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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托洛茨基)派及右派斗争的例子来说明这一问题。最初,广大党员虽然感到托洛茨基派和右派的观点不对,是同党的方针相对立的,但是又认识不清楚。这时,可以说广大党员对托洛茨基派和右派的认识处于感性阶段。但当在实践中,广大党员认清了他们错误的本质之后(达到了理性认识),就可以弄清托洛茨基派和右派的各种错误是如何得以发生的了。
这一个道理虽然是显而易见的,但包含有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关系的丰富内涵:一是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即感觉和理解)是认识的不同阶段,各自的特点不同。二是这两个阶段是互相联系的,是统一于认识过程中的,是互相渗透的,这种渗透表现在,当我们感觉某个事物时,我们就在力图理解它(尽管一时或一下子理解不了);而我们理解了某个事物之后,我们对这个事物的感觉同我们不理解它时的感觉相比,是要深刻得多的。三是从对事物的感觉进到对事物的理解,是在实践过程中完成的,离不开社会实践,或者说,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统一的基础在于实践。
毛泽东对这段论述十分注意。他把这段论述的要点摘批在书边,其中又有他对书中思想的概括。“感觉是解决现象问题,理论是解决本质问题”这句话就是他对为什么感觉了的东西不能立刻理解它,理解了的东西才能更深刻地感觉它的问题的回答。毛泽东的这一段评语,被收在《实践论》这部著作中,并得到了阐发。他写道:“马克思列宁主义认为:认识过程中两个阶段的特性,在低级阶段,认识表现为感性的,在高级阶段,认识表现为论理的,但任何阶段,都是统一的认识过程中的阶段。感性和理性二者的性质不同,但又不是互相分离的,它们在实践的基础上统一起来了。我们的实践证明:感觉到了的东西,我们不能立刻理解它,只有理解了的东西才更深刻地感觉它。感觉只解决现象问题,理论才解决本质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一点也不能离开实践。”(《毛泽东选集》第2版第1卷第286页)
34。实践贯穿认识的全路程(读西洛可夫、爱森堡等《辩证法唯物论教程》)
在实际上实行理论,也就是试验理论。为真理之标准的实践,并不是真理向它前进,停在那里试验它的努力而又进行的那样的阶段。实践并不是一种“装饰”。一切社会生活,并不是像垫子那样用理论与实践的布片缝合了的东西。为真理之标准的实践,贯串着我们的认识的全路程。整个的革命,实行了马一伊主义、即只有革命,纠正并论破了马一伊主义的曲解。
为真理标准的实践之完成认识的路程,这是在理论被实现于实践之中的意义上说的。但在实践上能够实现的理论,必须是从现在之社会的实践产生,而正确反映自然及社会的现实之发展路程的那种理论。
照上面所说,唯物辩证法是认定“生活的见地、实践的见地、为认识论的第一而且根本的见地”。——摘自西洛可夫、爱森堡等《辩证法唯物论教程》
[毛泽东读书的笔记和谈话]
实践贯串(原文如此引者注)着我们认识的全路程。
理论从实践产生,如果正确反映客观外界的发展过程,然后再应用这种理论于实践,就能在实践上实现这种理论、完成认识的路程。所以认生活与实践的见地为认识论的第一与根本的见地,是唯物辩证法的见地。
——摘自毛泽东1936年11月至l937年4月4日读西洛可夫、爱森堡等
《辩证法唯物论教程》批注(见《毛泽东哲学批注集》第33、34页)
[解析]
《辩证法唯物论教程》(中译本第3版)在这里阐述了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一条最基本的原理,即实践贯串着我们认识的全路程,实践的观点是认识论的第一和根本的观点。作者认为,社会生活中理论与实践的关系是有机的、密切的,不是简单的像布片之间的那种缝合;社会实践是贯串认识的全部过程的。无产阶级的革命实践,是在“马=伊主义”(即马克思列宁主义,马指马克思,伊指伊里奇·列宁)指导下进行的;而革命实践又纠正了那些歪曲马克思列宁主义的错误观点,证明了那些错误观点的破产。而理化从实践产生之后,又回到社会实践中去经受检验,变为现实,这就是一个认识过程的完结。从这里看出,社会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第一的和根本的观点。
而毛泽东的这两句批语则准确地概括了《辩证法唯物论教程》对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论述。他还在后面的段落旁边批有“认识以实践始以实践终”的评语。以社会实践作为理解和说明认识的发生、发展、检验标准与认识目的钥匙,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哲学贡献。而这一贡献是同毛泽东在继承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基本思想和吸取《辩证法唯物论教程》有关精华思想的基础上加以系统的论述分不开的。毛泽东把他阐述认识论的著作命名为《实践论》,这同他对社会实践的重视和独特的理解是分不开的。在《实践论》中毛泽东提出认识对于社会实践的依赖性,强调认识随实践发展而发展,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理论的基础是实践,反过来又为实践服务,所以,实践的观点是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的第一和基本的观点。毛泽东详细分析了认识如何在实践中经历感性到理性的发展与深化的规律,论证了为什么理性认识还要再回到实践中的这个飞跃的重要性必然性。毛泽东在《实践论》的最后高度准确地概括了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的基本原理:“通过实践而发现真理,又通过实践而证实真理和发展真理。从感性认识而能动地发展到理性认识,又从理性认识而能动地指导革命实践,改造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种形式,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而实践和认识之每一循环的内容,都比较地进到了高一级的程度。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全部认识化,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知行统一观。”(《毛泽东选集》第2版第1卷第296—297页)
35。研究从辨异入手(读西洛可夫、爱森堡等《辩证法唯物论教程》)
科学的认识之任务,在于渗入过程的深处,暴露过程之发展的原因,认识过程的根本矛盾及内的规律性,并由此去阐明多种多样的现象与现象间的相互联结。但,我们并不是一次就认识现象的法则,而是经过许多的阶段才认识它,我们在社会实践上,首先碰到相互联结的种种现象。我们的思维集中注意于这些现象时,首先要确定一种现象和他种现象的差异,这个事物和别个事物的差异。
我们当观察在与他种事物相互作用中的某种事物、某种现象之时,首先不能不确定这种事物和他种事物不同的所在,这一过程和另一过程不同的所在。
苏维埃经济,究竟和资本主义经济有怎样有不同的处所?苏联进到社会主义时代的阶段,和新经济政策最初的阶段,究竟有怎样不同的处所?认识任何过程时的第一任务,就是确定那过程的特性。这即是暴露那过程的“质”。所谓“质”的范畴,自古以来,就已知道了。古代希腊哲学者们,譬如说亚里士多德,首先就要求研究任何过程的质。
——摘自两洛可矢、爱森堡等《辩证法唯物论教程》
[毛泽东读书的笔记和谈话]
研究从辨异入手。认识过程先踊定过程的性质,与其他过程的性质有什么不同,即认识其特性。——摘自毛泽东1936年11月至1937年4用4日读西洛可夫、爱森堡等《辩证法唯物论教程》批注(见《毛泽东哲学批注集》第41、42页)
[解析]
这些评语是毛泽东阅读《辩证法唯物论教程》(中译本第3版)第三章“辩证法的根本法则——由质到量及由量到质的转变的法则”第一节“发展之质的规定性”时写下的。作者在《教程》中首先说明科学研究的任务就在于认识事物内部的根本矛盾和规律,然后去说明各种现象。那么,在认识的过程中应该注意什么呢?作者认为,要注意事物的差异。毛泽东对这一思想很重视,在这几句话下面划了两条浪线和一条杠线,并批下“研究从辨异入手”一句话。作者在下面叉说明,研究事物的差异或一事物与他事物的不同,就是要研究事物的特性,即事物的“质”。毛泽东在这些话旁边批下“认识过程先确定过程的性质,与其他过程的性质有什么不同,即认识其特性”。
注重研究事物的本质及其特性,这是毛泽东思想方法的特点之一。早在1930年1月5日写下的《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文章中,毛泽东就指出:“我们看事情必须要看它的实质,而把它的现象只看作入门的向导,一进了门就要抓住它的实质,这才是可靠的科学的分析方法。”(《毛泽东选集》第2版第1卷第99页)几年之后,毛泽东读到了系统阐述辩证唯物论的这部教科书,这使他从哲学世界观方法论的高度加深了对认识事物的差异——即事物的特性或质的重要性的理解。事物之间的差异,是由事物的性质所决定的。世界上事物的现象是极其丰富的,在认识事物时,如果被事物的种种现象所迷惑,忘记透过现象去抓住事物的本质,必然如同掉入烟海而晕头转向了。这就要求我们,在认识事物时,要抓住事物的本质这个主攻方向;了解和研究事物的现象是为了抓住事物的本质,而只有弄清了本质,各种各样的现象才能得以科学的说明。在1937年8月写下的《矛盾论》中,毛泽东纯熟地运用唯物辩证法说明了研究事物的特性的问题。他在“矛盾的特殊性”中写道:“尤其重要的,成为我们认识事物的基础的东西,则是必须注意它的特殊点,就是说,注意它和其他运动形式的质的区别。只有注意了这一点,才有可能区别事物。任何运动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