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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爹,您不知道,这个院子叫凌花晓翠,正是蔓君之前住的。”春大山道,“蔓君曾经告诉过我,白相最爱牡丹,所以内宅院落的名字,都与牡丹有关。这处地方看似偏,地势却是最高的,又正对着白相住的正院瑶池贯月,而且,它也不是直对侧门,要经过一个小花园。到了晚上,花园那边有巡逻的府卫和陷阱机关,那处院子反而是最安全的所在。”
“你想让荼蘼住她亲娘的院子?”春青阳了然。
春大山神情郁郁,“就算她代她娘骨肉还家,尽个心愿罢了。而且,住在那里非常方便出入。我想,白相允许爹您和荼蘼同住,但毕竟是外姓旁人,太靠近内宅中心不适合。再者,我是不能去与你们同住的。我打算在附近租个房子,不当差的时候,接您和荼蘼出来……”
“苦了你了,大山。”春青阳不忍心道。
就算离得再近,哪怕是大山当差的时间更少,到底也和以前一家人团团圆圆是不同的。也许,是时候再给大山说一门好亲,有妻子儿女围绕,他在外面守着孙女也安心。
之后才过了不到三天,以“冒充皇帝诈骗案”而名扬四海的大唐第一位女状师,被爆出真实的身世,简直比乐坊的曲目故事还曲折离奇,居然是白相的第三子,定远将军遗失多年的女儿,凭借孩子身上的独有信物和当年的拐子证明,才得以相认。
此事造成的轰动比那桩案子也不遑多让,白相当着外人的面儿,曾经老泪纵横,隆重祭拜祖先,感谢白氏骨肉寻回。而皇上听闻此事,竟然亲自下旨道贺,定于腊月二十二之吉期,迎春荼蘼入国公府。同时,此女的养祖父也一并入府,白相许此女不改姓氏,以报养育深恩。
百姓们对此议论纷纷,春荼蘼有幸成为庆平十六年冬的两件八卦大事的主角。关于她从出生到长大所经历的事,都被编造出很多版本,绝大部分是连她自己都不知道的。当然,那桩从没有明示的赐婚告吹。
腊月二十的下午,影子求见,送了她一盒金珠,“就知道你这丫头爱财,来点实惠的。”他一点不尴尬,好像他这表舅舅从来没求娶过表外甥女一样。皇上赐婚,他虽然一直没露面,但不可能不知道。
只是这人被圈养得有些怪异,虽然才华横溢,却也不知礼法为何物。说好听的,就是潇洒不羁。就不好听的,就是有点混不吝。若没有赐婚那个威胁,其实这人还很可爱的。
“没想到我们还有血缘之亲,我很高兴。”影子说得很真,便随即又伸手捏了下春荼蘼的鼻子,举止轻佻。
正当春荼蘼诧异古代人这个逾矩的举动时,影子又突然严肃了面色,压低了声音道,“丫头,不知道说这些,会不会让你认为我心黑。只是,看在我们的情份上,我不得不说。”
情份?我跟你有什么情份啊,只是算熟人,彼此不讨厌而已。春荼蘼想着,却没吭声。因为她知道,影子虽然癫狂,却不会无的放矢。
“不能说白相错了,他考虑的永远是家族,并不是六亲不认。白蔓君的事当年是,白世玉之前是,现在你也是。”影子直言不讳,“只要你还做状师,早晚能影响大唐的律法,而有白家做后盾,你就能把权贵拉下马。皇上早就想以法治国,要拿几个人开刀。明白了吧?你就是那把刀,而刀出自白家,皇上会对白家如何?至于你是不是太辛苦,白相没有考虑,这就是白相和青春阳的区别,一个是真心疼爱你,一个是真心喜欢你,两字之别,天差地远。”
“谢谢你。”春荼蘼沉默半晌才道,眼神清亮,“我从没有以为,如果是一个没用的我,能值得如此对待。但我不觉得屈辱,不会因为我是有用之人而惭愧。对别人有价值,是好事。只是你放心,我不会吃亏的,付出多少就要多少回报。”
影子挑了挑大拇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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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狼神之子
腊月二十一,春荼蘼食言了。
眼看明天就要入白府,她却去逛了铁器一条街。以前她曾说过,绝不再来。不过她没有在叶记门前停留,甚至看也没看一眼,而是“随意”走了过去,给名义上的爹,亲生的三舅舅白世遗买了一对马镫。她不知道有没有人监视她,反正此礼物倒很合白世遗的军武身份。
因为第二天就要入白府,一大早就得起床收拾,全家人睡得挺早。春荼蘼打发走了两个丫头,静静坐在黑暗中,等。
此异世大唐和历史上的大唐一样,都处于地球上比较温暖的时期,但地处西北的长安,在深冬之际仍会下雪。
今夜就有雪,不大,似细细的沙粒,被夜风吹得沙沙作响,就像脚步声。然而,夜叉真的出现时,是没有脚步声的。他仍然像夜魅,悄无声息的就出现。
“对不起。”她道歉。
“为了什么?”夜叉带着满身的雪夜寒气,就如两人初见时。
“我说过,办完案子就回洛阳,永远不回长安。”春荼蘼并没有站起,安然于夜叉带来的阴影中,“可是我做不到了,我必须留在长安。如果你不想见到我,只有你离开。”
“你不需要躲我。”沉默了片刻,夜叉声音低回地道,“不敢见你,是怕带给你伤害。你从来不是我的麻烦,相反,我会是你的。”
很想说。你不是麻烦,我不在乎什么的,终究却没开口。因为,那样的话太空洞了。只要求道,“我想上屋顶看看雪。”因为,从没有在高处注视过白皑皑的世界。
“等我一下。”夜叉也不问情由。说了这四字就不见了。
过了约摸少半个时辰,他重又回来,手里拿着一件大毛的袍子。所谓大毛,就是指裘皮的衣裳,作为生于现代有环保意识的人。春荼蘼真不想穿动物皮毛,可惜这年代还没有棉花,只能以此御寒。而她前世听说过,中国东北出产的皮料比俄罗斯的还要好,只是不如对方出产量大而已。
此时虽然黑漆漆的,却看得出皮子是雪白色,隐隐还有微光。手感丰厚,显然是上品,比之康正源送的那件还要好。表面上,夜叉应该很穷才是,但他做的杀人越货的营生……是隐性高富帅吧?奇怪的是,除了第一次相见时的惊吓,她从来不怕他。
“其实在宰杀鸡鸭鹅等禽类时,收集它们的羽毛,尤其是贴着身体的绒毛,想个法子让羽毛不会生虫并去掉味道。垫在夹的衣服里,很是暖和呢。”她随口说,有点怀念现代的羽绒服。
夜叉一怔,诧异于她脑子里总有些古怪的想法却没有多问,只在轻轻打开门时,背转过身体,为她挡住迎面而来的风雪。之后将她负在背上。
夜色从面颊两侧掠过,夜叉腾跃的速度加大了风雪的凛冽。可是那空气,如此自由。而两人并没有到远处去,选了离官驿两条街外的一家私人乐坊。那乐坊有三层楼,是附近最高的建筑。夜叉带春荼蘼轻巧的落下。先以一团皮毛铺在满是细雪的屋顶上,才扶着全身上下包在皮袍中的春荼蘼坐下,最后细心的坐在上风口。
借着乐坊朦胧的灯光,春荼蘼修正了自己对这件大毛衣裳的认知。不是上品,是极品,因为雪落而不沾,直接就滑落了。而且在这样的凛风里,她戴着袍子上的兜帽,手脚缩进衣服之中,居然半点不感到寒冷。
“这是什么皮?”
“雪狼。”夜叉犹豫一下,终究没说这件大氅取自一头体型非常之巨大的雪狼王。
但是,这已经够春荼蘼惊异的了,“你们突厥人不是很喜欢狼?除非自己有生命危险,否则不得屠戮吗?”何况还是取皮。
“狼属于神,我们的神。”夜叉望着已经被白色覆盖的世界,声音比雪粒还要冰冷和锋锐如刀,“可我不信神。”
无神论?春荼蘼颇意外,因为古人都有宗教信仰,突厥人尤是。若不信,必定有不同寻常的遭遇,彻底湮灭了他心中的希望和期待的慈悲。
今晚,她并不是找夜叉来聊天的,只是控制不住的想见他。从明天开始,她就是国公府的孙小姐了,她表面上胸有成竹,而且淡定平静,其实内心深处很些对未知的恐惧。她不明白为什么,遇到危险不安的情况就想起夜叉。不是很奇怪吗?想叫救命,却找到极可能是杀手头子的神秘男人。
不过无意中说起这个话题,令她突然想更深的了解他,也向他说说自己的心慌。
但,结果是夜叉先开口,“你怎么知道我是突厥人?”他从没有说过。就算他的面庞有异国人的特征,却未必能确定是哪国。
“你的眼睛。”春荼蘼向夜叉靠了靠,并不冷,却还是觉得挨近他才安心。
雪,并没有变大,却极有耐性,这么泼洒个不停,整个世界已如琉璃。从高处往下望,长安巍峨宏大的屋宇,就像是白色的毛绒玩具,令一切都不真实起来,如梦似幻。
身边的人,亲近又遥远,像是全世界只剩下两个人,却又似隔着层什么。
而在乐坊的大门前,车水马龙,热闹非凡,雪夜挡不住的热闹,兼有丝竹声、笑闹声、管乐声、歌声,搭配着摇曳的灯火,融合成一团暖而暧昧的气息。一切,明明就在眼前,却似乎永远浸透不到他们的世界来。
“你也觉得我的眼睛像狼吗?”夜叉侧过头来,望着春荼蘼。
这种天色,看不出绿意来,但春荼蘼却觉得,他的眼睛像一个上等的翠玉,冷冷的,但通彻见底,寂寞的高贵。
“狼有什么不好?”春荼蘼耸耸肩,“众生平等。一个人并不会比一头狼高贵。”大唐佛法昌盛,却没有人像她这样说得自然之极。
“知道我为什么约你出来吗?”她忽然话题一转,“因为,我想找个人,能让我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