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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屋2000-09-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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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孙龙的《指物论》主要讨论的是能指与受指,即语言(而非思维)与存在的关系;而没有涉及所指。《指物论》是公孙龙语言哲学的总纲,也几乎包含了他的全部世界观。
  在深入阐释《指物论》全篇奥义之前,必须指出,“指”除了上文所述的三种名词用法以外,还有另外两种动词用法。(D)指谓,指谓的向度和目标是所指;(E)指称,指称的向度和目标是受指。但《指物论》没有讨论所指,也没有细分“指谓”和“指称”,文中的“谓指”即我们此处所说的“指称”。因此,《指物论》的“指”共有三种用法:即两种名词用法──“能指”、“受指”,和一种动词用法──“指称”(但没有“所指”和“指谓”这两种用法);这是导致千古聚讼、难以索解的主要原因。下面我将补出公孙龙表述不够清晰的术语,并逐节加以简单的疏解。好在《指物论》很短,全文仅有二百六十九个字。但我严守一个原则:对原文一字不加改动,也不调整语序。历代注家总是在不能自圆其说时任意改动原文来迁就己说,我认为这是不足取法的。
  我坚信现存《指物论》完全是公孙龙的原文。理由有三:一、全文极短,抄刻讹误的可能性极小;二、全文极难懂。人们最容易抄刻出错的是他们自以为一看就懂的文本,对于如此艰涩深奥的文本,抄刻者必然战战兢兢不敢稍懈,因此误抄误刻的可能性反而降到最低;三、强作解人又企图自圆其说者,才会归咎于文本讹误而妄加改动。
  下面我将运用自己对语言哲学的研究心得(详见拙著《语言三指论》),对《指物论》进行逐节的阐释和简单评述。经过阐释的《指物论》几乎可以称得上圆融晓畅、无可挑剔,这是证明文本无误的最强有力证据。
  三
  一、物莫非(受)指,而(能)指非(受)指。
  译文:万物无非是受指,但能指不是受指。
  评述:这是公孙龙对语言与世界的关系提出的根本性命题,也是《指物论》全文立论的基础,开篇对“指”、“物”分别下定义。“指非指”千古无人能解。《庄子·齐物论》:“以指喻指之非指,不若以非指喻指之非指。”实未悟之语。只有弄清“指非指”揭示了“受指”与“能指”的根本区别,才能廓清笼罩古今的重重迷雾。
  而这正是公孙龙对语言哲学和哲学史的最大贡献。
  二、天下无(能)指,物无可以谓(指)物。
  非(能)指者天下,而物可谓指乎?
  译文:如果世上没有能指,此物又不能够指称彼物。
  在(只有物而)没有能指的世界里,万物可以被指称吗?
  评述:在上节肯定语言的唯物主义基础的前提下,指出语言对于文明的必要性。因为如果没有语言,此物与彼物不能相互“谓指”(即指称),人类的交流和合作都是不可能的,文明也就无法启动。传统误解的根源之一,是把此节末句的“谓指”两字分开,并把“可”(可以)与“谓”(谓指,即指称)连读,又把“指”作名词理解。
  这一节是针对道家的“反语言论”的论战性诘难。
  三、(能)指也者,天下之所无也;物也者,天下之所有也。
  以天下之所有,为天下之所无,未可。
  译文:能指是世上本来没有的,万物(受指)是世上本来就有的。
  用世上原本就有的(万物),去迎合世上原本没有的(而后来才有的能指),是不对的。
  评述:此节首句的唯物主义立场昭然若揭。第二句是针对儒家“正名主义”的论战性诘难,显示了出自墨家的名家公孙龙向儒道主流文化挑战的勇气。与道家的绝对不信任语言略有不同,儒家用古代的“名”来正当代的“实”,是颠倒了物与词(即实与名)产生的先后关系。像一切唯心主义者一样,儒家“正名论”者不明白,语言的首要功能就是正确地反映客观世界。既然古代的“实”已变化发展为当代的“实”,那么古代的“名”也必须有与“实”相应的变化和发展,而不能强迫当代的“实”反过来去符合古代的“名”。公孙龙在《名实论》中说得极明白:“夫名,实谓也。知此之非此也,知此之不在此也,则不谓也;知彼之非彼也,知彼之不在彼也,则不谓也。”以天下实有的“受指”(人或物)去迁就本非实有的“能指”──“未可”!
  公孙龙旗帜鲜明地对儒道论敌提出挑战之后,下文进入严密的论证。
  四、天下无(能)指,而物不可谓指也。
  不可谓指者,非(能)指也。
  非(能)指者,物莫非(受)指也。
  译文:世上(原本)没有能指,所以万物不能被指称。
  (万物)不能被指称的原因是,(万物)本来就不是能指。
  (万物)不是能指的原因是,万物无一不是受指。
  评述:这是对第一节第一句“物莫非(受)指”的论证。
  五、天下无(能)指而物不可谓指者,非有非指(谓)也。
  非有非指(谓)者,物莫非(受)指也。
  物莫非(受)指者,而(能)指非(受)指也。
  译文:虽然世上没有能指因而万物不能被指称,然而(一旦有了能指,那就)没有一件事物不能被(能指)指称。
  没有一件事物不能被指称的原因是,万物无一不是受指。
  虽然万物无一不是受指称的,但能指却不是受指。
  评述:这是对第一节第二句“而(能)指非(受)指”的论证。
  第四第五两节用极其严密、丝丝入扣的论证,把首节的基本命题阐发得淋漓尽致。因此下文在新的理论背景下进入与儒道论敌的实质性交锋,把第二第三节的诘难具体化。实际上,“非有非指”(没有一件事物不能被指称)已经隐含着对道家“不可名”主义的批判;而传统误解的根源之二,正是把“非有非指”的“指”(指称)当成了名词。并且与“物莫非指”一样,被误解为“物无非是名,没有不是名”,由于各注家不了解“指”与“名”的区别和“指”的名词用法与动词用法的不同,造成两千多年来对公孙龙的莫须有的指责。
  六、天下无(能)指者,生于物之各有名,不为(能)指也。
  不为(能)指而谓之(能)指,是(能指与受指)兼不为指。
  以(天下之所)有不为(受)指,(以天下)之(所)无不为(能)指,未可。
  译文:(在已经有了语言以后,)世上依然没有能够指称事物的能指的原因,是因为万物把原本是能指的词语独占为专用名称,(被专名霸占了的词语)就不再是能指了。
  不能再指称(的词语)却称为能指,这样(能指和受指)两者就解除了指称与被指称的关系。
  使(世上原本)有的(万物)不再能被指称,(使世上原本)没有的(语言)不再能用于指称,是不对的。
  评述:本节是全文最古奥、最艰涩,也是历来争议最大、分歧最繁、注家改动最多的一节。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公孙龙的思想远远超出了同时代人的思想和古汉语的负载能力;另一方面是公孙龙的行文省略过多,这也与汉语造句的随意性太大有关。
  根据上文,“物”为天下所有,“指”为天下所无,但无“指”则“物”不能被指称,所以“指”被人类创造了出来,本来没有的“指”后来有了;有了以后,就无“物”不能被指称了。但道家为何认为“恍兮惚兮”、“其中有物”的“道”不能被指称而浩叹“天下无指”呢?公孙龙对此的回答是:“生于物之各有名”,即某些“物”(和“人”)霸占了作为能指的语言,使语言成为失去指称功能的“名”,而导致能指“不为指”的罪魁是儒家的“正名”、“名分”乃至“名教”。能指既然不再是能指,“物”也就不能再被正确地指称。“指”不再是能指,“物”不再是受指,导致能指与受指“兼不为指”的局面。(“以有”承前“以天下之所有”省略,“之无”承前“以天下之所无”省略,不得不说是有些轻率的。尽管如此,根据全文的逻辑结构,省略还是易于识别的,可惜前贤未有识者。)天下所有的“物”原本就不能做能指而只能做受指,天下所无的“指”本来就只能做能指不能做受指。现在因为“指”被个别“人”、“物”霸占而降格为“名”、“讳”而失去功“能”,不再是能指。公孙龙再一次大声疾呼:“未可!”
  七、且(能)指者,天下之所兼。
  天下无(能)指者,物不可谓无(能)指也。
  不可谓无(能)指者,非有非(受)指也。
  非有非(受)指者,物莫非(受)指也。
  译文:况且能指这个东西,本来就是世间万物所共有。
  (由儒家造成的)世间万物没有能指的不正常现象是暂时的,不足以(像道家那样悲观地)断言万物不能被能指所指称。
  不足以断言万物不能被能指所指称的理由是,万物无一不是受指。
  万物无一不是受指的理由是,万物无非就是受指。
  评述:此节的首句用科学的语言观揭示了语言的社会性和人民性,能指为万物万民兼有共享,批判了儒家以及法家关于“国之利器(即所谓“名器”)不可以示人”的愚民政策和反语言、反文化立场。公孙龙并且对科学必然战胜愚昧、文明必然战胜野蛮的历史法则充满信心,认为能指暂时被“名”所占有和异化,不足以得出“物无指”和“不可名”的错误结论,因为世间万物没有不能被指称的,而天下万物也迟早要被正确地指称和科学地认识。至此论战全部结束,用全文开头的基本命题“物莫非指”作结。
  但公孙龙的伟大不仅在于他超越了同时代的所有思想家,更由于他借助语言的形式化思辨超越了历史的有限发展阶段,雄辩地显示了理性(即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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