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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行记 作者:[美]马克·吐温-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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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个圈套成功了,银子就进他的腰包了,即使失算,他还是没丢一分一文。他向法院起诉要雅可布斯拿钱,官司还打赢了,他把那口棺材摆在后堂,说这回他就要这副。那可怜的老东西做的事把雅可布斯气得要死。没多久,他就回印第安尼去了——到了维尔思维尔——维尔思维尔就是霍格登家来的那个地方。那个家好得很哩。马里兰的大户人家。霍格登老爷喝的混合酒比谁都多,骂人骂得那么精彩,我还没见过第二个。他的第二个老婆就是比林斯家的寡妇——她在娘家的姓名是贝基·马丁;她的娘是邓拉普副主祭的第一个老婆。她的大闺女玛利亚,嫁了个传教士,死得很体面——给野人吃了。他们把他也吃掉了,可怜的家伙——啃了他。他们说这并不是出于习惯,还对赶去收骨头的他的朋友们解释说他们曾经用别的办法解决过传教士,不过都没得到什么好处——就这样他的全部亲戚都愤怒地发现那人的性命就被这种该死的实验给打发了。不过你们注意,并没有真正损失什么,人们不懂,看不出个究竟的东西都有好处,只要你公平地看待它。上帝从来不放空枪,伙计们。那个传教士的身体,他自己都不知道,实际上倒使那些尝过烤人肉的野蛮人都皈依了。什么事情都没有能感化他们,只有这件事。别给我讲他给啃掉是件偶然事。根本就没有偶然这种事。有一回,我大叔勒姆靠在手脚架柱子上,不知是病了,喝醉了还是怎么了,一个爱尔兰人扛着满满一斗砖头从三楼上摔下来,掉到他身上,把老头的背砸断了两个地方。有人说这是偶然事件,这种事偶然得很。他不知道他到那里去做什么,不过他到那里却做了件好事。要是他不在那里,那爱尔兰人就给摔死了。谁也不能使我相信另一种解释。勒姆大叔的狗也在那里,为什么爱尔兰人没有掉到狗身上呢?那是因为狗一定看到他掉下来了,所以就走开了。没有选中狗,就是这样个道理。不能靠条狗来执行天意。记住我的话,这都是命中注定的事。没有什么偶然的,兄弟们。勒姆大叔的狗——我希望你们能看看那条狗。它是条可靠的牧羊狗——还不如说又是叭喇狗又是牧羊狗——顶呱呱的畜牲,勒姆大叔弄到它以前是哈格牧师的。哈格牧师是西部保留地的哈格家的。大户人家,他娘是个沃森人。他有个妹妹嫁了个推车工。他俩在摩根县住下来,他在一家地毯厂里被机器卷了进去,还不到十几秒钟,就给榨过一遍,从机器那头给送出来了。他的寡妇把那块他的尸体也织进去的地毯买了下来,人们赶了一百英里路来参加葬礼。那块地毯有十四英尺。她不准他们把他裹起来,而就要那样埋了他——平伸地躺着。举行葬礼的教堂有点小,他们只好让棺材一头伸到窗外。他们没有埋了他——他们把一头栽进地里,让他站着,就象座纪念碑一样。上面钉了块牌子,写——写着〃——纪、纪念——这十四码、码的三层地、地、地毯——上面有不朽、朽、朽的——威、威廉——威——〃
  吉姆·布莱恩越来越困——他的头栽了一下,两下,三下——平平安安地垂到胸前,安安静静地睡着了。泪珠儿从伙计们的脸颊上淌了下来——他们给压抑着的笑声憋得难受——从一开头就是这样,尽管我没注意到。我意识到我给〃卖了〃。这时我才知道,吉姆·布莱恩的特点是每醉到一定的程度,人的力量就没法使他不信口开河,津津有味地讲起他有一次和他爷爷的老山羊的美妙的历险记来——至于第一句话中提到的那条老山羊,和任何听他讲过的人一样远不可及。他总是颠三例四,没完没了,东拉西扯,直到威士忌涌上来,他睡着了为止。他和他爷爷的那头老山羊到底怎么了,直至今天还是个不解之谜,因为还没有人发现过。

第五十四章

  当然,弗吉尼亚有大批的中国人——太平洋沿岸的每个城镇都是这佯。他们是个无害的民族,不管白人们不理睬他们,或者象狗不如一样对待他们,事实上他们根本不会伤害人。因为他们极少想到要对哪怕是最可恶的侮辱和最残酷的伤害施行报复。他们安静,平和,温顺,不会喝醉酒,一天到晚勤恳耐劳。不守规矩的中国人很罕见,懒惰的根本不存在。一个中国人只要还有力气动手,他就不需要任何人的帮助。白人常常抱怨没有活干,而中国人却从不发这样的怨言;他总是想方设法去找点活儿做。他对任何人——甚至对最低下的白人——都是极为有利的,因为他为他们的大部分罪恶受过,为他们的小偷小摸挨罚,为他们的抢劫罪坐牢,为他们的谋杀而送命。
  任何白人都可以在法院里宣誓作证,送掉中国人的性命,但没有哪个中国人可以作证控告一个白人。我们这个国家是块〃自由的土地〃——…没有人否任这一点——没有人提出异议。(也许是因为我们不准别人开口。)我写到这里的时候,得到消息,在旧金山,几个小伙子在光天化日之下用石头把一个无辜的中国人活活砸死,尽管一大群人亲眼目睹这桩可耻的行径,居然没有人站出来干涉。
  在太平洋沿岸有七万(也许有十万)中国人。弗吉尼亚约有一千。他们被赶进〃中国人区〃——这种事他们并不怎么反对,因为他们喜欢聚居在一起。他们的房子是木头的;通常是平房,沿着几乎连马车都通不过的街道密密麻麻地挤在一起。他们的居住区和该城市的其他部分稍微隔开一点。中国人在城里的主要职业是洗衣。他们总是把帐单别在衣服上送去。这只不过是个形式而已,因为这并不会使顾客变得开明,使他们减少偏见。他们的洗衣价格是每打二块五美元——这在当时白人所能支付的洗衣费用来说,是相当低廉的了。中国人的房子前最普通的招牌是:〃史悦,浆洗熨烫〃,〃洪武,洗衣作〃,〃尚兴和阿侯,洗衣作〃。在加利福尼亚和内华达,家庭佣人,厨师等,大部分都是中国男人干的。极少有白种人作佣人,根本没有中国女人干那种活计的。中国人是优秀的家庭佣人,麻利,顺从,耐心,学东西快,干活不知疲劳。一般说来,任何事情都用不着教他们两遍。他们善于模仿。要是一个中国人看见他的主人在发怒的时候把大桌子砸烂,点把火烧掉,这个中国人从此以后就可能把那种家俱当柴烧。
  所有的中国人都能读,能写,善于计算——一可怜的是我们的可爱的选民们并非都能如此。在加利福尼亚,他们租佃小块的土地,培植许多东西。在沙滩上,他们能令人吃惊地种出蔬菜来。他们什么也不会浪费,基督徒认为是垃圾的东西,中国人会仔细地搜集起来,想法子变成有用的东西。他们把白人丢掉的牡振,沙丁鱼罐头盒子都收集起来,熔化后做成焊锡拿到市场上去卖。他们收集骨头,做成肥料。在加利福尼亚,他们依靠白人废弃不要的,开采完了的,没有价值的旧矿为生——这时,官员们就每月跑去一次,对他们进行骇人听闻的讹诈,议会堂皇,慷慨地把这种讹诈叫作〃外国人〃开矿税,但通常只对中国人征收。有的时候这种讹诈在同一个月内对同一个受害者征收一两次——这样做,公共财富未必就会大幅度增加。
  中国人极为尊重死者——事实上,他们简直是崇敬他们以故的先人。因此,在中国,不论在一个人的前院,后院,还是他家住地的别的地方都成了他的家族的茔地,这样,他就能每时每刻光临那些坟墓了。由此看来,那个大帝国就是一个巨大的公墓;从它的中心到边缘,坟墓连成一片,蜿蜒逶迤——因此,中国的每一寸土地一定得到了最大限度的利用,免得众多的人口挨饿,坟地也被开垦出来,生产粮食,风俗认为这并不是对死者不敬。既然如此崇拜死者,中国人绝不能忍受对他们安息的地方有任何无礼行为。柏林厄姆先生说,中国强烈地反对修铁路的原因就在于此,在帝国的任何地方修路都不可能不冒犯他们的祖先或亲友的坟墓。
  一个中国人绝难相信要是他的尸骨不埋在他可爱的中国,而他还能够享受来世的幸福。他自己也希望死后受到那种崇敬,他原来就是那样崇敬他的已故先人的。因此,要是他到外国去,会事先作好安排,在他一旦亡故之后把骨头运回中国。要是他受雇到外国去做工,合同上总有那么一条,申明他死后,应把他的尸骨运回中国。如果政府把一群通常是为期五年的苦力卖给外国人,契约上特别着重写上一条:如果他们死亡,应将其尸骨送回中国。在太平洋沿岸,所有的中国人都属于几家大公司或机构之一,这些公司造有他们的成员花名册,登记上他们的姓名,在他们死亡后将其尸体运回家。史悦公司是其中最大的一家。宁永公司其次,在太平洋沿岸拥有一万八千名成员。它的总部设在旧金山,在那里,它有一座金碧辉煌的庙字,住有几名大官员(有一位大官还保留着朝廷命官的威严,高高在上,一般人不能接近),还有许多和尚。我在那里看到一份成员花名册,死者运往中国的日期都作了明确的记载。从旧金山驶出的每一艘船都载着大量的中国人的尸体——至少在国会以基督徒的聪明机智,残酷地禁止装运尸体,阴险地阻止中国移民入境以前是这样。不管通过没有通过,这议案是提出来了的。我记得好象是通过了的。还有一个提案——后来成了法律——强迫入境的中国人在码头上接种牛痘,为此付款给一个指定的江湖庸医(没有哪一个正派的医生会堕落到这个地步,去干这种合法的抢劫),每人十美元。因为入境的中国人很少愿意付这笔钱,立法的人们认为这是对中国移民的又一沉重打击。
  弗吉尼亚的中国人聚居区象个什么样子——或者说太平洋沿岸各城市的中国人居住区是什么样子——我在《企业报》作记者时为该报写的一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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