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册封一个大理王对于朝廷来说是很简单的事,但是,从此带来的政治意义却绝不能小看,比如说夹杂在大理和大宋之间的西南蛮夷就是分外值得忧虑的一点,另外一点就是大理的政治格局。从长治久安来看,是立挺高氏还是暗地里稍稍扶一把段氏,策略和手段都应该从现在考虑起来。
“高帅,不管怎么样,自我大宋立国以来,大理并未和我国有过兵戈,反而屡屡朝贡,从这一点来看,朝廷也该是接受这个西南属国的时候了。”金坚见高俅始终保持沉默,误以为上司对此心有顾虑,不由开口说道,“我命人打探过,高明清乃是如今大理相国高泰明的第四子,为人也算是武勇。深得高泰明信任。此次高泰明居然派亲生儿子到成都府来,足可见其意坚决。倘若不答应,恐怕会重蹈当年侬智高起兵作乱的覆辙,须知大理的兵力可比区区蛮夷可怕得多。”
这话虽然说得危言耸听。其中也不乏谬误之处,但听在高俅耳中却犹如一道灵光←倏地睁开了眼睛,重重点了点头:“立刻去把那个高明清请来,我现在就见他!”
虽说跟了高俅,但公孙胜的日子反倒比往日更惬意了几分,因为,他找到了高明这个和自己臭味相投的狐朋狗友。只要高俅没事吩咐,两个人便整日里在成都府中闲晃,还美其名曰是替高俅探察民情。几次下来。倒也是被他们打听到了不少情况,上至成都府内一众富商豪族地动静,下至小民百姓如何议论这位初来乍到的蜀帅,总而言之,根本没人把这两个和邻家大叔一样的男人当作官府中人。于是乎,两人便变本加厉地在外头厮混,除了花街柳巷还稍有节制之外,那些大大小小的酒楼时常可见他们买醉地身影。
“听说了么,前几天有人到衙门告状,胡家把他们下人侵占的那块地还回去了。”
“吃到肚子里的骨头哪还有吐出来的道理,这胡家什么时候转性了?”
“谁说不是。你没发觉么,这些时日城里那些豺狼虎豹全都收敛了,听说是高帅敲山震虎吓唬了他们一通!”
“胡说八道,敲山震虎那也得有个替罪羊,你们谁听说有人被官府处置了么?”
“嘿,你们那是不领世面,听我给你们说……”
听到这里,公孙胜和高明不由相视莞尔,同时举起了酒碗一饮而尽←们两个管武不管文※以府中幕僚和高俅商量什么,他们从来就不去理会,所以对豪族和高俅的那点勾当,他们也就知道一点皮毛而已。
“咳,这种事情背后的水深着呢,普通百姓最多也就知道一点皮毛。”囊中宽裕,公孙胜自然觉得心怀大畅,说话的口气也和往日不尽相同。“话说回来,高老哥。你跟着那一位的时间也不短了,有什么话要告诫小弟么?”
噗!高明的第一反应就是差点把一口酒喷出来,他手忙脚乱地擦拭着衣襟,这才没好气地答道:“说话那么拐弯抹角做什么!跟着那一位注意一条就行了,多听少说,不该问地不问……不过说实话,就算我不问,有的时候他也会主动说的。咳,我说公孙老弟,你别顾虑这么多,像你这种孑然一身的,跟着那一位是最好不过的,不论是架子还是为人,他比朝中那些规矩多多地大佬要好伺候多了。”
“嘿嘿……”公孙胜不好意思地笑了笑,他如今将那把浓密的胡子剃了,又把许久没有管过的头发整理了一下,整个人顿时精神爽利了不少,看上去竟年轻了不少。先头东躲西藏的那会,几乎没人能看出他才三十出头。
两人正在这里闲聊,楼梯口突然噔噔噔地跑上来一个年轻汉子,只见他四处张望了一会方才朝楼下招呼了一声,下头随之上来了三五个人。这些人看上去虽然身着汉装,但神气中却总有一股迥异于普通汉人的意味。
“咦?”公孙胜突然放下了酒碗,轻轻咦了一声,脸上掠过一丝异色,随后眉头紧皱冥思苦想了起来,最后才恍然大悟似的嘀咕了一句。“怎么会是他?”
高明不经意地瞟了靠近墙角的那桌人,压低了声音问道:“怎么,你认识他们么?看起来不像是好路道啊。”
“我在巴蜀一向就是东窜西跑地,认识的全都是干没本钱营生的家伙,哪里还会有什么好人家出生的人?”公孙胜自嘲似的摇摇头,伸手撩起了左袖,露出一个深深的疤痕,“看到没有,这就是给其中那个鹰钩鼻的年轻人砍的。好家伙,别看他年纪轻轻,劫道不算还要杀人,手底下功夫可真狠,我费了老大功夫才把人收拾,最后收了个便宜徒弟!”
“什么?”要不是早有准备,高明铁定又是一口酒喷出来←虽然也在各地漂泊了许久,但因为生得干瘦,一看就是没多少油水的,就算有劫道地也大多看不上他←打斗的本事不行,逃跑的功夫却一流,自然也就很少遇到这样离奇的事。“公孙老弟你可真大度!”
“大度个屁!这小子贼狡猾,看我杀志不坚,三言两语打消了我的杀心不算,还哄得我传授了他一套刀法,否则你以为我会‘谈笑泯恩仇’?”公孙胜毕竟曾经读过书,一句脏话过后又来了一套文绉绉的词。“不过我听说他跑到大理混日子去了,看今天这样子似乎还是他们中间领头的,想不到这小子倒出头了。”
“大理?”高明本能地心中一紧,再看那些人表面看上去似乎都没带兵器,腰里却很有些鼓鼓囊囊的,不由愈加警惕←稍稍向公孙胜挪近了些,见周围乱哄哄的无人注意,这才低声提醒道,“公孙老弟,你应该听说过大理使节如今正住在府衙里头。这些人看上去也不像是本地人,如果不怀好意……”
“你是说——”
公孙胜虽然不管这种外务,但身在官府至少也听说过此事,此时也收起了玩笑之心←仔细打量着那桌人,目光从每个人地身上一一扫过,末了才点了点头。“绑腿里头都有匕首,腰间应该也有大理铁铺中常常出卖的小玩意,一个不小心中一两下也不是好玩的。高老哥,要不我去套套近乎?”
“不用,打草惊蛇就不好了。你在这里看着,我回去问一声。”高明一脸若无其事地站了起来,摇摇晃晃地下了楼,像极了一个醉醺醺的醉汉,当然,没有任何人注意到貌不惊人的他。
少了一个酒伴,公孙胜顿时觉得有些无聊,不过想想往日有了上顿没下顿的日子,他还是心满意足地大快朵颐了起来。不一会的功夫,桌上的酒菜就被一扫而空,可此时高明依旧没有回来,这不由让他有些着急。可对面那些家伙却不等人,酒足饭饱之际,一群人便呼啦啦地下了楼。见此情景,他只得对那伙计吆喝了一句记账便紧跟而去。要知道,四川之地用的向来是铁钱和交子,铁钱价值极贱,而交子又向来只用于大额支付,所以酒馆的熟客之中大多是用记账的。公孙胜虽然还只是初来成都,到期会账却极为爽快,掌柜自然不来盘问。
眼看着那些人进了一家不起眼的小客栈,他才远远停住了步子,思量片刻便钻进了旁边的一条小巷,七拐八绕地便摸到了客栈的后门。果不其然,一个脑袋探出来张望了一阵之后,其他人便又从后门匆匆离开。
公孙胜低声嘀咕了一句,暗暗又缀在了后头,也不知走了多少冤枉路,那些人终于停在了一座民宅的后门,有节奏地敲了好一阵子之后,那扇紧闭的大门方才徐徐打开,一群人悄无声息地鱼贯而入,至此再也没了动静。
虽然早年见惯了这种神秘勾当,但在成都这样的大府看到这样的情形,公孙胜仍旧是心下疑惑。看那人家高门大户的光景,明显是殷实之家,怎么会和这些看上去就不是好人的家伙勾搭在一起?沉吟之下他又转到了前门,只见门极上头赫然写着一个“胡”字。
第五卷 第三十章 劫国宝上下震怒
高明并非有意让公孙胜在那里久等,而是他一回到府衙就被一件大事拖住了。原来,就在高明清和高俅见面的当口,守城的兵卒将三个浑身浴血的人送到了衙门,此事说来就话长了。
在高明清奉父命来成都府之后,相国高泰面后又派了一拨人上路。大理虽然信奉佛教,但在知道大宋崇信道教之后,高泰明还是暗地里吩咐人用最好的于阗美玉雕刻了三尊玉三清。在外人看来,这个拍马屁的举动无疑要笑掉了人家的大牙,未必能够讨得了好,可是,旁人却是一片好心,东西既然已成,高泰明便打发人上路了。
也不知是谁泄露了风声,一路上,这支装扮成商队的护送人马连连遭人劫杀,损兵折将暂且不提,就连那包裹在布匹之中的宝物最后也没有幸免于难。离开大理的时候统共五十人,到了成都府之后竟只剩遍体鳞伤的三个人,而且两个已经重伤不起,其中一个也是被人砍掉了一条手臂,形状及其凄惨。如此一来,对于治疗外伤很有一手的高明自然脱不开身。
“简直是胆大包天!”
在得知了此事之后,高俅自然暴跳如雷,可是,事情都已经出了,他如今要做的就是给大理人一个交待,另外则是处理善后事宜←和高明清先前的谈话相当顺利,但却万万没有想到,在事情已经初步议定了的时候,突然会来了这么一出,要知道,那可是贡给皇帝的宝物,竟然半道被人劫了,那和小说里头的劫皇纲有什么两样!
“那两个人都没救了。”说出这句话的时候。高明的语气有一种说不出地萧索,有一句话叫做刀头舔血,说的无非是小兵和强盗,虽然一个白一个黑。却全都是一条贱命,死了也不值什么,他早就看得多了。“他们只不过凭着一口气才能撑到这里,至于那个断臂的,精心调养之后还能够恢复,只是这只手臂……唉!”
“高帅,东西是送给上朝皇帝陛下的,还请你能够为我们做主!”高明清年轻地脸上写满了狰狞之色,显得格外可怖。”他们走的是大理商人进出蜀中惯走的那条路。而且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