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琳达·杜妮温
1962年秋天的一个夜晚,隐隐约约的月光洒在福特车白色的引擎罩上。我家的车道两旁是两排粗大的、长满了青苔的橡树,杰森开着车在橡树间摇摇摆摆地穿梭着。出于害羞,我静静的坐在副驾驶座上,靠着车门,把玩着我那头棕发中因喷了发胶而硬梆梆的一绺。一盏路灯照亮了我的家,车就在灯下摇摇晃晃地停了下来。有好一会儿,杰森一直没有熄灭引擎
。我小声叹了口气,只有我自己能听得到,最后偷偷瞥了一眼他那棱角分明的嘴唇。这张唇衬着他高高的鼻梁,使他看上去更加英俊。我整个高中时代都在梦想的约会即将以一张“我们下辈子再见吧”的字条而告终。
杰森在我家门口紧紧抓住了我的手,说:“琳达,有机会我们再见面吧。”
我本来想好了要说些什么,可那些话就像花生黄油一样粘在了我的舌头上。于是我没有说什么鼓励他再约我出去的话,而只是笑了笑,说:“谢谢你陪我度过了一个美妙的夜晚。”
我们互道了晚安,门口停车处刺眼的光照得他眯起了眼睛。接着,他望着我,一双眼睛像绿宝石一样闪闪发光。我全身的每一根神经就仿佛是在照快照一样记录了这个时刻:夏日湿热的空气碰触着我们紧握的手,月光穿过我家院子里高高的松树洒下来,蛐蛐在我们身边奏着交响曲。甚至他喷的古龙香水与树木的味道混在一起的气味也没有逃过这张快照。
他走后,我关上灯,心就像是一颗沉入大海的石头。“我葬送了跟杰森约会的机会!”我大声嚷着,在一片漆黑中独立着,靠着半开半掩的门。我听着远处他的车发出的轰鸣声,心想,等他再打来电话,恐怕我的电话机已罩上厚厚的一层佐治亚州的尘土啦。那天晚上,我把遭到拒绝的滋味吞了下去,那滋味可真不好受。
一连好几天,我都沉浸在对自己的厌恶中,要不是我为了所谓的“完美的约会对象”而死要面子,导致我掩藏了自己的真实个性,我可能早就品尝到浪漫的滋味了。倘若杰森不那么受人欢迎,或者没那么聪明,再或者他长着一张卡西莫多(法国作家雨果小说《巴黎圣母院》中驼背敲钟人,长相丑陋——译注)的脸,我就不会害怕向他展示真实的琳达了。可是他身兼数职,既是橄榄球队和篮球队队长,又是班长,还在我们这个小镇上的电台做音乐节目主持人。我除了被他的能力和威望所征服外,还被他的英俊相貌所倾倒,而他的聪明机智又让我肃然起敬。
想起即将进入大学,我便很快把对杰森的短暂的情感连同我会被拒绝的感觉深深地埋在了心底。
23年后,我在一次班级聚会上又见到了他。
“你看上去好极了!”杰森一边拥抱我,一边说。我注意到他的双鬓已染上了秋霜,就跟乔治·汉密尔顿的一样。我们随意地聊着,可是没过一会儿,旧日的恐惧又浮上心头,弄得我很不自在,于是我便招呼来一大群旧日同窗跟我们一起聊天。
1996年春,那时,盖尔·西在她的《旅途》一书中所罗列的成年人的危机,我大多都已经经历了。一天,我接了一个电话,电话里传来一个很有男人味儿的声音,我很是惊讶。他说我的名字时兴高采烈,让我怀疑自己在《读者文摘》举办的抽奖中得了奖。
“琳达!听出我是谁来了吗?”
“没有。”我说,一边在脑海里搜索我以前认识的所有男人。
“我是杰森啊。”
我先是吃了一惊,接着我和杰森就开始谈起上学时的零零碎碎。我们就像是两个活泼顽皮的五岁孩童,一头扎进了记忆的沙堆,笑着大谈我们当时所做的许多有意思的事。带着一份诚实,我们探讨了彼此的人生、过错和失败,这让我们彼此都感到很舒服。我们的友谊就在真诚的基础上建立起来。
突然,杰森问了一个让我吃惊的问题。
“琳达,你还记得毕业后我们的那次约会吗?”
“嗯,我记得你那辆白色老福特车。”
“我们当时都怎么了?你怎么看那次约会的?”
我大笑起来。“你拒绝了我!你一次电话都没再打过!”
“不,琳达。让我来告诉你事情的真相。我当时很不自信。”他坦言说,“你有些孤傲冷淡,而我住在镇上的贫困区。我配不上你。我不敢再见到你。但这些年来我一直都在惦记着你!”
他的告白是那么的甜蜜,我堆积了34年的遭人拒绝的高墙呼地一下倒塌了,就像是压在奥利奥奶油饼干盒子最下面的曲奇饼干被压碎了似的。第一次,我看到了真实的杰森——一个敏感、诚实、富有爱心的男人,一个跟我一样有着恐惧感的男人。
现在已是仲夏,而我已把昔日我对杰森的“快照”换上了新的内容——比如说,每个黄昏,当一缕金色的阳光扫过宽阔的河面洒在绿草如茵的岸边,杰森和我就坐在岸上。这一幕,我的感觉就把它记录了下来。或者是当我们把脚悬在浮动船舷边,看着河心的水起起伏伏地跳着芭蕾舞时,我记录下了河水有节奏地拍打着帆船的声音。
最美的便是由温柔的拥抱、开心的大笑以及两个有勇气一同拍摄心灵快照的朋友间日渐浓厚的爱组成的图画。
第一章:女人心睡衣为媒(1)
埃伦·乌尔巴尼·希尔特布兰特
人们都期望着听说我由于精神错乱而参加了和平队,去为人类作贡献,或是去帮助那些不幸的人,诸如此类。事实是这样的,我极其渴望冒险,而对于一个囊中羞涩、几乎连点零星资金都没有的人来说,这似乎是最好的法子。这就是为什么在我22岁那年,我就去了危地马拉,住进了山顶的一座小土屋,离那儿最近的一条路也要走18公里。我搬进去的当天,迎
接我的是一条响尾蛇,盘绕在用木头和绳子捆扎成的床底下。我拿着一把大砍刀对着它一顿乱砍。没过多会儿,就有一位路过的邻居停下来,指着那些在我那土坯房的墙壁中居住的昆虫,告诉我哪些“不会伤害”我,哪些“肯定会杀死”我。自从经历了毒蛇一事之后,每天晚上我拿着蜡烛凑到墙边,在上床之前用远足穿的靴子捻死几只蝎子啦、大毒蜘蛛啦,似乎都成了小菜一碟。在这种情形下,当我的一位在和平队服务的男性朋友邀请我跟他一起长途跋涉,去古老的危地马拉首都安提瓜,到那里的一家美国人开的酒吧里观看超级杯赛时,我迫不及待地接受了邀请。
由于要在115华氏度(约46。1摄氏度)的沙漠高温中长途跋涉、乘坐巴士,我便穿了一件紧身连衣长裙,懒懒散散地套在身上,把一头红发在头顶挽了个髻。等到了目的地,我们被太阳烤得够呛,浑身脏得不得了,只想往椅子上一靠,像个植物人似的坐在电视机前一动不动。我的同伴竟然选在这个时候告诉我,我当时看上去是多么的糟糕。“最糟的是,”他说,“你那条裙子看起来像是件睡衣。你看上去就像是穿着睡衣似的。”他觉得他嘲讽我的话很是有趣,便转过头朝着我们周围其他的和平队志愿者和美国人一个劲儿地说:“喂,我说,你们看她是不是像穿了件睡衣?”坐在我前面的一个男子慢慢回过头来,直直地盯着我的眼睛。“我觉得你简直美极了。”他说,然后又专心看起球赛来。他的话令我震惊得无言以对。
第二天,我回到了自己的小屋里,琢磨出一个计划。在离开安提瓜之前,我向周围的人打听了一下,得知他叫弗兰克,跟我一样是和平队志愿者,住在离我那儿有十小时路程的村子里。我的任务就是安排我们两人在首都偶然邂逅。每个月的第一个周末,志愿者们都会齐集那里,领取每个月的生活补贴。这样他就可以有机会约我出去了——这是因为年轻的女子从不会主动出击,更不会约一个男人出去。所有信奉天主教的循规蹈矩的女孩儿小时候在教区学校里都被灌输了这样的思想。可是问题在于,那次集会后我确实见到了他,但他并未约我出去,而从那之后的六个月里我都没再见到他。于是,我做出了我希望正规的教区学校能大力提倡的举动:我打破了陈规旧矩。
我给弗兰克去了一封信,邀请他在美国大使馆举行的一年一度的美国独立纪念日舞会前夜与我在首都共进晚餐。我先是帮他回想起我是谁,最后告诉他,我会在约会前夕给他发封电报,通知他见面的时间和地点。“如果你不感兴趣的话,”我在结尾写道,“那就别来见我,以后我也不会再打扰你了。”我把信拿给当时在和平队办公室的所有男人看。“你觉得我写得怎么样?”我问,“我想确定这样说不会显得太直白,或是太愚蠢。”大家都响亮地回答说,你写得太完美了。一个亲密的朋友说:“我等这样的一封信都等了一辈子了。不要做任何改动。”于是我屏住呼吸,把信塞到办公室里他的信箱中,接着回家去了。
到了第二天中午时分,我已经在18公里的山路上走了个往返。由于发生了一系列奇怪而不幸的事,牵扯到三条响尾蛇、一只鸡和一块大理石石板,我最后又搭车回到了大使馆,填写一份报案表。这是我第二次离他的办公室这么近,与第一次已隔了两天。我想,这时绕道过去瞧一瞧弗兰克是否已来过并看了信应该正是时候。我从后门偷偷溜进去,差点儿就被他看见。他正坐在沙发边上看我的信呢。我看着他,他手中握着一支笔,身子向前倾了倾,开始动手写便条。我知道他没有察觉我就站在他身后,于是偷偷走近了一点儿,越过他的肩膀去看他写些什么。这样,如果情况不妙,我就可以从后门迅速逃走,而不必忍受当面被拒绝的羞辱。“亲爱的艾伦,”他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