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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路?不会的。如果是因为晚上的大雾找不到路,那么只要老老实实呆在原地,等天一亮雾气散去就行了,这里虽说林木茂密,但是还从来没有人认错过路呢。就拿这片林子来说,只要天一亮,就一定会有人走过,放牧的、拉货的都要进出,我一天也要走好几遍呢,就算真是迷路了也只要喊一声就能被发现。而且,谁会晚上没事跑出来呢?在这儿,就算是年幼的孩子也会被大人劝诫到了晚上绝不能靠近沼泽地。不过……”萨姆开始吞吞吐吐。
“不过什么?”
“我是说如果,如果哪里都没有迪克的话,那他就真的是有可能因为大雾看不清路,没有呆在原地而失足掉进沼泽里去了。”
我的脸色一白,转而联想到了一幅画面:大泥潭中滚滚的泥浆里冒出一个个气泡,迪克就在那里头拼命折腾、挣扎,脖子伸长了在绝望地扭动着,惊恐的脸上满是泥水和泪水,他大声呼救,但是还是慢慢慢慢沉了下去,最后被泥浆淹没了头顶。
“不,不。也有可能迪克那个混蛋现在就躲着我们哪,他平时的小聪明可不少,遇到这种事,连小孩子都知道要远离沼泽,他可不会犯迷糊。我想他一定是呆在一个比较不容易被人发现的地方罢了。”我看了一眼身边的艾米丽,她也是惊白了脸,便这样安慰她,也安慰自己。
“那您还要往前走吗?艾米丽也是吗?”萨姆问我。
“是的,总要这一路看一下才能作数。”我看了看艾米丽,见她点了点头,便说道,“我们也准备到前边去歇一歇。”
“啊,您的手臂,索尔兹伯里小姐。您受伤了?”萨姆望着我的手臂。
“如你所见,不过伤口不深。”
“可惜我现在身边并没有带伤药。对了,您不是说还要往前走么?再往前走就有一个小山坡,艾米丽也知道。有许多石头,那里边有一座石头屋,我猜想艾米丽一准儿也是想带您去那里休息。我这几天来回走动的时候,发现里面似乎是有人住。这个时节,说不定是哪个猎人住了进去,你可以过去问他讨要点伤膏药。”
“你怎么知道里面住着的是个猎人?我听说前些日子有个逃犯跑到了沼泽地,现在还没被抓住呢,说不定就是那个逃犯。”艾米丽瞪一眼萨姆,随后对我说,“丽贝卡,我确实是想带你去那儿,但我不知道那里有人。咱们就别去了吧,要是真是那个逃犯那可就不妙了。”
“放心吧,艾米丽。那个男人我有一回远远见过,我可不觉得有哪个逃犯在逃亡时期还能保持风度,气质出众的。虽然没有看清楚脸,但光光看侧面却也能知道那个男人生得一副好相貌。看见他的时候他正端着枪呐,那个动作模样,绝对是一个经验丰富的老猎手。我可从没看走过眼。”
“好的,谢谢你,萨姆。”我向面前这个自信的男孩道谢后,感觉艾米丽拉了拉我的手。
“萨姆,你还得回去吧,就不送了。我们还有事要做,丽贝卡?”
“咳,是的,真是抱歉啊萨姆,耽搁你这么久,我都忘了你也有事。艾米丽,我的脚也不怎么疼了。”
“那么,索尔兹伯里小姐,再见。艾米丽,我下次去你家看你~”萨姆的声音充满了活力,他和我们挥了挥手后,又牵起了系在一边的小种马步子轻快地走了。
看着萨姆离开后,我叹了一口气:“萨姆怎么看可都比迪克好得多了,除了脸蛋有些逊色之外,其余的简直可以说是秒杀迪克也并不为过啊。懂礼貌,讲文明,待人温和,这样的孩子才让人省心啊。迪克真是越想越不值钱啊。”
“丽贝卡!”艾米丽像是气恼又像是害羞地跺了跺脚,随后扔下我跑开了。
“哎哎哎,等等我啊,艾米丽。我走不快,而且我刚才也什么都没说啊。”
…………
“不是你想的那样。萨姆他……我是知道的。”艾米丽停下等我,支支吾吾地说。
“难道你还暗恋着迪克?”我一边留心脚下的石块,一边问她。
“不,从昨天晚上开始,我就知道没结果的,也死了心了。”艾米丽的声音低了下去。
“那是因为什么?”
“是爸爸,爸爸他不会同意的。萨姆家拿不出那么多钱来置办,所以,没用的。”
说话间,我们已经走到了山坡脚下。“就是这儿?可真陡啊。”
在陡峭的山坡上,一眼望过去,约莫有二十来个由灰色的石头围城的圆圈,艾米丽说,这是在史前的远古祖先们居住的地方,它有着难以想象的风雨历程。
这一片的山坡上兀自立着奇形怪状的贝利弗和维克森突岩山冈,极目望去,呈现出一种荒凉的颜色,让人心生孤独之感。向上爬了不久,就能看见在身侧的方向有一块两山之间的凹地,里面有环绕成圈的古老石屋。其中有一座还保留有屋顶,尚可挡风避雨供人栖身。
“就是那儿了。”艾米丽指着那间石屋对我说道。
我和艾米丽走了过去,离石屋越来越近,不知为什么,我突然有一种心跳加剧的感觉。巨砾乱世之间有一条隐约可辨的小径,通向屋子一个坍塌的缺口,这缺口便权充作屋门了。
“有人吗?有人在吗?”艾米丽大声地问。
但是没有声响回答。
“萨姆从来诚实可靠,大概那位猎人先生离开了吧。别管他了,丽贝卡你先坐下休息一下。对了,我记得你早餐还没有来得及吃对吧,给你。”艾米丽说着便从那一只小包——她出门时随手带上的,我一路上都在猜里头放了些什么,从里面掏出了一只月牙形的面包递给我。
“谢谢。”我接过面包后,率先走进了石屋,“艾米丽,我想,那位先生并没有离开……”一块雨布裹着几条毛毯,就放在新石器时代的人用作睡铺的一块石板上。有一个临时搁起的石灶,下面有着灰烬。旁边除了有半桶水之外还有一些餐具。一些空了的罐头和没开启的罐头,以及屋角那大半瓶酒和一个搪瓷的小杯儿都说明,那位在早我们之前来的先生根本就没有离开。
“早上好,两位女士,真是意外见到你们。今天看起来有一个不错的早晨,一个不错的开端。”正当我和艾米丽拿不定主意是不是要走的时候,有一个声音在我背后响了起来。对我而言这太熟悉了,无论是语调还是语气,几乎每天在贝克街都能听到这个声音。
但是……
“早上好,福尔摩斯先生。今天早晨确实不错,但是在这样的一个早晨,你现在不是应该在伦敦么?”
作者有话要说:阿福千呼万唤总算出来了……
第三十三章
更新时间:2012…7…21 21:57:54 本章字数:4490
“伦敦的空气、环境通通让人心情愉悦不起来,偶尔稍微放松一下也未尝不可。丽贝卡,外头空气真好,我说呀,到外面来,比呆在里面要舒服多了。”
我和艾米丽弯着腰走了出来,看见福尔摩斯正坐在一块石头上。
“上帝啊,华生跟我说,你留在了伦敦,反而让他一个医生跟着来查案了。一个医生查案,你不觉的太神奇了吗?那么,你现在怎么解释出现在这里,还是说华生也不知道你早就不在伦敦了,从几天之前开始?”
福尔摩斯看起来比原先要更削瘦一些了,但精神不错,依然是一副随时随地保持机警的模样。他清癯的脸色被太阳晒成了性感迷人的古铜色,脸面也被风吹得粗糙了一些。他穿着一身花呢套装,头戴一顶布帽,完全是一个沼泽地的旅行者的装扮。住在这种地方肯定很不方便,但他的下巴依然光洁,亚麻布的衬衣也依旧笔挺,完全是在贝克街那干净极了的老模样。
“没想到你还带来了一位小姐。丽贝卡,不坐下吗,你的脚背肿的厉害。”福尔摩斯做了一个请的动作。
“那么明显吗?”我对于已经对他的习惯有了稍稍了解,这位从细节处就能观察、推测到他想知道的事情的大侦探福尔摩斯先生,如果还问他为什么的话,他多半会一边解释一边扯出一个不讨喜的表情。我这样问了,拉着艾米丽坐下后下意识地脚蹭了蹭地。
“你平常的站姿可不是这样的,重心不对,一眼就看出来了。”
“丽贝卡,是你在伦敦的朋友吗?”艾米丽小声问我。
“我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是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他是我在伦敦的房客。”我感觉与有荣焉地对艾米丽这样说。因为在之前的几个月的时间里,福尔摩斯一连破了好几个案件,有些甚至不是发生在英国的大案子,所以有一段时间要不是华生还会出现,我都要以为这两个人不交房租就私奔走了。而报纸上也一度把他吹捧得很高,只要是赞美的名词都像不要钱似的往他身上泼。侦探先生那是真是痛并快乐着,一方面,记者的吹捧赞誉极大的满足了他的自尊心自信心以及一点点虚荣心;但另一方面,麻烦也就随之而来了,太多的人都急切地想要了解这位神秘的侦探,那些狗仔队,姑且称之为狗仔队吧,他们甚至想要知道福尔摩斯每天晾晒在阳台上的内裤是什么颜色的,这都吓得华生不敢再随意在窗外乱挂什么东西了。有一次听华生打趣福尔摩斯说,下次若是要让福尔摩斯恼羞成怒的话,只要随便翻一件他的衣物叉出去,第二天在各份报纸上铁定能够找得到,不过这是华生的玩笑话,我可没见过一次他这么干。
这里尽管不算太繁华,但是也并不闭塞,所以艾米丽听到我的介绍之后,一下子就站了起来:
“什么?这位就是福尔摩斯先生,报纸上说的那位侦探——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哦,您好,报纸上关于您的报道我都读过,可惜报纸上大多都没有您的正面照,我没有认出您来。我是说,您真的非常厉害。”
“谢谢,非常荣幸听到你这么说,小姐。”福尔摩斯看上去心情似乎是变得更好了。
“艾米丽。科尔里奇,您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