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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by古木-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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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光哦了一声,继续笑开怀继续喝酒,似懂非懂的样子毫无疑问,但司马迁知道他懂了,从他不复嚣张更多难堪的眼神里知道他懂了,他甚至懂得自己在无意间得罪了一个日后的显贵,史官的悲哀,“不得不说”的悲哀,即使并没暗嘲霍氏得宠于帝王的喧嚣谣言,而只是纯粹好意,但书生意气终归无一可取,司马迁举起酒杯,一扬手倒入河中,霍光回过神问他怎么了? 
他已站起,青袍子和桥下水相得益彰,虽不飘然出尘倒也涤清自在,他一笑:“我终是酸腐太浓,污了新酒,再不能喝。”在霍光沉下神色时,续跟自己说:“没有你们,《春秋》、《尚书》如何贯古通今?” 
我倒情愿用自己这双眼,这条命换得一部贯古通今不朽史著。 



3 



皇帝陛下的大队祭陵人马,在夏天泛凉的时候,从专用的弛道一路进城,延绵达数里,随行数千人,他以无比的气派和威严回到了国都。浩浩荡荡,万名景仰,皇家威仪震慑所有人心灵。大汉王朝的皇帝喜爱华丽和威严并存,可见一斑。 




百对武将身披甲胄、手执金吾,两列文臣头戴朝冠、手持石笏,这千百人整齐划一、寂静严格地行走,“咚咚”步声和天上隐隐雷声一起做响,震得地面都在打抖,老百姓发抖地激动地跪拜着这支队伍的首领,那无疑就是陛下的十二顶金色华盖,似真龙下凡、祥云覆顶;这种奢侈的仪仗缓慢地以皇帝中意的速度行进,三十里长的中央大道,只见像蚂蚁一样忙碌不停的众多宫人在为车马队伍“净水泼街、黄土垫道”,前者遮盖扬尘,后者使路面更平整,都是为了皇帝更舒坦更尊贵地回到他的家,占据长安城三分之二面积的宫殿。 
根本不可能看得清真龙样貌,这倒更让百姓笃信天子的伟大。历来如此。 
说来滑稽,司马迁能知道这一切都是从书籍而言,据他父亲、从更多的史官记载,皇帝都是这样出行和回都的。既然每次都一样,就没有观看和记载的必要了,皇帝嘛,在朝廷之上远远见过,只能说,是能让男人折服的男人,韩嫣绝色,霍去病神武,他们仅仅因为他是至高无上的皇帝才不得不折服?……司马迁当然明白能让绝色和神武折服的是凌驾于这两者之上的某种特质、某种魔力、某个叫做刘彻的男人。 
皇帝回长安后的第一个月,匈奴突袭上谷、渔阳,皇帝立刻命令霍去病为主帅,率领精兵万骑,奔驰千余里,打到祁连山,在接下的三个月里,喜报频传,霍将军用兵神速,歼敌已过万,司马迁已经意识到当历史记载在这里,该书写下汉武帝彻底改变了汉初屈辱性的和亲政策,而开始向外扩张的进程,自己所经历的这个皇帝该是整个大汉朝最闻名于世的一位。 
与此同时,司马迁根本没有精力分心注意朝廷的其他变化,比如从泰山回来后,正值壮年的皇帝对方土求仙有了日趋浓厚的兴趣,虽然没到迷信的程度,但对待方士宠爱备至,甚至开始派人在中联峰山顶修建壮阔的汉武台来。由于藏书经典和国家档案多年不修而完全杂乱无序,司马迁手头上几乎没有一个可以拿来当参考的准确数据,迅速地从刚接手这一切时的震惊和灰心里康复过来,他就已经不知不觉开始了几个月没和人把酒言欢的日子,没有任何私人时间去娱乐和消遣,甚至如同一个高烧病人整日整夜埋首,他必须从一大堆的木简和绢书中找线索,去整理和考证史料。尽管已经明确意识到为了实现父亲的遗志和自己的理想将付出的代价十分高昂,比如将数年如一日,绞尽脑汁,费尽心血,更可能最后一无所成,但在行动上他所表现出来的是自觉放弃所有消遣,老老实实严严谨谨天天埋头整理和考证史料。 
那个傍晚,粉红晚霞像少女含羞着的芙蓉面,晚风擦着脸悠悠晃过,宁静得空气都要睡着,司马迁披了件淡青袍子,一手抓着荞麦馒头,一边就拿起百读不厌的《春秋》,安闲坐在了藏书阁外的长廊上,就着一点宫灯享受阅读的乐趣。 
这个时候,已没有多少人会来偏角的这里了,事实上,兴趣广泛的皇帝陛下对歌赋乐府更感兴趣,这自然影响到底下人对待修书的态度,除了要办什么文史大典,大白天这里也鲜少有官僚拜访。所以,当在这里再次看到已经做到参谋军士位置的昔日酒友霍光时,司马迁依旧慢半拍地打量着他更为华贵精致的服饰,而自己仍旧在津津有味啃着馒头读着天书,来人倒一点不尴尬,就像早已预料到会如此这样,镇定地走到长廊中央,十分从容地转身让出另一位贵客——这是个比一般男子都来得高大的男人,肩膀部位尤其宽厚好象能承受来自各方的任何重压,每一步走得都很用力,完全不拖泥带水,绣有日月花纹的红地外套气派十足,虽然有点宽敞,但这点适度的宽敞倒充分显示出了他骨骼上的强悍与相貌上的英挺饱满,这样的人出现在这里本身就是件非常奇特的事情,尤其他还完全视太史令司马迁如无物,只随便拍拍霍光肩头的姿势,霍光就已显得非常高兴,满脸通红——多奇怪,这不是他司马迁认识的轻狂小子好意思做出的事,琢磨不过来这贵客是何方神圣时,夏日傍晚突起狂风,就一眨眼掀起来强烈冷意冻得人不禁哆嗦,那位人物却一点没感觉到诡异冷风一样,迈着镶蓝色珠宝的鹰头靴信步走出长廊,直到站到偌大院落中央,他停下来,朝靠墙中间栽植的一尾居然茂盛到盛放出白花来的瘦长铁芭蕉看了两眼,他似乎对宫殿中能见到铁树开花颇有些新奇——司马迁总觉得要是就算现在是夜晚,那双眼睛还是会在黑暗里好象明珠一样,湛射精光……这才颇有些可怕吧。 




一个习惯处于中央也习惯选择中央的贵客,为什么会出现自己这孤僻枯燥的角落?这点,霍光眼里莹莹闪动的某种光芒很说明问题。 
——“梦见震光百里,醒来时手里仍握有酒杯,是凶或吉?” 
非常简洁,他用很冷静的声音问话,几乎带点斯文的意思,话尾拖音又敛得深冷,似乎他“凶与吉”就是你“生与死”之间。 
嘴里的荞麦馒头还没完全咽下喉咙,司马迁平稳地一点一点咀嚼自己口中食,不慌不忙,面无表情,他将目光对准在铁芭蕉那点小白花上,谦卑地低下眼睛,有点惋惜她太过美丽,就像女子太过美丽反而不是福气;就像再好吃的馒头像这样摆在一边两天才想起拿来填五脏庙,臣子对于帝王的伟大之处从一开始就没有体会,现在也很难毕恭毕敬。 
刚才的冷风就像从未存在过,司马迁明白那只是上天警告,警告自己别一时之气,警告自己别辜负霍光对自己的提携! 
“命中定数,福兮祸倚,卜卦解梦是术士方生求生之道,大人找错人解了。”司马迁不跪不拜,无人强求何须腆颜?“我只是书生。” 
“大胆!”霍光冷冷言道,眼光对向那位贵客等他发落;不过半年,他的轻狂简直演变成蛮横,司马迁对受制于皇帝的男宠一直抱有同情,此时才感到男色的厉害之处,足可祸国。 
“我一没犯圣二没犯法,哪里大胆?说不出还硬要满嘴瞎编,这就是‘不大胆’?” 
那个人物果然伸手,收了那朵小白花,不可谓不可怜,不可谓不荣幸,不可谓不命中注定。他对这边根本漠不关心,等把清香小花拈在手里把玩了,才想起来分点心给这边,还是那种近似斯文的腔调,说出的话却每字都铿锵有力。 
“方生术士都解得出的东西,国家的太史令却完全不晓,还留你何用?” 
那个人,只闻了闻小花,仅仅手举起来放在鼻尖深深嗅了一回百年铁树开花的淡然香气,就手指一松,毫不珍惜地把她丢掉了! 
司马迁把书卷在手里,站起来,不能安之若素,有点愤怒失态,那确实是心爱的树木,珍惜的花朵,寂寞时贪看的陪伴,那绝不当是她的命运。 
“震光即是惊雷震动,天下万物都为之感到恐惧,然而君子能言笑如故;即使雷声震惊百里之遥,主管祭祀的人却能做到从容不迫,手中的匙和酒都未失落,只有威武不能屈的大丈夫,才能成就大事——但对外物漠然无知、予取予求的人,即使见到震光,也根本不能成为大丈夫。” 
贵人眼里没有湛射的光芒,他是非常懂得内敛和施放时机的人物,他此时是敛起他生杀予夺那把屠刀的,他看着司马迁—— 
“知道我是主持祭祀的人,却诅咒我不是大丈夫,你真是大胆啊,太史令。” 
不是大胆,是不得不说。司马迁跪下来,磕头,磕啊磕,给他见了快三年终于今朝蒙主垂恩得以对话的皇帝陛下,刘彻。 



4 



很多时候,人会在一瞬间内做出事后觉得特别愚蠢的事情,事后,就会好后悔,假如可以重来…… 
司马迁不是那种人,当条件必须屈服时,他可以屈服,这跟后悔无关,这是一个人的本能所能决定的事,避免危险与在更大强大者面前谦卑。 
皇帝,也就是个人。所以,司马迁看得出来,他虽寡兴但不至为小官动怒,施施然逛进了藏书阁,霍光紧随其后,帝王今天该有些无聊,才会被喜爱的参军一路引来寻隐士解梦,当然了,他对术士历来是宠信的,想想看连那装神弄鬼的方士李少翁都被他封为文成将军,但一个国家的太史令也只能为帝王做到仿效方士不学无术的份上,这种太史令才真是无耻到大胆。 
帝王在成千上万本书中走着,红色的长袍富贵而逶迤,辫梢高高纶起系上绝世碧玉,非常威严和绝世,这漏室因他而瞬间熠熠生辉,原来帝王的背影是这样……书太旧太老连墨香都发苦,司马迁习以为常,当磕完头也只能跪在门边守护自己的宝藏,看着帝王的背影看到膝盖已麻了。 
帝王的手里不知何时多出一本书,与其说是书,不如说是密密麻麻的草稿笔记,帝王落坐在司马迁平时的桌台,那点宫灯在他脸上忽明忽暗,他翻开前几页,看了良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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