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奸商莫菲菲-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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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回想了片刻,显然相信了莫菲菲的话:“没想到那天你陪伴的人居然是皇上。我原就没有小瞧你,却没料到对你还是低估了,你对国家大事竟有如此见地。两国贸易的开展确实有利于经济发展,缓和边境紧张局势。(怎么感觉他说的这句话出自新闻联播?真是汗)你做了件好事。几年前我曾去过郓州,那个地方,是天堂也是地狱。每天都有大量的货品交易,但是价钱、质量参差不齐,交易非常紊乱,还时不时有马贼会来抢掠。运气好换到珍贵的人参、兽皮、珠宝回来就发了财,运气不好指不定连命都丢在那里。”
  莫菲菲煞有兴趣问他:“那你是属于运气好的人咯?”
  他下意识摸摸脸上的刀疤,低沉地说“那次是发了点小财,但是也丢了十几个伙计的命,得不偿失。”
  看来他是个好主子,并非金钱至上。
  “那,你有没有想过再去一次?”莫菲菲无意勾起他的伤心往事,但是该问的还是要问的。
  他快速恢复正常表情,“机遇总是伴随着危险,但当机遇远远大于危险的时候,我就会无视危险的存在。”
  莫菲菲想起马克思《资本论》中说的:“一旦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就大胆起来。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百分之一百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死的危险。”没想到沈天启早就有这样的觉悟了,古今中外的资本家、商人,逐利的思想都是一样的吧!
  莫菲菲也不拐弯抹角了,直接说:“我想去郓州,想邀你同行。”
  “……原是此事。实话告诉你,如果你晚来半个时辰,我此刻已经在去郓州的路上了。”
  啊?原来他刚才出门,就是想去郓州?好在来得及时,莫菲菲暗自庆幸。
  “那你可否等我一个时辰,我回去收拾东西,和你一起去。”
  他微笑着答应了。
  莫菲菲正要告辞,内堂走出一个妇人,人未到跟前声先到:“天启,你不是该起程了吗,怎又折回来了。哟,这位公子是?”精明的眼睛上下打量着莫菲菲。
  “娘”,沈天启恭身而起,“这是孩儿的朋友莫浩凡,是要和孩儿一起去郓州的。”
  莫菲菲看去,只见他娘身穿一件缀满青灰色花朵、镶嵌着黑边的大红罗锻,内衬一件平胸浅绿色的花裙子,手摇一把美人扇走了过来,头上金步摇叮当作响。过于盛气凌人,一看就是一个控制欲极强的人。这是莫菲菲对她的第一印象。
  “莫公子是哪家的公子啊?怎么从来没听你提过?”他娘明为关心实则打探家世。
  沈天启显然很明白他娘是什么样的人,一句话概括了莫菲菲的身份:“就是前段时间开了如家客栈和恒隆商场的莫公子,他爹是红楼的莫老板。”
  “噢!原来是那位莫公子啊。我可是喜欢你们商场得紧,买了不少东西呢。”她的笑容才真正热情起来。
  “小侄正要回去收拾行李与沈兄一起出行,就此告别夫人。回头我叫下人拿张商场金卡送给夫人,以后购物可以六折。”
  “那真是谢谢莫公子了!”他娘没有丝毫不好意思,看出来对初次见面的莫菲菲颇有好感(或许是莫菲菲的VIP卡让她生出的好感)。
  他们告辞出来,就往家里赶。
  小林子没想到出门一趟事情急转直下,回家就得收拾包袱去那个从来没听过的叫郓州的地方,絮絮叨叨在耳边念:“少爷,你真要去那个地方啊,太突然了,之前都没听你提过,老爷夫人不会答应的。”
  “不是我去,而是我们去,你也要去。”莫菲菲纠正。
  “啊?”他哭丧着脸,“不去行不行……刚才沈公子说得那地方很可怕,还有马贼。”
  “你家少爷都不怕死,你怕什么。你不去谁伺候我,哼!”莫菲菲提醒他身为贴身小厮应尽的责任,跟自己久了在下人眼里这主人当的是越来越没威严。
  回到家中飞快收拾好了包袱:几套平日里喜欢的衣物,十万两银票(莫菲菲决定不带那么多钱,到时钱不够就找沈天启借,反正他是开银行的,嘿嘿),“迷死人不偿命”一瓶,薄荷糖一罐,全部卷起来打包成一个包袱。古代没有旅行包运动包之类的,出门就是不方便,以后可以考虑下这方面的生意,莫菲菲想。不怕没有市场,自助游的背包族们(就是那些所谓的江湖侠客以及一切四海为家的人)数量很多。
  由于小林子一回来就把莫菲菲要远行的的消息告诉了老爷夫人,等莫菲菲收拾好东西的时候,他们正好匆匆赶来。
  莫夫人一把扑到莫菲菲身上:“我的儿啊,你要去哪里!怎么都没跟娘说起过!”唉,刚见识了沈天启的娘又看到自己的娘这样,难道天下的娘都认为儿子做什么事都会告诉她吗?孩子大了总要离开娘的羽翼,但是在娘的眼里,孩子永远长不大吧。
  莫老爷则了然地说:“菲儿,爹知道你心里有很多想法要实现,好男儿志在四方(现在莫老爷越来越习惯自己的女儿假扮男子干出一番大事业的事,几乎刻意淡忘莫菲菲是女儿身),你就放心去吧!”嘴里那么说,眼里还是流露出浓浓的不舍。见到外面广阔的天地后,家就不会是唯一依恋的地方了,他是男人,自然明白这个道理。再无奈也有放手的一天,小鹰总要学会自己飞。
  大雪小雪在小林子的催促下也很快收拾好了东西,他们作为莫菲菲的保镖定是要一起同行的。对于突然启程要去远方他们倒没什么怨言,习惯了居无定所,在莫菲菲家停留的时间算是长了,现在听有到外地的机会,高兴都来不及,还管去哪里。不舍的是子芹,她紧紧抱着大雪的胳膊哭得淅沥哗啦,对莫菲菲都没这样。大雪想要挣扎却不忍掰开她的手,连连哄说很快就会回来。两人之间什么时候这么亲昵了,大雪原本不是嫌子芹太粘人吗。妹妹也在不知不觉中长大了吗?莫菲菲这个当姐姐的不禁也有些唏嘘。
  莫菲菲拿出一封信,让下人在她走后拿给其美人。信里莫菲菲告诉了她自己的行踪,让她好好打理客栈,自己不在的时间里商场全权委托钱雷管理,她从旁协助。莫菲菲想其美人不会负自己所托的。
  小林子到帐房去支了一千两现银,分别由他、大雪、小雪背着。
  莫菲菲忽然想起什么,又跑去跟嘎嘎说了几句悄悄话,还是跟公主告个别吧,否则自己不在时她写信给自己,没回信的话,她定会以为自己又出了什么事呢。
  聪明的嘎嘎,可爱的嘎嘎,似乎明白了莫菲菲要出门很久,飞过来啄住莫菲菲的衣服,扑棱着翅膀不愿松口。妹妹过来哄了好半天,才把它从莫菲菲身上扯下来。
  等他们四人骑着马到沈府门口,沈天启和那个端木已经在等着了,一行六人催马沐浴着初升的太阳向西行去。等待他们的,将是一个什么样的旅途?
  

第四十四章 旅程。杀人。冷战
更新时间2006…8…5 21:27:00  字数:0

 在这次远行之前,莫菲菲去的最远的地方就是京城十里外的净恩寺,去为生病的娘祈福。初时忙着熟悉京城、熟悉古代的生活习性,后来又忙于生意,基本没有什么闲情去旅游,有了钱的时候,她却没时间,和那句歌词唱得一样。
  莫菲菲的出行经验在这六人来说,应该算是最弱的,所以她毫无异议地推举沈天启当成了队长,一切听他安排。
  出发的时候是清晨,但是七月中旬的天气,骄阳似火,跑了几个小时已是人困马乏,经过一片小树林,沈天启叫大家停下来说休息一会。
  小林子忙拿出丝帕给莫菲菲擦汗,来到古代那么久所有的汗加起来都没这一天流的多。沈天启看出了这里面属莫菲菲最娇气,是个从没出过门的公子哥,所以有意识把树下最大的那片阴凉让了出来。
  他那个不知道是奴仆还是下属的端木最看不得莫菲菲这副德性,阴阳怪气地说:“就跑了半天莫公子就受不了,如果连续跑两个月那还了得,我看你们还是去租辆马车舒舒服服赶路吧。”
  由此可见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第一印象很重要,第一印象不好,你得费几倍的时间才能扭转别人的看法。莫菲菲也就是今天早上耽误了他们一个时辰而已,至于嘛。
  沈天启没说什么,看得出他虽然冷冰,对手下还是很宽厚的,不然下人也不敢对主子的朋友摆出这种态度。
  莫菲菲问沈天启往后的路途如何安排,到郓州到底需要多久。
  他想了一会儿说:“照这样的速度,我们到郓州估计要50天左右。现在正值盛夏,白天赶路人和马都受不了。我们就每天卯时出发,午时找地方休息,酉时再赶一个时辰,然后找地方住宿。酉时以后天基本黑了,也不好走。”
  莫菲菲算了算,按照他说的,一天要走8小时,确实是人和马的极限了,饶是如此也不过只能跑200多公里而已。在现代,这样的距离汽车只需跑2小时。交通问题真是阻碍社会发展的大问题,如果能有辆汽车就好了。不过汽车技术性太强,就是现代我国都没有过硬的汽车品牌,回来要不要去找老万让他研究下自行车?她心里暗想。
  莫菲菲表示对他的安排没有疑义,大雪小雪和小林子自然不说什么。这两兄弟一个机灵一个憨厚,但是在不熟悉的人面前不大喜欢说话,小林子则很乖巧,很会看主子脸色,莫菲菲不说话他绝不会没规矩乱说,不像沈天启他们家那个端木。哼,莫家人还是很有教养的。
  看来他们是要在这树林里休息到傍晚才能赶路了。“咕……”肚子叫起来,好饿。小雪从包袱里开始往外掏干粮:煎饺、馒头、咸菜、枇杷酥(莫菲菲特意叮嘱的点心)。端木也开始掏:包子、玫瑰牛肉,比他们的还单调。
  莫菲菲咬了口点心,平时觉得很好吃的点心现在吃起来一点味道都没有,到了荒郊野外,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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