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樱木象做错了事的孩子一样,心虚得偷偷斜眼观察牧绅一的脸色,他却不知道,这个叫牧绅一的男人已经心碎到想要杀了自己。
我们信仰着什么?
紧紧抱着樱木花道,牧绅一平静的看着头顶过于温和些了的太阳,肃穆的眼凝固了一般,如海的深情如山的坚决,让这个男人此刻的平静变得诡异,让人望而生畏。
挚爱的,野兽一样自由不羁的情人,宁肯自己饿着,也要咬破身体用自己的鲜血来喂养着婴儿,只因为那是自己的孩子……
人类的眼睛不会说谎,他的眼睛却赤裸得让人痛楚,我们信仰着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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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后,非洲
“牧,你真不再考虑一下?”
牧绅一的视线追随着一下车就兴奋得翻滚着在大地上奔跑欢跳的身影,眉宇间的凝重竟是一扫而空,端肃的脸上写满了一个男人的坚毅与执着。
“神,你应该明白的。”
是明白,只是有点接受不了。神摇头苦笑,还是不甘心就这么结束:
“我们再想想,一定还有别的办法!”
“不用了,神,这就是我想要的……”
遥望着远处,牧绅一突然温柔了双眼,他兴奋得有点过度了的爱人正朝他扑过来,一把将他撞倒在地,还抑不住激动的在他脸上猛亲。
“花 ̄ ̄花道 ̄ ̄哈哈 ̄ ̄ ̄”
这样的牧绅一真是一点都不认识了。
武藤扯了扯神宗一郎:
“走吧,神。”
一边对那显然已经快要忘形的两人高喊:
“老大,我们走了,樱木,我明年来度假,要用最新鲜的羚羊肉招待我哦 ̄ ̄ ̄!”
樱木朝武藤龇起牙,意思是快滚吧,你别想,武藤哈哈一笑,强拉着还不情不愿的神宗一郎往前走。
非洲炙热的阳光包裹着这对已经除了彼此外再一无所有的情人,炎热的眩目中,牧绅一开朗的眉宇,一扫阴霾的笑容让忍不住一再回头的两人都看呆了。
衣衫不整的牧绅一和穿上了衣物的樱木花道,也许只有非洲这片如此广阔自由的土地才能包容下这样的组合,因为生存是这样的艰难,没有人有时间去文明和挑剔。
道德文明是温饱后的产物,进化和退化,只有人类的一面之词,并不能够证明什么。
各类生物都在遵循己类的规律生活,但也不总是绝对的,每一个种群中总会有那么几个脱轨的,或许是惊世骇俗了那么一点,但,未必都是错吧……
所有的生物,毕生所追求的,不过是一个适合度过短暂一生的方式罢了,显然,牧绅一他已经找到了。
泪水模糊了眼睛,武藤却笑了,非洲的这片神奇的土地,这片纯粹炙热的阳光,融化了一个都市的帝王,却容纳了一段禁忌的幸福。
--END--
钻石的眼泪 (《我的野生动物情人》番外)
十五岁那年,我去了一趟非洲。
我的母亲,在我满十五岁的时候,将她因离婚从我生父那里得到的财产全部都给了我,这让我生父那边的亲人全都松了一口气,为了离婚生父付出了他所拥有的全部财产,包括帝烨集团他名下百分之五十六的股票和曾祖父母给他的全部珠宝地产等所有的东西,做为嫡长子,生父自十八岁正式成为家族的领航人开始便理所当然的掌握着整个家族的经济命脉,所以当生父将这些连同嫡长孙的我一起给了母亲的时候,祖父母因为受不了愧对列祖列宗的刺激,病了足足三个月。
帝烨集团连同我这个长子嫡孙一起随着母亲的再嫁而改姓,我的生父也成为我身边除母亲外所有人口中天才与逆子的传奇,故事总是从父亲如何的出色开始,到如何的荒唐结束。
如今生父为自由送出去的祖产再回到我的手上,虽然我已经不姓牧,祖父母还是欣慰得老泪纵横。
去非洲是因为集团在非洲的一个钻石矿出了点问题,这个钻石矿是集团一个非常重要的财富来源,所以我这个新上任的接班人决定亲自去一趟,故事中的生父也是在十五岁便入主帝烨,十八岁便缔造了一个传奇,所以谁都不曾因我的稚龄对我有所置疑,虽然我对这点并不高兴。
故事虽然听过无数个大同小异的版本,但还是想象不出,到底是一个怎样出色和叛逆的人,能在背弃了所有人消失这么多年后还让人在他的阴影下生活,对于那个叫牧绅一的传奇人物我多少的起了那么一点好奇心。
临行前一夜母亲来为我收拾行装,看得出来她对这类工作并不熟悉,左转右转无从下手,犹豫了好一会儿,欲言又止终还是出去了。
我知道母亲其实是有话要说,但一直到我上飞机她也没有说出口。
非洲的那个矿区出产的是价值很高的粉红钻,这笔巨大的财富也当年生父的得意作之一,这么成功的一笔交易一直是业界的一个传奇。
祖父的眼神总是伤痛而遗憾的,失去那么一个儿子,可以想象他是多么的痛心,对与导致生父如此的因素,大家却如同是什么忌讳般,很默契的都绝口不提,虽然这早已不是什么秘密。
我很好奇,对那个吃人的妖怪般的野人,比对传奇的生父还好奇。
粉红色的钻石很漂亮,经过切割后的多面体,在阳光下耀眼的让人几乎睁不开眼睛,妖娆而纯真的色泽,阳光透过便多了一份璀璨,让人迷茫,如被诱惑般,看着它久了便象是会被迷失了魂魄,可惜如今太多人被它所代表的金钱价值所惑,赞叹着“太漂亮”的同时,其实并没有谁在单纯的欣赏它本身的美丽。
传说中,钻石因为吸取了人类的灵魂而美丽,可矿区里未经筛选和加工的原石一点也看不出有半点灵气的样子,我在其中暗自惊叹,为人类赋予这些石头的价值感到惊异,其实,它比起它们其他的同类,除了稀少和坚硬些,并没有有用到哪里去,人类真是奇怪的生物。
矿区里工作的多数都是当地的土著人,只有少数的一些高级技师,黑人白人黄人都有,里面的基本生活设施都建设得非常的齐全,不出房门的话,我根本感觉不到这是的非洲的原始丛林边缘。
站在非洲的阳光下,我感觉整个人都快要被烤干了,这块土地,不知道为什么一踏上便有种很不一样的感觉,第一次觉得自己的两只手伸出去是那样的苍白和无力,心脏酸酸的疼,这种从未有过的感觉让我疑惑,难道真的是因为他在这块土地上吗?血缘这样的东西,我并不信仰。
早在决定要来的时候,我便已经有了心理准备,甚至可以说是在希翼着它的发生,但我没有想到它会发生得如此的戏剧性,犹如肥皂剧般,虽说是我早有了心理准备,还是有点不敢置信。
我只记得,那道金光一直在看着我,站在高高的树上,编着麻花的长辫一直垂到他脚下,他居高临下的打量着我,赤金色的眼睛,好奇而戒备的,从我出现到我和他对视失神到被蛇咬倒下,他的脸上出现轻视和冷漠的表情,甩着火红的长辫呼啸而去的背影是我彻底昏过之前最后的记忆。
醒过来的时候,我便看见了他,牧绅一,我的生父。
虽然时光并不留情,眼前的中年人和照片上的并无多少相象之处,但我还是第一眼就确定了他就是我那个可以说是素未谋面的生父。
他相貌的轮廓还在,但给人的感觉跟照片和传说中的全然不一样,照片中总是严肃而显得老成稳重的脸换在眼前这个人身上却如艳阳下的寒冰一般,处处都可以见到融化了的痕迹,依然沉稳少有表情却让人觉得亲切飞扬了许多。
“醒了?”
发现我醒了,他拿着杯子走过来,我意识还模糊着,看着他没有说话。
“咬你的不算是什么剧毒的蛇,虽然救得有点晚了,但已经注射过解蛇毒血清,没有事了,稀饭还在熬着,你先喝杯水吧。”
我接过杯子,但并没有立刻喝下去,注意到我漠然的目光,他有点抱歉但也不是特别歉疚的看着我解释:
“不要怪花道,他不太喜欢陌生人,回来能顺便告诉我一句,让我来得及去救你,你已经很幸运了。”
他的神情中有着无奈,更多的却是纵容,我不知道为什么,心里突然很不舒服,我将这归咎到蛇毒未清。
谁怪那白痴了!
我冷哼一声,昂头喝水,水冰凉的,好象刚从冰箱里拿出来。
“你要起来的话就到外面来坐坐吧,要不再睡一会儿也行。”
看着我满腹疑虑的样子,他并没有多说什么,只是笑笑转身出去,走到门口他突然想起什么又回过头来:
“对了,你是被晒晕的,你还没有适应这里的气候,不要在屋外呆太久了。”
“……”
他出去了,我注意到我现在正躺在一张非常富有现代感的大床上,甚至床头还装着非常有艺术感的日光灯,我按了一下开关,灯光非常的柔和,木地扳上铺着处理得非常好的兽皮,房子是全木制的,设计和采光都非常的完美,如果不是天气非常非常的炎热,窗外非洲晒死人的太阳不容人错认的话,我一点都不会怀疑我已经回到了纽约郊外的度假小屋。
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这一带地区只有我的矿区才有电…………
我下床,牵动了左手,手臂上传来一阵细微的刺痛,我低头一看,手腕的上部用白纱布很仔细的包裹了几圈,大概就是那个蛇咬的伤口了(E: ̄ ̄||||||||),我已经很有常识的穿上了结实的高筒皮靴,裤角都扎在了鞋子里,可你听说过蛇还会吊在树上咬人手臂的吗?!明明没有招惹过它的…………也说不准,看见他的以后发生的事我都不太确定,没准是头撞到了它,打扰它睡觉了?……
拿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