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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把碗丢给老板娘,又抓起那张薄薄的纸,他把卖身契捏在掌中,几乎要把它揉碎。
“哈哈,罢了,就是一张纸,岂能留住她。”他掌心微动,一簇火苗将卖身契烧得干净。
“公子,前阵子您叫我隐瞒了您的去住,可是昨天你那个样子出现,八小姐恐怕是知道你住我这里了。”
“没关系。”他挥挥手道:“我还想睡一会儿,你先出去吧。”
他觉得外面的阳光太刺眼了,他捂住了自己的眼睛。心为什么还是隐隐刺痛,这完全没道理啊!既然那个蠢女人自己要投入豺狼的怀抱,神仙也救不了她,一切都是她自找的!他在这里心痛个啥?
她也是个浮浅的女人,浮浅至极!她也会被人的美色迷惑,失去自我,甚至连自己的病也不怕了。他真是搞不懂她!
“哈哈,七哥,可找到你了,原来你躲在这个‘影僚’处。”厢房的门被某人毫不留情一脚踹开,一个妙龄女子岔开双腿站在大门中央——娴静如水的打扮,配着粗犷的动作,让人觉得非常不和谐。
“一大早的,吵什么吵。”他却只是翻个身,面朝墙壁。
妙龄女子磨牙,“怎么?你被丐帮踢出去了?那你也不用这样沮丧吧!虽然你很有丐帮弟子的气质,但毕竟人家眼光高,要求也严格了些……”
话音刚落,床上的人已经到了她背后,他一把掐住女子的脖子,表情狰狞,声音低沉,一字一句道:“楚若依,信不信我把你脖子拧断?”
“看来被我戳到痛处了,哈哈,谁能把我们青龙家的楚月轩公子给踢出帮派去,很有胆色啊!”被唤作楚若依的少女却依然哈哈大笑,毫无惧色。
楚月轩面色稍缓,松开她的脖子,推搡她一把,“就你这丫头每次敢惹我,还制不住你。”
“七哥,上次你把我拉到巷子,又趁我不注意时溜了,这个仇我可记着呢。”
“行了行了,我知道了,答应你一个条件不就行了。”楚月轩挖着耳朵走回床榻。
“好,我记下。”楚若依像小狗般跟在他身后,也坐到床上,“对了,爹爹让我找到你给你传话来着。”
“他老人家又有什么指示?”楚月轩漫不经心打呵欠。
“是大哥,大哥在密谋什么,爹爹说,他好像找到了……”
楚月轩睨了一眼楚若依。
“大哥好像找到了——纯血良人。”
楚月轩猛地回过头。
楚若依继续说:“就在昨天有人放出风来,这个纯血良人目前在朱雀王身边。大哥已经准备有所行动。”
“大哥想干什么?”楚月轩咬牙道:“既然这个纯血良人已经是朱雀王的人,他还要去抢吗?”
“以大哥的人品,这不是什么不可能的事儿。为了继承青龙王,他可是卯足了力气呢。爹爹让我问你,你真的准备看着大哥夺走青龙王位吗?你知道爹爹真正中意的人选是你——青龙家族的颢月公子!”
“大哥不是朱雀王的对手。”楚月轩想到什么,似乎松了一口气,可是他的心又马上提起来了。究竟是谁走漏了殷歌就是纯血良人的风声?朱雀家的人吗?不,不对,那究竟是什么人呢?这个傻丫头知不知道,真正的磨难,现在才开始呀。
一辆堆满稻草的马车正走在崎岖的山路上,驾车的是一位古稀老人,脸上布满沟壑,手上满是老茧。
马车已经走到山的最深处,遥遥看到一位青衣女子牵着两匹大宛宝马立在泉水边。少女正值豆蔻年华,身材娇小,脸盘也极小巧,眉心贴一朵兰花鹅黄,内双的大眼,一张樱桃小口,着绿色纱衣,恰似林间走出的精灵。老人敏捷的跳下马车,只听到“噼里啪啦”几声骨头的脆响,刚才还佝偻的身材瞬间变得颀长而匀称。
“柳若参见少主。”女子对“老人”行礼。
“老人”摆摆手道:“我已经不是少主好多年,柳若你这口癖还要多久才能改。”
柳若不好意思的笑了笑,递给“老人”一方丝帕,他走到泉水边开始卸妆。马车上的稻草一阵骚动,柳若忙跑过去帮忙搬开稻草,只见里面爬出来一个披头散发的白衣人,此人的白衣下还隐隐的渗出乌黑的血水来。
柳若想搀扶她一把,结果她一巴掌打开柳若的手,自己爬下了马车。可是没走两步,她又瘫倒在地上。
男子已经卸妆完毕,露出一张俊美的容颜,只是左眼罩了一块黑布,他银色的发丝好似日光下的琴弦,仿佛可以奏出轻灵的音乐来。他笑盈盈的向地上趴着的女子走来,把她从地上抱起来,“玥儿,你让柳若搀扶一下又不会死,干嘛这样倔强?”
郑凌玥瞪了颜炡一眼,“这郑文彦真歹毒,不但将我关到水牢,还在我的关节穴位都打上银针,连头颅也不放过。银针有毒,虽然毒不死我,但这种毒药没逼干净之前,我的伤好不了。”
“这也不及你对他娘亲做的事吧。”颜炡吐糟。
“你……”郑凌玥一生气,口中又吐出一口黑血来。
“好了好了,我不惹你。”
“少主,柳若已经安排好了,四爷的人就在山下接应,我们很快便可以到长安。”
颜炡点点头,抱着郑凌玥上马,柳若跟随其后一路下山。
颜炡对苍白如鬼的郑凌玥道:“玥儿,我真服了你,在离开洛阳前,你还要玩这一招。”
郑凌玥冷笑道:“我只是不想让郑文彦那小子好过而已。”
“所以你又利用别人之口,散播了纯血良人在他身边的事情。你啊……”颜炡长叹一声,望向悠远的群山,表情却是前所未有的兴奋,就像猎鹰看到了属于自己的猎物,“真正让他们棘手的事情,现在才要开始呢!”
作者有话要说:楚月轩同学终于暴露自己的真实身份了
不辜负大家的一片厚爱啊
☆、扫墓遇险
秋意甚浓了。
青灰色的天空布满纠葛在一起的雾霭;看起来会下一场秋雨。
殷歌踏在落叶上,很满意的听到一声脆响。
“你很喜欢踩落叶呢。”正在作画郑文彦抬头道。
“因为很满足。”殷歌笑嘻嘻的回答,她随手抓起桌上的小点心,就往嘴里丢。在郑府也待了一阵子;她为了避免自己成为吃白食的人;自告奋勇当上了郑文彦的小书童;帮忙磨磨墨啊;整理书籍啊;得空还可以看小说;她倒是喜欢得紧。小清给远在长安的家人传了书信;家人盼望她在长安待到过年后;于是小清昨天已经启程去了长安。
爹娘送过一次信;大概是说比武已经胜利,途中又在万州抓到飞贼,他们因缉拿飞贼有功,得了赏银,现在他们正在考虑去哪里置一处田产,好让殷歌有个家。
“歌儿,你说你小时候也练过功,那么现在也跟着金钟练一练吧,就当强身健体。”
殷歌听过金钟的名号,据说在江湖上是响当当的人物,上届武林盟主的大弟子。爹娘说起他来崇拜不已。有这样的人当师父,一般人应该很高兴,可是殷歌是个懒胚。
“嘻嘻,练功我嫌累。”殷歌接过郑文彦递来的毛笔,将它放到池子里洗一洗。
一滴墨汁落到宣纸上,立刻晕开成一块墨迹。殷歌过来一看,说道:“郑公子,这画毁了呢。”
“嗯,那我再画一幅好了。”
“其实啊,我也会画画,我会吹画哦。”
“那是什么?”
殷歌用毛笔蘸满墨汁,滴在宣纸上,趁着墨水还未渗入,用力一吹。然后再蘸再吹,刚才被滴上墨水的地方已经长出了一棵枝桠怪异的大树。
“郑公子,你看,有趣吧!”殷歌像献宝般指着郑文彦看。
郑文彦拿一支毛笔沾了些红色的颜料,在树上认真的点缀上数朵桃花,然后在旁边写上诗经的名句,“桃之夭夭,灼灼其华。”
殷歌脸微红,袖子一扫,“啪”一响,什么东西从她袖子里掉出来。殷歌惊呼一声,满是心痛的从地上捡起来,仔细瞧它摔坏了没有。郑文彦看到,心中微动,假装随口问:“这是什么?”
“一块琥珀,是我儿时一位哥哥给的。”殷歌把琥珀在郑文彦面前晃了晃,郑文彦拿过石头,放在掌心看了下,“这么普通的东西,你还留着?”
“当然,它可是月……它可是好朋友送我的呢。而且我最近恢复了记忆,突然想起来他对我说过,当石头发热的时候,我什么人也不要理,赶快离开那个地方。哈哈,你说多奇怪啊!石头第一次发热,是我遇到你的时候呢,那次还发生了地震,可是三福茶园的人硬是说没事……”
“他当真对你这么说?”郑文彦似乎在思考什么。
殷歌准备把石头拿回来,他的手却一晃,避开了她,“歌儿,这块石头送我好不好?”
“不行。”殷歌几乎是不假思索,脱口而出,说完她又觉得不妥,解释说:“这是儿时朋友送的,我唯一的念想了。”
“呵呵,我是逗你玩的,看你紧张得。”郑文彦微笑着将石头递还给殷歌。
殷歌接过去,还补充道:“看,现在它又在发热。冬天时候我可以拿来当暖炉了。”
在庭院外,素问和灵枢从镂空花样的墙砖里往看。虽说她们是白虎家送来朱雀家联姻,但是郑文彦从未真正迎娶过她们,也未与她们同房过。
素问看罢,默默转身,紧紧攥着手里的丝帕,头上的金步摇随着她的步伐叮当作响。
灵枢一阵小跑跟到她身后,两人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