中央的中书省及地方的行中书省都是大权在握。特别是中书省,掌握大部分政治权力。当时的百官奏章,都是由丞相先加以综合整理,然后分清事情的轻重缓急,签署意见,再请朱元璋裁定施行。所以一心想集全国政治、经济、军事最高权力于一身,以强化封建专制,使家天下永保永享的朱元璋,很快就不满意这种丞相权力过大,中书省、大都督府、御史台都能独持权柄的政治机制。他认为元朝灭亡的教训之一,便是“委任权臣,上下蒙蔽故也”[1];并歪曲秦王朝以来的历史,说历朝设宰相,都是没有以秦亡为鉴,“相从而命之,往往病及于国君者,其故在擅专威福”[2]。因此,他瞄准宰相的权力,逐步开刀。洪武十年(1377)五月,朱元璋命李善长、李文忠凌驾于中书省等机构之上。次年又下令,臣下奏事不需要经过中书省,使丞相有职无权,徒有其名。而到洪武十三年(1380),干脆罗织阴谋政变的罪名,将宰相胡惟庸问斩。从此废中书省,罢丞相,将中书省的权力分归于六部,大都督府分解为前、后、左、右、中五军都督府,改御史台为都察院,加上大理寺、通政司,并称为九卿,由朱元璋直接指挥。 
        
        朱元璋罢废丞相后,很快便感到自己不胜其劳。似雪片而来的奏疏,只能由他自己亲自处理。以洪武十七年(1384)九月为例,从十四日至二十一日,八天之内,“内外诸司奏札凡一千六百六十件,计三千三百九十一事”[3],平均每天奏札207件,411事。显然,要看这么多的章奏,处理这么多的事,朱元璋难以应付,必须有新的帮手,因此先后又设立了四辅官、殿阁大学士。永乐时期,命翰林儒臣入值文渊阁参与机务,称做内阁。朱元璋、朱棣父子,都是一代雄主,深知江山得来不易,所以辅官阁臣都只限于顾问、参谋性质,章奏仍由自己亲自批示。但洪熙、宣德以后,情况大异,衍化出票拟制度,即:令内阁臣用小票墨书,对章奏草拟出处理意见,贴在各种奏疏的封面上,再上报给皇帝,由皇帝审定后,让太监用红笔写出,称为批朱,这就是对明朝政治发生很坏影响的票拟制度。其中最糟糕的便是给宦官干政大开方便之门。《明史?职官三》记载,司礼监“掌印掌理内外章奏及御前勘合,秉笔、随堂掌章奏文书,照阁票批朱”,文书房“掌收通政司每日封进本章、并会极门京官及各藩所上封本,其在外之阁票,在内之搭票,一应圣谕旨意御批,俱由文书房落底簿发”。司礼监是宦官建制中十二监之一,也是最重要的监;文书房则是宦官十二房之一。显然,不管是六部进呈、由内阁票拟的章奏,或起草的诏令,上交皇帝之前,必须经过文书房的宦官;而反过来,皇帝所下的命令,也不能直接达于大臣,而必须先经过文书房的宦官之手。其具体运行的过程,明朝中叶的史料不够具体,但我们可以从明末记载得很详尽的史籍中,大体推知无误。据明朝宦官刘若愚所述,凡章奏由外廷送至文书房,经该房宦官登录后,交司礼监太监,司礼监太监看过后,呈送皇帝审阅,皇帝阅后,退回司礼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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