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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点中国哲学-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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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守仁本来笃信朱熹的“格物致知”学说,但经过使他刻骨铭心的格竹子之
理实践的失败,开始改变了自己的看法。

    在记载他最重要的哲学思想的《传习录》中,王守仁叙述了自己早先格竹子
之理这件事:“大家都说要遵循朱熹的格物致知学说,但能够身体力行的并不多,
我年轻时候,曾经实实在在地做过。有一年,我跟我的朋友一起讨论通过格物致
知来做圣贤,决定先从自家花园亭子前面的竹子格起。我的朋友对着竹子想穷尽
其中的理,结果用尽心思,不但理没格到,反倒劳累成疾。于是我自己接着去格
竹子,坚持了七天,结果同样是理没有格出来,自己反生了一场大病。当时还以
为自己和朋友没有做圣人的能力,现在想起来,朱熹的格物致知,从认识的对象、
认识的方法、认识的目的上说都搞错了。”

    王守仁通过对格竹子之理失败的经验的总结,认为在朱熹的“格物致知”论
中,认识的对象是自然的事物,认识的方法是外在的观察,认识的目的是增进知
识。王守仁对朱熹的这种“格物致知”论非常不满,提出了自己的“致良知”学
说。所谓“致良知”,就是说认识的对象应该是自己的心灵,认识的方法应该是
向内的自我体验,并将自己的体验即心中的天理推广到外部事物之中。当然,对
作为认识的最终目的即提高道德修养和精神境界来说,它们之间没有原则性的区
别。

    同时,如果我们将朱熹与王守仁的观点加以对照分析,就会发现王守仁对朱
熹思想的理解是从他自己的意图出发,并不等于就是朱熹的原意。事实上,从认
识对象上讲,朱熹自己就讲过“炊沙岂能成饭”,并不赞成泛泛观察自然事物;
从认识方法上讲,朱熹是格物、致知并提,外在观察、内在推理并重,并不是只
向外格物;从认识目的上讲,朱熹是增进知识、提高境界并重,并且希望用增进
知识来帮助提高境界,并不是只注重增进知识。

    /* 230 */ 第四部分天理良心

    道学的天理,就其实质而言是中国古代宗法等级社会的宗法伦理道德,把它
作为判断是非善恶的标准,就是用它来制约、衡量现实社会中形形色色人们的思
想、行为,让人们通过对天理的正确认识,在与他人、社会、天地万物的关系之
中正确地定位,履行自己做人的本分,自觉遵守纲常名教的规定,做忠臣、孝子、
社会的良民。

    心学的代表人物是南宋的陆九渊和明代的王守仁。心学家们对道学家把天理
作为是非标准是认同的,但他们又进一步指出,所谓天理其实并不是外在的客观
必然,它就存在于现实的人心之中,天理也只有在人心之中才能够真正呈现。人
的本心、良心就是天理,也就是是非的标准,照着自己的良心去做,自然就是合
理的。据《陆九渊年谱》记载:陆九渊去看望正在富阳县当主簿的弟子杨简,杨
简刚处理完一桩诉讼案,就向陆九渊请教什么是本心。陆九渊说,刚才你断案时,
听完了双方的讼词之后,就知道谁是谁非了,你依据的是什么呢,还不就是你的
良心吗!王守仁也说:“良知只是个是非之心。”(《传习录》下)人的思想、
行为的是非对错,不需要拿外在的规范、法则去衡量,人的良心自然会知道。

    道学讲天理,心学讲良心,这两种是非标准主要都是针对人类的道德意识、
道德行为而言的,同纯粹的科学认知意义上的是非标准不一样,这是中国传统是
非标准论的特色所在。就天理、良心二者相比较,天理论侧重他律,良心论强调
自律,两者相辅相成,在中国近古社会影响极其深远。但把天理、良心作为是非
标准也有弊病。就天理而言,它本来是对自然规律、人伦关系的抽象,一旦被理
学家们尊奉为神圣不可改变的教条后,就容易走向僵化,成为人们生活中的桎梏。
而良心论者把应然的至善的良心等同于实然的人心,这就等于把道德理想主义的
大厦建立在人类千差万别的情感欲望的地基上,很容易走向自然主义、非道德主
义和无是无非论。

    /* 231 */ 第四部分满街都是“圣人”

    一天,王守仁的学生王艮出游归来。王守仁问道:“你出游看见了些什么?”
王艮回答说:“见满街都是圣人。”王守仁说:“你看满街是圣人,满街人倒也
看你是圣人呢!”

    又一天,王守仁的另一个学生出游回来,兴冲冲地对王守仁说:“先生,今
日我看见了一件奇怪的事情。”王守仁问是什么事,学生回答说:“见满街都是
圣人。”王守仁说:“这不过是常事,有什么值得奇怪的!”

    原来,两位弟子对老师的真传心领神会,只是程度深浅不同。1525年左右,
王守仁曾写过一首诗,其中一句是:“各个人心有仲尼。”在王守仁看来,每个
人的心中都有孔子,所谓“人胸中各个有圣人”,这是先天的。他在讲课中常向
学生灌输这种思想。

    “圣人”,是封建统治阶级理想中最高的人性典范,只有孔子、孟子等少数
几个人才能有这样的称号。王守仁及其弟子为什么说满街都是圣人呢?因为他们
在人性论问题上与孔子“惟上智与下愚不移”不同,他们认为下愚是可以改变的,
“不是不可移,只是不肯移”,“圣人”之心和“愚夫愚妇”之心是一样的,人
性皆善。从某种意义上讲,这样的说教,比孔子和董仲舒等人的说法更有欺骗性。

    /* 232 */ 第四部分天泉桥之辩

    明朝嘉靖六年(1527年),王守仁已经56岁,奉命出征广西恩田。他的得意
弟子钱绪山(又名德洪)、王龙溪(又名汝中)赶来饯行。俩人同住舟中,相与
论学,因意见不一,要求老师王守仁裁决。王守仁欣然答应。随后他们移席天泉
桥,于是哲学史上一场有名的论辩开始了。

    钱绪山说:“无善无恶是心之本,有善有恶是意之动,知善知恶是良知,为
善去恶是格物。”钱绪山说得眉飞色舞,口沫横飞,自以为深得老师真传,一定
会使龙溪就范。

    王龙溪也知这是老师的观点,可是,他不以为然,还是提出自己不同的看法。
他反驳说:“若说心体是无善无恶的心,意亦是无善无恶的意,知亦是无善无恶
的知,物亦是无善无恶的物。”王龙溪认为,心、意、知、物是一回事,若心无
善恶,则意、知、物当中亦无所谓善恶。所以他不主张去做“格物致知”的功夫。

    王守仁此时已经重病在身,他大概知道自己将不久于人世,于是不得不彻底
开导这两位执迷不悟的幼稚弟子一番,他最后裁决说:

    “二君之见,正好相资为用,不可各执一边。我这里接人,原有此两种。利
根之人,直从本源上悟入。人心本体原是明莹无滞的,原是个未发之中。利根之
人,一悟本体,即是功夫,人已内外,一齐俱透了。其次不免有习心在,本体受
蔽,故且教在意念上实落为善去恶。功夫熟后,渣滓去得尽时,本体亦明尽了,
汝中之见,是我这里接利根人的。德洪之见,是这里为其次立法的。二君相取为
用,则中人上下皆可列入于道。若各执一边,眼前便有失人,便于道体各有未尽。”

    王守仁吐露了他的真言:什么这个理,那个理,能够把更多的人引入“道”,
多“拯救”几个灵魂,多欺骗一些“群众”的,便是最完善的“理”。理学的
“善”和“美”的标准就是这个,其诀窍也在这里。王守仁的两个弟子不知其中
的奥妙,所以争论不休。

    /* 233 */ 第四部分理在心中

    弘治十二年(1499年),王守仁中进士,并开始在朝廷工部里见习。第二年,
朝廷任命他当刑部主事,这只是掌管法律和刑狱事务的小官。干了几年,他便托
病回到浙江,在阳明洞盖了几间房子,刻苦攻读,修身养性。后来他又重上官场,
任兵部主事。

    明武宗正德元年(1506年),明武宗朱厚照即位。当时,宦官刘瑾专权,隶
捕了南京20多名官员下狱。王守仁因上书朝廷,激怒了刘瑾,也受到牵连,被捕
入狱,还身受杖打四十下。不久,他被贬官到贵州龙场驿(修文具境内)当驿丞,
这是负责传送公文的差使。

    尽管王守仁已经被贬官,但刘瑾还不想放过他。在他离京前,刘瑾派了几名
刺客跟在他后面。到了钱塘江,刺客们已经追了上来,准备大打出手。王守仁走
投无路,只好假装投江自杀,以迷惑刺客,而暗地里却搭上商船,进发舟山。刚
好遇了风暴,他在船上熬了好几天才到达福建海。后来,他在一首诗中记下了这
段艰险的经历:“险夷原不滞胸中,仅异浮云过大重。夜静海涛云万里,月明飞
锡下天见。”

    在贵州的万山丛中,他整整待了三年,百难务尝,但是他没有放弃对程朱理
学的研究,终日静坐,体验天理,以实现自己的夙愿。

    一天夜里,更深人静。人们都熟睡了,他却彻夜不眠,坐在桌前久久冥思。
想着想着,他突然激动地大喊大笑起来。人们以为发生了什么事,都赶来看望询
问。只见他喜形于色,慢条斯理地说:“朱熹提出‘格物穷理’,说是万事万物
都由‘理’派生出来,因此,在外界事物中,都存在着天理。我曾经格过物,穷
过理,对着竹子格了七天,结果什么理也没有穷出来。现在我才发现,朱熹说的
那一套是错误的。原来,这个‘理’就在心中。只要从自己心里去寻找,就可以
悟出当圣贤的道理。”人们听了他的解释,看他那股孜孜不倦的憨劲都笑了。

    王守仁对自己苦心经营的这套理论非常欣赏,于是,他一面在龙场山洞著书
立说,一面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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