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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 长大-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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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老师很心软的。” 另外一个学生说。她认识这个学生,他叫刘志光,他经常来儿科探望小曼,结结巴巴地安慰她,给她讲故事;她觉得这孩子心虽好,表达却不清楚,开始,很质疑他的安慰所能起到的效果,可是,小曼居然就在他结结巴巴的安慰中,从焦虑害怕到开心地笑;在麻醉之前,她担心小曼一个小孩子对着满屋子的仪器害怕,犹豫了一下,跟手术室护士讲了个情,自己换了手术袍进去,才到门口,便见那男孩子已经在里面,跟小曼说笑,耍宝一样地蹦蹦跳跳。她没进去,因为她已经看见,小曼笑了。 
  能在大手术前笑出来,能带着笑容被麻醉,进入那一场不知结局的睡眠,是多么幸福的事。 
  于是,林念初记住了这个学生的名字,她想,等到他转到儿科时候,她会加意地培养他,他真的很适合作个儿科医生。小孩子不懂得喜欢帅哥美女,专家牛人,也不懂得谁更加聪明能干,小孩子只懂得真心的爱护,他们对最柔软,最温暖的心展开笑容。 
  这个总能让小孩子开心地笑出来的学生说,周老师是很心软的。 
  遭到了旁边同学不屑的嘲笑。 
  林念初苦笑了一下,9年了,如果算上恋爱,已经15年,偏生到了能安静分手的时候,她才开始了解自己从前热烈爱过的人。不如程学文,不如这个傻呼呼的孩子。 
  那天夜里,一切都很安静,小曼的呼吸平稳,心跳正常,所有的仪器都显示着最好的数据,急重症的责任护士也已经打起了瞌睡,小曼的父母在长椅上微微打鼾,她在院子里抽了两颗烟,睡不着,缓缓地在静寂的楼道里走,在他办公室门口,她停下来,站了良久,摸出把钥匙,打开门,进去。 
  他果然在里面,办公桌上的东西移到了椅子上,枕着本医学字典,自己窝成虾米似的,睡着了。13个小时,加上之前的准备,是太倦了。 
  她走近,把自己身上的白大衣脱下来,想盖在他身上,他突然睁开眼睛,抓住她的手,一脸的迷迷糊糊的惊喜和开心,含混着说,念初,你来了,你不生气了? 刚才是我不好。 
  她怔了一下,随即想,他大概并没完全醒过来。他大概以为这是从前很多次在争吵当中接到手术市的急呼,完了一个手术之后,不晓得是因为累先睡上一觉,还是想着家里的战火不敢回家,于是窝在办公室睡着了。那些时候,她从来不会来找他,而是会在家里气得发狂,往自己嘴里塞安眠药强制入睡,有一次,塞过了量,睡了足足一整天,可是偏偏,他那次是因为连环车祸被叫回去,手术和处理也做了一整天,她过量服食药物昏沉一天的结果,并没有一个痛悔的丈夫床前忏悔,而是自己醒来,还是一个人,然后看见呼机上一连串科里的传呼,以及之后,主任的一顿暴怒的呵斥。 
  作为医生,即使病了,你也该及时请假的! 
  那些吵架后上手术,手术后窝在办公室的桌子上睡着的时候,他是不是也曾梦想过,有一天,她会来找他呢? 如果她来了,他会跟她说对不起? 
  “念初,咱们回家吧。” 他闭着眼睛迷迷糊糊地说,抓着她的手,又睡着了。 
  周明在睡着的时候,真像个小孩子。她几乎就要俯下身去,在他的额头上亲一亲。然而终于,她还是对自己摇了摇头。 
  对不起,她在心里跟他说,我走了。我不知道你是否尚有期待或者留恋,原谅我,在开始能了解了你的时候,已经没有年轻时代的蛮勇和激情。我实在害怕这又是某神对我的新一轮调戏,我因为害怕失望,决定不再期待。 
  你很好,但是我决定放手。 
  直到他睡得很沉了,林念初才抽出了自己的手,悄悄地走了出去。   
  第七章 爱情这码事儿 1   
  第一节 
  我一辈子走过许多地方的路,行过许多地方的桥,看过许多次数的云, 喝过许多种类的酒,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 
  沈从文写给张兆和的话。 
  被秦牧写在花束的卡片上。收花人的名字是谢小禾。这花与卡片起到了送花者预期的效果…收到花看了卡之后,谢小禾在一整天里处于一种快乐的恍惚之中,若干次看着那两行字脸颊发烧面露傻笑,醒过神之后赶紧再做贼心虚地往周围看看,然后正襟危坐地看稿子,然而藏着这个谁都不舍得告诉的秘密而又恨不能让全天下人都知道她的幸福,谢小禾的精力完全不能集中,把简陋的校舍中乡村女教师的系列照片跟拿洗衣粉炸油条的报道放在了一起,希望小学捐助人的讲话,跟火车站擒获的色魔的大头照归作了一份儿。当采访部主任的暴喝从关着的办公室门缝很清晰地传出来的时候,外面写字间几个年轻人不约而同地交换眼色。 
  “看来今天要小心,小禾都遭冰雹……”平时常因偷懒丢三落四的小胖开始紧张。 
  “主任是不是昨晚房事不爽,今晨见人就咬?”‘毛弟弟’小姜压低声音。 
  “我猜是小禾自己一反常态。”谢小禾邻座小吕神秘兮兮地一笑,朝办公桌上那一束花努嘴。 
  “呵呵,至于么?”从18岁起就已经是知名言情美作,一直拥有庞大粉丝团的夕雾眼皮也没抬地扯动嘴角笑了笑,目光还留在稿子上,“收个花这么激动,不是每天都无法正常工作?” 
  “禾苗并非第一天收花。”美编小安是谢小禾死党,更从来跟夕雾不对付,这时候笑道, “只在送花人是哪个。如果林总哪天大庭广众之下哪怕送你一只纸花,主任一定不止关起门来骂人。” 
  林总是夕雾痴缠经年的已婚男子,不过一次游船上的邂逅,从此出现在若干她的小说以至随笔,感悟之中,一年前她生日时更大胆而勇敢地在博客上表白,此并非艺术形象,是自己真正心之所系,随时等他‘解决掉凡尘间那些无奈牵绊’,自己就坚决弃笔,洗手做羹汤。这篇博克以万余点击数百留言而震撼博克网不久,林总就从这个城市消失,据说是携妻儿自请降级调任分公司了。自此夕雾的小说,便从某著名台湾言情女作家路线骤变为某香港女作家路线,粉丝更多,大都称赞夕雾文风成熟了。 
  在夕雾脸色刷白,还没有决定好是睿智地反击或者高傲地忽略的当儿,主任办公室的门被推开,谢小禾抱着乱七八糟的一摞稿子照片卷宗袋逃也似的出来,一脸惭愧惶恐,但是依旧盖不住那一份神秘的欢喜。 
  那一天是一年前的圣诞前夜。那一天谢小禾觉得过去了一个世纪那么久之后终于熬到了下班,连包都没拿大衣也没穿地抓起手机就往外跑…她不是忘记了,而是动着小心思希望上司不至于发现她准备跑路而第n次地及时通知她需要加班,于是她在这个气温零下五度,风力6级的北京冬天,身上只穿着衬衣和开身细线羊毛衫就跑出了楼门,秦牧就站在马路对面书报亭旁边,向她扬了扬手。 
  应该说谢小禾对秦牧还不够痴情…至少不如她自己小时候对双棒雪糕的狂热。她小时候曾经因为反复不痊愈的咳嗽而不被允许吃雪糕,直到7岁生日时候,放学路上,望见马路对面的冰棍摊子,泪汪汪地将一支雪糕作为唯一的生日礼物要求,母亲忍心不下,终于是答应买给她;当她隔着一条马路眼见母亲交钱,接过雪糕的那一瞬间,这个世界的一切都已经淡化了,唯独那只雪糕特别清晰,她迫不及待地冲上了车来车往的街道奔向雪糕…好在,是小街,只自行车而已。 
  阻断了交通,被若干大人围住察看有没伤到要害的时候,谢小禾伸着脖子目光炯炯地望住脸色大变排众而来的母亲, 
  “妈妈,雪糕。” 
  而此时的谢小禾,虽然目光一直并没有离开秦牧,却冷静理智地等到红灯才穿过马路。 
  秦牧解开大衣想要脱下来,谢小禾连连摇头,“我不冷不冷,而且身体比你结实。” 
  秦牧抓着衣襟,将她裹在怀里,笑着说,“两个瘦子的好处。” 
  陈曦是分享谢小禾甜蜜的第一人,也对长相才华俱臻上乘的秦牧印象不错,转而跟谢南翔汇报时候,赞了不少之后,略微遗憾地说,“只是气质有点偏于阴郁,不够阳光,这点我不喜欢。” 
  “设计师都多少是那种气质。”谢南翔道,“我姐喜欢就好。你嘛,放心,我半点也不阴郁。” 
  “也是,”陈曦大笑,“你姐毕竟是文艺女青年嘛。” 
  可是当陈曦从谢小禾那里听到了细节并看见了真迹之后,就忍不住跟谢南翔刻薄,“我靠,你姐这文艺女青年其实是伪的,居然没看出那是抄袭……” 
  “引用,应景儿地引用总比自己写蹩脚情书要好。”谢南翔替未来姐夫申辩, 
  “哎,如果你要求情书的话,我也只能引用,而且知道的作家也只有古龙金庸温瑞安……” 
  “不用情书,你肯为我不看NBA总决赛么?或者在洛杉矶玫瑰碗的全美高校橄榄球比赛?” 
  “全球直播,如果你能不看,我也可以……” 
  “好吧,算了,我们还是拿着电话一起看乔丹好了。呃,不过,”陈曦还是不死心,“秦牧又不是你这样文盲,他很文艺的,我觉得顺手抄一段,有些敷衍。” 
  “你已经比我娘对女婿都更加挑剔了……” 
  谢小禾当然熟悉沈从文。但是谢小禾并不算喜欢。某次谢小禾来宿舍找陈曦时候,还跟叶春萌随便聊起来喜欢的作家,说起沈从文,谢小禾耸耸肩膀,“他文字是真正好,可是,说不出,我痴迷不起来。” 
  谢小禾没好意思跟叶春萌坦白说,虽然作为文史专业的研究生,古代近代的文学大家作品,她都得认真阅读比较,也要写论文,可是说到激情,她喜欢鲁迅和闻一多,喜欢孙中山和瞿秋白,看民族英雄张自忠,血战台儿庄,青春之歌,红岩,三大战役……远远更加痴迷。 
  陈曦很了解谢小禾,知道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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