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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归家路 作者:夜殿(起点2013-03-02完结)-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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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是路过?“不必了,师父,我有钱。”
  “唉,我们刚听说了,你自认不再是离家人,离家送来的钱你都退回去了,那你还怎么过日子?拿着吧。反正这也不是我们的,是江泊的。你要还,就找江泊还给他去。”
  老瘸子终于想起来一句话,在旁插嘴道:“不然,你认我作父?这钱就算我给你的。”
  老瘸子,你的认女之心也不要太狂热好不好?离三月刚才大病初愈,你再来一下,想活活吓死她么?巫女嗔怪地笑眼看了老瘸子一眼。
  而巫女这张嘴也真够灵的。离三月似乎真的被老瘸子这句话给吓傻了,直直地盯着老瘸子。
  老瘸子再也不敢开口了,低垂下头,尽力缩小自己的存在感,自觉当人肉装饰。
  过了一会儿,离三月收回目光,手中抚弄着钱囊。她似乎明白了从来不喜欢管闲事的老瘸子为何会‘路过’,为何会‘救人’,但是离三月不愿意点破。这钱囊是他们留给她的么?其实,他们留给她的是远远比金钱更好的。
  “自与你们分别后,我找了工,也攒下了些钱。一年前,我还什么都不会,若非你们一年来的照顾,我绝不能一个人过日子的。”
  巫女喜欢听人吹捧,听离三月这一说,巫女的眼睛都笑得弯弯的:“徒儿你的嘴还是跟从前一样甜。你大病初愈,还要多歇息,我们先走了。”
  离三月看着巫女推老瘸子回房。巫女待她比从前亲近多了,每日的脸上都带着笑容,尽管老瘸子不会回以笑容,但对比自己倒霉的徒弟,巫女觉得自己真是太幸福了。学巫术?至于有人再来跟巫女说什么巫术,巫女会一句话回过去:学了巫术能让你每日多吃一箪饭吗?
  看看离三月那个瘦巴巴的样子,每日吃不下半箪饭,再看看巫女,四十多岁了,每日还能吃两箪饭。
  巫女给离三月把过脉:“徒儿,你近日御灵术大长。”
  是啊,离三月近日要想的事情实在是太多了。
  “师父你呢?”
  “我闲暇时才练一练蛊术。那死老瘸子太让人操心了,要跟着他,我都没空练蛊术了。你知道他一身的怪毛病。”巫女说是跟离三月抱怨,那眼中明明半嗔半喜,流转生情,提到老瘸子,巫女的精神就上来了。离三月看着巫女神采飞扬的样子,感觉比过去年轻了好几岁。有爱情滋润的女人果然是不一样。
  “师父曾说过想做至强之人。你变了呢。”
  “遇到他,什么都变了。”好了,离三月已经知道你们俩个简直是男才女貌、天造地设的一对,巫女你不要再炫耀你们有多甜蜜了。“我后来一想,人变那么强干什么,只要能自保平安就够了。而我学这一身蛊术也够了。要是出了什么大事,老瘸子他敢不护着我?哼!徒儿,你说呢?”
  “有时,我很想回到从前。”离三月道。
  巫女的笑容顿时一僵:“徒儿,你说什么胡话呢?过去了那就算了吧。”
  会回忆过去的只有一种人,那就是过得不好的人。膝盖上中了一箭的离三月默默地蹲墙角,泪流满面。
  陪着巫女干笑了三声,离三月道:“那么,既然过去了,就算了吧。”她知道巫女今日是来当说客的。
  离三月打量过老瘸子。这几个月,老瘸子一直在偷偷地观察离三月,不过,离三月一看他,他立马就把眼睛收回去了。就像是江暮渔说的,老瘸子能给离三月什么呢?什么都给不了,只会让离三月烦恼,倒不如免了相认。老瘸子只想偷偷地多看离三月几眼,或许以后就再也见不到了。
  而离三月始终只叫老瘸子前辈。
  直到长安一别,祭酒行歌,叶雨萧索。一行人在长安城门外,那日风很大,离三月穿着一身白色衣裙,几月来的吃睡长回了些肉,但看上去还是十分消瘦,风吹得离三月的衣角猎猎作响,似乎在唱一首远行歌。老瘸子脸上的表情不胜哀愁,离三月却轻轻笑着给老瘸子敬酒,说了几句但愿有朝重逢的场面话。
  会有一朝重逢么?离三月都已入宫去了。老瘸子端起酒杯,几次欲饮,酒到嘴边,愁上心头,最后只喝了半口,将剩下酒水泼入了渭水中。
  离三月端起酒杯一饮而尽。日后的一切都是变数,而在当下,她手中握着一杯酒。小金蚕没喝过酒,好奇地在酒杯前转来转去。离三月怕会伤身,只许它尝了一口。
  一群人分道扬镳。离三月静静立着看远处。十一月,长安的第一场雪忽然飘落。白雪将远行人的脚印掩埋,白雪将一身白衣的离三月掩盖。

(一百四十二)废柴皇后
更新时间2012…10…9 14:02:08  字数:3044

 长安,长治久安。
  长安,帝都。无需多说明,一句“帝都”,可想长安之繁华鼎盛,千万人心之所向。
  离三月到长安时是十一月中旬。入宫的事并不用她去操心,等着明日有车将她送入宫就是了。十一月入宫,她想明年大概就可以出来,然后,她要去边疆杀了君自怜。
  君自怜想杀她,她当然要杀回去,再加上软绵绵的一条命。尽管软绵绵的死是迟早的事,因为吞下了毒果,君自怜的追捕只是刺激发作,死因并不能完全责怪君自怜。失去之后才知道追忆,才口口声声要报仇又有什么用?
  在长安西市闲逛着,慢慢走至南方,离三月看着西南远处,禁卫森严的王宫。她愿意去王宫,一则是为离姬,一则也是为了自己。在白云山庄事后,她已懒得再去何处漂泊了,君自怜却担心她与他作对。那好,她就真的跟他作对试试看。她要是不愿意被困在王宫,她就一定不会。至于离仇的事嘛……
  “离盟主的事怎么办呢?”离三月与小金蚕自问自答。
  小金蚕素来体贴,只有一种情况例外,那就是当它到了市街。今年是个难得的大丰收年。看着街陌上琳琅满目的货物,看着离三月一晃一晃的钱囊,它的眼睛顿时发出金灿灿的光芒,什么话都听不进去了。
  “唉,服了你了。又要买什么?”
  小金蚕拉着她往一个小店前走。
  店主的长相跟中原人有点不一样,乍一看有点像是匈奴人。虽说中匈开战,两国早已停止往来,在他国已经定居的人多半会回去,因为再居住总觉得很奇怪,听到身边人的父子、兄弟被征兵而战死,虽不是自己杀的,却是同国人所为,有些自责吧……不过也有留下的人。
  两国开战,对于两国无辜的人都是很尴尬的。家里人被征兵上战场,忽然传来死讯,再看匈奴人,明知不是杀家人的人,却不免反感。不能承受的,大概就要指桑骂槐地敌视。
  两国开战,一国将留在自己国家的他国人尽数残杀的事情难道还少吗?相较之下,中原人多半没有偏见,起码在表面上没有表现,不至于出现在一边指指点点的场面。经过君自怜的事,离三月对匈奴人更加没有好感,不过也就是冷冷一看那店铺,然后强行拖住了小金蚕往其他地方去。
  西市转了一圈回来,看还未到黄昏时候,别的店铺还在贩卖,那个小店已经开始准备关门了。这么早就关门,买卖不好?也难怪,虽然不会指指点点,但是也没宽容大方到像是过往一样,买卖不好也是常事。店主身边还跟着一同收拾的三个孩子。他还要养活小孩子们,应该很辛苦吧。
  小金蚕还在拉离三月,离三月就跟着它一起去了。
  店主正要关门,忽看一匹赤马在门前停下。一个戴着皂色丝帛面衣,穿豆绿色小梅碎花衣裳,身形大约十三、四岁的少女过来问还做不做买卖。
  他开了一天店,还没做成一笔生意,怎有不卖之理?
  少女再退到一边,一个略年长的女人慢悠悠地走在少女身后。她戴皂帛面衣,穿着月白袿裳,衣服上没有纹样,通身也没有什么华饰,发间一枚翠竹钗而已,但是恰好符合她的气质,不俗又很自然。看她第一眼有些惊讶,怎么会有这样的人?看她第二眼又觉得奇怪,为什么不能有这样的人?
  离三月慢悠悠地走,声音平静地指点着货物。小金蚕非要拉她进来也难怪,原来是卖小金蚕最喜欢的宝石的商铺。买完之后,她似闲聊家常般随意提了一句:“仔细一看,你不是匈奴人。”
  那时,北战的国力还算强盛,与番邦九夷来往,各国人聚集长安。
  店主大诧。因为长相,这条街上的人都把他当成是匈奴人了,实则他的属国只是与匈奴很近:“小娘子好眼力!可惜,好眼力的人不多,我说又没人信。中匈开战后,许多人把我当成匈奴人,客人也不再来了,我正想要不要搬家。”可能是难得遇上一个不认错的人,他便将自己近日受的委屈与离三月絮絮叨叨地抱怨起来。
  因为店主很久没做买卖,又遇上了听他抱怨的离三月,结账时便特意便宜许多。
  离三月明了,便提了一句:“这事业容易。你因貌似匈奴人而受委屈,想来那些匈奴人就更受委屈,你不如改行去卖匈奴货物,热心招徕匈奴人。”恰好小金蚕买光了店里所有货物。这个小金蚕,但凡让它去买一样货物,它就能把整个店都给搬空了。离三月付了帐,带着小金蚕就走了。
  这后来的匈奴商家再想起离三月,心头感谢,打算出重金去寻她一诉谢意。但回想时却怎么想不起来她是个什么模样。其实他的记性很好,他还能记得陪离三月的小婢裳裙上有几褶,但就是记不得离三月的模样。就如风云的模样怎能去描述?
  她的眼皮微微耷拉显得漠然,嘴角勾起一抹若有似无的带着怜悯的笑容,对人生无常的怜悯,有时微笑的弧度小了一些,又显得像是在自嘲的微笑。入宫后换上了鲜艳的宫服,涂抹了美丽的妆容,但涂抹装饰的只是外表,就其本身而言,穿上最华丽的衣裳也不显得华贵,穿上最破旧的衣裳也不显得低贱,不能说美或丑,难以形容的跟众人不同的气质,但是又确实地存在人世之间。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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