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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乔治是她的直系硕士学长,也是大学三年追求者中最坚持的一位,不管她说什么,他信奉屡败屡战,持之以恒,每周来上几回告白,夕颜被他弄的一点脾气都没了,似乎告白成了习惯,然后拒绝也成了习惯,对上他那双湖蓝色的眼睛,夕颜觉得自己快要被这双眼睛迷惑了,可真美。
“对不起,她已经有男朋友了,”从夕颜身侧窜出一个人,框着她的肩膀拉入怀中,“你是谁?”乔治问,眼里染了怒气。
“如你所见,我就是他那个黑头发、黄皮肤、黑眼睛、说着一口中文的男朋友,”齐岳说。
将乔治打发走后,夕颜不动声色地隔开跟齐岳的距离,笑着问,“你怎么来了,”
“来跟你告别的,”齐岳是去年作为交换生来的美国,跟夕颜也不在同一所学校,甚至不在同一个城,但因在同国,所以经常来找夕颜玩,大多时候他们会找个小公园或者咖啡店坐着说话,夕颜从来不请他去家里玩,齐岳也乖觉,不提上门做客的话,也不提秦锦华。
因此,两人这一年的相处还算和谐。
“什么时候走,我去送你,”
齐岳看向她那双纯净澄澈仿若月光一般清清淡淡的眼眸,嘴唇动动,最终说道,“下个星期,走时我给你打电话,”
“好,”弯唇微微淡笑。
齐岳捕捉到了她眼中的落寞、不舍,还有淡淡的忧伤,心里也不知是什么滋味,有点高兴,又有点酸楚,半响,说道,“我本校研究生的申请已经下来了,所以,我们还会再见面的,”长长久久地见面下去。
她学医的,短时间是不能回国。
夕颜一愣,淡淡地‘哦’了声,说,“恭喜啊,”
齐岳忽地笑了,很是愉悦,两人一如从前找了个小公园聊了起来,在某一方面,齐岳和夕颜是很合拍的,两人都爱看书,古今中外的,都能说上几句,齐岳还喜欢玩古董,玉器,这是夕颜之前不曾了解的,但合了她的喜好,小时候,爷爷就喜欢在教导她中医的间隙教一些她玉石、古玩的知识,再加上跟安洛住在一起,那点子爱好又被拣了起来,所以,两人相处倒不曾冷过场。
说到这个,她其实不知道秦锦华怎么会喜欢自己,自己又怎么会同意跟他好,明明两人相差很多,比如秦锦华不爱看书,比如秦锦华说话总脱不去莽匪之气,比如秦锦华喜欢威逼她,比如秦锦华……
总之两人没有一点合拍之处,可却还是在一起了两年半,到底是怎么过来的,夕颜很不解。
下午送走齐岳,夕颜直接回了公寓,安洛正在陪小靖航下围棋,三岁的小包子不仅长的像妈,连智力都随了亲妈、干娘,很是聪明,学什么都是一遍过,不过点点大的人儿,都开始背诵医书了,最爱下围棋。
“乔乔下个月结婚,让我们回去给她当伴娘,”安洛说。
夕颜愣怔,“乔乔不是今年才毕业么?怎么这么着急结婚,”
安洛捏捏他干儿子的小粉脸,看了她一眼,“肚子里的那个等不及了呗,”
夕颜脸红,“你要不要回去?”安洛问。
“不……我回去,航航怎么办?”夕颜想都不想地拒绝道,身子微微有些颤抖。
“颜颜,航航已经三岁了,你有没有想过以后怎么办,总不能让他永远生活在见不得光的环境下,有些事你们也该了结一下了,对了,乔乔说,秦锦华跟一个叫赵敏的女孩订婚了,”
☆、第五十四章
在汪乔一个你若不回来参加我的婚礼,我就亲自去美国请你的强势逼迫下,夕颜终是答应回国,但她不放心将小航航一人留在美国,又不敢现在带他回去,她有胆子未婚生子,却没胆讲这件事曝光在众人前,不然也不会四年都不曾回国,就怕被人看出端倪来,说来说去,还是太过注重颜面,不过,若不是这般,当初也不会被秦老大缠黏上安洛是个唯恐天下不乱的主,给人当了三年的奶妈子,这会儿就想看戏,因此夕颜的担忧她替她想了法子,就是让夕颜同齐岳先回国,她带着航航晚两日回,到了国内,找个帮忙带孩子又放心的人还不跟玩儿一样,私下见面也容易得很。夕颜想想,便也同意了。安洛笑了,这言情小说男配多了才好看,有些人天生就该是受人瞩目的,哪怕隐在人群之中,那熠熠生辉的身影依旧令人第一眼就能发现,秦锦华今天本是来接一哥们的,没曾想竟让他的了这么一个大惊喜,刹那间,候车室里喧闹的声音在慢慢寂静下来,来来往往的人潮也在一点点退去色彩,唯留下那抹俏丽的身影印刻在眼底她的头发好像又长了些,没染没烫,一如四年前,像海藻似的披散在肩背上,一面勾在耳后,露出饱满的额头和白皙的勃颈,还有一侧小巧的耳垂,身着白T恤搭牛仔裤,手臂上搭着一件浅绿色的风衣,很简单的衣着,却不减她优雅纯净的气质,静静地站在那儿,仿佛一幅静态的仕女图,古色古香,淡雅清香。一如四年前,仅仅一眼,便轻易夺去了他的呼吸,摄取他的心魂,秦锦华觉得心脏处剧烈收缩,一阵疼痛骤起,仿佛心墙豁开了一道口子,有某种比岩浆还炙热的东西喷涌而出,似乎将他整个人吞噬。
他喃喃低语“颜颜,颜颜····”
“是她?”身边早一步出来的哥们惊喜地叫道,因声音不小,倒是将秦锦华给惊醒了,无意识地问道“谁?”
“就是我刚给你说的那个飞机艳遇啊”
这哥们叫沈超,京城权三代,跟秦锦华的表哥是一个大院长大的发小,因着是家里老幺,又是中年得子,所以家里长辈比较宠护着她,十几岁时说想出去看看,然后就出国了,三年前回国,不愿当兵,不想从政,只对经商感兴趣,他妈便拿了钱给他做生意,家里有权有势又不差钱,再加上这也是个能折腾有见识有能耐有魄力的主,以经营饭店发家,现在已经拓展到建筑开发、物流船运、商场百货、物业管理、酒楼饭庄····总之哪里赚钱哪里有他。同时也是秦锦华的大客户和生意伙伴。
循着他的视线,秦锦华看过,想起他一见面时说的话“爷今天在飞机上看见一女孩特漂亮,一对上眼,哥们就跟触电似的,都没法呼吸了,真的,一点不夸张,那女孩真漂亮,一点都不带掺假的,原装的纯天然美女,爷跟你形容一下,那皮肤白得跟雪似的,你别不信,真跟雪似的,我语文不好,但看着她我真体会到了那种”其形也,翩若惊鸿,婉若游龙,荣曜秋菊,华茂春松。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飘飖兮若流风之回雪”的感觉,别说她那气质也够清冷的,若是给她穿上一袭白衣飘飘的古装,就跟那金老头笔下的小龙女似的,哎呀,尤其是她那双眼睛,真真是冷若星辰,望着我时,就好像月光洒在身上一样,冷冷清清,让人舒服的不行·····当时他听着也只入耳,并没进心,只因沈超这人是个好美人也懂怜香惜玉的主,他在法国留的学,因此一身浪漫细胞,对上眼的女孩从来不吝啬夸奖和赞美,在圈子里也是有名的情圣,便是换女友如换衣服却也不会被他抛弃的女人嫉恨,就是靠着一张甜言蜜语张口即来的嘴,情圣么,文采也是好的。
总之赞美女人的话都要打个折听,且秦锦华文科也不行,沈超说的那什么翩若惊鸿,他听着耳熟,意思却是不懂的,那皮肤白得跟雪似的倒是明白,但也只是淡笑一下,在他心里,只有一人的皮肤可称之为白失神间,被沈超勾着脖子神秘兮兮地咬耳朵“这妞正点吧,漂亮吧,白吧”
“嗯”
“比你之前的那个怎么样?”
沈超有听到一些小路消息,说秦老大四年前喜欢个女孩,后来那女孩去了美国,再后来,为情受伤的秦老大一门心思的干事业,在女色方面看得很淡,甚至都没见过他带哪个女孩出过场,嗯,有那么点看破红尘的味,这次爆出订婚消息,着实让人大吃了一惊,所以他才想在第一时间跟秦锦华确定真伪,才有了今天接机一出“漂亮”
时间是个神奇的东西,不过四年的时间,明明是同一个人,却还是生出了许多不同,比如那清雅的容颜下多了几许叫女人味的东西,真是撩人“哎,可惜了,这么美的人儿却是人家花园中的花朵”,沈超叹息道。“还是个不比我差的男人”
“什么意思?”秦锦华眼神刹那间阴寒起来“兄弟,你不会以为这么漂亮的妞儿是一个人回国的吧,要是,爷还在这跟你白话,早上去···”指着一个从托运处走来的介乎于男人和男孩之间帅气男子,“诺,她男人出来了”
“颜颜,等急了吧”
“不急”
“我们走吧”
“好”,两个人一人一个手提箱相携走来这一幕真真刺眼,秦锦华的眼睛眯起,“其实也不是那么般配,这男人少了点气势,不配,不配”沈超摇头叹息道就见,秦锦华甩开他侧身走上前叫了声“齐岳”
本来还一脸淡笑着跟夕颜说话的齐岳在见到他后,脸色一僵,笑意敛去,“哥”
再看夕颜,脸一瞬间的白了起来,秦锦华咬牙,笑问“什么时候回来的,怎么也没跟家里说一声,让人来接机啊,颜颜,四年不见,别来无恙啊”
夕颜脑子有点糊,她还没做好跟秦锦华见面的准备,所以她没告诉任何人她回国的日期,当然她也没想一辈子躲着秦锦华,她只是想回国平复好心绪后再去见他,却不想回国第一个见到的熟人就是他,秦锦华穿着黑色衬衫,上面两颗扣未系,随意地散着,露出一片古铜色的肌肤,底下穿着低腰的深灰色牛仔裤,就像封面上慵懒的时尚男模,他比四年前更为内敛,也更为成熟俊朗了,也不是,确切的说他一直都很成熟、稳重的,只是先前一直是介乎男人和男孩之间的成熟和稳重,现在则是真正属于男人的成熟和稳重用安洛的话说,就是更男人,更man了对上他的视线和笑容,夕颜莫名地有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