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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罗勒看着这整件事情,眼睛睁得老大,他扶杰士伯站了起来。
“你就要结痂了。”杰士伯说,“但不会被感染了。”矮人转过来对着古罗勒,摸了摸那半食人魔的腰带,接着他指了指达蒙被砍伤的地方,又摸了摸腰带,然后他用一根手指示意了一个包扎的动作,他的手指在达蒙受伤的区域环绕了几次。
这个半食人魔立刻就摆动两脚,朝下层甲板走去。愤怒坐了下来,继续观察着。
“古罗勒去弄些绷带来。”矮人解释说,“我也要休息休息了。”
到瑞格和其他几个船员回到佛林特·铁砧号时,达蒙的伤口已包扎好了,他没穿衬衣,一头长发在他的脸上、颈上飘飞着,站在栏杆旁,对那个水手点点头打了个招呼。
“下个港口我们得为你弄几件新衬衣来。”瑞格说。
达蒙翻了翻他的眼睛问:“我们?”
水手没理他,径直朝舵轮走去。“肖恩,起帆!我们要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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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子夜海上风暴
古罗勒的一双大手紧握着舵柄,两眼扫视着地平线处,记住冒出海面上的小冰山的位置。杰士伯在他附近走过来走过去,自己嘴里念叨着船可能会撞上一个冰山沉下去,要不就说弗林特铁砧号是能禁得住任何考验的。矮人知道古罗勒听不见他,但他还是继续叨叨,仿佛自己的声音可以给他增加些许战胜危机四伏的海水的信心。
两人都穿了几层衣服,以抵御那从白龙疆域吹来的、抽打着海面的寒风,那刺骨的寒冷使得他们的脸都冻红了,每吹过一阵都要引起他们一阵颤栗。
矮人一会儿抓抓这个突起的东西,一会儿又抓抓那个以稳定自己——尤其是当古罗勒用力转向左舷或是右舷,绕开大冰块时使船打漩的时候,风很强劲,船也随着波浪高低起伏着。自从他们从恺尔高斯港起程后,杰士伯就没想过甲板原本是水平的,也没想过它原本是干的。一波又一波的海水帘子泼过甲板。
矮人在努力使蛤蜊杂烩和黑朗姆酒——那是他自遇上飓风以来所能保留下来的第一餐——在他肚子里安安静静地呆着。为了摆脱掉那种眩晕欲呕的感觉,他决定试一试一种新技巧:那就是让自己没有空闲功夫去想它。他决心多自学些古罗勒使用的初级手势语。
到目前为止,杰士伯已学会了十多个手势,尽管他不特别喜欢海,但他第一先学会表示“海”的手势,就是把手掌放得与甲板平行,用他的手腕和短粗的平指一上一下地摆动,来摸拟波浪。杰士伯扯了扯古罗勒的背心,这个半食人魔向下瞥了一眼,一副淡漠的样子。小矮人指了指自己的腹部,又做一个波浪式的动作——就在此时他的脸颊鼓了起来,他赶忙张开他那双粗短的双臂紧紧抱住克罗勒的腿,以寻求支撑。
“杰芝—泊尔晕船了。”古罗勒嗄嗄嗄地笑了起来。这半食人魔进而又作给他看云的手势、风的手势和风暴的手势。
杰士伯在他头顶上让几个手指头在空中打圈圈,他自豪地说:“云。”接着,他在胸前把手摆过来摆过去地模仿风吹,再然后,他把手摆过来摆过去摆得更快,声音更响,还在他的脚上摆过来摆过去,说:“暴风雨。”
杰士伯回头望望远远抛在他们身后的酝酿着的暴风雨,船已经走出它了的范围。
铁砧号爬上了浪尖,杰士伯也紧紧抱住古罗勒的大腿,当他的胃——还有船——都颠簸停当,矮人才松开手,抬起头仔细看了看古罗勒,这个半食人魔的注意力又专心投向海水了。
“不知道这会是怎样一种感觉。”杰士伯自忖,“听不到声音。真是无法想像听不到浪涛声和小鸟的欢叫声,或是听不到人说话。”矮人在考虑那个半食人魔所使用的手势,想到肖恩和瑞格似乎能合乎道理地把它们说出来,说明手势语是一种了不起的交际形式,在表达方式上也很优美,令人难以置信地直观,但尽管如此,他并不认为手势能充分地代替掉声音。
“到我认识了足够的手势。”杰士伯自语道,“我就能问问他,在沉默之墙后生活是怎样一种感觉。”
布莉斯特睡着了,她脸在绞盘附近,裹了条围巾,头枕在一圈缆绳上。愤怒团起身在她周围呆了一会儿,但他的眼睛总是睁着的,这匹狼老是不能安定下来,后来干脆在甲板上踱来踱去,最后又在那个站在船中部靠着栏杆的卡岗那斯提精灵附近安定下来。
“在恺尔高斯没人听我的。”菲丽尔对达蒙说,达蒙正站在她身后几英尺,她斜依在船栏上,穿越过波涛滚滚的海面向西眺望,望向那落日,望向她从前的故乡。“我无法召集任何人,甚至那些塔克西斯的骑士们也不愿去追逐这样一条可怕的龙。但我不会放弃。”
她两眼注视那些最高的山峰,太阳火红的余辉,就象泼洒下来的水彩,给那些为雪覆盖的山峰染上了橘红的色彩,这增添的色彩不知怎么地反而使大地看上去更加地寒冷——空旷而又拒人于千里之外地令人生畏。
当达蒙走近菲丽尔时,菲丽尔打了个寒噤,达蒙伸出手来,把胳膊围在她的肩膀上,但他仅此而已。
“我以前是住在南亚苟斯的,那时只在冬季才下雪。”卡岗那斯提精灵言语温和地说道,“我住在北方,在滨海的骇城的废墟附近。”
“我想,在那片废墟上没有多少人住了。”达蒙说。
“我不和人们住在一块儿,我出生在谷里,在山脚下的一个卡岗那斯提村庄。”她继续说道,“在那的时候我很幸福,至少在我还小的时候是这样。但当我越来越大时,我发现我已更愿意离开我亲人们的倍伴,独自隐居。”
她若有所思地叹了一口气,伸出手来挠了挠愤怒的耳朵。“于是我朝北方走去,探索那些在骇城附近的大山和荒野,在路上我遇到过一群红狼——象这条一样的,我开始研究它们,起先是远距离的,我猜想它们也在研究我,最后距离慢慢缩小,直到有一天我走近了它们,于是我和狼一起生活了五年。”
达蒙吃惊地看着她,阳光柔和地照亮她飞扬起来的卷发的边,在她头的周围形成一个不断变化的、淡淡的橘红色的光晕。“你和狼一起生活的?”
菲丽尔点点头。“我想我和它们相亲相近要比我远远抛在身后的那些人们更亲近,它们教会我许多东西。那些年里我知道我渐渐喜欢上了自然魔法,这影响了我选择我的纹身。即使我离开了我的人们,但我仍然认为我自己是一个卡岗那斯提精灵,而且我想成为一个有纹身的。”
“那片橡树叶?”
“那代表了我最喜爱的季节,秋季;它卷曲了,代表了它离开树已经很久了,就象我离开了我的部落一样有一些时候了;这片松鸦的羽毛,代表了我想流浪的天性,就象一片被微风吹送的羽毛,它也标志了我对鸟的热爱。”
“那闪电?”
“闪电是红色的,代表我和它们一起东奔西跑的红狼的颜色,这群狼在狩猎时跑得飞快,象一阵风暴闪过,因为要是它的猎物得到警告的话,就所剩无几了。”
“也就是说,它们逮起猎物来就象一道闪电一样?”达蒙问。
她笑了起来,点了点头说:“对极了。我学会怎么与狼沟通,最后学会了与许多其他种类的野生动物交流。词语——人们如此之多的词语来表达同一样东西,船不是船就行了,还有西班牙大帆船,宽身帆船;土地也不是土地就行了,还有平原、丛林地、冻原等等。对狼来说,概念和物体才是重要的,用什么问并不重要,我学会了怎么样透过它们的眼睛,把我的各种感觉与它们的感觉融合在一起——起初觉得那是一种令人恐怖的感觉历程,但却是精彩绝伦的,那种魔法还没有从克莱恩上消失,它不容易找到,但却仍然大量存在于这个世界上。”
达蒙又向前走近一步问她:“难道你不想念你的家人吗?”
她耸了耸肩,说:“我时不时地回谷里去,也到南亚苟斯其它地区去走走——一部分是出于好奇,一部分是为了与我抛下的那几个朋友叙叙旧,我最后那次旅行……唉,那还是在春天里,而那儿的土地一直在不断变化,变得越来越冷,狼们感到紧张,它们察觉出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了。”
菲丽尔回忆说,那趟回村之行花了两个多星期的时间,她越往南走,天气就变得越糟糕;穿越大山的旅程是令人可怕的,因为冬季报复地迟迟不肯离去。但是,最后她还是赶到了她的目的地——尽管费了她好几天的功夫才认出它来。
“一开始,我找不见村庄在哪儿,四面八方都是白茫茫的一片,大雪飘呀飘得在树上堆起那么高,看上去象是树都没有树干了似的。没有人的踪影,没有房屋的迹象,不见了那些山道。但是我开始搜索,当我把雪搬掉,搬到一定程度时,我差点因为我找到的东西发疯掉。”
她停顿了一会之后,记忆如洪水般向她袭来,她的话也从她的嘴里冲了出来:“村子的废墟就躺在那一层厚厚的雪的下面。木房子已被夷为平地,冻僵的尸体在木板下和破碎的家具下面比比皆是,在地面上有许多巨大的爪印,我力图寻着爪迹找去,跟着爪印去找它们的出发点。
“但是不行,冰雪太多太厚,覆盖住所有的东西了。周围还有些动物——兔子啊、猫啊、鹿啊的——这样我尽力使我自己用我的自然魔法去看它们的眼睛,想找到那对此负全部责任者的线索”。
“你找到了吗?”
她转过身来,面对着达蒙,一颗孤寂的泪珠,顺着那片橡树叶的曲线,流下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