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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臭小子,你敢给我添麻烦,我第一个杀你灭口。”话虽然这样说,可路加知道,飞云一定不会待薄他的。实际上,第二天飞云就帮他留了三十个战机机师名额……
叫上强尼,三个家伙假公济私,以外出视察为名,跑出军区,在市里某酒吧喝酒喝到凌晨两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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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宿舍,安抚小狗狗入睡后,飞云平静地躺在床上。
不知是酒精的作用,还是升官后那种兴奋的余韵,总之飞云现在整个身体,都还是暖和暖和的。
无法压抑的兴奋,已经随着酒精流淌到身体的每一个细胞内,明明白白地告诉自己,一切已经不同了。
昨日,自己只是一个小兵,一个可有可无,随时可以被人换掉的小兵。
今天,自己却是一个军官,一个不可缺少,随时可以把人换掉的军官。
打开自己并不宽厚,但很结识的手掌,看着自己修长而有力的手指头,飞云知道,从今天起,在这只手上,掌握着近三千条人命,以后或许会更多。
没有被晋升的强烈昂扬感冲垮自己的理智,飞云很小心、很平静地估量着,蕴含在三条人命里的责任、机遇以及危险。
飞云忽然发现,自己在一夜之间,已经从一个单纯的男孩,变成了男人。很简单,当男孩有了控制自己的理性和始终格守的责任感,那么,他就变成了男人。
他明白,从今天起,自己将要不断地在感情义理和理性责任之间,做出抉择了。
“明天的我,或许依然像现在这样,随时战死,成为宇宙的尘埃;或许,我会青云直上,成为联邦里决定让谁去送死的大人物;或许,我会像路加建议的那样,逃出这个鬼地方,到自由都市那里,寻找一片属于自己的天空。”在喃喃自语中,飞云突然发现,在刚才自己的话里面,完全找不到对联邦的忠诚。
忠诚?这样的联邦,不配拥有我的忠诚!
这时候,昔日的模糊往事,突然闪电式地击入了飞云的脑海。仿如笼罩在晨雾中的美景,模糊的记忆断断续续、隐隐约约地浮现在飞云的心湖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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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年,自己大概是七岁吧!爸爸的样子,已经记不得了。至于妈妈,则还有一个迷糊的轮廓。只记得,妈妈是一个高贵美丽的棕发女郎。
在爸爸走后,常常有人上门向妈妈说媒,想让妈妈改嫁。但妈妈总是婉转地拒绝所有人。
路加那时候经常羡慕自己有一个这么漂亮的妈妈。
本来,一切都是那么的平静、那么的安宁,好像这样的生活可以一直持续到永恒。可是,就在那一年,战争爆发了。菲利特联邦军,无情地毁灭了自己的家园。
而在逃亡中,自己跟母亲失散了。
自己跟路加、强尼,还有几个小伙伴,被大人们一把拽到一架军用运输舰上。然后就糊里糊涂地到了塔罗斯联邦。
在边境的皮阿得罗星,自己和小伙伴们帮几个大人干活,过上了捡宇宙垃圾变卖为生的日子。
自己还记得,那时候,自己要用凳子垫着脚,自己才可以看到操作台的各种显示。不过自己总是担当指挥者,而每次都是路加负责操作,强尼负责记账。大概,我们三个的分工,就是从那时候开始的吧!
好景不长,在一次事故中,山姆大叔等几个大人,在外太空回收废物的时候,遭到了战火的牵连,他们被打中了,再也没有回来。拿着大人们的储蓄,几个人过上了自力更生的日子,可不久,储蓄花光,就上街讨饭了。
也许是路加长得太高太英俊,他吸引了治安官的目光。几个人被抓了,治安官们拿着一支像手枪的物体,狠狠地扎在了他、强尼和自己的胳膊上。
马上,自己就听到了治安队员说话了:“嗨!好运气!这几个小鬼全都刚过了十四岁。”
“嗯!今天把‘骨龄检测器’带出来,真是明智之举。”
“嘿嘿!又赚了一笔。”
转头对着强尼,一手捏着他那因营养不良而显得干瘦的手,治安官说道:“小崽子,你给我听好。从现在起,你就是伟大的联邦士兵了。联邦负责养大你们,你们就负责给联邦去送死!”
不等强尼有反应,他就把强尼像扔垃圾一样扔进黑咕隆咚的车子里。然后自己和路加等人也遭到了同样的待遇。
接下来,自己就入了专门培养宇宙炮灰的少年兵学校,在那里,自己度过了并不轻松的少年时期。最后,自己和路加等人就到了马利诺军区。
现在回想起来,当时那些根本就不是什么治安官,其实他们是负责四处拉难民入伍的征兵官。联邦对难民的仁慈,也仅限于得到大量的廉价劳动力、以及数不尽、不用花钱的免费兵。
如果说,真有花费的话,那就是五年的伙食费吧!可飞云觉得,自己已经用敌人的血,付清这笔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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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地面不足一千米的‘天空’中,升起一轮明月。由于飞云所在层是整个人工星体中,层高最高的一层,因此得以享受到观赏全息天空的待遇。
飞云对此是心存感激的。起码,看着那清冷平淡的月光,自己的心,可以稍微平静一点。
“天!失眠了!算了,上网找人揍揍,心情或许会舒服点。”
~第五章~~
睡不着,飞云来到电脑前,戴上了他的全息模拟头盔,准备进入宇宙互联网。
本来,军队里是不许上网的,不过飞云让强尼买通了军需官,弄来了这套直接上网,不需经过军方主机的好东西。反正,没有飞云的脑电波和密码,这东西在外人看来,只是一个全息游戏机而已。
说回来,在飞云手里,它也仅仅是一个网络游戏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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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阵并不陌生的轻微麻痹过后,飞云的精神开始慢慢地融入到一片温暖的黑暗中。
蓝色、紫色、白色,几千道光线,宛如掠过身旁的微风,从飞云身旁飞过。虚空中,有千万道各具特色的门在漂浮着,开开合合着,在召唤着过往的路人光临自己。
每一扇门顶上,都有着自己独特的标记,倾诉着自己的与众不同。
并不需要考虑,心念一动,电脑就自动把飞云传送到一扇金碧辉煌、以象牙雕花衬边的雄伟大门前面。
飞云笑了笑,自语道:“好久没来了,不知会否有耐打一点的新人呢?”
大步入内,耳边响起一个熟悉的电脑合成音:“欢迎你!雾风先生,这是你第三百六十八次登陆格斗之王网站。希望你今天过得愉快。”
没有理会电脑的问候,飞云打开了自己的留言板,发现了一封有趣的信。
“我需要朋友,但更需要敌人。没有敌人,才是一个武者最大的悲哀。你,能体会我的悲哀吗?”
“哦?这年头,竟然还有人敢挑战我?”飞云有点出奇,要知道,他已经在这个网站当擂主有两年的,打败过无数挑战者。最后,讨厌麻烦的他,把自己一段一人打倒一百人的辉煌录像留下,宣称只有十分钟内打倒一百人的家伙才有资格挑战自己,自己才免去了那麻烦。
谁知道,今天竟然出现了挑战者,不知为何,飞云竟有一种血脉沸腾的感觉。
瞥了一眼落款,飞云问:“电脑,残阳在哪里?”
电子音再次响起:“残阳,两百七十三胜,零负。胜负比……正无穷。现身处C13武侠区。”
“武侠区?有意思?”喃喃自语后,飞云大喊一声:“电脑,三号服装。”
神奇地,在飞云身体四周,开始涌出千百条绿色的光线。就像是古时候起楼房用的柱粱,光线飞快地定出了整套衣服的外形。
在架好了衣服的框架后,各种各样的颜色,就像是接着盖起来的墙壁一样,覆盖在绿色光线的外面。
不消两秒钟,一套镶金边的白色武士服,就出现在飞云身上了。
这年代,也没有谁会用真名和真实面貌上网。所以此刻的飞云,是一个身高一米九零、黄皮肤、黑眼睛、长着一头银色长发,并用黑绳扎成长辫的东方美男子。
带着自信的笑容,一手扛着心爱的长刀,飞云踏入了传送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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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场、血地、伏尸、断剑。
依然流着鲜血的残缺尸体上,蕴留着行凶者那激荡的战意。看着那连绵向远方的血路,飞云不禁有点出神了。
虽然,飞云自己也可以做到,可是,一次过以重手法杀这么多电脑模拟人,飞云心里还是觉得有点不舒服。
灵敏的嗅觉,超乎寻常的第六感,让飞云确定,这个叫残阳的家伙,就在附近。可是,连虚拟人都未见着,飞云已对这个不知道躲在宇宙哪一个角落里的人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呵呵!这家伙可是有着不亚于我的实力哦!没想到,在这年头,还有人能把肉搏战练到这种程度。
飞云很清楚,对方的真人,说不定更厉害。
全息模拟头盔,是28世纪发明的产物。经过一个多世纪的改进和完善,现已经能做到,在不伤害人类肉体的情况下,让人的精神进入网络的各个虚拟空间内。
可为了公平,特别是这些注重玩家自身实力的仿真战斗网站,玩家虚拟人物的实力,都是以玩家自身能力为基础的。
举一个例子,玩家在现实中能够举起两百公斤重的物体,那么在虚拟世界中,加上一个爆发力系数,玩家顶多能举起两百五十公斤的东西。
也就是说,玩家在这里若是能够杀掉一百个以真人为蓝本的电脑模拟人,那玩家本身在现实中,也有杀这么多人的能力。这也是飞云如此重视对手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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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心情跟对方玩捉迷藏,飞云气聚胸腔,突然仰天长啸起来。
“啊——啊——”充满力量的声音,仿若割裂空气的闪电惊雷,向四周传了开去。就像是投入平静湖面的巨石,声浪的狂澜,轻易地传到了对手的耳中。
飞云只等了两秒钟,就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