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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咸平文集-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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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公认的一些准则,也必须经过美国国内法律认可后才有执行的可能。即便是有
先刑后民,中美之间也没有引渡条约,而且就算是有引渡条约,中国认定的刑事
一定要在美国得到认同。但是辽宁省竟然能根据“经济嫌疑“的罪嫌而发布拘捕
令,这在美国法院看来是不可想象的,因为经济嫌疑并不是一个罪名,这种罪名
只存在于中国。而且美国刑法采用的是控方举证也就是无罪推定的意思,证据才
是是否有罪关键,因此美国根本不可能引用国内法学权威的先刑后民的观念。而
且如果仰融因受到“刑事调查”而被剥夺权利,这也完全违反了美国宪法的基本
精神。 
第二,我在国内也听过很多专家大谈主权豁免的问题,听起来言之凿凿,


事实上是不理解美国法律有关主权豁免的基本精神。主权国家的政府可享有豁免
权,政府不接受外国法院的管辖,但前提是在行使政府职能时可使用。若参与的
是直接经济行为,则不享受豁免权。我曾经一而再再而三的提醒,此案中判断是
否是经济行为根据的是美国法律,而不是中国法律,可是许多人似乎总不明白这
个道理。我提出三点不需要国内专家再花时间讨论的既成事实。第一,辽宁省参
与的华晨产权纠纷是一个简单而清楚地直接经济行为,因此美国法院对此当然有
管辖权。而且根据香港媒体广泛报道华晨大股东最近出手频繁搞了相当多的小动
作套现。如果香港媒体报道属实,就凭这一个小动作美国法院就有可能颁布禁止
令,禁止大股东转让股权。辽宁省应该警惕仰融的大律师们随时在收集不利于辽
宁省的证据。第二,仰融的太太是美国公民,加州法律规定家庭财产归夫妻双方
共同所有,因此美国法院认定辽宁省接管仰融的产权就是侵占了美国公民的财
产。这对美国法律而言也是一个简单的事实,因为美国法院需要保护美国公民的
产权。第三,华晨是一家在纽约的上市公司,这就是一个与美国经济直接相关的
实体,美国法院肯定有管辖权。这三个既成事实是不需要劳驾中国的法学权威再
花时间做讨论的。 
第三,辽宁省出示仰融为代理人的文件并不重要。正如同王律师所言,从
美国实体法角度看就更简单,谁投资,谁就受益。谁能拿出华晨最初的投资证明,
公司产权就属于谁。因此我可以很肯定地说,辽宁省和仰融的官司还没打胜败就
已见分晓。目前辽宁省提出的文件并不是产权纠纷的主体华晨乘汽车的代理人文
件,如果拿这个文件作为承堂证物,美国法院可能会将之列为两间独立公司,因
此可能连呈堂的机会都没有。可是按照美国的实体法角度来看,就算辽宁省拿出
华晨中国汽车的代理人文件也无法改变仰融出资的事实。除非辽宁省能拿出投资
证明,否则没有胜诉的可能。与其这样还不如不应诉。而不应诉,美国法院也可
作出缺席审判,辽宁省必败无疑。但至少不应诉媒体是炒做不起来的。 
第四,据我的了解辽宁省积极的希望透过外交途径解决。有的专家援引了
中国清朝政府发行铁路债券的案例作为作证。我只能说这又是法学专家对国际法
的不理解。王律师已经说得非常清楚了,铁路债券的案例是国际法中的继承问题,
新旧政府之间权利和义务继承属于国际法,这是可以通过外交途径解决。但华晨
案件是美国国内法。美国是一个三权分立的国家,政府对司法的影响相当有限,
行政干扰司法就违背了美国的宪法和立国精神。再说此案仅仅只是一个单纯的经


济案件,根本就没有可能透过外交途径解决。 
第五,辽宁省完全不理解在美国打官司的律师才是胜败的基础。我举个例
子,在1980年代末期,加州洛杉矶四名白人警察因交通违规事件痛殴一位黑人
当事人,他的名字叫金恩。整个殴打过程都被路人用摄像机拍了下来,因此对于
我国司法体系而言这就是一个黑人必胜的官司因为证据太明显了。但是白人警察
合资请了最好的律师打官司,而金恩请不起律师只能用庭派律师。虽然当时殴打
地点是在市中心,可是警察的律师要求在郊区高级住宅区开庭。法官在对方律师
无异意下同意。这就是高水平律师的高招,因为美国学校和警察的经费来源于当
地的地产税;越富裕的地区,地产税就越多,学校就越好,警察就越多。因此郊
区的老百姓和警察关系极为良好。由于郊区警民关系良好,因此当地的陪审团竟
然宣判警察无罪开释。由此而造成了洛杉矶的黑人大暴动。同样的,此次帮助仰
融打官司的都是顶级的律师,其中有相当一部分还是国会议员,民主党和共和党
重量级人物。这些议员都是对中国政府非常友好的,有些甚至在台湾问题、中国
最惠国待遇问题全力帮助过中国政府。从某种程度看他们都是中国的朋友。我的
理解和王律师完全相同,仰融在此案过程中是精心策划,凡对中国政府有敌意的
议员都没有让其插足。整个过程仰融极力避免使其成为政治事件。辽宁省绝对无
法再找到能与之抗衡的律师。而且这些重量级的大律师都非常重视自己的声誉,
他们事前都对此案作过详细的分析,如果没有胜算的可能他们根本就不会出面
接,因为此案的国际影响是很大的,一旦败诉,他们是输不起面子的。王律师认
为未来20多天就是辽宁最后的机会,我并不这么认为,因为正如同王律师所言
美国律师也有自己的利益,就算是目前仰融想停下来也不可能了,因为这些大律
师们不会同意的。事实上我已经接到美国联邦法院大法官的通知要求我退出独立
第三方的调解,我认为这有可能是这些大律师运作的结果。 
我以往不断地提醒辽宁省要正视应诉的后果的严重性,但是并没有受到重
视。由于仰融律师团已正式启动诉讼程序,就算现在想透过我作为独立第三方私
了,我也无能为力了。因此我想将王律师曾经谈过的应诉后果透过本文作为我无
奈的结语。王律师的观点和我的观点是完全一致的。 
第一,一旦此案判决,在与美国有司法协议的100多个国家中,美国法院
均可凭一纸判决书冻结、扣押然后拍卖辽宁省在当地的资产。如果这些资产还不
够的话,辽宁省在对外贸易中的所有美元结算也可能遭到扣押,直到达到案件赔


偿完成为止。 
第二,现在美国媒体关注的并不是6。9亿美元的赔款,美国媒体认为这是
必须还给仰融的。关键是法院会如何判决惩罚性赔偿。一旦取了上限,就意味着
辽宁省将面临高达27。6亿美元的巨额赔偿。王律师说得很清楚了,国内很多人
并没有真正了解此案的后果。此案的判决对正在与华晨合资的宝马集团会产生极
大的影响。惩罚性赔偿一旦判决生效,沈阳生产的宝马轿车只能在中国销售,一
旦出口,也会面临款项被扣的结局。辽宁省今后极有可能会失去所有的国际贸易,
这对辽宁省经济的打击是不可想象的严重。 
第三,美国是一个判例法的国家,如果联邦法院一旦判决就变成了法律,
今后凡是类似的投资纠纷、产权纠纷案件都可以沿用判决的结果。该案件产生的
骨牌效应是难以估计的,对中国未来的影响也将是长期的。中央政府应该对此问
题的严重性深谋远虑并主动出面协调,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在此种结局之下,王律师才提出此案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我所提出的独立
第三方。他认为如果辽宁省冷静考虑一下这其实是上策。客观上看,此案一旦开
庭辽宁省就输掉一半,再加上海外媒体的炒作,结果公布则全输,所以最好的办
法就是在开庭前低调处理,这或许对双方都是一个有利的结果。我感谢王律师赞
同我的观点,但我遗憾的告诉王律师 “这一切都太迟了”。我已经无法停止这
一部启动美国司法史上最受关注的控告中国地方政府的大案件了。 
为了国家的颜面,为了东北的建设,我曾经同意出任仰融的独立第三方希
望能替双方取得双赢的局面,但是我的努力没有得到辽宁省的及早认同,目前一
切都太迟了。在美国联邦法院大法官的亲自要求下,我已于日前和仰融签订解除
独立第三方的书面协议,而该协议书已正式递给了美国华盛顿联邦法院,正式控
诉即将开始。除非奇迹出现,否则目前是没有任何人,也没有任何政府可以停止
这个已经开始启动而将大损我国国家颜面的控诉案了。我很痛心的告诉读者,我
无奈的退出将同时带走了国家的颜面和东北的福祉。而如果一切诉讼的后果正如
同我和王律师所言,将来必须要有人为此事件负责。辽宁省是否应该好好地反省
一下呢? 


2003。12 郎咸平华晨产权纠纷 我为何出任独立第三方 

2003。12 郎咸平 
八月十五日凤凰卫视新闻今日谈节目指出我已决定正式接受仰融委托为独
立第三方处理他和辽宁省之间的产权纠纷; 因此我希望透过本专栏回答各界对
此问题的关切。 
华晨汽车前主席仰融日前把辽宁省政府告上了美国法庭; 指控辽宁省以非
正当行为侵占美国公民及居民财产; 而该案件已获美国联邦法院受理。这个事件
在国际上和国内造成了相当大的冲击; 我作为仰融委托的独立第三方处理他和
辽宁省之间的产权归属问题自然也受到了媒体和各界人士极度的关切。我在香港
和国内经常被问起为何仰融会委托我为独立第三方;而且大众也极为关切我的处
理原则。首先我先回答仰融为何会请我出任他的独立第三方。 
我曾在今年六月初国内经济观察报发表了一篇长达万字的有关如何解决民
营企业家原罪问题的文章。而这也是仰融邀请我出任他的独立第三方的主要原
因。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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