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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楼
然后,机会来了。
熔炉又迎来了一批新的宠物。那些小巧脆弱的可怜虫被黑家伙们玩得够呛啊,才没几天就死了两个,到一个月的追捕大赛时几乎全死了,真是极为不经玩的一批宠物。
不过,除了一个人,命很硬。他是个个头很小的小鬼,成天摆着张臭脸,好像全世界都欠他的。黑家伙们都希望最先玩死他,可惜事与愿违,他到最后也没有死。我突然发现他其实很可爱,凌厉的眼神,冷酷的性格,为了生存对待同为人类的其他孩子也绝不手软,难怪明明最小却能活到最后。
于是,我打算收他做我的跟班。也向丹请求过了,让全熔炉的人都放他一马,他是我的宠物。后来跟这个被叫做阿怒的小鬼玩过很长一段时间,跑遍熔炉,闯入谷底。阿怒也挺喜欢我的,虽然脾气臭了天,说话太没技巧了天,但却挺服我的,也算是投缘吧。
而后来,我发现了阿怒更好的地方。天呐,他居然是一个宿主,目蝶!当他到了不会禁魔的神殿里时,他便能穿越空间,展现出常人难以想象的魔力。
我们开始观察四周,策划着逃出熔炉。终于,在那个令丹发疯的日子里,我做到了。
离开熔炉的生活是美好的,哈哈!湛蓝的天空,广阔的世界,数不清的金银珠宝和美酒佳肴,各式各样的生活方式,还有美女们,噢……好像我很受女人们的欢迎呐。
正如盎格所说,我遇见了女人,很多很多女人。不过她们并没有夺走我的什么,反倒让我的感觉很好,日子变得更加有趣。原来,我竟是这么地讨人喜欢吗?呵呵……同那个女人所说的不一样呢。
我的第一个女人是个美艳的名 妓。她经验丰富,技术很不错,十分顺利地就帮我完成了第一次,感觉很棒。那是我14岁时的新年,算是一份不错的新年礼物吧。
在那之后,美妙的历程继续。我和阿怒去了很多地方,不再是任人宰割的奴仆,而是随心所欲的主人。游戏人间,呼风唤雨。可能很多人在这段旅途里遭了殃。阿怒是个暴躁的家伙,总喜欢用暴力解决问题,我则不同,如今拥有了杀手的本事之后反而不想用了,就以吟游诗人的身份生存下去好像更有趣。除非……我一时手痒,或者心情不好。
好日子总归是要到头的。盎格取走了所有他想要的东西,除了爱,还得等到我死去后才能获得,但已经很快了。
我和阿怒一直走到了一座繁华的城市里。那里有个著名的女伯爵,听闻还会法术?也不知道是学了天皮毛的人类还是真的魔法师,有天意思。
我见到了女伯爵,不过不为了见识她的法术,而是被国王赐给她的贡品吸引去的。坐在宽大的大厅里,享受着美味的贡品,谈论音乐,感觉不错。
大家都说德利沃克是个其丑无比的女人,我觉得无所谓。都不过一具丑皮囊而已,死后身体腐烂,化为白骨,丑与美有什么区别吗。更何况很多人的灵魂早已腐烂发臭,即使拥有着天神一般的样貌,又如何?
至少蜜丽雅是个胸襟坦荡的女人呢,呵呵。她爱憎分明,从不隐藏自己真实的内心,就算全天下的人都在说着令人呕吐的谎话,她也敢于说出她的箴言,哪怕那是可怕的。
和蜜丽雅相处的那段时光很愉快。很高兴能在生命的最后旅途里遇见她,不用再说着谎言,再隐藏我那丑陋的灵魂,已经千疮百孔的、无法救赎的灵魂。
不过蜜丽雅偶尔也说说假话来寻开心,比如有一次,当我和她坐在挂满了葡萄的葡萄架下聊天时,她突然说:你身体里的那个魔鬼吞噬着心灵,很痛苦吧。
我愣了一下,跟着笑了起来。尽管她的这个笑话惹得我直想杀人。
但她接着又说:交给我来办怎么样,只要你不怕痛苦、不怕万劫不复,我可以帮你制服他,让他成为你的一部分。
这一次,我终于知道她不是开玩笑的了。
蜜丽雅其实是个人类,但她天资聪颖,再加上曾经遇到过一个怪异药师,便会配一些很生僻的药剂,生僻到连魔法师也很少知道。
她看见了我体内的盎格,才故意挑他睡觉的时候对我讲这番话。说来有趣,盎格无所不能,也是地狱里的大魔王,可他却极其讨厌蜜丽雅,或者应该说……是恶心,我一靠近蜜丽雅他就选择沉睡过去,而这就成为了他千百年以来最大的一个失误。
蜜丽雅开始着手准备了。她每日都忙于炼制各种辅剂,而我则装成没事人,在城堡里喝茶玩乐,和那些俏丽活泼的女仆们度过我人生中可能的最后一天时光。
终于,又一次的重生时刻到来了。那天是盎格和我立下约定的日子,九年了,终于走到了尽头。我坐在城堡的顶端同盎格回忆往昔,东方渐渐发白,盎格要出发了。可他最终没能如约带走我的心,呵呵……因为他被困住了,在我的胸腔里,慢慢睡去。
几天以来蜜丽雅一直给我吃着某种药,到此刻终于发生了效力。盎格暂时昏死过去了,而我必须趁此宝贵的时间间隙浸入到蜜丽雅的药缸里,呆上整整七天,直到盎格被彻底封在我的体内。
天知道,那真是一段生不如死的经历。不要说是浸入到药缸里了,就是在盎格暂时昏迷的这段时间里,我几乎就这么死去。没有了盎格作为生命之源,血流停止,无法呼吸,当场休克在天台之上,连怎么进到药缸去的都不知道。而等到我被扔进了药水里以后,噩梦才刚刚开始。
502楼
盎格醒了,发疯似的要从我的胸腔中出来。他撕破我的骨肉从身体里面钻出,可一遇到药水又会失去力量,被逼了回去。但他怎能甘心,于是反复不止地尝试着,想要冲出来杀光所有人。
七天七夜里,我都不知道是怎么挨过来的。盎格一次又一次地贯穿我的躯体,从胸腔、腹部、后背、喉咙……但又一次又一次地退缩回去,继续在我体内奔腾。如此周而复始,痛苦完全没有止境。他那狂怒的咆哮声还在不断地回荡,如雷贯耳,撕裂着我本就已经碎成无数段的神经。
我千疮百孔,鲜血从身体各处流出,又混着奇怪难闻的药水重新灌入我的体内,好像在泡制着一具腐尸。
往事一幕幕流过我的眼帘,父王,叛乱,姨妈,泽金,太阳城,幼时的小手……
而当那个女人的脸最后映入我的眼帘时,那个我曾经尊为神明的女人,母后……我的心,最后一次痛了一下,很痛。或许我还哭过了,如果我还有泪。
然后什么感觉都没有了,什么都没有……有的,只是围绕全身的淡红色液体,发着药剂于血腥的混杂气味,充满我的心肺。身体重新热了起来,有力量在胸中澎湃,叫嚣着对鲜血与生命的渴望,带着我一跃冲天。
我挺过来了,我赢了。
我是鲜红的。
赫赫有名的血魔巴菲克特利隆威就这样坠入了我的胸膛,处于沉睡状态中,轻易不会醒来。现在,我得到了他的血色眼眸和头发,更重要的是,我还有了他的力量,血魔的力量,哈哈哈……这可真是一件极为有趣的事情,曾经因为没有异能而痛苦着,到死也未能展现出那女人希望我有的强大。而现在,我却有了地狱的力量,可笑。
不过蜜丽雅提醒我不要高兴得太早,血魔只是沉睡而已,最终还是会醒来的。他会以三年为一个周期而苏醒活跃,到那候我就有被震碎胸膛的可能。因此每过三年,我需要深度封印他一次,只保留维持生命的力量,直到撑过三个月,才可以再度启用。
于是此后的每三年,我便离开琉璃岛四处旅行。重新变成了原来的普通人,我,还是李卜西斯。这倒是一个不错的休假机会,以人类之力穿行于世界各地,危险,但是刺激。我向自己证明,没有魔力的我还是值得活着的。
无论今后的地位怎样,我永远是那个可以从死亡的喉咙里三番四次爬出来的人类,吟游诗人,李卜西斯。
话又说回来吧,现在的我已经无所不能了呢。那么第一件事是要做什么?唔……
503楼
回琉璃岛吧!杀光所有的人。总得有人为我所承受的一切付出代价吧,不是吗?
可是问题又来了,已经好多年了,我不记得路耶!
是哪个该死的混蛋把琉璃岛建得那么隐秘的!好吧,暂时搁一搁,先用恶魔的力量出去玩一圈好了。
阿怒提议往海边走,事实证明他真是一个天才。我们到了海边,抢了海盗王的头衔四处游荡,直到某一天,有人居然敢杀光了我的船员们,大摇大摆地跑来指着阿怒说:跟我回去,你是宿主,属于琉璃岛。
一瞬间,我意识到了什么。
真是可笑啊,一个无名的宿主都有人要,正牌的王子倒像是垃圾一样无人问津。我看着阿怒说:他要你跟他走,去一个黄金堆砌成的囚笼里当猪狗,去吗?
阿怒厌恶地啐了口唾沫:不去!
于是我转身对那人说:我朋友说他不想去。
但那人说他必须带阿怒走,除非两人中的一人死去。
我对他说,不如这样好了,我和你比,如果我输了,你带他走,杀了我;如果我赢了,你做我的奴仆,从今以后任我差遣。
那人想了想,摇摇头说这个约定不成丨立,因为他已经是别人的奴仆了。
我可不管这么多,当即就和他打了起来。
最后的结果当然是我赢。那人苟延残喘地趴在甲板上,让我杀了他,因为他输了。并且他说过他已经属于别的主人,奥拉夫王族,所以不能遵守我的约定。
我笑了,告诉他我也是奥拉夫王族的人,然后脱下了自己巨大的帽子,让他看到了我的脸。
在那一瞬间,那人的脸上出现了惊讶的表情来,很明显是认出了我。然后他俯首称臣,宣誓从此忠于我一人,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他告诉我他叫做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