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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气鼓鼓地相互而望。一边站着瘦弱、肮脏、苍白的小流浪汉,头发是黑色的,乱蓬蓬地支棱着,在出来找药之前,他的生活单调恬淡,每日里只是和着高处的阳光穿透清澈的蓝天和幽深的山谷;一边坐着骄傲、高贵、矜持的小强盗,如牛粪点燃的火光辛辣,如她的短剑锋锐,她的生活自由辽阔,永远是没有止尽的漂泊。帐中蜡烛的火焰猛烈地抖动着,轻烟氲成一圈圈发光的雾霭,然后一点一点地沉淀下来。他们相互而望,岁月流光在他们年轻的胸膛两侧呼啸而过。
年纪如此相似却又无从相像,就如同一棵树上的果实却青红不一。造物主和光阴玩弄的把戏让他们充满好奇和相互探索的欲望。
“好啦,”小女孩首先试图与大角和解,“吵架没意思的。我的名字叫飞鸟别生气了,和我说说你的城市,还有那些漂浮在海上的城市,飞行在云中的城市……和我说说吧——我想知道其他城市的生活,可是他们让我看的时候,那儿总是只剩些冒烟的断墙和残缺的花园。”
远处传来了三声号角,在夜风中轻快地传扬着,悠远嘹亮。
“哎呀,没时间了。”女孩叫道,“你的身上又脏又臭,你要赶快去洗个澡,换套衣服,然后和我去参加宴会。”
这些野蛮人的宴会在露天里举行。围绕着篝火散乱地围着一圈矮桌,桌子上摆放着成块地烧烤过的牛羊肉,干面包,还有大罐大罐的蜂蜜酒。这些野蛮人席地而坐。他们用银制的刀子把大块的肉削成薄片塞进嘴里,他们先咬一大块面包再往嘴里塞一勺黄油,他们喝酒的样子让人害怕他们会被淹死。
即使是在宴会上豪啖畅饮,每一个武士都依旧穿着他们的铠甲。他们带着长矛和圆盾,他们束着胸甲和胫甲,他们戴着黄铜的头盔,他们聚集在一起,金属的铠甲融化了火的光泽,这些可怕的掠夺者在金属的光亮下,锐利、灼热、生机勃勃。
一位雄壮的武士端坐在篝火的另一端,他就是黑鹰——这个部落正是因为他的骁勇善战,因为他的残暴虐杀而扬名天下。令大角惊讶的是,他已经不年轻了,他的脸上布着无法掩饰的皱纹和疲惫。坐在他身遭的都是黑鹰的贵族和首领,他们人数不少,但是他们都老了,年青的首领很少。此刻,他们正在吵吵嚷嚷,大声争论着什么。
“……那座高塔,没有什么东西能够穿越它守卫的分界线。我比谁都更了解这座高塔的威力。我亲眼看到3000名进攻者死在它的死光下……”一个白发苍苍的老人在讲述那次失败的进攻和三千名死去的骑兵时,他的脸上依旧是一副勇敢的神情,但他的膝盖却在微微发抖。
“不惜一切代价。不惜一切代价——”
“可是现在我们拥有了无与伦比的巨大火炮,我们拥有最好的铸炮匠人,我们用黏土模胚铸造出了整整二十座大炮,我们正在把它们拖过整个大陆……”
“……必须有更大的火炮,射程更远,威力更大……”
“吭啷”一声响,一个酒杯被砸到了地上。
“这是个狂妄的计划!我们根本没有必要去翻越整个大陆去攻打那座小镇——这块平原富裕丰饶,给养充足,我们可以在这儿抢劫20个城市,我们可以在这儿舒舒服服地过上十年的好日子。谁都知道,那些人龟缩在高塔下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他们贫穷,愚昧,呆滞,不思进取,我们不想为了芝麻大小的利益去和霹雳之塔做战。”一名坐在下首的首领突然跳起身来叫道,一道旧的刀笆横过他的眉毛,让他的神情显得曲扭凶狠。几名首领随声附和。大角注意到他们大部分都是年轻人。一些参加宴会的人仿佛感觉到了什么,他们悄悄地把手按到了剑柄上,关注但却依然平静地凝望宴席上首的动静。
“二十年了,”黑鹰仿佛没有注意酒席上剑拔弩张的气氛,他端着一杯酒,沉思着说道,“二十年前它让我们失败过;二十年来,它一直矗立在大陆的尽头,在嘲笑漠视我们的权威。纵横草原的黑鹰铁骑在它面前不得不绕道而行——那些被践踏过的种族,那些被焚烧过的城市,因为它的存在而欢欣鼓舞,因为它的存在而心存希望。你们知道我是怎么想的吗?”他端着酒杯,冷冷地环视左右,“这二十年来,我在梦中都一直想着要攻打它,因为我知道,只要它存在,黑鹰部落就不可能成为真正的草原霸主,就不可能真正地扼住自己命运的咽喉。
“现在你们却要退缩吗?你们想要害怕吗?你们贪恋这块土地上的牛奶和蜜酒,却不明白终有一日这些鲜花都会死去,财富会死去,你们会死去,我也会死去,但有一样东西不会死去,那就是我们死后留下的荣誉。”
“黑鹰,”另一个年轻的贵族语气恭敬地说,“在你的带领下,我们在这块大陆上寻求流血和荣誉,赢得了草原的尊敬。我们也尊敬您。”他语气一转,说道,“可是现在你已经老了,你的头已经垂下来了,你想要去攻占那座闪电之塔,不是为了我们部落——是为了你自己。你害怕被荣誉所抛弃,却要带我们走向死亡。”
“我依然是首领。”老人平静地说。
“那就证明给我们看吧。”年青强壮的刀疤武士叫道,他从座位上跳了起来,拔出利剑,闪电般朝黑鹰砍去。这一下动当真是人如猛虎,剑如流星,而黑鹰甚至都没有站起来,大角看到他眼睛里的一道亮光,在那一瞬间里,他脸上的皱纹和疲惫一扫而空。他的小臂挥动了一下,年青的武士仰面倒下了,他的胸口上插着一把银制的餐刀。他倒下的时候带翻了两张矮桌,桌子上的器皿瓶罐打翻了一地,鲜血和着蜜酒四处流淌。吵嚷声平静下来。黑鹰宛若没事举杯喝酒。“明天,我们继续前进。”黑鹰说,这次没有人站出来反对他了。
“那是我的父亲。”飞鸟骄傲地对大角小声说。
“可你刚才一点也不为他担心。”大角惊讶地说。
“那当然。如果黑鹰刚才在战斗中死去,那是他的荣耀。”飞鸟说,脸蛋被兴奋燃烧成绯红色,“我们所有的人都渴望能死在战斗中。”
8 所有的药
清晨,大角从噩梦中惊醒。他听到帐篷外面传来一阵阵的号角声。牛角号雄浑,铜号高昂,海螺号低沉。营地里到处是铠甲碰撞的铿锵声,战马的嘶鸣声,胀满奶水的牛羊咩咩的叫唤声。
他从奴隶们居住的帐篷中钻出来,外面一片嘈杂。低低的阳光斜照在挤在一起的士兵和耀着清冷的寒光的兵器上,投下了长长的阴影。一群群的游骑斥候策马而过,他们咧着满嘴白牙,不怀好意地对着衣裳褴褛的大角笑着。还在抓紧时间打盹的奴隶们被粗暴地踢醒,他们要干那些最苦最累的活。他们分散开来,看似混乱不堪然而又井然有序地收拾马廊,拆卸帐篷,提着铁桶去挤奶。大角觉得自己陷入了一个陌生的动荡不已的旋涡之中,不论他站在哪里,总有人冲他喊道,“快闪开,小孩,别挡着道!”他不得不东躲西闪地闪躲那些骑着马儿,横冲直撞的骑兵;闪躲那些扛负着重物,赤裸的脊梁上冒着热气的奴隶;闪躲那些目光呆滞,被驱赶着的畜生。
在一片混乱当中,飞鸟牵着马找到了他。
“好啦,你跟我来。”她不容置辩地命令说,带着大角离开部族的大队人马,把他一直带到了营地西侧那条河边。这儿可以看到河边上那些发白的鹅卵石,还能看到营地那边,数千顶帐篷在转眼之间消失得干干净净,余下冒着青烟快熄灭的篝火堆和满地的牛羊粪便,仿佛大火烧过的林地。黑鹰部落的战士、乱哄哄的家眷、牵成一串的奴隶,一拨一拨地开拔了。他们走过,寂静便在草原上空重新合拢,仿佛流水漫过干涸的河谷。
“你走吧。”她说,看也不看大角一眼,翻身上了马。
“什么?去哪?”大角说,他还没有反应过来。
“我是草原上最伟大的首领黑鹰的女儿,他的话就是命令,我的话也同样是命令。我赐给你自由,你就自由了。现在,你快跑吧。”她喊道,还用一个指头威胁性地比划了一下,“十年以后,我们会回来的——那时候,我会带着我的战士去攻打你们的城市,你记住了。”
大角茫然地四处看看,这儿离他的家乡不远了,可是他就要这样回去吗?带着满身的污泥和伤痕,空着双手,丢了小刀,可一味药也没有找着。妈妈就要死了。太阳升起来了,天边一簇散云成了一窝闪亮的小羽毛,河面上升起燥热的雾气,回家的路象一条晒太阳的蛇,懒洋洋地躺在他面前,他却觉得自己无处可去了。他转过身去,漫无目的地走了两步。
“等一等,”她说。坐下的马儿不耐烦地撅着蹄子。
“这是我送给你的礼物,”她叫道,扔过来一个大大的纸包。“你看,当强盗是有好处的,我们这儿什么都有。”她凝望了大角一会,猛地拨转马头,纵马扬鞭,疾驶而去。
大角打开纸包,发现纸包里塞满了药,那些晶莹流动的水银,那些充斥海水气味的磁铁,那些饱满多汁的金花浆果,那些香气萦绕的罂粟,那些又老又皱的鹰嘴豆,在这些足够治好木叶城所有人的药底下,多了一个银制的护身符——一个小小的马蹄铁,那是他们部族的徽号。
大角抬起头来,看到草坡上那个现在已经变成小小黑点的飞鸟。他沉思片刻,掉头跑走了,带着这个年岁还不明了的惆怅,带着他还不知道的他们已经定下了的一个朦朦胧胧的约定——这个约定会在将来的岁月里跟随围绕着他,充满诱惑和痛楚,充满期待和惶然。
药又齐全了。从一无所有到应有尽有,这就是大夫说的一百份的好运气了。
大角想,药香萦绕在他的鼻端,仿佛一首嘹亮的歌,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