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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啊!”
她清了清嗓子,低声地背诵。
我爱你
可是我不敢说
我怕说了
自己会马上死去
我不怕死去
我只害怕自己死后
没有人像我一样爱你
“小婕,这诗真好,知道是谁写的吗?”
“不知道,在课桌上涂着的,没有署名。”
“……”
“丁香,你怎么哭了?你别哭好么,你再哭,我也要哭了。”小婕的手颤抖地抚摸着我的头发。
我和小婕相拥而泣,在这个宁静寒冷的夜里。
和她相爱三年的男友,在上一个月,消失在西藏广漠的大地。他说要为她带回一个野牦牛头骨作为生日礼物,可是那一天,回来的只有噩耗。
所有受伤的人们,我们都一起低声地哭泣吧!如果说泪水可以滋润干裂的伤口,让我抱着你,静静哭泣。
《丁香之恋 悲情版》第二部分才华初惊(1)
似乎还记得,小时候郊游时走过的山谷。
可以看到许多仿佛不属于人间的景致,一时间眼花缭乱,感动莫名。
其实,有时候音乐就像旅行,在旋律之中看见盛放,看见凋败;看见盛事,看见没落。
好的音乐,能让人在他的世界里流连忘返。
一重深似一重,风景尽头,柳暗花明。”
——摘自丁香日记
“哎,磊,今天晚上咱们要和一个乐队合演,记得别迟到了。”
“好的,知道了。”磊随口回答道。
磊至今还记得他第一次看见雷的样子。
那次是他们的乐队和雷的乐队第一次合作演出,他操贝斯。
刚到酒吧,他就被台上那个主唱给震住了。
他有着冷酷的表情,骄傲的姿势,在台上一字一句唱得是那样的不可一世。是的,不可一世,只有这样的词语才能形容那个男人震撼一切的气势。
在这个舞台上,他就是这整个世界的主宰。
台下的听众随着他的情绪而动,磊看见朦胧的哀伤出现在听众的脸上,而台上的那个人依旧的云淡风清。
他就像一只丛林里面的豹子,有着最优雅的姿势以及内容,在每一个意想不到的时间爆发,虏获他的臣民。
他就在上面唱着,眉眼清澈,削瘦英俊,和乐队珠联璧合。
是不是上帝把自己的宠爱全部给了他,让他唱出这样宛如天籁的歌曲。旋律逼近人心,在昏暗的灯光下,有人开始低头,肩膀抖动,默不出声地抽泣。
是不是想起了自己从前的爱情,或者是失去的所有的珍宝,在这样燥热的午夜,请你哭泣吧!没什么大不了,如果你失去过,如果你受伤过。
上帝一直都会宽恕他所有的羔羊,只是,今时今日,借用了他的音乐。
他穿着白色的棉布衬衣,粗布裤子,平头,执著的眼睛放射出明亮的光芒,就像灼热的火炭一样。
他的音乐,就像年少的时候去春游的景象,在干净的蔚蓝色的天空上,散落着纯白透明的云彩,孩子们在河滩上玩耍,抬起头,蜻蜓从头上飞过。
那样干净纯洁的时光,一去不再回来。
我们已经在这个世界学会蝇营狗苟了啊!可是,有一天,当一个人把你拽到一旁,指着那个眼神清澈的小男孩,对你不屑地说,喏,这就是你啊!这个时候,你还知道自己是谁吗?
如今已经忘却了,已经可以在城市钢筋水泥的森林里自如地生存,每天来来去去穿梭其中。身上穿的是armani的西服,面孔摆出的是处变不惊的表情,可是,在心里面是不是还是永远地留下了一个空洞,再也补不满?
他的歌声,就像一点一点水晶的微尘,落下来,洞里慢慢地明亮起来,再后来,一点一点,空洞被逐渐地补上了。
即使还有一些细微的裂纹也是可以原谅的吧!那么久的路途,我们是不是早就已经忘记了,去往明亮童年的路?
“磊,你发什么呆呢?快点,一会儿该我们和他们登台合演了。”
雷抱了把吉他,代替了吉他手的位置。
没有主唱,那一场仅仅是乐器的合奏,磊乐队的《寂寞时光》。
那是磊自己作曲的,他还曾经因为这首曲子得意了很久。
只是在今时今日,他才终于明白,这首曲子的真正意义,或者说才明白寂寞的真正含义。
雷的吉他,在他修长的指尖下被寂寞地拨动着,发出明亮忧伤的音色,却又晦滞,在每一个听者的心头,缓慢地、技巧高超地,划上一刀,又一刀。
一开始是惊悸,后来才知道疼痛,当血缓慢地、快乐地流出来之后。
铁锈的味道弥漫,想哭,如果没有一个地方可以让你放肆地哭出来,那么,在音乐里面捂上脸庞,也不算是什么丢人的事情。
只要还能记得,眼泪的归处。
当《寂寞时光》的最后一个音符在雷的指尖下被缓缓划出的时候,酒吧里一片死寂。
之后,欢呼声、口哨声、掌声以及亢奋的叫喊声,弥漫了整间酒吧。
也有人,在一片的喧嚣之中,慢慢地低下了头,泪流满面。
演出大获成功,磊的队长请大家去吃东西。
雷也被强拉了去,安安静静地坐在那里,就像幼儿园罚站之后却被遗忘了的小朋友。
这时候,磊才真正地看清楚他的样子。
很年轻的男孩子,很瘦,平头,眉毛很有气势的浓黑干净,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在汽灯光之下也看得很清楚。
鼻梁很高,眼睛是所谓的欧式眼,很深的眼窝,漂亮的双眼皮,睫毛出奇的长,简直不是男孩子的睫毛了。磊暗自想,这样的睫毛长在一个男孩子身上,简直就是暴殄天物啊!
唇角紧紧地抿着,微微上翘,有些苍白。
修长的手指,一看就是用来弹奏乐器的,骨节明显清晰,很生动。
他身旁还坐着一个女孩子,美丽的面庞,温和的表情。两个人手牵着手,很幸福的样子。
他不大说话,只是埋头吃东西,间或喝些啤酒,却迅速,一瓶一瓶的,眼睛逐渐寒冷清亮起来。他抽烟,只是不很凶,一根烟夹在指间过了很久才化成了飞灰。
身旁的女孩子也不大说话,夹一些菜给他,微笑地看着他一口一口吃下去。
仔细看上去,他有点漫不经心的架势,不再像那个在舞台上漠视一切、统治一切的主唱了。只是一个寂寞的孩子,在人生的某一个路口迷迷糊糊地走错了路,一脸迷惘地,等着谁带他回家。
磊突然很想和他说话,突然,很想。
《丁香之恋 悲情版》第二部分才华初惊(2)
“喂,你叫什么?”
他迷迷糊糊地看了磊一眼,好像想确认一下是不是在和自己谈话。
“雷。”
后来磊逐渐和雷熟悉起来,发现自己竟然和这个小子是同校的校友,只不过磊比雷高三届,仅此而已。
后来,磊所在的乐队因为种种原因解散了,磊就留在了雷的乐队,继续当他最爱的贝斯手。
那夜天寒,石板路有雾。
雷的脸上恍惚的有了温暖的颜色,他的音乐,他的歌声,隐隐约约的,透出了些许温暖。
或许台下的听众们没有感受到这样微小的改变,可是磊发现了——那个总是别扭的孩子,那个总是孤单地、不屑地看着世人的孩子,恍恍惚惚地、慢慢地,一点一点开始改变了。
“闭上你那含泪的眼睛
好让我
把你抱紧
……”
从前的雷,是不屑唱这样的歌的。他的歌总是那样的风轻云淡,也冷,把世界的表象一点一点用自己少年无畏的心麻木地撕开,现出鲜血淋漓的伤口,还对着你微笑着说——“喏,你看啊!”
拂袖离去,落你一人空坐崖边,心惊胆寒。
只是此时,他也开始有寂寞,也开始和大多数人一样。
神始终都是受人尊敬、受人追捧,可是人呢,更容易被同类所接受,所认同。
作为一只猎豹,在乞力马扎罗山顶上孤独地死去是一种荣耀。只是,能不能不要孤独,只要温暖地在俗世凡间,清澈地微笑,露出雪白的牙齿,阳光打在上面,就像碎汞一样。
他开始慢慢学会收敛了自己尖锐锋利的刺,那种一根一根立起来的武器,或许不能保护自己多少,反倒把身旁的人拒之千里——想要得到些温暖,也可能会把自己刺得更深。
也许,他一直都是一个脆弱纯净的孩子,因为知道自己是一个人出生又将一个人死去,所以注定孤独寂寞。所有的音乐天才都是这样,看得见如今的繁花似锦,却也看得见之后的荒芜凄恻,生命的前面等待的其实是悲剧
雷的眼睛慢慢亮起来。
他轻轻地调整了一下身体的朝向,对着一个安静的角落,深情地,唱起了另一首新歌。
鼓手停了,贝斯停了,从没有听过的歌,从没有看过的乐谱。
只有吉他的弦,在温柔地拨动着。
“你看见透明的天空了么?
透明清澈得就像你的眼睛。
你听见风吹过消失的声音了么?
在你的发梢留恋,
不肯离去。”
那个角落,光线昏暗看不清楚,台上的追光灯打着有眩晕的效果。
但是他的眼睛是明亮的,就像北极光一样美丽,是的,是美丽,此时用美丽来形容一个男人的眼睛很准确很形象。寂寞也百转千回,变成了温柔的雾气,慢慢地把整间酒吧都笼罩起来,水气氤氲。每个人的眼睛都渐次流离,心里面温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