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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花-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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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想干什麽?我告诉你,我们是皇家禁卫队,你敢伤我们,整个天堂谷是不会放过你的!“杂碎们见到我身上如同火烧般的燃烧起来,而且杀气极强,大有要把他们碎尸万段的意思。“很抱歉,我不会伤你们,只不过是送你们去见魔王撒旦!”
  说著,我突然消失了。“他不见了!”“在你前面!”完了,当人群中有人惊叫的时候,我的手已经插入那个人的胸膛,同时一团火焰把他烧成了灰。我如此恼怒的原因很简单,因为他们非但侮辱了我爱的人,而且还在我面前出言不训,就凭这两点就算皇帝老子来了,我也照杀不误!
  “住手!”
  一个很洪亮的声音打住了我的杀意,是他。晕死,这个家夥是不是经常喊这句话啊,上隐了吗。是那个气场很强的男人,他手里拿的不是我的神剑吗,来的好,我没有神剑在手,杀人还真不快意呢。他一见到我,先是皱了皱眉头,眼眶忽地一下就润湿了。“傲罗──我的表弟!!”他的杀气腾地一下上升到了极点,硕大的黑眼珠里喷出了要至我於死地的火花。“你这个杀人魔鬼,去死吧!”他叫喊著,身法极快地拔出神剑,猛虎下山般得朝我一剑劈来。可是,我就站在哪里,一动不动。
  “风──”
  我後面传来兰兰和众美女的惊叫。可是,我依然站在那里,嘴角浮过一丝微笑。 
 
 
 
  
 第四十五章 天堂谷(六)女扮男装
 
     那个男人一脸的讶异,他奇怪我为什麽不躲,不过我想以他的智商是无法猜到後面将要发生的事情。他明知道我是不会躲,可是他还是砍了下来,这就说明了他根本就没有一个做为武者的资格,我也就是为了这一点来出此策的。反正我不会伤到一个寒毛,又可以把神剑收回,何乐而不为呢。当神剑刺入我身体的那一刹那,我已经不再为自己的一时冲动而杀的表弟而感到後悔了,既然如此,也不要怪我心恨了。
  “铮──”神剑刺穿了我的身体,他的嘴角露出了一丝难看至极的微笑(我的审美观很高)。可是,突然他怔住了,神剑是穿过了我的身体,可是我却丝毫无碍,(为什麽,我打死了一只一直在我眼前吊来吊去的苍蝇,这个动作可是不一个被剑贯穿的人应有的呀。)我依然保持著迷人的微笑(至少在兰兰和丽莉丝她们眼里)。举起右手旋地一个巴掌过去:
  “白痴,无知,低能,蠢材,鸟屎……”说真的,这样打一个武者才是最爽的,这比杀了他们还难受。特别是这些平日里耀武扬威的皇帝狗腿子们,我是不能再杀人了,不然会遭天堑的,只不过打了以后手感滑滑的,好像摸了女人的皮肤一样。所以我继续打,一个耳光一个耳光地扇过去,他退我进,他躲我扇,打了许久还是那一个字,爽!可是身边的人就不怎麽认为了,因为神剑还插在我的胸前,後来我突然意识到了。这时我的手都已经被打红了(我有皮肤病,遗传的),在一旁休息,休息一会儿。我注意到他们好像见鬼一般的眼神时,手在剑柄上一按,神剑铮的就被抽了出来。(怎麽会有剑出鞘时的声音,我也不知道,问创世之神吧)
  我一边把玩自己的神剑,後又发现自己体力消耗极快的原因──我一直都处在“玩火”状态,缠套在我身上的火还没熄灭啊,难怪。掂了掂神剑,我朝他们笑了笑。
  “妈啊,死神!”这表示死神的微笑吗,我晕。
  一班人淅沥哗啦地一下全没了,只留下那个男人。我严肃了一下自己,问:“兄台贵姓?”他没有反应。我又说:“你後面有一只老鼠和……”(这是实话)
  他一听老鼠腾地跳了起来,直往我身上抱。这种感觉不下於被兰兰拥抱是的感觉。(申明:我不是玻璃!)他胸前的胸肌很柔软,也比我大多了,还有他身上有种女人香……等等,我有看了看他的脸(零距离的),然後我傻了,接著是傻笑。“呵,呵,呵,呵呵呵……”
  “下流!”一个耳光扇过来,这声音确实是女人的。“无耻,卑鄙,禽兽,色狼……”这下打方和被打方都颠倒过来了,我仍是盯著她的胸看,“看什麽!!你!你……”
  “这只老鼠很好看,毛色光泽也很不错,白里透银,应该算是老鼠中的精品了。”她停止了,怔怔的,然後是杀猪般的叫声。“啊──”(还好,我事先捂住耳朵)那只老鼠也很识趣地跳到了我的肩上,我很仔细的观察了这只老鼠,终於得出了一个结论──很可爱。它有一双很纯洁的鼠眼(千万别联系到贼眉鼠眼),全身的皮毛都是银白色的(银居少),爪子上没有毛,皮是粉红的,嫩嫩的,很可爱。就像,就像……
  “哇,这只老鼠好像我啊”兰兰兴奋地跑过来,小手抓走了老鼠,它可怜巴巴地看著我。我无奈地摇了摇头,继尔转身看著那个男──不,女人。“你到底是谁?为什麽要扮成男人?(这才是重点)”
  这次她却出乎意料地听话,一一回答了我的问题。“我叫任清漩,化名叶修。我最怕老鼠。我是一个平民,出生在一个偏僻的山村,我的家里很穷无奈我又是一个女子,(大陆上女人是没有什麽工作的,一般生下来,就要准备出嫁。只有极少的贵族才的女子才有自己选择权)。後来,我为了能够养活家里,我抛弃了女人的身份,拼命地习武。一个机缘巧合下,我受到了帝国公主艾涟的看好,就到帝国首都去当差,做了禁卫队的队长。刚才那个死的人,是唯一一个知道我真实身份的男人,她曾经偷看过我洗澡……”她没再说下去。
  “哦──我懂了”我恍然大悟。
  “那,你能告诉我,剑为什麽,为什麽会这样。这把剑是这里的首富‘扒财’献给络亚王子的,络亚王子又赠给了我。可是,你……为什麽。”
  “很简单,你看。”我拿起神剑,蓝光一闪,剑就消失了。“它叫随风落叶剑,是我的朋友,也是我生命的一部分。呃,怎麽说呢,呃,如果有人拿这把剑刺我那他肯定是个白痴,哦,我的意思是……我并不是指你。剑就像是我的肉一样,我可以随意地把收取於身体和外界之间。对了,我干什麽要告诉你怎麽多,晕死。抱歉,我们要走了,後悔无期。”说著,我向兰兰她们走去。
  临走时,我回头看了看她,她朝我会意一笑。“後悔是有期的。”
  “就这麽放过他们?”马车里丽莉丝一直都在埋怨我,她是一个好胜的女人,只要谁欺负过她,谁就倒霉了。我小时侯常受她欺负,因为她父亲是富商,所以我忍了许多年。而现在我有愧於她,所以我还得忍。“你知道吗,他们,他们……呜~~~~”说著说著,她靠在我的胸前睡著了。
  马车颠簸在燧石的小道上,因为我怕那个王子会派兵追杀我,所以就赶忙从商行里哪了一点钱,买了辆马车走人了。
  大陆上由於强盗猖獗,很多人不放心把自己的钱放在身边,於是就存在商行里。而商行就打了一张纸条做为证明,你可以随时去商行拿钱。而商行由於存钱人数和钱数过多,怕盗贼会抢,於是就成立了一些商行同盟,并训练了自己的部队,国家对这个是无权过问的,因为这也触及到了他们自己的利益,所以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有时商行还会雇佣雇佣兵,压送钱去另一个地方。这些商行同盟几乎在各个国家都有分店,所以人们很放心把钱存在商行里。
  我抱稳了怀里的丽莉丝,深怕她再醒过来。睡梦中,她哭了,一行青泪。我轻咀干了她的泪,抱著她也睡著了,而马车则是柳燕驾使的,她说这是报答我救命之恩的第一步,我也没有拒绝,因为我实在很累。渐渐的,我也睡著了。此时,明月高照。 
 
 
 
  
 第四十六章 天堂谷(七)
 
     天亮了,刚蒙蒙亮,我从女人堆里爬起来(放心,我穿著衣服睡呢),小心翼翼地走出车篷,而架车位上柳燕已经熟睡了,还真难为她了。我解下了披风──定风披风,我是把它从自己身体内呼唤出来的。柳燕身上的衣服很单薄,这是我在来雷城买的衣服中为薄的了,因为车内的女人太多了,十一个。她们每人各选一件,柳燕是最後一个拿的,所以……
  “啊,公子。你醒了,我给你做饭去。”柳燕可能是被我的叹息声吵醒的吧,我想。
  “不了,你昨晚一人驾车已经很累了,我做为一个男人心里已经很过意不去了,现在怎麽还让你给我做饭呢。你先歇歇,我去给你找点食物,就让你尝尝我在封魔谷练出来的手艺吧。”说著,我人影一闪,就不见了。只留下柳燕满脸疑惑。柳燕出身於一没落的贵族,我不知道是哪个国家的,她也从来都没跟我说过。後来帝国军队攻占了那个贵族的领地,柳燕一家共五百多人都沦落为奴隶,转卖於帝国中。柳燕十岁时就卖给了那个叫扒财的富商,那个家夥是来雷城第一首富,我那天买走柳燕的地方是那个家夥众多奴隶转卖所中的一家,那里一个月至少有百余女奴隶被买卖。而他对於较看上眼的奴隶则先高价献给城里贵族或者像开临时青楼一样,让女奴隶供男人玩耍,借次来巩固在来雷城的地位。不过不知道为什么,柳燕和这几个人的运气特别好,她们从来都没有被男人玩过,只是平时受几顿毒打。尽管这样,在她幼小的心里男人还是和猛虎猛兽般没有什么区别。在我来之前她和丽莉丝等人已经被那些看守的人打了三天,说是因为搬运东西的事情。后来那些禁卫来了,向扒财要人,于是周扒财决定第二天卖人。我如果再晚来一步,恐怕她们要惨遭命运的不公了。
  还有丽莉丝,她是五年前被卖过来的,一直和柳燕她们关在一起。
  对於她们的遭遇我并不是无动於锺,我也下决心要除掉像扒财这些人渣,可是就一剑干掉他,太便宜了,我要他破产,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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