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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典是先给人义,后给人生。这样看来,神的应许并没有同律法反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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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救赎」是什么意思?我们得救赎,到底是从哪里赎出来?
答:
「救赎」这个词就是「赎回」的意思,就是一件东西押给人家了,现在又赎回来。
我们得救赎,是从哪里赎出来呢?在许多遗传的教训里,说我们是从魔鬼手里赎出来,因为我们曾在魔鬼手下为奴仆,主耶稣流血,就把我们从它手里赎出来了。这样说,岂不是说神承认我们在魔鬼的手里是合法的么?比方,有人把你的东西偷了去,你知道是谁偷的,你就出代价去赎了回来,你这样去赎,等于承认他的偷是合法的了。如果说主耶稣出了血的代价向魔鬼赎出我们,那就是说承认人类那一次落在魔鬼手里是合法的了。这样说当然是不对的。所以不能说是从魔鬼手里赎出来。
能不能说是从神手里赎出来呢?也是不可能的。第一,这样说,就抹煞了神的爱。主耶稣来,是神差祂来的。圣经是说神爱我们。(全部新约说到「基督的爱」这句话只有三次。当然,主耶稣也爱我们,所以肯照神的意思来救我们。)是神爱我们,所以想出一个救法来,就差遣祂的儿子来救我们。我们不可以把神的性情弄错了。第二,如果说从神手里赎出来,那么,人是属乎谁的呢?既说从神手里赎出来,怎么仍是属乎神的呢?
那么,能不能说是从罪里赎出来呢?也不能。如果说是从罪里赎出来,那么,是谁收取这个代价呢?主出代价,不错,但罪不能收这个代价。
圣经里只有一个地方,可以解决这个问题。我们读加拉太书三章十三节:「基督既为我们受了咒诅,就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所以,我们的断案是:从律法的咒诅里赎出来。我们在神面前是罪人,我们就是在律法的咒诅之下。主耶稣替我们死了,就把我们从律法的咒诅之下赎出来了。我们要注意,不是从律法里赎出来,乃是从律法的咒诅之下赎出来。如果从律法里赎出来,就是不义。从律法的咒诅之下赎出来,意思是从律法的结局里赎出来。不是脱离几条律法,乃是因犯罪的就要受刑罚,主耶稣流血答复了律法的要求,就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圣经是如此说,所以我们也只能如此说。少一点,过一点,就都要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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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罗马书二章十二节是否说,人如果没有律法
(意思就是神没有把律法给他),他犯了罪也必灭亡?
一个罪人从来没有听过福音,他的结局是否灭亡?
答:
灭亡是与罪紧接着的;灭亡不灭亡,并不在乎有没有律法。罗马书二章十二节:「凡没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灭亡」按原文的意思是:凡没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按没有律法灭亡。一个人没有律法,或者没有听过福音,他们的结局,神自有办法。第一,因为公义的神祂不会作得不公平。第二,神拯救人,并不是神的本份。人因犯罪而灭亡,是咎由自取,神不救他也没有什么不义。人得救,并不是神必须负责救他,乃是神的特恩救他的。
我们查考这问题,特别注重的,一是神的恩,一是神的义。神的恩叫一位救主替我们死,替我们复活。今天我们的得救,是因神的义,因为主耶稣已经死了,神就不能不救我们。如果主耶稣不来替我们死,神不救我们也没有不义。恩是在先,义是在后。救法是靠恩成功的,救恩是靠义成功的。神拯救一个罪人,是因祂的恩差主耶稣来作罪人的救主。就是将来有人下地狱了,在地狱里只有痛苦的声音,并没有埋怨的声音,因为地狱是神顶公义的刑罚。启示录第二十章的审判给我们看见,在那时,没有一个人起来说神是不公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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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既然得救是根据基督的死,为什么圣经是要我们信基督的复活,
而不是要我们单单信基督的死呢?
答:
使徒们都是作「耶稣复活的见证」(徒一22)。使徒行传里面充满了见证主耶稣复活的话。死不过是一个过程,复活才是完成。所以,在圣经中,提到主的死的时候,总提到主的复活,主自己屡次告诉门徒,祂要被杀,但祂不就停在死上,总是接下去说,第三日我要复活。复活是死的结束,要复活了,死所作的才作成。主耶稣为我们的罪死在十字架上,我们怎么知道祂所作的作成了呢?我们怎么知道祂所作的神悦纳了呢?就是因主耶稣从死里复活了,所以我们就知道了。好比一个犯人被处徒刑,我们怎么知道他的徒刑满期了呢?就是他从监牢里出来了,我们就知道了。所以复活是结束死的。没有死,就没有复活。有了复活,死就过去了。所以主是「从死里复活,给万人作可信的凭据」(徒十七31)。主是要我们相信祂的复活。
光是相信主耶稣死了,不能得救,必须相信主耶稣从死里复活了,才能得救。罗马书十章九节说:「心里信神叫祂从死里复活,就必得救。」
复活是神作的事。「你们杀了那生命的主,神却叫祂从死里复活了。」(徒三15)人所能看见的只是死。主如果不复活,人就以为主是他们所杀死的一个普通的人。神叫主耶稣从死里复活了,是给他们看见:「祂原不能被死拘禁」(徒二24)。祂是神所「高举,叫祂作君王,作救主,将悔改的心,和赦罪的恩,赐给以色列人」的(徒五30…31)。「祂是神所立定的,要作审判死人活人的主。……凡信祂的人,必因祂的名,得蒙赦罪。」(徒十42…43)
相信复活,这不是人所能作得到的。人若没有圣灵的感动,就不会相信主耶稣从死里复活了。口是心非的随便说说,那是另一件事。真的从心里相信,若不是圣灵的工作,人是不能的。「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弗二8)得救是神的工作。使徒们也是在圣灵的能力之下来见证主耶稣的复活。「他们就都被圣灵充满……使徒大有能力,见证主耶稣复活。」(徒四31…33)
赎罪的工作是基督的死所作的,我们得救的根据是基督的死;但我们所信的,就不能光是基督的死,我们还得信基督的复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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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基督在十字架上说「成了」,可见十字架的工作是极完全的,
那么,为什么祂不复活,我们还不能得救?
答:
基督在十字架上说「成了」,是说救赎成了,不是说救恩成了。救赎,是基督作成功的,是客观方面的;救恩,是必须我这个人得救了才成功的,是主观方面的。我们与基督的联合,在主观方面是联合在基督的复活里,所以,祂不复活,我们还不能得救。
罗马书八章二节:「因为赐生命圣灵的律,在基督耶稣里释放了我,使我脱离罪和死的律了。」我们要注意,这里说到脱离两个律:罪和死的律。基督的死,是对付罪的;基督的复活,是对付死的。基督是藉着死除去罪,是藉着复活废去死。死只能解决罪,复活才能解决死。我们不只是罪人,也是死人。主死在十字架上,救我们脱离罪人的地位;主复活,救我们脱离死人的地位。
如果主没有死在十字架上,就我们又是罪人,又是死人。如果主死了,却没有复活,就我们可以不是罪人,却仍然是一个死人。复活是打破死权的。死是满足神的,是客观方面的需要,是对付律法的。复活是满足我们的,是主观方面的需要,是给我们生命的。我们传主耶稣为我们死了,却不传主耶稣为我们复活了,就只传了一半的福音。我们去读使徒行传,就看见使徒们是注重主的复活。
血,在圣经里大约讲过四百多次。血是要带到神面前去,是叫神满足。这是复活以后的事(来九12)。主的死是应当注意的,但是,不能与复活分开,是死而复活。没有复活,就没有救恩,因为神是藉着耶稣基督从死里复活重生了我们(彼前一3)。
圣经里充满了复活的真理。不但新约里充满了复活,就是在旧约里也充满了复活。亚伯拉罕献以撒,是因信复活。以色列人过约但河,是预表复活。亚伦的杖发芽,是预表复活。哥林多前书十五章三节说:「基督照圣经所说,为我们的罪死了……又照圣经所说,第三天复活了……」这里的圣经是指旧约,可见基督的死是照着旧约所说,基督的复活也是照着旧约所说。
我们感谢赞美神!祂的儿子,不只为我们死了,也是为我们复活了;不只对付了罪的律,也是对付了死的律;不只救我们脱离罪人的地位,也是救我们脱离死人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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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哥林多前书十五章三节说,基督为我们的罪死了,
为什么十七节又说,基督若没有复活,你们仍在罪里?
答:
第三节说到基督的死,是关系到罪的问题;第十七节说到基督的复活,也关系到罪的问题。为什么第三节说罪的问题是藉着基督的死解决的,第十七节说罪的问题是藉着基督的复活解决的呢?现在传福音的人有一个偏向,就是对基督的死看得够重,对基督的复活却看得不够重。在许多地方,我们能听见人说,基督的死救我们脱离罪;但是,我们却不多听见人说,基督的复活救我们脱离罪。
基督的死,是救我们脱离罪的刑罚,取消罪案的;但是,要脱离罪的能力,就必须藉着基督的复活。这里的「罪」,在原文都是复数的,就是一天一天的、一件一件的罪。基督为我们的罪死了,基督在十字架上为我们受了罪的刑罚,基督在十字架上担当了我们的罪。但这还是不够的。我们读使徒行传,看使徒们是讲死讲得多呢;还是讲复活讲得多呢?就以哥林多前书第十五章来说,保罗是要证明基督的死呢,还是要证明基督的复活呢?我们知道,使徒是注重在基督的复活。主耶稣死了,世人都相信。但若说到主耶稣的死是因担罪而死的,世人就不容易信了。怎么知道主耶稣的死是因担罪而死的呢?主耶稣的复活就能解决这个难题了。主耶稣的复活是一个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