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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加福音》中述说“提庇留在位第十五年,约翰在旷野里,神的话临到他,他就来到约旦河一带地方,宣讲悔改的洗礼,使罪得放。众百姓都受了洗,耶稣也受了洗。耶稣开头传道,年纪约有三十岁。”在这里,后来的人们首先是将耶稣的年纪“约有三十岁”,认作正好三十岁,其次是将提庇留在位第十五年,认作奥古斯都去世后15年,而奥古斯都是在公元14年逝世的,这就是说,提庇留在位第十五年的那一年正好是公元25年,此时的耶稣早已经超过了30岁,所以说他年纪约有三十岁。
这也就是说,当人们以为公元元年耶稣才刚刚来到人间的时候,此时的耶稣至少已经有5岁多了。对于这一点,在《马太福音》里面可以得到印证:
当希律王的时候,耶稣生在犹太的伯利恒,有几个博士从东方来到耶路撒冷说:“那生下来作犹太人之王的在哪里?我们在东方看见他的星,特来拜他。”希律王听见了,就心里不安,耶路撒冷的合城的人,也都不安。
这位听到耶稣出生的消息就感到不安的,并打算置之死地而后快的希律王,恰恰死于公元前4年。因此,耶稣出生的年代应该在公元前4年之前是毫无疑问的。
不过,听到耶稣诞生的消息,希律王的不安与合城人的不安并非是一回事,希律王担心的是被人取而代之,而合城人的担心是有可能被卷入一场宗教混战。尽管如此,希律王还是“召齐了祭司长和民间的文士,问他们说:‘基督当生在何处?’他们回答说:‘在犹太的伯利恒,因为有先知记着说:犹大地的伯利恒啊!你在犹大诸城中,并不是最小的,因为将来有一位君主,要从你那里出来,牧养我以色列民。’当下希律王暗暗地召了博士来,细问那星是什么时候出现的,就差他们往伯利恒去,说:‘你们去仔细寻访那小孩子,寻到了,就来报告我,我也好去拜他。’他们听见王的话,就去了。”
与用心险恶的希律王不同,博士们在那颗星的引导下找到了耶稣,并向其礼拜献礼。与此同时,上帝一方面在梦中指示博士不要再回耶路撒冷,直接转道回家;另一方面,则派天使向约瑟“梦中显现,说:‘起来,带着小孩子同他母亲,逃往埃及住在那里,等我吩咐你,因为希律必寻找小孩子要除掉他。’约瑟就起来,夜间带着小孩子合他母亲往埃及去,住在那里,直到希律死了,这时要应验主借先知所说的话,说:‘我从埃及召出我的儿子来’。’希律王感到被博士愚弄,就下令将伯利恒地区两岁以下的男孩全部处死。
然而,希律王以如此血腥手段所犯下的暴行,其实不过是出于一场语言的误会:因为他毫不怀疑基督就是犹太人之王的希腊说法,所以极力想杀害那个据说要取代他的小男孩,结果却伤及无数无辜的幼小生命。事实上,这样的语言误会是有其文化历史背景的。从词源学的意义上看,基督是对以色列人惯用的弥赛亚一词的希腊语翻译,最初的意思是“受膏者”——古代犹太人在封立国王及祭司的时候,要举行在受封者的额头上敷膏油或往头上倒膏油的受膏仪式,因而被奉立的君王及祭司被称为受膏者。
自从公元前538年犹太人由巴比伦重返耶路撒冷以来,便一直处于争取民族复兴的斗争之中,曾经几度立国,随着公元前63年罗马大将庞培占领耶路撒冷,使之成为罗马帝国的省份城市,犹太人的复国梦才最后被粉碎。而在随后不久犹太人写成的著作之中,则提出了耶和华将派出一位弥赛亚来作为“复国救主”,也就是大卫式的犹太人之王。因此,犹太人不仅在《圣经·旧约》里面寻找先知们关于弥赛亚降临的预言,而且整个犹太民族都在渴望着弥赛亚的现实出现,这一切在《圣经·新约》之中是特别是在“四福音书”中都有着程度不同的反映,因而基督耶稣的出现,必然会引起社会性的振动。
对于这一点,在公元1世纪犹太历史学家弗拉维乌斯·约瑟夫斯的《古犹太志》中便有着这样的评论:“这时耶稣出现了。如果说他是人,那么他是位具有卓越才智的人。他常行奇事,是那些乐于接受真理的人的老师。他把人们吸引到自己的周围,不仅是犹太人,还有众多的异教徒。他就是弥赛亚。”值得注意的是,这位历史学家显然已经认识到,基督耶稣并不是犹太人所企盼的那种“复国救主”弥赛亚,而是上帝之子!
这样,在基督耶稣身上,至少出现了两个与犹太人的弥赛亚不同的特点:常行奇事是为了治病救人,而不是以此威摄众人,因为他乐于进行平等的教诲;传道不分对象,无论是犹太人,还是其他民族的人,都一视同仁。然而,正是在这种明显的差异上,体现出了民族宗教犹太教与世界宗教基督教之间的本质性不同,也正是由于这种差异的现实存在,形成了耶稣之死的一个直接原因。耶路撒冷城中的大小祭司及文士们议论纷纷:“这人行好些神迹,我们怎么办呢?若这样由着他,人人都要信他。”这就表明,世界宗教的出现,在客观上诱发了民族宗教的存在危机。
于是,正是这些耶路撒冷城的大小祭司及文士,用三十个银币收买了耶稣的门徒犹大,在抓住耶稣以后,立即送交罗马总督。“众人都起来,把耶稣解到彼拉多面前,就告他说:‘我们见这人诱惑国民,禁止纳税,并说自己是基督,是王。’彼拉多问耶稣说:‘你是犹太人的王么?’耶稣回答说:‘你说的是。’”对于宗教之争却要以政治诬告的方式来进行解决,耶稣是坚决加以反对的,所以在罗马总督彼拉多想要证明耶稣是不是犹太人之王的时候,耶稣以“你说的是”来巧妙地进行反驳,认为将自己说成犹太之王是他人强加的,从而予以了否认。
尽管在继续审讯的过程中几经周折,然而,基督耶稣还是被钉上了十字架:罗马总督彼拉多下令鞭打耶稣以后,就让他手下的“兵就把耶稣带进衙门,叫全营的兵都聚集在他那里。他们给他脱了衣服,穿上一件朱红色袍子,用荆棘编作冠冕,戴在他头上,拿一根苇子放在他右手里,跪在他面前,戏弄他说:‘恭喜犹太人的王啊!’又吐唾沫在他脸上,拿苇子打他的头。戏弄完了,就给他脱了袍子,仍穿上他自己的衣服,带他出去,要钉十字架。”
虽然耶稣作为形成中的世界宗教基督教的第一个殉难者,在大庭广众之下被钉上十字架而死,应该说是具有轰动性的,可是,耶稣什么时候被杀害的,却只留下一个模糊的时间表:据说是在公元26年到公元36年之间。很显然,这个死亡时间的跨度似乎也太大了一些。同时,无论是公元26年,还是公元36年,实际上都与为耶稣施行洗礼的约翰直接相关,因为公元26年正是约翰为耶稣施行洗礼的第二年,而公元36年则是约翰被砍头杀害殉教的那一年。如果《圣经》上对于约翰的死期都有明明白白的记载,那么,关于耶稣之死,为什么《圣经》上居然没有任何具体的时间记载,难道非要故意留下一个谜,来神化基督耶稣吗?
由此可见,《圣经》对于耶稣,的确是有意识地进行了一番造神活动,以便使耶稣与基督的形象相符合。这在关于对罗马士兵们如何戏弄耶稣的场面进行的述说之中,表现得非常明显,这是因为这一场面的述说根源于古巴比伦传说:每年选取一个已经定下死罪的犯人,先给他穿上国王的御袍,坐在国王的宝座上面,让他尽情地享乐五天;然后便剥去他的全身衣物,进行狠狠地鞭打,最后用绞刑或木桩贯体刑进行处死。可以说,正是诸如这一类来自古巴比伦的传说,在犹太人心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从而扩大了他们的想象空间。
事实上,当耶稣被带进衙门之后,那些在衙门之外的大小祭司及文士等等犹太人,除了强烈地要求处死耶稣以外,其实是看不见罗马士兵究竟怎样对待耶稣的,于是乎就在自己的想象之中,模仿古巴比伦的传说,尽力地以戏弄的方式来大大地污辱了耶稣一回,从而以宣泄他们心中对于耶稣的种种仇恨。这就是为什么他们想象中的在罗马士兵戏弄完耶稣之后,还要给耶稣穿上衣服的缘故,因为耶稣从衙门里出来的时候是穿着衣服的。实际上,一个注定要被钉死在十字架上的人,本来就应脱掉衣服,罗马士兵根本就用不着把衣服给耶稣穿上又脱下,因为士兵们将要瓜分耶稣的衣服,更何况让耶稣赤身裸体地在众人面前行走,不更是极为严重的污辱吗!
尽管这种污辱耶稣的想象,在主观上是出于泄愤,可是,出乎所有那些大小祭司及文士意料的是,这种想象本身却有助于对基督耶稣的神化。数十年以后,也就是在公元80年前后,在流传于罗马帝国之中的具有反罗马统治倾向的所谓神谕里面,就出现了这样的赞颂与渴望:“到那时,一个人将从天上再来,一个杰出的救世主,他将把他的双手伸在一棵果实丰美的树上——他是全体希伯莱人中最优秀的!”这显然是对基督耶稣的赞颂与渴望,同时也表明了对耶稣进行神化的成功。
无论是基督耶稣的生日,还是他的死期,之所以需要蒙上一层谜一般的神秘色彩,主要是为了将耶稣由平凡的人神化为上帝之子,这是因出于宗教创建的现实需要而进行的造神活动。事实上,整个《圣经·新约》,特别是“四福音书”,都在不同的层面上或多或少地参与了这一造神活动,因而在增加对《圣经》把握的难度的同时,又增添了《圣经》解读的魅力,从而使《圣经》本身成为一部百科全书式的宗教经典,一部意蕴丰厚而深邃的文化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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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拉米·莫莱》破译的圣经》第七章 上帝的天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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