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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妨。就算抓不到老六,抓到那个小娘子也是一样。她就是他的命,只要我手里攥着她,他自然俯首帖耳!”
“乌雅少爷也认得清笛?”史朗盛极为意外。毕竟乌雅少爷方从关外来,在城中不过只停留数日。
“我不光认得她,她的命数亦在我掌心。”乌雅转眸而笑,“这个女子可是一枚重要的棋,极有可能影响时局。我自不会放过。”
116、如何相信(第三更)
大周自立,关防尤紧。霸州孤城就仿佛漂浮在恶浪起伏间的一叶小舟,仿佛随时一个浪头打来,都足以将它彻底掀翻。
大周虽立,北有契丹,南有大宋,西为西夏,东有渐渐崛起的女真。除了女真,哪一方都已经是经营多年的帝国,都比大周强大。所以大周只能严密关防,每日只晨昏各两个时辰放外头商贩进入,唯恐会有各方探子混入。
张昌兴是大宋叛臣,所以他最怕的是来自大宋的人,由此霸州南边城门的关防乃是严而又严。
天色刚亮,便有南来的商贩挑担推车进入霸州城去。城门处所有人都被严格盘问。
一队由南来运输南方时令果蔬的商队被拦住。
。
张昌兴为人谨慎,他派来城门盘查的并非普通的士兵,而是专门将霸州城中,原来主管商事的主簿王林来。
王林主管霸州商事多年,对于城中每一家商号、甚至是每一个商人都熟识。但凡他觉着眼生的,全都被首先投入监狱,先上两天的刑,审问明白了才可放出来。
这一队南方来的商队,王林倒是认得。果蔬行老板姓黄。
霸州地处北方,对江南的时令果蔬最是稀罕,这黄老板也极会做人,每回带了好的来先孝敬知州,然后私下里依例将同样的东西也私送了给王林。因此上,多年相处下来,黄老板与王林私交甚笃。
王林赶紧给黄老板使了个颜色,将他叫到一旁,“老黄,你怎么这么没眼色?你队中怎么净是生面孔?”
黄老板赶紧赔笑,“王大人,小弟回来的迟了,听闻王大人高升,小弟都没来得及恭贺……”
“如今天下都不太平,各地绿林频起。他们连皇上的贡品都敢明抢,更何况小弟这小小商队?小弟必得带着年轻力壮的,否则怕丢了货;搞不好连脑袋都没了……”
“其他的都不打紧,这么多生面孔是断断进不得城的!”王林明白黄老板暗示的意思,但是他更看重自己的脑袋。皇上新立,正是疑心最重的时候,他好不容易混了个部职,可不能为了点子蝇头小利丢了自己的脑袋。
黄老板很是皱眉,犹豫了半晌,“也好。王大人,小弟便叫面孔生的都留在城外等候,送了这批货,我们也好南归。只是,还求王大人准小弟带进一个人去。那是小弟管账的先生,他不亲自到了货行去核对账目,那这趟货就走乱了……”
“管账的先生?”王林挑了眼睛去望那后生。果然是一派斯文相貌。王林主管商事,自是最擅账簿,特地挑了几个疑难的问题核问于他;若不是此中老手,定然答不上。
那后生听见问题,只是从容一笑,回答得行云流水,半分纰漏也无。
“既如此,便一同进去吧。记着,不可久留,否则要上报官家备案。”王林倒也欣赏这般的人才,便首肯。
“大人放心,今早进城,晚上便出城了。”黄老板一颗心这才落进肚里。
。
“公子,幸不辱命。”黄老板带着那后生进城后,这才轻声说。
那算账的后生正是凤熙。从杭州一路拼了命地北上,可是却无法进得城来。幸亏凤熙多年经营,三教九流都藏着他私埋的人手。
凤熙到了城内又暗自换了衣裳,变作另外一人般,径自奔向知州府。
从杭州到霸州,就算凤熙拼了命,终究晚到了十日。端午那夜被血与火洗劫过的知州府,经过十日,虽然还能看见墙头残垣、烽火黑印,却——早已恢复了平静。
霸州知州于清风率部誓死抵抗,却于最后时刻投降大周,令多少人扼腕。人心或许都是善于遗忘的吧,那片烽火之地,此时门前商贸往来,仿佛十日前什么都没发生过。
凤熙立在街上,一双凤目凝了血,死死盯着城墙下那片空地——他们说,怜儿就是跌落于那片青石地上。
府墙本不是甚高,如果下头是土地,也许不致致命——可惜那里是铺满青石,而怜儿因中途改变了轨迹,从而彻底失去了平衡,乃是重重撞击上……
那片青石地面上,此时还能看见一片血迹。尽管十日已过,那原本的鲜红早已变成了一片混于尘土的暗红——可是他见了,依旧是锥心刺骨的疼!
他来晚了,晚了!
人间十日,不过一挥弹指,可是他却是与怜儿阴阳永隔!
怎么信,他怎么肯甘心地相信!——怜儿死了;怜儿,死了?
不,不!
城北凌霄山,原本是风景宁美之地,可是此时这里却被当成了乱葬岗。那一夜霸州城破死伤的人畜,来不及深挖掩埋,便都被扔到凌霄山来。只因霸州城内所有的力量,都要集合起来筹办周帝登基的大喜事,哪里还有人有余力勘清死者身份,并入殓安葬!
行走山路上,尸体的臭味随风而来,几乎让人窒息。
“公子……”丁正松用衣袖紧掩口鼻,回头望凤熙。那样风神俊雅的公子,此时行走在尸臭横肆的乱葬岗上,竟然连口鼻都不掩。
他面上甚至一丝神情都没有,让丁正松都辨不清喜怒。
“清笛的坟,就在前
头。卑职拼着命抢下清笛的尸首来,却也不敢厚葬,唯恐引人注意。只能一抔黄土、一块青砖,暂时让她入土为安……”
一抔黄土,一块青砖……凤熙压抑无波的心猛地被掀翻,凤目中涌起无边雾霭。可是语气依旧平稳,“有劳了。”
公子这般口气疏离……丁正松心里惊惊一跳。最怕看见公子此时模样,纵然跟随公子多年,依旧猜不透公子的心。
难不成,公子是知道了……?
117、生死相见(更1)
一路踏过死尸,走上凌霄山去。绿树林里,丁正松停在一棵山桃树下。此时山中桃花始盛开,一树一树的粉红,轻盈缀满枝头。
山桃树下并无坟茔,不过土地都有被翻动过的痕迹。树下竖立一块青砖,以为墓碑。
“公子,清笛她,就葬在此处……”丁正松叹了口气,“当夜大乱,宋军、契丹、我们,还有另外一支队伍,仿佛都想要夺得清笛。我等是趁着惊马群奔,躲在马腹之下,才趁乱攻入核心,将清笛带回……”
回想起那一夜的惨烈,丁正松也不由得心中依旧震颤,“即便那六皇子自己也已命丧当场,可是他还是死死抱着清笛;两人的手,也死死握在了一起……属下挟着奔马的力道,一扯之下竟然扯不开……”
凤熙高高仰起头,并未说话。一任粉红桃花随风倾落,簪上他青色鬓边。
“……拼尽全力,我等将清笛带回。却已是回天无力,清笛她早已……”
丁正松说着也是泪含双眸,“属下计算着从杭州到霸州的路程。即便公子你不眠不休,回来总也至少需要半月;此时天气越发热了,属下不敢久留着清笛的尸首,一则担心腐坏,二来也怕于清风、契丹,以及那离奇加入的一方循迹来追。”
丁正松说着叹了口气,回头望凌霄山顶,“公子不在霸州的时候,属下曾有幸目睹过清笛姑娘的智慧:她带人在山顶放飞纸鸢,趁着南风正起,将讯息送到北方去给杨将军……”
“坦白说,属下曾经对清笛姑娘颇有成见,毕竟她身在青楼。眼见公子与青楼女子过从甚密,属下极为担心。”丁正松抬眸望凤熙,“可是那一日,属下却不能不对清笛姑娘刮目相看。更何况,她所做的努力,都是为了挽救杨将军。只可惜杨将军还是……,唉!”
。
凤熙依旧没有说话,他只深深闭紧了眼睛。山桃花的清香轻盈柔软地扑满他面颊,嗅觉在他脑海里形成画面——仿佛又看见她轻盈俏丽的女孩儿,一身红裙,笑着奔跑于桃花林里。
“凤凰儿,你快来呀!”桃花纷纷扬扬落满她青丝发髻,她含笑朝他招手,轻唤着,“都说百鸟朝凤,可惜你却注定要追随着我呢!”
其实不消丁正松说,他也最知道怜儿是个多聪明、多果敢的女孩儿。她想到以纸鸢借助南风来传递消息,他一点都不惊讶。
她的美丽、她的聪慧,她的坚强、她的果敢,曾经让他恨得咬牙切齿;可是却也早不知从何时起,将她烙印成了心底唯一的倩影。
唯一的。
“开坟。”凤熙依旧闭着眼,轻声下令。
。
“什、什么?”丁正松惊住。且莫说此时挖开坟墓,里头的尸首恐怕已经开始了腐坏;更何况在汉人的文化传统里,挖坟掘墓对于死者来说是最大的不敬!
“我说,开坟!”凤熙蓦地转头,凤目清冷凝睇丁正松,“还要我说第三遍么?”
丁正松一颤,心中越发没底——公子风雅盖世,向来礼敬手下。这多年来对他也多执晚辈礼节,极少摆出少主的架子来。可是今天,公子几番对他出言清冷。
“少主,三思啊!”丁正松还想苦劝。
“为何不敢让我看她?就算她真的已经不在人世,我也要见她最后一面!”凤熙再难压抑,悲愤如同冷泉从凤目中坠落,“就算她此时已经腐坏,我也要见她最后一面!绝不可,绝不可让我都没来得及见她最后一面,她就这样永久地去了……绝不!”
“公子……”丁正松也被惊住。着实没想到,原来清笛在公子心中的分量已是重要若斯。
“丁叔,你不肯开坟,究竟是担心我违了礼数,还是怕我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