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在前方玉白色作坊上的盈镇二字时,我无比坚决的从马车上跳了下去,回身看着赶着马车的杨少临,“我想从这里走去烈城。”
时隔如此之久,再做马车时我已经不会向之前那般晕头转向,只是,心里无限怀念,那时我、李墨白与慕容兄妹,皆是步行抵达烈城。
慕容宫晨想是记起去年的事情,脸有些黑了下来,“你还记得最后我们到达烈城时的情景吗?”
“记得。”我们几个虽然都是习武之人,平时外出却极少靠脚,所以在接连不断地走上一个时辰之后,一个个的脚几乎都快断掉。
慕容宫晨显然是在经过教训之后对步行深恶痛绝,潇洒的冲我摆摆手,“那我照顾几个伤患,恕不奉陪。”
“随便你。”反正路只有一条,即使不认识路,我自己也能走到。我转头看向马车里面的杜清歌,本想问他是否愿意陪我,可是看见他裤腿上渗透出来的依稀红色,终归什么都没有说。
既然要努力坚强,这区区回忆,自然该自己去面对。
“那边有个酒楼,接连赶路大家都累了,去休息一会吧”见我一脸的不乐意,安楚指着前面的酒楼开口。
我抬头去看,正是当初遇见慕容兄妹的酒楼,后来因为李墨白被追杀,许多江湖人士来到这里,差点将整个酒楼都毁去。
现如今看来,修葺的相当不错。
“欢迎……”。掌柜的见一个群人走进酒楼,欢天喜地的上前欢迎,只是那细小的眼睛在看到我时,愣了几愣,然后脸色就变黑了,“姑娘,您光临寒店,可是有什么事情吗?”
看来,去年因为我而发生的事情,在掌柜的心目中记忆犹新,以至于他一眼看到我就认出我来。
我盯了他看了许久,才认出来他还是原来的掌柜。抿嘴笑了一下,“放心,这次不是来砸你的酒楼的。”
听到这句话,掌柜的脸上的神色才稍微缓和一点,可是大概看着我们一大群人还是有些怕,索性将我们拦在门口,不让进去。
“这位掌柜,我们只是来吃饭,不会闹事的。”见僵持不下,凌晨从后面走来,对着掌柜的谦和的微笑。
虽然盈镇在烈城之外,不过因为盈镇太小,没有独立划分出去,所以仍旧归烈城管制。掌柜的一看见凌晨,吓得几乎要瘫倒在地,还是杨少临扶了他一把,才将他拉起来,没有引起他人过多的注意。
凌晨则趁机摆手,让他不要声张。
掌柜的点点头,颤抖着将我们带上三楼,许是因为没有人的缘故,虽然摆满了八仙桌,却显得很空旷。
真算是沾了凌晨的光,居然被特殊对待,而且还有当家掌柜亲自伺候着。
一顿饭在掌柜的监视下吃完,其实掌柜的就专门盯着我一个人看,好像我就是那混世魔王,他一不注意就会破坏他的酒楼一般。
既然他如此看得起我,我自然不能让他失望,一顿饭下来,筷子掉了十八次,碗碟砸了六个,踢倒凳子九次,掀翻菜盘五次……到最后,掌柜的将我们送出酒楼时,我明显的看到他大大的松了口气。
我那个汗颜,虽说我不是瘟神,可是这个掌柜明显已经将我当作瘟神对待。偏杨少临还故意打趣我,说什么‘若是我下次独自过来,会被掌柜的直接赶出门去’,恼的我差点拿针奉上他的嘴。
这么一闹之后,我也没有什么心情继续走路,干脆顺从他们的意思,坐上马车,颠颠簸簸地终于抵达了烈城。
尽管真正的灯会是在明日晚上,可是今天已经有不少喜庆的灯笼挂在各家各户门口与树梢之间,众人脸上已经是一片羞怯的喜庆。
凌晨见我兴致勃勃地掀开车帘盯着外面瞧,索性给我们讲起这个灯会的由来,也是一个神话故事。
从前,有一个非常勤劳的小伙子,继承了父母扎灯笼的手艺,因生活贫困,每天都没日没夜的糊着纸灯笼。
可是,因为小伙子脑袋不够灵光,每次扎出来的灯笼都是一个模样,没有其他的变化。一开始,大家都看他扎的灯笼结实耐用,都愿意买他的。可是日子一久,大家就都腻了,追求起新奇的灯笼来。
小伙子很苦恼,虽然想着要变变样式,可是总不成功。这些失败的灯笼,虽然不漂亮,却很耐用,小伙子舍不得将它们丢掉,看着外面黑漆漆的街道,计上心头,将所有失败的灯笼都点上,挂到了树梢上面。
那一夜,整个城镇都格外亮堂,无数彩灯如同路引一般,从这一头到那一头,橘黄色的光芒,暖人心房。
那天晚上,小伙子做了个梦,梦见一个美丽的年轻女子对着他鞠躬拜谢,说正是因为小伙子在城里点了无数灯火,才使她没有迷失回家的方向。为了报答他,她会为小伙子扎一夜的纸灯笼。
小伙子醒来之时,以为自己是想娶媳妇想疯了,自嘲的对着自己笑。哪知起身一看,自家的院子里竟然摆满各色彩灯,既精致又漂亮。而且,灯笼旁边还放了一本书,仔细的讲述了各种灯笼的制造方法。
小伙子才明白过来,自己真遇上了神仙,赶紧磕头拜谢。自此以后,小伙子扎出来的灯笼既好看又难用,生意也就更加的红火。
于是,在以后每年的这一天,小伙子都会扎上许多灯笼点燃,挂上树梢,为那位好心的仙女引路。
虽然仙女没有再出现,但是随着时间的转移,这一天,当无数彩灯挂上树梢的时候,会有无数心里相慕的男女相约,一起欣赏这难得的美景。
于是,便有了现如今的灯会。
不是很感人的故事,但却是难得一见的美景。
凌晨讲完故事,我便兴高采烈的将去年所见到的灯会场景与大家添油加醋的一说,除了慕容宫晨与凌晨,大家都对灯会提起难以言喻的期待。
因凌晨的邀请,所有人都会在今夜入住城主府,抵达城主府时,早有多人在门口等候,见我们下车,全部弯腰行礼。
我一眼,便看见了被奶妈抱着的小肉球凌曦。比起之前,他要更加胖了一些,而且脸色红润,粉嫩嫩地异常可爱。
小家伙先是看到了自家哥哥,兴奋地冲过来要哥哥抱抱,凌晨受了伤,自是不能勉强,于是将他的身体掰个转,让他看见在一旁的我。
我看见他的眼神一下就亮了起来,水雾迅速聚集,然后一个猛虎扑食就扑倒在我脚边,奶声奶气的要抱抱。
众目睽睽之下,如果我拒绝,这面子上可不太好看。
所以我暗暗吸气,蹲下身将凌曦搂着,哪知这个小子竟然比去年要重不少,我一站之下竟然没有站起来。
看着那些侍卫丫鬟们微微而笑的表情,我咬牙,用力将凌曦搂着,猛然使力站起身来,却差点扭到腰。
幸好身后的安楚眼明手快扶了我一把,不然摔在地上,这脸可就丢大啦。而且我摔了还不要紧,要是摔到凌曦,估计我得把自己给赔上去。
杨少临见此模样,刻意逗弄了凌曦一下,然后将凌曦接到怀里,卖力地讨好着他。杨少临这个样子,倒也非常少见。
只可惜,凌曦根本就不买他的帐,一见抱着自己的人是不认识的人,双眼就变得水汪汪起来。
因着接连赶路,大家都早早便睡下,我睡得极不安稳,总是梦见之前的场景,即使是在睡梦中心里也一片凄凉,半夜醒来多次。不想惊动他人,索性迷迷糊糊地躺着,也终于迎来了黎明。
极为不雅的打着哈欠跑到大厅,眼前数十个彩灯摆放在桌上,杨少临如同一个小孩子一般,正在奶声奶气的与凌曦争哪个灯笼最好看。杜清歌、慕容宫晨与安楚等人则坐在一旁,一边品茶一边看戏,好不乐乎。
“没睡好吗?”慕容宫晨不愧是郎中,出口就与自己的职业有关。
“嗯。”我含糊地点点头,走上前去将那些彩灯仔细打量了一番,跳出一眼格外眼熟的彩灯来。
这是一个八角的嫩黄色宫灯,每一面都画着一个姿态优美的美人图案,形成走马灯一般的景象。上面缀着不少短短的流苏,流光溢彩很是好看。
“你看,我就说是这个最好看。”凌曦一见我将这个彩灯提出来,就双手叉腰怒视杨少临,脸上的神情都要飞上天去。
“她一向都没有眼光,不算。”杨少临装作不服的瞪我一眼,说出来的话语让我差点把彩灯砸到他头上去。
“怎么只有一个?”我再次搜寻一番后,晃了晃手上的灯,很是奇怪。
去年,李墨白与我提得是完全一模一样的彩灯,而今天摆放在这里的彩灯,却没有一个是相同的。
“自然不会有一样的,只有恋人才会提一样的灯笼。”
第两百零二节 如出一辙
第两百零二节 如出一辙
“自然不会有一样的,只有恋人才会提一样的灯笼。”凌曦奶声奶气的话语,却让我的手发起抖来,手中的灯笼便掉到了地上,发出‘哐啷’一声响。
被这声响吓到,我回过神来,慌忙弯腰要将灯笼捡起来,哪知脚步不稳,一不小心将所有的灯笼全部撞倒。
我慌了神,眼睁睁地看着那些灯笼悉数落到地上,我忙做出无辜的表情,扔掉手中的灯笼,逃到一边。
“你呀”杨少临无奈的看着我,未免伤到凌曦,将他抱到一边。
我勉强定了定心神,转身看向一旁的慕容宫晨,“如果说,有人手提着一个灯笼,再送给女孩一个一模一样的灯笼,这是代表什么?”
“代表他喜欢她,在借此机会向她表白心迹。如果女子拒绝男子的爱恋,就不能接灯笼,如果女子接受男子的爱情,就可以提着灯笼与男子一起去逛灯会。”慕容宫晨便品茶,边慢悠悠地解释,见到我陡然睁大的眼睛与忽喜忽怒的神情,不禁觉得奇怪,“难道有人送一模一样的灯笼给你?”
“嗯。”我跌坐在一旁的凳子上,抬手死死地捏住心口,拼命抵抗着心里席卷而来的雀跃与欣喜,神色却益发的悲伤。
“唉?”杨少临猛然长叹,快步走到我的面前,“谁,谁送你灯笼?竟然敢不经过我的同意,仔细我打断他的腿。”
眼前再次聚集起水雾,我抬手拭去,低着头轻声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