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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按律师的教导去做,因为律师向他指出的生活并不是真正的生活,而是虽生犹死,行尸走肉。所以他唯一的出路只能是反抗,于是他就反抗了。
首先,他就在律师家得罪了一位来访的法官,这位法官在K案件的审判中可以起很大作用,K竟然有意无意地怠慢了他,与女看护鬼混去了(也可能是女看护有意拖他下水)。接着他又不听律师的劝告,怀疑律师的能力,直到做出胆大包天的解雇律师的举动。K的一举一动都像任性的小孩,任何人的劝阻都不起作用,有时还对自己的错误判断沾沾自喜,一直没觉察到自己已经死到临头了。他听不懂律师那种充满了内。已矛盾的分析,他也不习惯长期身处暧昧之中,总之他不耐烦了,又由于这不耐烦而迁怒于律师,误解了律师的好意,从而走上单枪匹马地蛮干的绝路。体内活力沸腾的K的所做所为,使得他的案子由原来的没有希望变得更加没有希望了。律师的本意是想以案子来制约他,不料他只顾按自己的思路走下去,终于走到了那一步——用自己的热血来与冰冷的司法匕首交手。
K对于接手他案子的大律师到底是误解,还是在自欺的大前提下有意不去了解他的活动?理解了律师为他所做的一切就意味着什么?K注意到律师很少盘问他。每次K去他那里,他要么瞎聊,要么沉默地与他面对面坐着,发呆或想心事,要么说几句无用的忠告;然后就是吹牛皮,炫耀他同法官们的密切关系;接下去又要求K不要来打扰他的工作,对他应该绝对信任,而不要指责,因为K连指责的理由都不知道是什么,差不多就像一个瞎子,他却知道所有的底细。在K看来,律师在磨时间,在欺骗他,律师的拖延使他内心的不满与愤怒日益增长;而在律师看来,他该做的一切都做了,K之所以要指责他是因为他年轻气盛,不耐烦,对自己案件的严重性没有充分的认识。律师反复向K描述司法制度内部的真实情况,为的是使K了解自己的处境;而K,由于遵循的是与律师相反的思路,把律师的描述都看成陈词滥调,完全听不入耳,还越来越反感。他们俩的关系似乎是由于思维方式的不同只能误解到底,毫无沟通的可能。那么K的思维方式真的不可改变吗?这种方式的缺陷是由什么来决定的呢?K在解聘律师时告诉他,他当初听从叔叔的建议聘请律师就是为了减轻自己的压力,没有料到聘请了代理人,案子的条件具备,一切都变得更令他苦恼了。而在当初,当他不把案子当回事的时候,有时他差不多可以把案件忘记;现在有了律师,案子反倒成了铁的事实,并且对他的威胁越来越大。K说了真话,从他说话的口气里透露出,他所要回避的正是他自己说出的这个真情:案子越来越逼人,他越来越想忘记。再回到上面的问题,一切都明确了——K的自欺,K的思维方式的缺陷是由他的存在,他的生活方式本身所决定的,生来具有的。这个方面律师的影响无能为力。K如果要理解律师的话,他就只有放弃一切挣扎,束手就擒,变成像僵尸一般的法院听差、看守一类的人。这当然是不可能的事。律师也并不想要他完全变成那种人。律师也是暧昧的,一方面也许暗暗欣赏K的反抗与活力(就因为这他才坚决要接手这个案件),另一方面又不断告诫他反抗毫无用处,死罪不可改变。在整个案件过程中,律师的推理也像一种不动声色的自娱,充满了智者的苦恼。当K提出与他分手时他是十分惋惜的,这意味着他进行到此阶段的有趣的工作要过早地结束了;他还曾极力想挽回,无奈K一点都听不进去。从头至尾K都不曾理解律师为他做出的努力,心底里还有点鄙视,这似乎是K的最大错误。但是K与法的关系,正是建立在这种天生的误解中,他要活下去,就只能误解,对于这一点律师丝毫也不大惊小怪,只是因为K的决绝而十分难过而已。K的出于本能的误解与大律师的深明大义的劝诫共同构成了法的现实基础。直到生命结束之际,K才努力睁眼看见了真实,与那长期以来被他抑制在潜意识深处的命运相遇。
没有例外,律师对待K的态度也是矛盾的,K总是弄不清他究竟想安慰他还是想使他绝望,应该说是二者兼而有之吧。律师的说教深思熟虑而又自相矛盾,与其说他是想论证,还不如说他是想与K进行讨论,以求得某种释放。他给K指出的道路是什么?是原地的徘徊,是无穷无尽的自我分析。
律师既然是明白底细的,他所面对的困难之大便无法想象,K多次向他询问申诉书的事,他总是心事重重地回答说申诉书还没交上去,他也只能这样回答。这样的申诉书没法写,因为没有任何人知道K因何被控告,律师也不可能知道,他只是根据经验确定K有罪。于是律师冥思苦想,还是只能随便起草一些公文似的申诉敷衍了事,并且至今没有正式交上去。就是交上去了也没有用,他知道法官会当废纸扔掉的。律师在干什么呢?他在与K一道小心翼翼地等待,这就是他所干的事业。
K在绝望中决心自己来起草申诉书,但是还没有动笔就发现这是一件不可能的事,要花费无休止的劳动而又没有任何效果。他的罪在什么地方?他必须仔细回忆他的一生,就连最微不足道的行为和事件也得从各个方面详细解释清楚,而就是解释了,也仍然不能确定有罪或无罪,因此也就不能确定要申诉些什么。K在这种强制的忏悔中体验到了思维的限制,他什么也没想出来,只是在白白浪费时间。然而这种还想的姿态就是进化的标志。在思维无法到达的、逻辑之外的地方,到底有什么呢?这是律师和K共同面对的难题。在案件中无所作为的律师,自愿地与K一道默默等待,难道不是对K的一种安慰吗?可惜K觉悟得太晚了。逻辑之外的那个法是岿然不动的。你申诉也好,放弃申诉也好,法并不关心,还会给与被告充分的自由。危险正在法的这种姿态中,被悬置的被告失去了一切行动的准则,如粘蝇纸上的苍蝇般左奔右突,还是免不了灭亡的下场。自有人类以来,最大的痛苦也就是这种限制的痛苦了,它是精神的一种永恒的疾病,一代代遗传下来,不断变换着梦魔般的形式,越来越可怕。
律师的慧眼从人群中认出了特殊的被告K,在这个生命力旺盛的个体身上发现了与永恒相通的可能性,所以才兴致勃勃地介入他的案子,与他一道来体验思维的无限与有限的吧。在这个死亡游戏中,K只能将律师看作敌人,这大概是游戏的规则,律师不会不知道这个规则的。知道了这个规则,仍然幻想K从他这里得到某种安慰,这是律师内心的矛盾。“所有的被告都是最迷人的。”而K,是最迷人的当中最最迷人的。律师被年轻朝气的K完全迷住了,即使因为这案件使他的心脏受不住,甚至夺去他的生命,他也认为自己的努力是值得的。律师因为自身的职业而与永恒结下了不解之缘。我们在此看到了双向的追求:K追求的是活下去,在生活当中理解那不可理解的法;律师追求的是让法在的生动案例中得以鲜明的体现。两人的目标实际上是一个。
法与执法人
执法人身上体现着法,仅仅因为这一点而十分傲慢,不可一世。在其它方面,他们往往都是不可救药的下流坯:受贿。淫乱、说谎、吹牛、势利。说到底,人所具有的他们都具有,又由于执法者的身分而使这些弱点更为醒目。他们是同【同样的有弱点的人,但法律毕竟是通过他们来执行了,否则又能通过谁来执行呢?充斥在这个世界的人就是这个样子,法别无选择。只有一点是值得赞赏的,那就是这些人无一例外地都对法无限忠诚,他们的行为教育着儿也使K感到非常害怕。就这样,神圣的、看不见的法居然奇迹似地从这些恶棍。流氓身上得到体现,就连摆在审判台上的法典,也是几本不堪入目的淫书。艺术家的魔杖是如何化腐朽为神奇的呢?其中的奥妙只在于意识到法,所有意识到的人,全都蒙上了圣洁的光芒,皈依到法的无边的麾下。
法的严酷不允许同情,每一件恶行都要受到相应的惩罚,绝不姑息。正在废物储藏室里看到的那恶心的一幕也可以看成K本身变相的自审。看守们下流卑贱,完全丧失了人格,面对法的惩罚,他们像鼻涕虫一样求饶。但求饶也不起作用。为什么会到这一步呢?只因为法高高在上,根本不承认人格。身分之类的表面规定。人在犯法时胆大包天,一旦惩罚来临则魂飞魄丧。提前预防是不可能的,所有的执法者看上去都像儿童,不知道要如何预防自己犯罪。作为具体的生活在世俗中的人,法只是在执行任务或受罚时才被他们意识到,平时,他们与一般人无异,每一天,他们都在逃脱法的制裁的侥幸心理下苟且过去,大部分时间都是洋洋得意的。“苟且偷生”正是这些执法者在日常生活中的写照,他们偷鸡摸狗,钻来钻去,只是为了得点小便宜罢了。当他们意识到法的时候,他们身上的这些与生命有关的弱点就都消失了,所有的人都变成了一些面具,除了那干巴巴的几句例行的话语之外,再也说不出什么。说什么呢?那种事本来就是说不出的,只有抽在身上的皮鞭倒是实实在在的。法只停留在卑贱的执法人的脑海里,卑贱者仍然卑贱,常常在无意中践踏了法,这种情况下,法并不抛弃他们,这又是法的宽容所在。法力无边,包容一切。就连那可怜的听差,位置最低的仆役,戴绿帽子的家伙,不也受到被告们的尊敬吗?这个被法律阉割了的家伙,内心也深藏着复仇的火焰呢。只不过那复仇只能于幻想中实现罢了。法的宽容也来自于法本身的弱点,法不可能脱离大众独立存在,只有这些卑贱者的脑海是它的栖息之处,于是法不得不迁就他们,显出它仁慈的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